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来聊聊西南交通大学招生简章,以下6个关于西南交通大学招生简章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大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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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西南交通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西南交通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西南交通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规范学 校招 生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西南交通大学章程》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西南交通大学;英译名:Southwest Jiaotong University;注册地址: 四川 省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111号;学校网址:https://www.swjtu.edu.cn/。现有三个校区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犀浦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安路 999 号)、九里校区(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111号)、成都东部(国际)校区(成都市东部新区三岔TOD)。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公办。学校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 双一流 ”重点建设并设有 研究生 院的大学。办学层次:本科和研究生,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 第四条 普通本科招生类别包括:普通类、保送生、高水平 艺术 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内地 西藏 高中班、内地 新疆 高中班、少数 民族 预科以及国家民委贫困地区民族专项计划。 第五条 普通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者,颁发西南交通大学本科毕业 证书 ;在规定年限内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毕业生 学士学位证 书 。 第六条 学校设立西南交通大学普通 高考 招生委员会,负责审议招生政策、制度和程序,建立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维护招生的公平公正。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制定本科招生重大政策,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招生 就业 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业务工作。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学校办学条件等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历年高考人数、生源情况、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同时结合近年招生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确定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招生来源计划经教育部汇总后,通过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学校预留计划为学校总计划数的1%及以内,其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用于调节各省(区、市)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九条 学校2022年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招生,校区专业分布情况如下。 犀浦校区入学的专业(大类):土木工程、铁道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工程造价、机械类(包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工业工程)、能源动力类(包含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车辆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类(包含电子科学与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通信工程、自动化、 计算机 类(包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人工智能、交通运输类(包含交通运输、交通工程)、物流管理与工程类(包含物流管理、物流工程)、安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包含环境工程、消防工程)、测绘类(包含地理信息科学、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地质工程、资源勘查工程、材料类(包含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飞行器设计与工程、工程力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应用物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生物工程、制药工程、应用心理学、思想政治教育、汉语国际教育、外国 语言 文学类(包含英语、翻译、日语、德语、法语)、建筑学、建筑类(包含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绘画、设计学类(包含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新闻传播学类(包含广告学、传播学)、汉语言文学、音乐表演、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安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生物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环境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城市设计、智能制造工程、智能建造、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智慧交通专业的办学地点在成都东部(国际)校区,在成都东部(国际)校区正式启用前,过渡办学地点在犀浦校区。 九里校区入学的专业(大类):工商管理类(包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会计学、工程管理)、经济与贸易类(包含经济学、金融学)、公共事业管理、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 少数民族预科在九里校区入学。 学校上述实行大类招生的专业,大类内划分专业安排在春季学期(一年级第二学期)进行。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根据培养需要,学生在入学后1个月之内进行专业划分。 学校在培养过程中,从有利于学生 成长 成才的角度出发,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各专业的就读校区进行调整。 第十条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项目 (一)利兹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西南交通大学与英国利兹大学合作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收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四个专业,学制四年。学生入校后在犀浦校区 学习 四年,成绩合格者颁发西南交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以及利兹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学习成绩优异者,将有机会在第三学年或第四学年赴英国利兹大学就读。在西南交通 大学学习 期间,利兹学院各专业 学费 为100000元/年·生。学生赴英学习期间,须按照利兹大学当年国际学生的收费标准向利兹大学缴付学杂费,同时须向西南交通大学缴付相应普通类专业本科生学年学费。(利兹大学网址:https://www.leeds.ac.uk/) (二)生物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经教育部批准,由西南交通大学与美国乔治亚州立大学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制四年。学生入校后在犀浦校区学习三年,成绩符合美方学校要求者赴美国乔治亚州立大学学习一年。完成项目培养方案并达到两校毕业及授位要求者,颁发西南交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以及美国乔治亚州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在西南交通大学学习期间,该专业学费为65000元/年·生。学生赴美学习期间,须按照美国乔治亚州立大学当年国际学生的收费标准向美国乔治亚州立大学缴付学杂费,同时须向西南交通大学缴付相应普通类专业本科生学年学费。(乔治亚州立大学网址:https://www.gsu.edu/) (三)安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经教育部批准,由西南交通大学与美国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制四年。学生入校后在犀浦校区学习三年,成绩符合美方学校要求者赴美国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学习一年。完成项目培养方案并达到两校毕业及授位要求者,颁发西南交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以及美国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在西南交通大学学习期间,该专业学费为65000元/年·生。