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报考简章(一级建造师报考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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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今天我们来聊聊研究生报考简章,以下6个关于研究生报考简章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大学知识。本文目录考研招生简章2022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考研招生简章怎么查?湘潭大学2023年考研招生简章华南农业...

今天我们来聊聊研究生报考简章,以下6个关于研究生报考简章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大学知识。

本文目录

  • 考研招生简章
  • 2022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 考研招生简章怎么查?
  • 湘潭大学2023年考研招生简章
  • 华南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成都医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考研招生简章

    所谓招生简章,就是招生单位高校或科研院所颁布的介绍性文件,主要功能是向考生介绍学校概况、报考条件、报考日程、联系方式、学制、费用等事项,其中报考条件、报名日程、联系方式是核心内容。

    报考这个学校,就必须按这个规则走。同一个招生单位会公布两种招生简章,一种针对保研,一种针对考研,区别在于前者标题含有“免试”字样,后者是本文的主题,本文中出现的“招生简章”均指后者。

    考研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2022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2在职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如下:

    以同等学力申硕的方式学习在职研究生,参加学校的课程班需要的入学条件就是专科及以上学历;而学员要参与申硕考试的条件是本科有学位,毕业3年及以上,这样才是满足单证在职研究生申硕考试的报考条件。

    双证在职研究生人员报考一般专业的话,专科毕业2年及以上,本科毕业就可以报考,没有年限要求;但是选择其中部分管理类专业的话,专科毕业5年及以上,本科毕业3年及以上才是可以参与在职研究生报名。

    在职硕士研究生报考流程

    一月统考报考流程:

    1、网上报名。满足一月统考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的人员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报名信息。往年一般每年的十月份开始报名。

    2、现场确认。考生经过网报后,审核经过的要参加现场确认。现场确认环节主要是为了确保报考人员录入信息无误,以便能够顺利的参加考试。

    3、准考证打印。参加一月统考在职研究生考试须要携带准考证,所以一定要在考试前打印准考证。

    4、复试调剂。初试考试经过后,在根据自己的考试成绩情况选择是否进行调剂,不管是否调剂,都需要提前做好复试准备。

    5、参加课程学习。如果经过院校条件要求,可在录取后参加在职研究生专业课程学习。

    6、获得证书。一月联考在职研究生毕业后可获得硕士学位证书与学历在职研究生双证书。

    五月同等学力申硕报考流程:

    1、参加课程学习。五月同等学力申硕采用的是免授入学的政策,可先参加课程学习再参加考试。

    2、申硕考试。符合申硕条件的人员可参加该考试,考试报名一般在3月份进行,考试在5月份进行。

    3、论文及答辩。申硕考试经过的可申请论文创作,在提交论文半年时间内申请答辩。

    4、获得证书。论文答辩及格的将可获得在职研究生学位证书。

    考研招生简章怎么查?

    考研的招生简章一般每年的9月份会出来,具体院校可能会有所区别,请关注你准备报考院校的官方网站,一般会及时公布的。招生简章一般会公布下年该院校所招收研究生的学科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同时还公布招生人数、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以及适合报考该专业的适合专业。

    招生一般是各个学校和培训机构招收新学生。一般高校招生都是在每年的7月至9月这个时间段举行,通过全国统一高中考试,学校根据当年报考的情况来划定录取分数线,最终决定录取的新生。

    扩展资料:

    考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3]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专业老师在线权威答疑 zy.offercoming.com

    湘潭大学2023年考研招生简章

    湘潭大学2023年考研招生简章于2022年9月14日发布,需要到官网下载PDF查看文件,文件名称为《湘潭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文件内容不仅包括《招生简章》,还有《湘潭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且具体到各个学院的招生计划。下面说说《招生简章》的内容:

    (1)培养目标:计划招收全日制学硕研究生1436人,全日制专硕研究生1494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37人;

    (2)报考条件:其中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证书。

    ②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2022年12月以前,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凡报考我校的未毕业自考生,须在网报信息的备用信息1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

    ③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④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⑤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不接受在校研究生报考。

    (3)报名参加下图三类专业的,须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4)接收推荐免试生(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6)思政专项计划(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8)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9)报名(10)入学考试(11)体检(12)录取及奖助学金政策(13)学习年限(14)住宿及收费(15)违规处理(16)其他注意事项,见下图:

