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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师范学院官网教务系统入口:http://www.yl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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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师范学院坐落在著名的语言学家王力的故乡、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广西东南部的千年古城玉林市,占地面积1746亩,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创办于1945年,原名广西省立鬰林师范学校,1952年春改名为玉林师范学校,1958年升格为广西玉林专区师范专科学校,开始招收高等教育层次的专科生。1962年更名为玉林专区师范学校。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恢复玉林师范专科学校。1994年更名为玉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玉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玉林市教育学院、玉林市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广播电视大学玉林分校,合并升格为玉林师范学院。2007年以优异的成绩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3年被列为广西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项目单位,2014年被列为广西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项目单位。同年,开始与陕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联合培养教育硕士研究生。2015年成为自治区首批综合改革试点院校与整体转型试点院校。2016年成为广西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理事长单位,入选教育部数据中国“百校工程”合作院校。学校成立后,实现了由资源整合、力量聚集到快速发展的转变,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含本科教育、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留学生教育,具有教师教育特色的综合性本科院校。
学校设有17个二级学院,学科涵盖了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农学、艺术学等10大学科门类 ,有59个普通本科专业。学校面向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及东南亚国家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7542人,另招有一定数量的成高生,联合培养在校研究生101人(与陕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
学校秉承“以德为先,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始终坚持面向农村基层培养基础教育师资,已经形成了以师德教育为核心,以能力培养为重点,以多媒体网络环境为支撑的基础教育优质师资和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为地方基础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10万多“下得去,留得住,有作为”的义务教育师资和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学校现有教职工1123人,其中专任教师741人,正高职称87人,具有博士学位120人、硕士学位540人,具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7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获评自治区级各类教学与科研创新团队10个,获评厅级以上各类人才及各类培养骨干人选共170余人次。
学校育人成绩显著,先后获评为广西高校师范专业办学能力提升计划项目首批示范性教师教育基地、广西21世纪园丁工程B类教师培训基地、广西第一批初中教师教育基地、广西第一批幼儿园教师教育基地、广西小学教师教育基地、广西高校“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基地”,获得广西实验实训教学示范中心2个,广西虚拟仿真实验中心1个。区级优秀教学团队4个, 学校年均就业率均保持在90%以上,连续六年荣获“全区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16年获“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荣誉称号。
有一批依托学校建设的重点科研平台和基地,其中: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广西农产资源化学与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广西高校桂东南特色农产资源高效利用重点实验室、广西高校复杂系统优化与大数据处理重点实验室),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广西高校民族地区文化建设与社会治理研究中心),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广西高校桂东南珍稀经济物种保护利用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广西教育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广西重点学科3个(应用数学、生物化工、中国现当代文学)。
学校先后被授予“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等荣誉称号。
学校将遵循“厚德博学、知行合一”的校训,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师范性”的办学定位,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国内知名、区内领先、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高水平地方应用型大学。
2022年玉林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玉林 师范 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玉林师范学院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 工作 程序,依法招生,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教育部和 广西 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对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玉林师范学院,英文名:Yulin Normal University,国标代码:10606。 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 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分东校区和西校区。学校东校区(主校区)校址:广西玉林市教育东路东1303 号,西校区校址:广西玉林市教育中路 299号。 第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玉林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 第二章 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 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招生 就业 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处理学校招生日常事务,工作职责主要有:执行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和本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决议,制定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考生,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学校纪委 和监察处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对象和招生计划 第八条 招生对象。本科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 考试 并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 分数线 的学生(含少数 民族 预科班)。 第九条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我校招生就业服务网进行公布,最终以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为准。学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线上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提前向社会公布。