学生赴美学习期间,须按照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当年国际学生的收费标准向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缴付学杂费,同时须向西南交通大学缴付相应普通类专业本科生学年学费。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学杂费用标准详见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网站当年公布的国际学生收费标准。(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网址:https://go.okstate.edu/) (四)环境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经教育部批准,由西南交通大学与美国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制四年。学生入校后在犀浦校区学习三年,成绩符合美方学校要求者赴美国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学习一年。完成项目培养方案并达到两校毕业及授位要求者,颁发西南交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以及美国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在西南交通大学学习期间,该专业学费为65000元/年·生。学生赴美学习期间,须按照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当年国际学生的收费标准向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缴付学杂费,同时须向西南交通大学缴付相应普通类专业本科生学年学费。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学杂费用标准详见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网站当年公布的国际学生收费标准。(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网址:https://go.okstate.edu/)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教育部“阳光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按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但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得用于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 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三条 学校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及加分政策处理办法:学校认可各省(区、市)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含小数位),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依据。按“分数清”的方式安排专业( 内蒙古 自治区除外),即以分数优先方式、结合专业志愿,排队安排考生专业,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理科(或综合改革)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确定录取先后顺序;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确定录取先后顺序。对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在高考改革省(区、市)的录取办法,学校按照考生所在省(区、市)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选考科目和录取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 考试 中心制定的“志愿清”专业安排办法,即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一专业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时,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确定录取先后顺序;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确定录取先后顺序。对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者,学校作退档处理。学校将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布的分省招生计划数录取考生,对于不满足录取条件的考生,学校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生物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安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以及环境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仅招收有本条所列专业志愿的考生,对于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者,学校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对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 因用人单位在录用毕业生时要求毕业生不得有色觉功能异常,请色盲、色弱考生慎重报考以下专业:车辆工程、交通运输类、安全工程、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自动化、建筑学、建筑类。 第十八条 学校以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特别是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生物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安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以及环境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主要课程采用全英文教学,考生应有较好的英语基础,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第十九条 保送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含设计学类、绘画、音乐表演)等特殊类型入选资格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加分政策处理办法、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相对应类别的招生简章执行。 第四章 新生 入学资格复查 第二十条 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确保招生结果公平、公正。 第二十一条 入学报到期间,艺术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外语类保送生等特殊类型录取的新生,须参加专业复测,复测严格依规依纪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 在校期间,一经发现并查实在高考报名、考试、录取等环节中弄虚作假者,学校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学校执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学分制收费标准。(1)设计学类专业预收学费7200元/年·生;(2)绘画、音乐表演专业预收学费12000元/年·生;(3)建筑学、建筑类:预收学费6600元/年·生;(4)经济与贸易类、工商管理类、公共事业管理、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外国语言文学类、汉语国际教育、新闻传播学类、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应用心理学、工业工程、物流管理与工程类专业预收学费4500元/年·生;(5)除上述专业以外的其它本科专业(不包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预收学费4900元/年·生;(6)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以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为100000元/年·生;生物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安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以及环境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为65000元/年·生。 少数民族预科预科阶段预收学费5500元/年·生。 第二十四条 犀浦校区学生住宿为4人一间,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年·生。九里校区学生住宿为4人一间,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分为1200元/年·生或1000元/年·生。实际收费执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标准。 第二十五条 学校建立国家资助、学校奖助、社会捐助、学生自助“四位一体”的全方位发展型资助体系,设有入学“绿色通道”和“奖、贷、助、勤、补、减、偿”等资助项目,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实际问题。