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来聊聊人民大学招生简章,以下6个关于人民大学招生简章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大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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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国人民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22年中国人民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以下是具体内容,供大家参考。 中国人民大学2022年“圆梦计划” 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化 考试 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国人民大学2022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即“圆梦计划”,主要招收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所在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应届高中 毕业生 。具体办法如下: 一、领导和实施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圆梦计划”招生 工作 由学 校招 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由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由招生 就业 处组织实施。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2年“圆梦计划”招生计划不低于教育部规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根据生源情况适度调整,宁缺毋滥。 三、报名条件 申请“圆梦计划”的考生,要求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 2.品德优良,勤奋好学,认同我校人才培养理念; 3.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4.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应届高中 毕业 ; 5.通过所在省(区、市)高校专项考生资格审核; 6.平时成绩排名原则上为所在中学前5%。 四、报名 考生须登录阳光 高考 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系统提示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2022年“圆梦计划”报名表:网上报名时,按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表,考生下载打印,在报名表规定位置完成中学负责人签字、学校盖章、本人签字后再次上传; 2.户籍证明:户籍卡或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所在页均需上传);须能够证明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学籍证明:学籍卡或学生证,有高中3年间各学期注册盖章; 4.中学成绩单:高二至高三学年自选3次全年级统一参加的考试成绩(其中应至少有一次为高三阶段,3次在全年级同科类考生中排名均为5%以内)。成绩单应为全年级原始成绩单,标明考试日期、考生本人成绩所在行; 6.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如无法提供则需提交由所在中学加盖公章的说明); 7.综合素质评价表(如无法提供则需提交由所在中学加盖公章的说明); 8.个人申请:“‘十四五’时期,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 奋斗 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 民族 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请你结合求学和 成长 经历,谈谈你对“乡村振兴”或“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认识(二选一),以及你对 大学学习 及未来工作的展望与规划。报告要求由考生本人手 书 ,不超过2000字; 9.其他能证明考生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限高中阶段)。 注: ①以上第1-8项均为必须提供的材料,否则报名无效。所有报名材料电子版应清晰可读,并按系统提示以照片或扫描件形式上传至相应位置。 ②除第2、8项外,其余报名材料须所在中学审核后加盖公章,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有关中学、个人等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材料,不得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 ③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 ④我校在高考改革省份的“圆梦计划”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与所在省份公布的我校2022年普通类高考招生相关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相同。 五、录取办法 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根据报名材料审核结果,结合各省(区、市)报名情况,确定合格生名单和各省(区、市)“圆梦计划”招生计划数。合格生必须按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参加高考且须在“圆梦计划”相应批次(如高校专项)报考我校并服从专业调剂。 在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投档给我校的合格生中,根据我校公布的各省(区、市)“圆梦计划”招生计划数和招生专业,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录取,并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专业 志愿 和我校招生章程确定录取专业。录取考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 分数线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高考成绩达到当地同科类一批录取控制线但未达我校提档线的(高考改革省份为达到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但未达考生所录取的我校招生专业或专业组统一高考招生批次提档线的),入校后不能转专业。 按照教育部相关工作规定,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学校将配合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时反馈相关考生信息,协助建立台账并做好资格审核。 六、 新生 复查及违规处理 对在专项计划招生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对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材料的考生,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我校将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对审查发现问题的,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替考、弄虚作假、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一律取消该生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七、招生工作时间表 1.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25日24:00; 2.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5月20日前; 3.报名材料审核、合格生名单和招生计划公示:5月底前; 4.考生 填报志愿 :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时间进行; 5.录取:7月。 八、考生资助 被录取的考生,可申请通过绿色通道入学。