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学校优质生源集中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十条 各专业录取人数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 计划进行录取。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某专业生源不足时,经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教育)考试院批准,可适当调整相应专业录取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增加生源充足专业的招生计划数。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在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组织下按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进行,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安排的批次实行 计算机 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原则,在考生德、体合格的情况下,以 高考 文化总成绩(艺体生同时以专业术科总分)及与专业相关的科目成绩为主要衡量依据,综合评价,公平竞争,公正录取。 第十三条 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提档。 第十四条 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执行教育部和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加分投档和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规定。 第十五条 所有专业录取男女生比例无限制,民族身份无限 制。 第十六条 普通类考生按以下规则录取 (一)为了尽量满足考生的专业 志愿 和提高入学率,对普通类专业进档的考生一般采取“志愿优先”,即按“先志愿,后分数”的规则安排专业,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高位次到低位次,依照其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不设置专业级差。 (二)对同批次进档考生,文史类考生按以下分数排列规则录取:总分(总成绩+照顾分)—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复试成绩)—综合科成绩—数学科成绩。 理工 类考生按以下分数排列规则录取:总分(总成绩+照顾分)—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数学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复试成绩)—综合科成绩—语文科成绩。其中,报考外语类考生按以下分数排列规则录取,文史类:总分(总成绩+照顾分)—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外语科成绩(不含复试成绩)—语文科成绩—综合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理工类:总分(总成绩+照顾分)—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外语科成绩(不含复试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语文科成绩。 (三)按顺序志愿投档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进档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按 平行志愿 投档的专业,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原则上对该专业进行志愿征集,志愿征集办法按各省文件要求执行。 (四) 内蒙古 考生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照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规则。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投档录取。 第十七条 体育 考生按以下规则录取 (一)广西生源的进档考生,先按“文化成绩优先”录取体育类专业计划数的 10%,专业排序规则:根据文化总分(含加分)从高到低排序,文化 总分(含加分)成绩相同,依次比较位次、文化总分(不含加分)、 语文、数学、综合、外语成绩。其余 90%计划按“志愿优先”录取,即“先志愿, 后专业分,再文化分”的排序规则: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比较位次、文化总分、文化总分(不含加分)、 语文、数学、综合、外语成绩。 (二)其他省份生源的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录取,即“先志愿,后专业分,再文化分”的排序规则: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比较位次、文化总分、文化总分(不含加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成绩。 (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高水平运动员优先录取。 第十八条 艺术 类考生按以下规则录取 (一)我校认可生源省相应的艺术联考(统考)成绩,考生 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生源省划定相应批次录取控 制分数线。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 生艺术类各专业按照“志愿优先”录取,即“先志愿,后专业分, 再文化分”的排序规则:以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术科成绩相同,依次比较位次、文化总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成 绩。参照志愿,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如果此项与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相冲突的,以所在省文件为准。 (二) 湖南 省艺术类考生,分数线执行湖南省统一划定的平行志愿文化控制分数线和专业控制分数线,采用湖南省统一的投档排序规则投档,投档完成后按照上述“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录取原则”录取。 第十九条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的相关文件执行。 毕业 后按协议定向就业。具体招生对象、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定向县(市、区)、培养计划协议 书 签订、 新生 入学等内容将在我校的招生网上另行发布。 第二十条 我校民族预科生分为免费少数民族预科和普通 少数民族预科两类,只面向广西招生。 (一)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生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A批录 取,面向广西 60 个“老、少、边、山、穷”县(市)招生,招 收农业户口的少数民族应届高中 毕业生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根 据生源情况及民族分布情况划定,但不低于相同批次本科录取控 制分数线 80 分。预科阶段免交 学费 ,集中在广西民族大学预科 教育学院 学习 一年,经考核成绩合格者,第二年按预科期间考核 的综合成绩排名情况,选择相应专业后直升我校本科专业学习。 (二)普通民族预科生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B批录取, 面向广西招收少数民族高考考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生源情况及民族分布情况划定,但不低于相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80 分。预科阶段集中在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学习一年,经考核成绩合格者,第二年按预科期间考核的综合成绩排名情况,成绩合格者选择相应专业后直升我校本科专业学习。 第二十一条 我校精准脱贫专项、民族班专项的录取, 按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文件,参照本章程相关条款执行。 第二十二条 在考生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则其服从志愿按如下规则处理: (一)优先安排填有“服从部分调剂”志愿的考生,按投档成绩或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及“服从部分调剂”的专业志愿顺序调剂到尚有缺额的所服从的专业。如果所服从的专业均已录满,作退档处理。 (二)其次安排填有“服从所有调剂”志愿的考生,按投档成绩或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尚有缺额的专业。如果所有专业均已录满,作退档处理。 (三)其三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因录取时间紧迫,对符合调剂录取和退档的考生,学校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第二十三条 报考英语专业、商务英语专业(含商务英语3+1方向)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或听说测试,且外语口试或听说测试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文化分同等条件下,外语口试或听说测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录取。