教育部高考改革方案(北京高考政策改革方案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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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来聊聊教育部高考改革方案,以下6个关于教育部高考改革方案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大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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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21年起,新高考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高考科目和3门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简称选考科目)。3门选考科目分为1门首选科目(物理、历史科目中2选1)和2门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中4选2),即“3+1+2”模式。

    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考科目每门15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首选科目满分10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2门再选科目,以等级赋分转换后的等级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扩展资料

    改革后,高校按物理和历史两个类别分列计划、分开投档、分开录取,选择物理或历史的学生在各自序列中排序,成绩具有可比性,所以首选科目直接以原始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

    而对于再选科目,由于考生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择的再选科目组合很可能不同,不同科目试题难度不同,其原始成绩不具有可比性,从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角度出发,参照有关改革试点经验,将再选科目以等级赋分转换后的等级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

    参考资料来源:中央人民政府-湖南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正式出台

    2021高考改革政策

    从2021年起,8省份普通高校招生依据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就外语考试时间和次数安排,河北省、辽宁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等6省份拟只在6月组织一次外语听力和笔试考试,待条件成熟后再实施外语一年两考。江苏省、广东省拟在6月组织一次外语笔试,将外语听说考试放在平时并实行机考。

    依据实施方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考成绩是学生毕业、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选择考成绩计入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总成绩。

    8省份均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选择性考试安排在6月统一高考期间一并进行,并且将考试次数确定为一次。选择考由省里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组织阅卷、统一公布成绩。

    从2021年起,8省份新高考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其中,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

    选考科目中,物理或历史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自主选择的两门科目按等级赋分后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扩展资料

    此次8省份公布的实施方案,贯彻了国务院确定的“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的改革方向,高校录取实施“两依据,一参考”模式,

    即不仅依据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3门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成绩,还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重要参考,从单纯“看分”走向也要“看人”。

    “高考综合改革不仅是考试招生方式的变革,也是涉及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关系整个人才培养体系的重大变革,是实施素质教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必然要求。”

    湖南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蒋昌忠说,此次改革就是要建立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查内容体系,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考试招生评价体系,

    建立符合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顺应时代要求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实行全面发展的考试、综合考核的评价、更加公平的选拔,实现学生成长、国家选才和社会公平的有机统一。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八省份发布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新高考政策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考试安排、计划编制、批次设置、划线办法、志愿设置、投档规则、录取办法等七个方面。关于考试安排。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7—9日。语文科目考试时长为150分钟,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时长均为120分钟,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长均为75分钟。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使用全国卷,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由我省组织命题。关于计划编制。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照历史等科目类、物理等科目类分别编制。高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生源情况,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计划编制原则和要求编制招生来源计划。关于批次设置。录取批次共设3批,其中本科2批,专科1批,依次为:本科提前批次、本科批次、专科批次。其中,本科提前批次包括军事院校等部分普通类本科院校(专业)、体育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高校专项、综合评价、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单独设置特殊类型志愿,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后本科批次开始之前进行。专科批次的体育类、艺术类等在普通类批量投档前完成录取。关于划线办法。普通类本、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本科和专科层次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并结合生源情况等因素分别划定。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按照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参照往年文理科类本一批次招生计划比例分别划定。体育类本、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体育类(历史等科目类)、体育类(物理等科目类)本科和专科层次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并结合考生文化分、专业分等因素分别划定。艺术类本、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艺术类(历史等科目类)、艺术类(物理等科目类)以及不同专业类别(美术类省统考、音乐类省统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省统考、艺术类专业校考)本科和专科层次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并结合考生文化分、专业分等因素分别划定。关于志愿设置。普通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方式。其中,本科提前批次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分别设置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体育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方式,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艺术类设置传统(顺序)志愿、平行志愿两种方式。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传统(顺序)志愿,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平行志愿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各批次志愿录取结束后,设置征求志愿,征求志愿设置与相应批次志愿设置一致。关于投档规则。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本科批次、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考生的投档分为高考文化分。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体育类各批次以及艺术类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对于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考生的投档分由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按一定比例构成。当投档分相同时,先按高考文化分排序,其后排序规则与普通类相同。关于录取办法。院校依据统一高考成绩以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使用办法由各院校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录取专业由院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等确定的规则进行安排。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因不服从专业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由院校作退档处理。