2022年中国人民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中国人民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招生章程(2022年实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中国人民大学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中国人民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2017年首批入选国家“ 世界一流大学 和 一流学科 ”建设名单,注册地址为 北京 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邮编100872。 第三条 我校中法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我校与法国索邦大学、保罗-瓦莱里大学、KEDGE商学院共建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隶属于我校的非独立法人办学单位,按照单独学校代码(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招生,办学地点在我校苏州校区,地址为 江苏 省苏州市仁爱路158号,邮编215123。 第四条 我校凭借鲜明独特的专业优势、雄厚的教学科研实力,培养包括普通本科生、硕士和博士 研究生 及各层次的国际学生等在内的各类人才。校本部和中法学院培养的本科生, 毕业 时所颁发学历 证书 的学校名称均为中国人民大学,证 书 种类均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为本科生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组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机构;招生 就业 处为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本科生招生咨询机构。 第六条 本科生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在教育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本科生招生社会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开展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按照教育部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和管 理工 作要求,我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毕业生 就业情况、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自主、科学、合理地安排招生来源计划。 第八条 我校本科生招生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含各招生专业或专业类选考科目和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分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顺序 志愿 投档的批次原则上不超过120%,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原则上不超过105%。 第十条 我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线上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十一条 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规范有序、质量优先的原则。 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我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本科生和各种特殊类型招生。特殊类型招生包括 强基计划 、高校专项计划(圆梦计划)、保送生、高水平 艺术 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内地 西藏 高中班、内地 新疆 高中班毕业生计划、新疆协作计划(民考汉)、港澳台侨生等。其中,报考 强基计划 、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音乐表演)、香港中学文凭 考试 、澳门保送生、台湾高中毕业生等招生类型的考生需根据招生简章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测试;高校专项计划(圆梦计划)考生需根据招生简章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第十三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 校招 生工作的通知》及《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素质,择优选拔人才。 第十四条 投档时,在安排分省(区、市)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中,对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我校认可考生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所有 高考 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我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五条 对于符合我校录取标准的考生,我校按照投档成绩排队顺序进行录取。高考改革省份投档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录取;同分排序后仍完全相同的,我校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 第十六条 确定录取专业时,不设置分数级差。考生分科类(或选考科目或首选科目)按投档成绩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录取。 第十七条 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我校在 内蒙古 自治区采取分数清的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一条 我校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专业只招收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中外语为英语语种的考生;法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英语或法语语种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如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外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外语类保送生无此项要求。 第二十三条 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我校本年度相关类型招生简章及合格生公示等规定执行。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毕业生计划、新疆协作计划(民考汉)及国家民委专项计划的编报及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 民族 教育司领导下进行。 第二十四条 我校提前批普通类专业(不含国家专项及安排在提前批录取的特殊类型招生项目)及中法学院各专业录取的 新生 ,入学后转专业范围限定为招生专业所在学院。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统一组织实施新生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六条 学费 标准:外语类专业每学年6000元,艺术类专业每学年10000元,中法学院专业为每学年60000元,其他专业均为每学年5000元。如果国家调整本年度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新规定收取学费。 第二十七条 住宿费标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每学年650—1200元;中法学院学生住宿费在国内期间约为2200元/年,在法国期间按照法方高校标准执行。 第二十八条 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坚持“全方位关心、多元化资助、分层次实施、保重点对象”的工作思路,工作中助困与育人相结合,不断创新丰富资助工作形式,拓展资助渠道,整合资助资源,确保资助标准和资助对象精准,为学生的 成长 成才提供全面保障。电子邮箱:zizhuban@ruc.edu.cn。 第二十九条 阳光招生热线:400-0123-517,纪检监督举报电话:010-62513046,阳光招生信息平台网址:https://rdzs.ruc.edu.cn,电子信箱:zsb@ruc.edu.cn。各省(区、市)招生组联系方式详见阳光招生信息平台。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通过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一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大学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在职学习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在职学习培养方案
一、适用学科专业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全日制 学习年限:3年)(学科门类:管理学 一级学科:公共管理)