    华南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南农业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南农业大学2021年拟招收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共约3123名(含基地及其它专项招生指标)。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5名,单独考试专项计划15名。计划接收全日制推荐免试生约400名(具体人数以最终录取人数为准,在推免生接收工作结束后公布)。 实际招生人数将在录取时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推免接收情况做适当调整,专业目录中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1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1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修完本科八门以上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考生须于复试前提供由修读课程的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MPA)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修完本科八门以上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考生须于复试前提供由修读课程的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报考说明: (1)单独考试招生专业详见我校2021年招生专业目录; (2)我校所有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录取为所在单位定向就业硕士生; (3)各专业单独考试科目名称均与统考生考试科目名称一致,各单独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4)按照教育部文件,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四)推荐免试 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条件请参阅《华南农业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请点击)。 二、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考生所选的报考点的要求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考点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考生正式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3.考生应当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招生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5.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6.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成都医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成都医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成都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成都医学院(Chengdu Medical College)办学校址:新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研究生培养校址);天回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蓉都大道天回路601号。临床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毗邻新都校区。 第三条 2022年本校招收基础医学、医学技术、马克思主义理论学术学位研究生,招收临床医学、药学、护理、公共卫生、应用心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以学术研究为导向,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以专业实践为导向。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时也是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其临床培养按照国家和四川省有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进行培养。研究生毕业时,应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本校第一附属医院,以及成都医学院临床专硕研究生协同(联合)培养基地进行。 药学、护理、公共卫生和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实行校内导师与校外合作导师的双导师制。研究生就读期间,按照各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时间在协同(联合)培养基地(专业实践基地)或和实践单位进行专业实践培养。 第四条 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达到本校相关硕士学位授予要求者,颁发硕士学位证书。证书院校名称成都医学院,签章为成都医学院。 第五条 本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工作要求,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选拔优秀考生。 第六条 本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本校成立由学校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2022年研究生招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成立由学校纪委书记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督查研究生招录工作全过程,并切实维护考生权益,确保研究生招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监督电话028-62739076。 学校将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组织者,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负责解释招生政策、申请招生计划,制发招生章程。组织培养学院进行招生宣传,建立畅通的招生咨询渠道。组织研究生招生学院,按程序进行研究生招生复试。负责按程序、质量标准和招生原则进行研究生招生录取等工作。 第八条 招生学院成立本单位 研究生复试 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工作巡视督查小组(报研招办备案),具体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学科专业或专业领域,成立以指导教师为责任人的研究生复试小组(由相关学科或专业领域的指导教师5人以上组成)。复试小组在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对考生进行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相关政策 第九条 2022年本校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411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4名、接收“推免计划”23名),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推免生实际录取人数进行调整。招生复试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各专业之间的计划数作适当调整。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及专业,详见《成都医学院2022年硕士 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 第十条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制三年,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并与本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本校不承担责任。录取的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与户口不转入本校。 第十一条 学习地址。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学位课程、毕业等阶段在本校新都校区完成。临床专硕研究生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毕业学位论文,药学、护理、公共卫生和应用心理专硕研究生的实践培养(学位论文由双导师商定完成地点),均在本校专硕协同(联合)基地完成。学术学位研究生,以本校新都校区完成培养为主。 第十二条 奖助、收费政策。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文件精神,本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设立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校级奖励等。现行政策规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者一次性奖励20000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研究生总人数40%左右的比例奖励(一等10000元,二等8000元,三等6000元);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硕士研究生除外)。研究生校级奖励,设置有“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等四类奖项。本校设有研究生“三助”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并有绿色通道等制度,支持研究生完成学业。 根据四川省有关文件规定,2022年我校基础医学、医学技术、临床医学、药学、护理、公共卫生专业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生,马克思主义理论、应用心理专业为7200元/年.生,住宿费等其他收费项目以当年本校公示收费标准收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新生录取通知书在当地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十三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均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仅药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十四条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报考我校研究生的考生还须满足报考专业的要求: 1.基础医学学术学位研究生招收临床医学、基础医学、预防医学、法医学或生物学、药学等与医学相关专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在入学前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100104病理与病理生理学01神经系统退行性疾病发病机制仅限临床医学专业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报考(不接收专升本考生)。 2.临床专硕研究生招收临床医学(含各方向)专业并符合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其中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仅接受医学影像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在入学前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入学前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 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只能报考全科医学专业,且需符合我校各培养基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条件,服务期限内的考生必须提供定向就业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定向单位联合出具的报考我校临床专硕研究生书面同意函。若因考生违约、隐瞒相关信息等情况导致规培不能注册及不能录取、入学、毕业等后果自负。 3.药学专硕研究生招收药学类、中药学类、化学类、制药工程、生物制药等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在入学前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及同等学力考生。报考临床药学方向仅限于本(专)科阶段为临床药学、药学或药物制剂专业的考生。 4.医学技术学术学位研究生招收医学类、工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健康、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制药等)、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信息学等)专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和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且在入学前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 5.护理专硕研究生招收护理专业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在入学前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往届生要求复试前获得护士执业证书。 6.公共卫生、应用心理专业招收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且在入学前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 7.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招收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 第五章 报考流程 第十五条 网上报名。考生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登陆教育部指定的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按要求如实在网上报名。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2022年我校药学(04、05方向)、公共卫生和应用心理专业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报考,招生计划、专业(方向)详见《成都医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十六条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 推免生 )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十七条 报考资格审查。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我校规定的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2021年10月23日前向成都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有关材料(邮箱:cdyxyyzb@126.com),自考生须提供自考准考证、注册地自考办打印加盖公章的考生考籍表和专科学历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科文凭或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教生须提供“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将在线验证报告提交成都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cdyxyyzb@126.com)。 第六章 考试 第十八条 初试。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第十九条 复试。本校2022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及程序,将在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cmc.edu.cn)另行通知。 第七章 录取 第二十条 资格审查。在复试前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应届生同时提交学生证)、初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入学报到时查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等,不符合报考资格者将取消复试资格。 第二十一条 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对拟录取考生进行体检,不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二十二条 录取确认。本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本校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及时在本校网站上公布拟录取结果,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 第八章 报到 第二十三条 录取的研究生新生,须按本校照规定的时间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院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报考资格等全面复查,如有不符合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学校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的完整信息,通过成都医学院研究生院网站、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及纸质印刷品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任何节选内容不视为本章程。 第二十六条 考生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进行咨询。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成都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联系人:黄老师 咨询电话:028-62739178 邮 箱:cdyxyyzb@126.com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成都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行政楼423室) 邮 编:610500 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cm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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