    2020年最新高考改革方案

    下面是2020年最新高考改革方案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2020年最新高考改革方案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新高考改革方案1 日前,北京市教委在官网发布了新高考方案。北京新高考改革具体有什么内容呢?小编今日整理了2020年北京新高考改革内容,希望对考生了解新政策有所帮助! 1、统一高考招生改革 统考科目 从2020年起,北京市统一高考科目调整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科,每门科目满分150分,总分450分。 英语考试 从2018届考生起,英语听力分值保持30分不变,与统考笔试分离,实行机考,一年两次考试,安排在每年12月和次年3月进行,取听力最高成绩与笔试成绩一同组成英语科目成绩计入高考总分,从2021年起,英语増加口语考试,口语加听力考试共计50分,总成绩分值不变。 成绩构成 从2020年起,参加本科院校招生录取的考生的总成责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考生选考的3门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其中选考科目每门满分100分,即高校招生录取总分满分值为750分。 参加高职(专科)统一招生录取的考生,采用“考+合格性学业水平考试招生模式,高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组成。招生高校根据各专业培养需求从合格性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选定2门,所选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考生成绩需达到合格。 录取方式 实行高考志愿后知分填报,普通批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平行志原投档。在总结本科一批与本料三批合并为本科二批经验基础上,2019年将本科一批与本科二批合并为本科普通批。 2、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除统一高考外,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包括高职自主招生、单考单招等形式,推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逐步使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成为高职招生的主渠道。高职院校对普通高中生和中职生分别制定测试办法,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考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情况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中职生在文化课笔试基础上,充分考虑学生的职业技能水平。 3、综合评价录取改革 充分借鉴其他省份的经验,在部分高校探索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模式改革试点,练合评价录取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面试成绩、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高考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总成绩的60%。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院校范围。 新高考改革方案2 2020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夏季考试实行“3+3”模式,包括国家统一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等3科,以及考生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科中选报的3科。 山东新高考最新政策 2020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夏季考试实行“3+3”模式,包括国家统一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含笔试和听力)等3科,以及考生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科中选报的3科。考试总成绩为750分,3科高考科目原始分数满分均为150分;考生自主选择的3科等级考试科目原始分数满分均为100分,转换为等级分计入总成绩,各科等级分满分均为100分。 (一)国家统一高考。 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7日全天和6月8日下午,其中语文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数学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外语(笔试)考试时间为100分钟。外语(听力)考试安排在1月8日上午,连续组织两次,每次考试时长约20分钟,考试成绩取两次中的高分计入外语科目成绩。 (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由我省自主命题,考生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科目中选报3科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9日—10日,每科考试时间为90分钟。 山东新高考四大变化 自2020年起,山东夏季高考招生类别分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三类,按类分批次依次进行录取。其中,普通类不再划定本科、专科分数线。 与改革前相比,《实施方案》改革变化主要有四个方面。包括考试科目和时间、成绩构成和分数转换、划线和录取办法、志愿设置和填报。 新高考改革方案3 记者梳理发现,今年明确规定五类人员不得报名新高考: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在报考考试类型方面与往年一样,分为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和单独招生考试。统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同时考生还要根据拟报考高校(专业)要求和自身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参考。本科录取考生总成绩由3门统考科目成绩和选考的3门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 记者也注意到,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拟报考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体育(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体能训练、冰雪运动)专业的统考考生还需参加加试。 除此之外也要提醒家长和考生,目前各个高校在京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已在北京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布。统考考生在选报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选考科目时,所选报科目须已通过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才可报考。 新高考改革方案4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合理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推进教学、考试、招生和管理的综合改革,着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形成全面发展的考试、综合考核的评价、更加公平的选拔,实现学生成长、国家选才和社会公平的有机统一,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选拔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到2021年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初步构建起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的人才成长“立交桥”,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校考试招生管理体制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1.考试类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种类型。合格性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是高职院校春季招收高中毕业生(以下称春季高考)的依据之一;选择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校夏季统一考试(以下称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2.考试科目。合格性考试科目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科目。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 3.考试内容。考试内容以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高校人才选拔要求为依据。合格性考试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选择性考试范围为《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确定的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2018、2019年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的选择性考试范围为《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和限定性选修内容。 4.考试对象。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须参加合格性考试,如报名参加夏季高考,须按要求参加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考试。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方可参加其对应科目的选择性考试。 具有高中同等学力的人员报名参加夏季高考,须按要求参加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考试。 5.考试安排。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9门合格性考试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其中,语文、数学、英语3门合格性考试科目安排在每年1月开考1次;参加统一高考考生,可用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英语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非英语语种的外语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可使用高考时对应语种的科目考试成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合格性考试科目每年考2次,安排在1月和6月开考。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合格性考试科目由各地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每年考1次,安排在6月统一高考科目考试结束后开考,仅限当年我省夏季高考的考生参加,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6.成绩呈现。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和等级(分数)呈现,等级(分数)作为春季高考招生录取依据之一。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物理、历史科目以卷面分呈现;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以等级分呈现。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当年有效。 (二)健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1.评价内容。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是学生毕业和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方面。 2.评价程序。普通高中学校要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师生客观记录成长过程,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对整理遴选出的资料在校内进行公示,经公示确认无异议的,统一导入省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形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3.评价使用。普通高中学校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记录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参考。高校要根据自身特色、人才选拔培养特点和要求,研究制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及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 (三)改革普通本科高校考试招生制度。 普通本科高校考试招生主要安排在夏季进行。夏季高考实行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考试招生录取模式。 