日语专业仅录取参加日语或英语语种考试的考生。对非外语专业的考生不限制语种,但入学后,学校以英语作为公共外语教学的语种,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二十四条 健康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 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一)填报舞蹈学专业和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其身高将作为录取的参考条件,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 170cm,女生身高不低 于 160cm。 (二)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 饰设计等专业的学习需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不招收色盲色弱考 生。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化学、制药工程、生物科学、农学、园艺、园林、食品科学与工程、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学前教育、体育类等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果查询方式:一是通过生源所在省招生 部门提供的查询方式查询;二是登陆“玉林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服务网”查询;三是通过“玉师招就”官方微信公众号查询。录取结果以我校寄送的纸质《录取通知书》为准。 第二十六条 已被我校录取的考生,按所录取的专业报到入学,学校不进行专业调整和退档。如确有转专业需求的,入学一学期后按《玉林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暂行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七条 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日期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规定,学生入学须按规定缴纳学费和有关费用;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住宿费等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标准收取;新生入学时,住宿费按八人间住宿标准(最低标准)预收,按实际住宿情况,在开学第二学期采取补交的方式进行住宿费清算。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新 生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包括体检),复查合格者方可取得学 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予以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 二级 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第六章 学生资助 第三十条 学校设有师范专业奖学金和非师范专业优秀学 生奖学金。 第三十一条 国家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 金”“国家助学金”等,广西壮族自治区设有“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等,学校负责评选和审核发放。 第三十二条 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可通过勤工俭学获取一定的收入。学校还设有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暖心工程、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 第三十三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国家助 学贷款。 第七章 其他 第三十四条 学校实行学分制教学。本科修业标准年限为4年,学生可在3~8年内修完学分。学生修满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即可毕业。学生完成学业后,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玉林师范学院本科学历 证书 ,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五条 各招生 专业介绍 、奖贷助学政策及其他学校情 况等详细信息详见玉林师范学院招生官方微信公众号或我校招生官方网站。 学校通信地址:广西玉林市教育东路东1303号玉林师范学院行政楼招生办公室; 学校官网:https://www.ylu.cn; 学校招生官网:https://zjw.ylu.edu.cn; 学校招生官微:玉师招就,ylsfxyzsjyc; 学校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ylsyzsb@ylu.edu.cn; 邮政编码:537000。 第三十六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电话:0775-2666516/2670086,咨询微信:18078705946,传真:0775-2670086;学校纪委、监察处电话:0775-2689072。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八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 录取工作,不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执行,由玉林师范学 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玉林师范学院就业情况怎么样
玉林师范学院就业情况怎么样 玉林师范学院 就业 情况怎么样 高考 填报志愿 时玉林师范学院就业情况怎么样一直是同学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以下是玉林师范学院就业指导中心2015年发布的`玉林师范学院就业质量报告,当然每一年的就业情况、就业率变化都不大,供大家参考。 毕业生 基本情况 2014 年玉林师范学院 毕业 生人数为4040 人,比上一年增加217 人;其中男生 1170 人,女生 2870 人;师范类毕业生 1728人,非师范类毕业生2312 人;本科毕业生3487 人,高职、专科毕业生553 人。 整体就业率 截止 8 月 31 日玉林师范学院毕业生就业情况(本文后面凡未注明日期的就业统计数据均与此处截止日期相同)本科生已就业3226 人,就业92.5%,其中师范生就业率93.5%,非师范生就业率 91.6%,比师范生低 1.9 个百分点;专科生已就业 521人,就业率94.2%,比本科高1.7 个百分点;全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为92.75%,同比去年提高0.4个百分点。 行业流向 毕业生就业行业流向主要以企业类、教育类为主,这两项就业人数达到 2981 人,占已就业毕业生人数的 79.6%。其它类型就业人数766 人,占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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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正在为选择专业而烦恼,那么读什么专业有前途是值得考虑的。比如,金融专业、IT专业、工程专业等等。这些专业比较热门,就业前景也比较好。但是,如果你想要选择一个就业空间比较大的专业,那么读农学、医学、法学等专业也是不错的选择。
玉林师范学院联系方式地址:广西玉林市教育中路2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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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师范学院概况学校简介
玉林师范学院坐落在著名的语言学家王力的故乡、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广西东南部的千年古城玉林市,占地面积1746亩,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创办于1945年,原名广西省立鬰林师范学校,1958年升格为广西玉林专区师范专科学校,开始招收高等教育层次的专科生。1994年更名为玉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玉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玉林市教育学院、玉林市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广播电视大学玉林分校,合并升格为玉林师范学院。2007年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3年被列为广西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2014年被列为广西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同年,开始与陕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2015年成为自治区首批综合改革试点院校与整体转型试点院校。2016年成为广西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理事长单位,入选教育部数据中国“百校工程”合作院校。