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依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学校各类招生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以及学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 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xxgk/ 学校本科招生网:https://zhaosheng.swjtu.edu.cn/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安路 999 号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611756 电子邮箱:zszx@swjtu.edu.cn 联系电话:028-66366373、028-66368074 第二十八条 监督机制 学校招生就业处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牵头组织实施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依规依据严肃查处。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邮箱:jwbgs@swjtu.edu.cn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西南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西南交通大学2009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09-04-24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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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西南交通大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西南交通大学(以下简称:学校);英译名:SouthwestJiaotongUniversity;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111号。现有三个校区:成都九里校区、成都犀浦校区、峨眉山市峨眉校区。
第三条办学类型:公办;办学层次:本科和研究生;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西南交通大学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西南交通大学学位委员会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学校是教育部直属、首批“211工程”和“985”优秀学科创新平台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
第四条学校招生的主要对象为:普通高考生、保送生、艺术特长生、艺术类学生、高水平运动员、国防生、西藏内地班、新疆内地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试行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实行全日制学习形式。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2009年教育部下达的我校招生事业计划7700名。招生计划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学校分专业、分省招生计划,经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六条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七条原则上在同批次同类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接受省级招办投档。在第一志愿报考西南交通大学的考生未录取满额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档案,优先满足第一学校志愿考生的专业志愿。
第八条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及加分政策处理办法:优先安排因学科竞赛奖享受加分政策考生。其余考生按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以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方式安排专业,高考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享受其它政策加分考生。专业分数级差:除一志愿外其余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一志愿与平行志愿级差为7分,平行志愿与调配志愿级差为3分,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并其它表现全面考核择优确定专业。对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九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除本章程和分专业分省招生计划中注明的要求以外,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国防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
第十条报考英语和英语(翻译)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语加试,并要求英语单科成绩达到100分及以上。英语、英语(翻译)、日语、德语和法语专业要求考生没有口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形象气质有优势的考生,建议残疾和身高欠佳考生慎重考虑。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和景观建筑设计专业,要求具备徒手画能力,新生进校后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徒手画加试,不合格者根据高考成绩、专业志愿和学校其它专业录取成绩及人数情况转入其它专业学习。学校只以英语为外语安排教学,建议少数语种考生在报考我校时慎重考虑。
第十一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详见“西南交通大学2009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第十二条艺术类特长生的要求按教育部教学司[2008]27号文件精神执行。学校在本科层次第一批、第二批均录取艺术特长生,本科第二批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在峨眉校区就读。
第十三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执行教育部教学厅[2009]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
第四章其它
第十四条预留计划用于解决各省之间生源不平衡问题。其使用程序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在峨眉校区就读的第二批次本科生以西南交通大学和西南交通大学校长具印颁发本科毕(结)业证书,证书内容填写“在我校峨眉校区××专业学习”。
第十六条学校执行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学分制收费标准。各专业预收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分专业分省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新生入住成都犀浦校区,新生住宿为4人一间,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元。第二批本科录取新生入住峨眉校区,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年800~1200元。最终实际收费标准执行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
第十八条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邮编:611756
西南交通大学招生网:www.AD1896.cn
电子信箱:zs@swjtu.cn
联系电话::(028)66367386、66366373、66366379、66366386
第十九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28—66366385。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摘自中国教育在线网
西南交通大学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西南交通大学 章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 西南交通大学 (以下简称:学校);英译名:SouthwestJiaotongUniversity;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111号。现有三个校区:九里校区(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111号)、犀浦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峨眉校区(四川省峨眉山市景区路1号)。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公办;学校是国家首批“211工程”、“特色985工程”重点建设、首批进入国家“2011计划”并设有研究生院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办学层次:本科和研究生;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 西南交通大学 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 西南交通大学 学位委员会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 第四条 学校招生类别为:普通类、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艺术学门类、高水平运动队、贫困地区定向、国防生、西藏内地班、新疆内地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试行自主选拔、农村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实行全日制教学。 第五条 西南交通大学 设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委员会。招生工作委员会是学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由校长任主任。主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任常务副主任并主持日常招生工作。