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来聊聊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以下6个关于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大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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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宁波市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是首批国家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浙江省高职优质校建设单位、首批教育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单位、浙江省首批数字校园示范校。
学校坐落于宁波市北高教园区,交通便利,紧邻地铁2号线,可直达宁波机场、火车站、客运中心和城市中心商圈。学生宿舍条件优越,配置空调、网络和独立卫生间,生活区有“网红”餐厅、购物超市、咖啡厅、创业一条街等便利生活设施。
学校占地面积600多亩,现有在校生1万余人、教职工700余人。学校师资力量雄厚,中高级职称教师占比78%。在聘专职外籍教师10人、港澳台教师3人。现有专业38个,其中中央财政支持专业2个,省级优势专业及特色专业10个,省级示范专业4个。学校专业实训条件优越,有8个省级以上生产性实训基地,其中3个为国家级。拥有大型艺术剧院和200多个纺织、服装、新零售、机电一体化、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类校内外实训基地。
学校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托浙江省及宁波市区域和产业优势,紧密对接浙江省万亿级产业规划和宁波“246” 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建设发展规划。以“修德、长技、求真、尚美"为校训,通过全面深化校企(地)合作和国际合作,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服务师生成长成才,全力创建国内有重要影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高职院校。学生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显著提高。在省级及以上各类学科和技能大赛中获奖数量和获奖层次大幅提升,在全国“ 挑战杯"创新创业创效大赛中获得特等奖、一等奖;近三年共获得市级以上技能大赛奖1000余项;毕业生就业率和毕业后三年内创业率都稳定在较高水平,社会及用人单位满意度逐年上升。学校荣获宁波市" 教育服务经济贡献奖”、宁波市“教育推动奖"等荣誉称号。
第三条 学校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国标码:13025,浙江省招生代码:0058;颁发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学历证书。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四条 根据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具体执行中,可根据生源和计划执行情况,向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调整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五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六条 外语语种要求:报考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日合作)专业的考生,该专业教学语种为日语;报考人物形象设计(中韩合作)专业的考生,该专业教学语种为韩语,其他专业的考生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七条 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第八条 对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招生省份,执行相关省的规定,接受投档并录取。浙江省各专业录取设定了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需在满足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填报相关志愿,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每一段录取时,根据考生分数优先原则,对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第九条 对实行学校平行志愿投档的招生省份,执行相关省的规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接受投档。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先后按考生分数排序,按照各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各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要求。
第十条 普通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浙江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统一划定的合格线以上,省外考生专业考试成绩须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按各招生省份有关普通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规定,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体检不符合高考相关规定,学校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学籍。
第十二条 专业限制条件
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必须对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十分清楚,明确自己身体状况所不适宜报考的专业。2020年录取专业限制条件如下: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报考限制条件
1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无色盲、色弱
2
工业机器人技术
3
数控技术
4
人物形象设计
5
人物形象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韩合作)
6
艺术设计
7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8
美术
9
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
10
环境艺术设计(软装设计)
11
纺织品检验与贸易
12
染整技术
13
动漫制作技术
14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15
服装表演(时装表演与营销)
女生身高165CM以上,男生身高180CM以上
第五章 学费及住宿费
第十三条 学费按浙江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公布的浙江省公办普通高职院校收费标准收取。
第十四条 住宿费:按省物价等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执行。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五条 录取考生须凭录取通知书至毕业中学或考生所在地考试招生机构领取考生档案,在报到时将档案交至我校。新生入学后,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助学金。新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0000元/人、二等奖学金5000元/人、三等奖学金3000元/人,具体见我校《新生奖学金办法》;在校生还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普通奖学金、特殊贡献奖学金和寒窗奖学金的评定;对家庭贫困的学生和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金、国家贴息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入学和临时困难补助,以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七章 监督机制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中的重大问题由学校党委研究决定。
第十八条 学校纪委、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电话:0574-86329372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2020年拟招生专业、学费(以浙江省考试院最终公布结果为准)和二级学院联系电话见附件。
第二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浙江省级招生部门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浙江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2020年实施,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九章 招生咨询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招生就业处联系电话:0574-86328888 86328004