2017年圆满完成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目前,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含本科教育、高职教育、成高教育和留学生教育,具有教师教育特色的综合性本科院校。学校设有16个二级学院,涵盖了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农学、艺术学等10大学科门类,有63个普通本科专业。学校面向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东南亚国家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8550人。截至目前,我校联合培养在校研究生110人,共培养外国留学生人数近1100人。学校坚定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现有教职工1330人,其中专任教师1002人,正高职称170多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806人,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102人。学校现有教育部评估中心审核评估专家6人、师范专业认证专家5人,国家社科基金通讯评委10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1人,全国优秀教师5人,自治区优秀专家6人,广西高层次人才1人,自治区先进工作者4人,广西高等学校卓越学者4人,自治区高校教学名师2人,自治区级及以上教学团队带头人称号11人,自治区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负责人5人,广西教育系统五一巾帼标兵4人,广西“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5人,广西“十百千”知识产权中青年专家6人,获得广西高校优秀人才资助计划23人,广西高校骨干教师培养计划15人,获评自治区级各类教学与科研创新团队13个,获评厅级以上各类人才及各类培养骨干人选200余人次。学校建设有一批重点科研平台和基地,科研实力逐步增强,建设有广西院士工作站(园艺工作站)、广西农产资源化学与生物技术省级重点实验室、桂东南特色农产资源高效利用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复杂系统优化与大数据处理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民族地区文化建设与社会治理研究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桂东南珍稀经济物种保护利用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广西一流学科(培育)(系统科学)。近年来,学校荣获省级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成果奖二等奖12项、三等奖17项,荣获省级科技进步奖8项,荣获国家基金项目32项。2018年,由我校田键教授主持的广西科技重大专项“富氧法制备纳米碳酸钙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项目获得经费1000万元,以我校王卓华教授为首席专家的项目《全清诗歌总集文献整理与研究》荣获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立项。目前,学校正在全力打造“全清诗歌总集文献”“华人华侨”“民族地区文化建设与社会治理”“南狮”等研究品牌。学校先后获评为广西高校师范专业办学能力提升计划项目首批示范性教师教育基地、广西21世纪园丁工程B类教师培训基地、广西第一批幼儿园教师教育基地、广西小学教师教育基地、广西第一批初中教师教育基地、广西高校“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基地”,拥有自治区级特色专业群及实验实训教学基地、自治区级特色专业及实验实训教学基地,获得广西实验实训教学示范中心6个、广西虚拟仿真实验中心4个,形成了以师德教育为核心,以能力培养为重点,以多媒体网络环境为支撑的基础教育优质师资和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为地方基础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10万多“下得去,留得住,有作为”的义务教育师资和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连续多年荣获“全区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18年获得“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荣誉称号。学校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与玉林市政府共建玉林市大数据研究院、桂东南历史文化博物馆,与玉林市人大及贵港市人大共建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与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及玉林市委宣传部共建新闻学院,与玉林市城乡规划设计院共建玉林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城市和区域经济研究与服务中心,成立了玉林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农村教育研究院、玉商文化研究中心、桂东南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研究中心、广西侨务理论研究基地、广西地方文化研究与信息服务中心、碳酸钙产业研究院、广西传统工艺(芒编技艺)工作站、中国—乌克兰纳米炭黑联合研究中心等。2019年,国家文化重大工程项目《中华续道藏》第八团队(广西•贵州)工作站落户我校。学校先后被授予“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等荣誉称号。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学校秉承“以德为先,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遵循“厚德博学、知行合一”的校训精神,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师范性”的办学定位,根据“三步走”的发展战略目标,进一步提升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为建成“国内知名、区内领先,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高水平地方应用型大学”而不懈奋斗。
玉林师范学院部分专业:序号专业名称所属类别1机械电子工程工学2广播电视学文学3小学教育教育与体育4思想政治教育法学5行政管理管理学6汉语言文学文学7经济学经济学8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工学9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工学10食品科学与工程工学11数学与应用数学理学12化学理学13商务英语文学14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教育学15土木工程工学16法学法学17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管理学18体育教育教育学19信息与计算科学理学20舞蹈学艺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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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玉林师范专业就业率
关于2022年玉林师范专业就业率相关资料如下
玉林师范学院的就业率及就业前景怎么样?就业情况如何?想必是很多学生和家长都会想了解的问题,目前,2021届玉林师范学院就业质量报告已经公布,以下是为大家整理2018-2021玉林师范学院的就业率、就业前景等信息,供大家参考:
1、2021届玉林师范学院就业率
玉林师范学院本科就业率为80.25%,专科就业率为99.88%。
2、2020届玉林师范学院就业率
玉林师范学院本科就业率为79.33%。
3、2019届玉林师范学院就业率
玉林师范学院本科就业率为92.07%。
4、2018届玉林师范学院就业率
玉林师范学院本科就业率为93.91%。
5、玉林师范学院简介
玉林师范学院坐落在著名的语言学家王力的故乡、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广西东南部的千年古城、对接沟通粤港澳大湾区和北部湾经济区重要通道和关键节点的玉林市,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目前,学校设有16个二级学院,学科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农学、艺术学等10大门类,有64个普通本科专业。学校面向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东南亚、中亚等国家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9588人。截至目前,学校联合培养在校研究生310人,共培养外国留学生近1200人。
玉林师范学院的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好就业吗?
好就业。
据查询玉林师范学院学校官网资料显示,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是一门比较特殊的专业,一般在招聘员工时工资都是比较看重员工的学历。
玉林师范学院位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广西东南部的玉林市,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广西4所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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