成员包括校纪委、监察处、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校长办公室、招生就业处、教务处、战略发展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各学院(中心)、体育部、峨眉校区主要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 第六条 西南交通大学 招生就业处作为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 2、制定学校招生章程以及各种特殊类型招生简章; 3、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4、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5、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6、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西南交通大学 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考人数、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生源情况、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来源计划经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区、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实施“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 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条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及加分政策处理办法: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依据。按分数优先方式排队安排进档考生专业(即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考生在投档成绩相同时,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对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除本章程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中注明的要求以外,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对国防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新生注册时须接受入校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报考英语(翻译)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需达到该科目满分的70%及以上。 报考建筑类的考生,须具备徒手画能力。新生进校后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徒手画加试。不合格者根据高考成绩、专业志愿和学校其它专业录取分数线及人数情况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学校以英语为外语安排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在报考时慎重考虑。 第十三条 学校保送生、自主选拔、农村自主选拔、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以及艺术学门类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订细化的相关招生办法。 第四章 其它 第十四条 预留计划为学校总计划数的1%,其使用程序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用于解决各省之间生源不平衡问题。预留计划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使用。 第十五条 江苏省:江苏省普通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第一批次本科为A、B;高水平艺术团、自主招生、第二批次本科为B+、B。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及加分政策处理办法:认可江苏省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选测科目物理、历史成绩A+、A、B+者,分别在投档成绩的基础上加15分、7分、3分,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依据。按分数优先方式排队安排进档考生专业。同一专业录取时,若考生分数相同,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对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制定的专业安排办法。 第十七条 在峨眉校区就读的第二批次本科生以 西南交通大学 和 西南交通大学 校长具印颁发本科毕(结)业证书,证书内容填写“在我校峨眉校区××专业学习”。 第十八条 学校执行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学分制收费标准。具体为:(1)艺术类:设计学类专业预收学费7200元/年·人;(2)艺术类:绘画、音乐表演专业预收学费12000元/年·人;(3)建筑类:建筑类预收学费6600元/年·人;(4)文、法、经、史、哲、管类:经济与贸易类、工商管理类、法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以及汉语国际教育、传播学、广告学、汉语言文学、应用心理学、公共事业管理、工业工程、物流管理专业预收学费4500元/年·人;(5)本科理工类:除上述专业以外的其它本科专业预收学费4900元/年·人。 第十九条 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新生入住成都犀浦校区,新生住宿为4人一间,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元。第二批次本科录取新生入住峨眉校区,新生住宿为4人一间,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或1200元。最终实际收费标准执行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 第二十条 联系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 西南交通大学 招生就业处,邮编:611756 西南交通大学 本科招生网:zhaosheng.swjtu.edu.cn 电子信箱:zs@swjtu.edu.cn 联系电话:(028)66368074、66366386、66366373 第二十一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28—66366065、66366444。网络监督: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纪检监察网”——网上举报栏目。监督邮箱:jwbgs@home.swjtu.edu.cn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相关链接: 2015高考实用信息 | 2015高考试题及答案 | 2015高考作文题目 | 2015高考作文点评 | 2015高考 分数线预测 | 2015高考成绩查询 | 2015高考志愿填报 | 2015高考分数线 | 2015高考录取查询
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
西南交通大学 希望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 西南交通大学 希望学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法规,并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 西南交通大学 希望学院;国标代码:14262;学院地址: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学府大道8号;南充校区: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于陛路。
第三条我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由 西南交通大学 举办的由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独立学院,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与专科。
第四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凡完成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 西南交通大学 希望学院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国家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 西南交通大学 希望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五条学院招生的主要对象为:普通高考学生,实行全日制学习形式。
第六条学习年限:本科建筑学专业学制为五年,其他本科专业学制为四年;专科学制为三年。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招生计划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分专业、分省招生计划,经四川省教育厅审定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院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按照各省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九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按相关省份的规定,一般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理科生按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文科生按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的顺序依次投档。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将其调录到其他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