学校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495号
邮编: 315211
学校网址:http://www.zjff.edu.cn/
招生网址:http://zs.zjff.edu.cn/
附件:2020年拟招生专业、学费和联系电话
分院
专业
学费
分院联系电话
纺织学院
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520801
6600
0574-86329896
环境艺术设计(软装设计)650111
9000
纺织品检验与贸易580405
6600
纺织品设计(设计与贸易)580406
6600
染整技术(数码印染与营销)580403
6600
现代纺织技术(智能制造)580401
6600
时装学院
服装与服饰设计650108
9800
0574-86329925
服装设计与工艺580410
6600
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580412
9000
针织技术与针织服装580409
6600
服装设计与工艺(时装管理)580410
6600
中英时尚设计学院(国际学院)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650108H
19000
0574-86329142
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时尚传媒中英合作)580412H
19000
服装设计与工艺(中外合作办学时装管理中英合作)580410H
19000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日合作)650108H
18000
艺术与设计学院
人物形象设计650122
9800
0574-86329965
人物形象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韩合作)650122H
18000
美术650125
9000
服装表演(时装表演与营销)650209
9000
音乐表演650219
9800
表演艺术(舞蹈)650201
9800
艺术设计650101
9000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540102
9000
商学院
休闲服务与管理640106
6000
0574-863290520574-87619052
市场营销630701
电子商务630801
国际贸易实务630501
跨境电子商务630805
连锁经营管理630604
投资与理财630206
会计630302
物流管理630903
信息媒体学院
移动应用开发610212
6600
0574-863296100574-86329555
包装策划与设计580202
6600
艺术设计(动画与游戏设计)650101
9000
游戏设计650121
9000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650104
9000
动漫制作技术610207
9000
计算机信息管理(ERP应用与实施)610203
6600
包装艺术设计650114
9000
计算机信息管理(工业大数据)610203
6600
机电与轨道交通学院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600602
7500
0574-863291020574-86329655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站务管理)600602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运营管理)600602
工业机器人技术560309
机电一体化技术560301
应用电子技术(物联网)610102
数控技术560103
6600
自主招生
2014年高职自主招生试点院校(共30所)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杭州职业技术学院、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湖州职业技术学院、衢州职业技术学院、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是宁波地区的。可以关注各校的招生网,查看具体信息。你这样的会考成绩也不算很差,自主招生主要还是看自主招生的笔试面试的。这3个宁波的专科,排名依次是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分数差不多,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就低了蛮多。
2011届浙江高考文科专科分327分,省排名17000多,请问大概能报什么省内的学校
相当于去年347分 推荐浙江树人大学 浙江广厦职业建设技术学院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台州职业技术学院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 你可以自己在翻翻志愿书和具体去该校招生网了解详情
浙江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录取名单
浙江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录取名单如下:
根据《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提前招生章程》规定,学校根据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有效成绩,以及按专业要求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进行评价(总分200分),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录取时以专业为单位按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进行排序,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划定拟录取分数线,确定“拟录取”名单;按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划定备录取分数线,确定“备录取”名单。
若考生拟录取总分相同时,普通高中考生以素质特长测评成绩、学考换算成绩、职业素养机试成绩、体质健康测试成绩顺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以上成绩仍相同,普通高中考生以学考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十门科目等级换算成绩顺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以上成绩再相同,普通高中考生以学考 “语文 + 数学两门科目换算成绩之和”、“语文 + 外语两门科目换算成绩之和”、“语文 + 数学 + 外语三门科目换算成绩之和”顺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独考试考生则以素质特长测评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换算成绩、文化素质机试成绩、体质健康测试成绩顺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考生在同等条件下,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成绩优良的,按课程学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网址https://pgzy.zjzs.net:4431/login.htm,进行第一轮拟录取确认。
2022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有哪些
2022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基本信息 2022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 2022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学校简介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学校是浙江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04年,经浙江人民政府批准,浙江轻纺职业技术学院和宁波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合并组建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校名沿用至今。 现有专业34个,其中级重点专业3个,级示范专业4个,级特色专业8个,优势专业2个,宁波品牌专业1个,特色专业3个;有国家精品课程4门,级精品课程18门;有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2个,级示范性实训基地4个;有级教学成果奖4项,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教学成果奖10余项;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12项。学院以"修德、长技、求真、尚美"为校训,采用"三引领、三结合、三同步"的人才培养模式,努力推进"项目化、实战化、订单式、学创式"等教学方法,培养学生扎实的专业技能。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一、学校全称: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国际码:13025
二、校 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495号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层次: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高职)