二、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要求,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德才兼备、学有专长、社会紧缺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的专门人才。
三、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见“课程设置”栏相关内容)
全日制MPA在职学习应完成的总学分为45学分。其中,学位课程必修课不少于30学分,专业方向课不少于10学分,社会实践5学分。
四、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安排在第四、第六学期分两次进行,在职学习到公共管理社会实践基地进行理论联系实际的社会实践,5学分;其中,第一次社会实践为期6个月,3学分;第二次社会实践为期3个月,2学分。第一次社会实践完成后,在职学习在第五学期开学2周内按照相关要求提交5000字以上的社会实践报告和实践鉴定;第二次社会实践完成后,在职学习提交由实践基地开具的实践鉴定。
五、论文撰写
在职学习在校期间应完成的论文包括:课程论文和学位论文。(1)课程论文:根据授课教师的要求完成。(2)学位论文:在职学习在修满规定学分后,进入学位论文写作阶段。在职学习在第五学期开学后,向导师组提交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由导师组负责人组织开题报告会,对论文可行性予以评价,投票决定是否通过开题报告。开题报告未通过的在职学习,需再次参加MPA教育中心组织的开题报告会。论文开题报告通过后方能进入学位论文的写作。在职学习在第六学期开学时提交学位论文考试申请,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可进入学位论文考试。
1 、公共管理硕士(MPA)必修课(不少于 30 学分)
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 2 学分
外语 4 学分
管理学 2 学分
公共管理学 2 学分
公共政策分析 2 学分
政治学 3 学分
管理科学习究方法 3 学分
社会学概论 2 学分
应用经济学 3 学分
行政法 2 学分
公共财政 3 学分
电子政务 2 学分
社会经济统计学 3 学分
中国古代治国通论 2 学分
2 、公共管理硕士(MPA)选修课(不少于 10 学分)
领导科学与艺术 2 学分
西方政治思想史 2 学分
社会心理学 2 学分
公共关系学 2 学分
当代中国对外关系 2 学分
组织行为学 2 学分
人力资源管理 2 学分
公务员制度 2 学分
社会保障理论与政策 2 学分
房地产政策 2 学分
土地规划与管理 2 学分
城市与区域公共政策 2 学分
教育管理与政策 2 学分
环境政策与管理 2 学分
非营利组织 2 学分
危机管理 2 学分
地方政府治理 2 学分
城市管理 2 学分
农业经济学 2 学分
公文写作 2 学分
国外公共管理专题(英语) 2 学分
公共管理伦理学 2 学分
数字化城市管理 2 学分
城市战略规划与管理 2 学分
城市发展热点问题分析 2 学分
项目评估 2 学分
注:选修课由学生在本系所开设的选修课内或在全校开设的在职学习课程范围内任选。
3 、公共管理硕士(MPA)社会实践( 5 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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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人力资源管理招生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课程进修班招生简章
全国唯一拥有完整的本科、硕士、博士教学体系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最高学府;全国唯一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硕士和博士点;全国唯一招收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学院。
一、招生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满一年者;
二、课程设置:
管理学原理、企业战略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英语、人力资源管理概论、组织行为学、工资理论与薪酬管理、绩效考核与绩效管理、人员素质测评、社会科学习究方法、研究设计与数据分析、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劳动经济学、劳工关系与劳动法、专业外语。
三、证书:
完成规定的学习项目并考试合格者,由中国人民大学在职学习院审核颁发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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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大学研究生开设了哪些在职研究生专业?
一、招生专业中国人民大学在职研究生专业有很多,比如:法学、民商法学、英语语言文学、社会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信息资源管理、日语语言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技术经济及管理、档案学、广播电视艺术学及戏剧戏曲学、文艺学等(具体可查看:中国人民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报考条件
中国人民大学在职课程培训班具体条件如下:
1、课程班条件:满足大专学历即可报名参加,免试入学,意向学习的学员向院校提交报名表、报名材料等,院校审核通过即可入学。
2、申硕条件:满足大学本科毕业,拥有学士学位满三年即可报名申硕考试。
三、所获证书
1、就读课程班的同学,在规定的年限学习完培养计划要求的全部课程,修满学分,满足毕业条件,学校颁发结业证书。
2、满足申硕条件,参加全国统一申请硕士学位考试,成绩合格,且提交论文并通过院校组织的答辩可获得国家、社会认可的硕士学位证书。该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证书含金量相同,无论是升职加薪还是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都非常有利。
中国人民大学图书情报专硕招生简章
院校简介 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图书情报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主要培养熟练掌握现代文献管理、信息管理理论与技术方法,可胜任文献管理、信息管理与服务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毕业生主要求职方向是:各级各类图书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图书资料部门、信息管理部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管理部门;网络系统管理机构;信息咨询服务机构,计算机软件企业研发或服务部门;国家各级信息化与信息产业行政主管部门等。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 报名时英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或其他语种相应级别水平; ② 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③ 复试时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三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文章。 6、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7、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图书情报硕士考试科目: 科目一: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科目二:204英语二 复试内容: 1、专业综合课笔试(100分) 2、外语笔试(50分) 3、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150分) 4、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50分) 5、专业加试:针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或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要对其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加试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学制:全日制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 主要课程设置: 图书情报学理论与方法、信息采集、编目与索引、信息检索、数据模型与决策、 数字图书馆研究、企业竞争情报、信息加工处理、WEB及其应用等。 以上就是中国人民大学图书情报专硕招生简章,招生简章是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游戏规则”,由院校自己制定,里面有我们报考的所有信息内容,一定要细心查看。虽然新的招简还未发布,但是大家可以参考去年的进行分析研究,每年变化应该不大。等学校公布后根据他们的改变,我们再进行调整,基本都是这么个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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