1.考试科目。自2021年起,普通本科高校招生考试由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其中,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不分文理科设置;计入考生总成绩的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所报考高校和招生专业的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及自身兴趣特长,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组成。报考体育类、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专业术科考试。 2.考试内容。夏季高考的考试内容依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高校人才选拔要求,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考试安排。夏季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在每年6月按照统一高考时间进行。外语科目选考英语语种的,考试分听说考试和笔试两次进行,听说考试安排在高三第二学期开学后进行,考1次;笔试安排在6月统一高考期间进行,考1次。外语科目选考其他语种的,按教育部当年规定执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每年考1次,安排在6月统一高考科目考试结束后开考。体育类、艺术类专业术科全省统一考试安排在高三第一学期进行。 4.考试科目分值和成绩构成。考生总成绩由夏季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总分750分。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值各为150分,按考生卷面分直接计入总成绩,其中外语科目中,英语科目笔试分值为130分,英语听说考试分值为20分(条件成熟时,适当增加英语听说考试成绩的比重),其他语种的,按教育部当年规定执行。选择性考试科目满分值各为100分,物理、历史以卷面分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以等级分计入考生总成绩,计分方法由省教育厅另行公布。 5.招生录取方式。夏季高考按照“院校专业组”方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按照物理、历史科目,分别编制专业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分开录取。在广东招生的普通本科高校要根据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分专业组在物理、历史2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提出1门科目要求,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再提出不超过2门科目要求,提前向社会公布。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科目要求须相同。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拟报考院校专业组对应的科目要求。考生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填报志愿,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独立的志愿。 普通类专业依据语文、数学、外语和考生选择的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总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体育类、艺术类专业依据语文、数学、外语和考生选择性考试科目总成绩及相应的术科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具体志愿填报方式和投档录取模式于2021年公布。 (四)深化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本科高校相对分开,主要安排在春季进行,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通过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建立健全适应现代职业教育发展需要的考试招生录取机制。 1.实行高职院校春季高考。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文化素质成绩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成绩,逐步增加合格性考试科目要求,职业技能采用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报考高职院校除体育、艺术类专业外的其他专业,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高职院校自主命题测试或实行网上联合测试方式,安排在每年春季进行;报考高职院校体育类、艺术类专业,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直接采用高三第一学期的专业术科全省统一考试成绩。 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文化基础重点考查中职学校学生公共基础知识,安排在每年1月进行;职业技能包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基本技能,可由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体现,也可由学校组织测试,作为录取的资格或依据。完善“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统一考试考核办法,其中“3”为语文、数学、英语3个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逐步增加“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测试种类。逐步建立健全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条件成熟后高职院校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依据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录取。 加大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改革力度。高职院校自主招生主要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招生院校以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为基础,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全面考察,择优录取。 2.积极开展中高职贯通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初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招生,逐步采用“文化素质+职业素养”的办法。“文化素质”逐步采用由地市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素养”由高职院校根据考生报考专业的要求进行测试,其成绩作为录取的资格或依据,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3.健全高职院校在夏季高考中的招生录取方式。在广东夏季高考招生的高职院校要根据办学特色及不同专业(类)人才选拔需要,参照本科高校选考科目要求指引提出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依据考生的统一高考和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三、加强管理 (一)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和管理。加强考试招生诚信守法教育,健全诚信制度。加强考生诚信档案管理,建立健全考试招生诚信档案,如实记录失信、作弊、违规事实,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对在普通高考、学业水平考试、高校招生等各类考试招生和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中作弊和弄虚作假的有关人员,依据有关法规严肃处理。 (二)建立健全高校招生自律机制。高校要健全完善招生工作机制,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在制定招生政策和规则、编制学校招生计划、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学校招生委员会作用。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研究提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要求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及使用办法,将涉及考试招生的相关事项,包括标准、原则、条件和程序等内容,在招生章程中详细列明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要加强招生规范管理,实行招生录取工作责任追究制。规范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体育类艺术类校考等特殊类型招生的管理。要发挥政府管理和社会监督作用,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和公平公正。 (三)深入实施“阳光工程”。要完善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规定,健全考试招生约束和监督机制,加强考试招生全程监督。进一步扩大考试招生信息公开的范围,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原则和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要健全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要求,构建更加公开透明、更加公平公正的招生工作管理体系和更加严明有力的监督保障体系。要加大对招生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着力维护高校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四)加强和规范高考加分管理。健全高考加分管理机制,加强对高考加分政策执行过程的监管,严格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和认定程序。切实规范和完善高考加分信息公开的程序和要求,加大考生加分资格信息公开公示和社会监督力度。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到新时代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充分认识到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促进科学选拔和培养人才、促进教育公平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抓好落实,认真研究改革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妥善解决改革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和热点问题,确保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稳妥有序推进。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健全机制,完善考试安全保障制度,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考试招生安全管理体系。要切实加强高校与高中阶段学校协同育人工作,实现高中阶段教育与高等教育有机衔接。大力推进中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和劳动基地建设,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大力实施普通高中全面提升行动方案,制定我省高中课程实施和教学组织管理指导意见,加强学生发展指导特别是生涯规划教育,引导学生合理选课走班,培养学生自主选择和发展能力,主动适应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的要求。 (三)加强条件保障。各地要加强统筹协调,为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提供有力的条件保障。教育、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保密等部门要出台必要的政策措施,全力支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要加大人财物等投入力度,切实加强各级考试招生机构能力建设,大力改善高中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解决高中阶段学校实施选科选考和走班教学可能出现的师资、教室、场馆、教学设施设备等资源短缺问题。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和高中阶段学校要认真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加大对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各项政策、规定和要求的宣传解读及培训力度,以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让社会充分知晓改革政策、内容和要求,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合理预期,凝聚改革共识,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以上就是2020年最新高考改革方案的详细内容,希望本篇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虽然考试已经推迟,但是考生们不能因此懈怠。我们将根据疫情防控的进展情况,动态更新并通知考试的报名和考试安排,更多资讯关注环球网校快问网站。

