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处(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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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今天我们来聊聊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处,以下6个关于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处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大学知识。本文目录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的地址新疆师范大学研招办电话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电话是多少?...

今天我们来聊聊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处,以下6个关于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处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大学知识。

本文目录

  • 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的地址
  • 新疆师范大学研招办电话
  • 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电话是多少?
  • 新疆师范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温馨提示
  • 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招办电话?
  • 2022年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
  • 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的地址

    关于新疆师范大学考研的一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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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师范大学研招办电话

    新疆师范大学研招办电话为0991-4332532。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推免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由新疆师范大学校长任组长,主管本科与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纪检委、研究生处、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及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监督推免工作的全过程,确保推免工作公平、公正。涉及接收工作的部门、各学院需成立领导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各学院综合考核小组(考核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 人)负责组织各专业接收等工作。研究生处负责推免接收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接收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科学考查、客观评价”原则。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2.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原则。推免生制度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接收工作,确保接收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3.坚持全面考核、保证质量的原则。各学院要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要合理设置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要加强综合考核,既要考核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也要考核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

    4.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广大师生身体及心理健康的原则。

    三、接收对象

    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四、接收条件

    1.政治表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接收和录取。

    2.学业表现: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考察学生是否全面较好地掌握了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技能;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各门课程(含选修课)学习成绩须在优良以上,且不得有重修(补考)课程。

    3.语言能力: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国家专业英语四级考试(原则上只接受二外日、俄语学习者);其它专业学生须获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含;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成绩284分以上[含])。

    高考招生类别为民语言及双语序列的推免生外语成绩应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355分以上(含);同时,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成绩须达到四级以上(含)或获得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含)证书。

    4.科研能力:推免生学术专长包括本科学习阶段独立发表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的科研竞赛等。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5.身体及心理状况:身体及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标准。

    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电话是多少?

    招生科:刘建伟 办公电话:4332532 工作职责:学历硕士研究生咨询、报名、考试、复试、录取等相关招生工作。 招生科:范丽红 办公电话:4332532 工作职责:专业学位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咨询、报名、考试、复试、录取等相关的招生工作。 培养科:王佩琴 办公电话:4332040 工作职责:研究生教学计划安排、成绩管理;研究生中期考核、教学实践、论文开题等培养工作。 管理科:张卫红 办公电话:4332040

    新疆师范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温馨提示

    【 #考研# 导语】 考研频道从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处了解到,新疆师范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温馨提示已发布,详情如下:   各位考生: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根据教育部、自治区和我校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结合近期考生关切问题,现对部分考生网上报名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接收考生范围   根据《新疆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及《关于“自治区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的补充通知》要求,新疆师范大学报考点负责新疆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报名工作,及户籍或工作单位或现居住地在乌鲁木齐市且报考新疆师范大学的考生报名工作。   二、享受初试加分政策考生   符合初试加分政策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后在“享受初试加分申请”模块(网上报名首页中部)提交申请,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考生可享受相应政策。报名期间可取消或修改相关申请。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项加分申请。相关政策可查询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三、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政策考生   符合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除按上一条要求在“享受初试加分申请”模块提交申请外,报考信息中专项计划选项应选择“无”,报考类别应填报为“定向就业”,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填报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填报不符合要求者须在网报期间及时在报名系统更改,报考点将在确认阶段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将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最终结果以招生单位复审为准。   四、非全日制考生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信息中报考类别应填报为“定向就业”,填报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报名期间在报名系统更改。   广大考生请持续关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试院、我校发布的公告及研招网后台发送信息。   欢迎你报考新疆师范大学!   原文标题:新疆师范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温馨提示   文章来源:https://www.xjnu.edu.cn/2022/1019/c11574a122415/page.htm

    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招办电话?

    学校的研究生处网站上有自己查呀,懒虫

    2022年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

    2022年 新疆 师范 大学 研究生 复试内容已经公布,以下是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复试形式 在自治区教育 考试 院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精准防控、防止聚集的要求,统筹考虑自治区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经综合研判决定采取远程 视频 复试的方式开展本次复试 工作 。我校远程视频复试采用教育部统一开发的“研招网招生远程 面试 系统”进行。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由三部分组成:综合面试、专业口试、外语听说测试。 (1)综合面试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规范等;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应列第一位,各学院根据考生提供的政审表,结合复试过程的表现,严格把好政审关,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心理健康测评主要考察心理素质及性格、意志状况等,其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对学术型考生要加强专业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对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职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 经验 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 就业 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2)专业口试主要是对我 校招 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测试。各学院在命制此部分试题时,根据参加复试的学生人数,按120%的比例命制等质同效且体现学科特点的试题。题型应符合口试特点,重点考查该科目的基本概念、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等,以综合性、开放性试题为主。 (3)外语听说测试中非外语类考生需进行与初试语种相同的外语口语测试,外语类专业考生须进行第二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4)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与复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与复试过程分开进行。采用远程视频笔试的形式,每门考试时长6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试科目严格与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一致。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有一门及以上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三、录取规则 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2022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总成绩的计算比例为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一)确定拟录取名单 1.总成绩核算方式 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按百分制计,核算公示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2.总成绩排名方式 普通计划考生总成绩按照 专业排名 ,其中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 (1)一 志愿 上线考生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先比较复试成绩再比较初试成绩。 (2)各批次调剂考生分批次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一批次总成绩相同,先比较复试成绩再比较初试成绩。 “退役 大学生 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名。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3)同等学力考试加试科目有一门及以上低于60分者。 (4)复试过程中缺考或作弊者。 (5)未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 4.结果公示 复试录取工作必须做到“三公开”,即复试要求和复试办法公开、复试成绩公开、拟录取名单公开。 (1)学院复试结束3日内,在学院官网公示考生成绩,公示内容包括考号、姓名、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对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要进行备注。 (2)学校在研究生处官网公示考生拟录取情况,至少公示10日,公示内容包括考号、姓名、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情况,并提供监督举报电话。 5.复议 考生如对复试结果存在异议,可向学院提出复议申请。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要立即进行研判,并提出处理意见,当日报学校复试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调档 拟录取考生培养方式分为非定向和定向。我校将为非定向的考生出具调档函,考生须在规定时限内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新疆师范大学;培养方式为定向的考生须在与本人工作单位、新疆师范大学签订定向培养合同(一式三份), 毕业 后回原单位就业。 (三)体检 充分考虑疫情防控情况,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专业实际情况,开展2022年硕士研究生体检工作。 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体检工作将在研究生 新生 报到后由校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严格把关。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四)确定录取名单 拟录取人员经公示无异议且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确定为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学校将按照录取名单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 书 。 入学三个月内,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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