五、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六、办学条件: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从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由宁波市人民政府举办,是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现有在校生逾万名;教职工630余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180余人,博士、硕士学位380余人。学校占地面积800余亩,资产总值8亿多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近一亿元,各类图书100万余册。现为教育部高职专科院校人才培养工作优秀院校,获得了“宁波市文明单位”、“平安校园”、“教育服务经济贡献奖”、“教育推动奖”、“浙江省优秀校园文化品牌”、“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首批国家示范职业技能鉴定所”、“国家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等荣誉称号。
七、招生计划:我校设有53个专业(方向),按专业进行招生录取,招生总计划约为3444名,其中省内计划约3214人,省外计划约230人。省外主要面向安徽、甘肃、江西、广西、海南、辽宁、黑龙江等七个省进行招生。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考试院(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八、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高招委的有关政策规定,积极组织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德智体三方面情况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3、男女比例:录取到我校所有专业的考生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4、身体健康要求:所有专业的体检要求按照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此外,建议报考艺术专业的考生应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结合专业的特点及就业去向选择专业。
5、色盲、色弱者考生不能报考染整技术、染整技术(数码印染与营销方向)、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人物形象设计(中韩合作办学)、服装设计(中日合作办学)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报考服装设计(中英班)、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中英班)的考生高考英语成绩须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如英语单科高考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时,则按英语单科高考成绩5分一档降分录取至额满。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必须对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十分清楚,必须详细了解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明确自己身体状况所不适宜报考的专业,请考生参照我校所公布招生计划的备注栏内有关说明。
九、录取具体方式:
1、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或省招办)录取批次的安排,提前确定录取投档比例。 2、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办法的省份,执行相关省市的规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对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办法的省份,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本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以此类推,直到录满为止。
3、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同分时平行志愿按名次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对享受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5、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则按文化总分排序,文化课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分数高低排序。单科顺序排列: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
6、报考音乐、美术、舞蹈、影视表演类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各省普通高校音乐、美术、舞蹈、影视表演类等专业统考,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统一划定的合格线以上。
7、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无专业加试要求。 十、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十一、收费标准:
1、学校按浙江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公布的浙江省公办普通高职院校收费标准。工科类专业6600元/年,其中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7500元/年;艺术类专业9000元/年,其中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方向)、服装设计、艺术设计(建筑装饰方向)、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人物形象设计、表演艺术等专业9800元/年;服装设计(中日合作办学)、人物形象设计(中韩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500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按照6000元/年。
2、住宿费:四人间(每生/年1200元)、五人间(每生/年1000元)。
十二、学校对优秀考生激励措施:
(一)浙江省生源第三批一志愿填报我校,并且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享受下列政策:
①普高第三批(理科)名次前15000名(含)的考生,确保录取在所填第一专业志愿(除宁波轨道交通集团订单班外);
②普高第三批(理科)名次前20000名(含)的考生,确保录取在所填前四个专业的其中一个专业志愿中(除宁波轨道交通集团订单班外);
③普高第三批(文科)名次前10000名(含)的考生,确保录取在所填第一专业志愿(除宁波轨道交通集团订单班外);
④普高第三批(文科)名次前12000名(含)的考生,确保录取在所填前四个专业的其中一个专业志愿中(除宁波轨道交通集团订单班外);
(二)符合条件的优秀考生可享受我校新生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一志愿填报我校且已被我校录取,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的全日制新生。奖励标准:一等奖学金10000元/人,二等奖学金5000元/人,三等奖学金2000元/人。(详见我校《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三)在校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和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金、国家贴息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入学和临时困难补助等多种助学形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报到须知》中的规定,按期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3、录取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
十四、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招生办联系电话:0574-86328888、86328004、86329141
2、传 真:0574-86328888
3、分院联系电话(0574-)
机电与轨道交通学院:86329652 商学院:86329938
信息媒体学院:86329610 艺术与设计学院:86329968
时装学院:86329925 纺织学院:86329896
国际学院:86329936
4、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495号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编: 315211 5、院校网址:http://www.zjff.edu.cn/ 招生网网址:http://zs.zjff.edu.cn/ 官方微博:http: //weibo.com/zjffxy 6、纪检监察监督电话:0574-86329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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