    高考政策改革方案2021

    2021年9月15日,贵州、黑龙江、吉林、江西、安徽、甘肃、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布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自2021年秋季入学的新高一学生,将实行新高考3+1+2模式。

    “3+1+2”模式包括国家统一高考语文(汉语)、数学、外语(含笔试和听力)3门科目,及考生自主选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3门科目。其中,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6门科目,考生首先在历史、物理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作为首选考试科目,然后在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作为再选考试科目。

    此外,统一高考科目的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均按原始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按等级赋分后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法律依据:《贵州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三是深化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自2024年起,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录取实行“两依据一参考”,即依据考生的统一高考成绩、依据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成绩构成方面,考生总成绩由3门全国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为750分。其中,全国统一高考科目的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各为150分,总分45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中,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2选1)每科满分100分,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选2)每科满分100分,总分200分,以等级转换分计入总分(等级转换计分方法拟于2022年8月公布)。

    招生录取方面,自2024年起,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按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一本二本批次。考生志愿由“专业(类)+院校”组成,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实现“多元录取”。

    江苏高考政策改革方案2022

    江苏高考改革方案如下:高考科目设置和现行高考方案相比,我省普通高考统考科目仍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保持不变;选考科目由现行的“6选2”调整为“6选3”,即由学生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选考科目,并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江苏高考总分目前的总分是480分,改革后将会是几分,目前还不确定。其中英语分值比重将提高,英语的听力、口语两块将实施一年两考,笔试暂在讨论中。启动高考综合改革时间教育部明确为2018年,并要求于2018年6月底前将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报教育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根据这一要求,我省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应该是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起开始启用,在2021年普通高考中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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