第十一条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在第一志愿报考 西南交通大学 希望学院的考生未录取满额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档案。
第十二条在同档专业志愿内,按照考生高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将调录到其它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
第十三条我院原则上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指定的加分政策。
第十四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院执行《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不限制往届生与应届生的录取比例及男女生录取比例。
第十六条在录取过程中,将依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考虑。
第四章其它
第十八条学院按照经四川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的标准收取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九条学费退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多项资助措施。
第二十一条录取结束之后,将在 西南交通大学 希望学院网站上及时公布录取结果;考生还可以通过学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进行查询。
第二十二条联系方式
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swjtuhc.cn
电子邮箱:xwxyzs@163.com
联系电话:028-67935868、67935881、67932298、67932299(传真)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学府大道8号
第二十三条招生工作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28-67935801。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处具体实施,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不收取任何与招生相关的额外费用。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022年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招生 工作 ,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法规,并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国标代码:14262; 第三条 学院地址: 四川 省成都市金堂县学府大道8号(成都校区),注册地址南充校区因学院已迁往成都办学,南充校区不再进行招生及教学任务。 第四条 我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由西南交通大学举办的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 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五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凡完成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符合 毕业 条件者,由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国家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毕业 证书 ;本科 毕业生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六条 学院招生的主要对象为:普通 高考 学生,实行全日制 学习 形式。 第七条 学习年限:本科建筑学专业学制为五年,其他本科专业学制为四年;专科专业学制为三年。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招生计划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分专业、分省招生计划,经四川省教育厅审定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院统一招生 考试 成绩为依据,按照各省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20%以内。实行 平行志愿 的省份,调档比例按相关省份的规定,一般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一条 实行平行 志愿 的省份,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理科生按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文科生按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的顺序依次投档。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将其调录到其他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 第十二条 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在第一志愿报考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的考生未录取满额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档案。 第十三条 在同档专业志愿内,按照考生高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将调录到其它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 第十四条 我院原则上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指定的加分政策。 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新生 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不限制往届生与应届生的录取比例及男女生录取比例。 第十七条 在录取过程中,将依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八条 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考生在 填报志愿 时要慎重考虑。 第四章 其 它 第十九条 学生的 学费 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二十条 学费退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多项资助措施。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束之后,将在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网站上及时公布录取结果;考生还可以通过学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进行查询。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swjtuhc.cn 电子邮箱:1220068777@qq.com 联系电话:028-67935795、67935868、67935799、67932299(传真)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学府大道8号(成都校区) 第二十四条 招生工作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28-67935801。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处具体实施,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不收取任何与招生相关的额外费用。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西南交通大学2021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及计划 有哪些专业
西南交通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已经发布,我整理了招生专业及计划相关内容,来看一看! 西南交通大学2021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不少于155名(最终以教育部下达数为准),招生专业范围见下面。学校将根据考生实际报名与审核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与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同时公布。 二、西南交通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 西南交通大学 学校肇始于1896年的山海关北洋铁路官学堂,此后屡迁校址,数度更名,而以唐山交通大学扬名海内外,素有“东方康奈尔”之美誉,尤以土木、矿冶两学科独树一帜。1952年经院系调整,更名唐山铁道学院,专事轨道交通人才培养。1964年学校内迁峨眉,1972年定名西南交通大学。1989年学校办学主体迁成都。2000年学校划归教育部管理。 截至2021年3月,学校有犀浦、九里、峨眉三个校区,占地5000余亩;设有27个学院(书院、中心)以及研究生院、临床医学院和附属医院;有2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0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有1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9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个专业学位博士点,40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有专任教师2448人,全日制本科生29025人、硕士研究生10489人、博士研究生2364人、留学生9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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