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外语职业学院招生就业网(兰州外语职业学院中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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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今天我们来聊聊兰州外语职业学院招生就业网,以下6个关于兰州外语职业学院招生就业网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大学知识。本文目录兰州外语职业学院官网招生就业网2015什么时候报道2022年兰州外语职业...

今天我们来聊聊兰州外语职业学院招生就业网,以下6个关于兰州外语职业学院招生就业网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大学知识。

本文目录

  • 兰州外语职业学院官网招生就业网2015什么时候报道
  • 2022年兰州外语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 兰州外语职业学院地址在哪?电话网站
  • 兰州外语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 兰州外语职业学院专业有哪些
  • 兰州外语职业学院教务处电话 附号码及其他联系方式
  • 兰州外语职业学院官网招生就业网2015什么时候报道

    普遍都在9月1日左右开学,国内部分大学时间不确定,有的8月22日,有的则是9月12日左右。 一般都是九月份,具体各个学校时间不一样,不要急,通知书上会写的,而且时间绝对来得及! 另外你还可以打电话去问下比较好。

    2022年兰州外语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兰州外语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兰州外语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保证兰州外语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使广大考生更清楚地了解学院具体录取规则,确保教育部招生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落到实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综合评价录取、中职升学 考试 录取、普通 高考 和五年一贯制等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全程公开、信息透明,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兰州外语职业学院 (代码:12832) 学校地址: 甘肃 省兰州市和平开发区薇乐大道137号(邮编:730101) 第五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八条 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 第九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研究招生相关政策,协调有关部门拟定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招生录取,讨论决定招生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 书 记、院长、分管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并常设招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招生 就业 处。 第十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工作。 第十一条 学院成立招生督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加强对招生录取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以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学院建立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明确到岗位、具体落实到人。 第十三条 学院具体招生工作人员由招生领导小组抽调教务处和网络信息中心等部门有招生资格的人员参加。 第十四条 招生办公室要认真贯彻教育部和省上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对选定的招生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增强依法执招的意识,确保学院招生工作公平、有序、顺利地进行。 第四章 录 取 第十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实行“省教育考试院监督,院校负责”的录取体制。 第十六条 学院综合评价录取工作,按照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按照位次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学院普高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分数优先、 志愿 优先,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 第十八条 中职升学考试招生录取按照招生的专业类别( 农林 牧渔类、 医药 卫生类、工业类、土木水利类、信息技术类、 财经 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教育与文化 艺术 类)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按照位次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根据学院 专业设置 ,招生录取工作依照各省级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安排,一般安排在专科批次、高职高专批次、综合评价录取时段进行。 第二十条 各省级招生委员会按教育部统一规定,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照顾政策,学院原则上均予以认可并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当批次控制 分数线 上第一志愿考生较多时,按第一志愿专业分数由高到低录取,录取满额后;按第二志愿分数由高到低录取,以此类推。当批次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考生录取不足时,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不足时,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其他志愿考生。 第二十二条 学院每年将通过有关新闻媒体、互联网、考生所在地招生办或 毕业 学校等渠道向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公布招生专业、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招生录取结果。 第二十三条 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肢体残疾但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线的考生,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四条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录取要求:女生净身高160cm(含)-173cm或踮足而立手指须触及212cm,男生净身高173cm(含)-185cm;身体裸露部位无疤痕、无纹身;双眼矫正视力女生不低于0.5,男生不低于0.7(C字表视力标准),无斜视、无色盲,无慢性疾病。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录取要求:女生净身高160cm(含)-173cm,男生净身高173cm(含)-183cm;身体裸露部位无疤痕、无纹身;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5.0(E字表视力标准),无斜视、听力及辨色能力正常,无慢性疾病。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录取要求:双眼无色盲、无色弱。 第二十五条 外省考生录取批次、规程,依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进行,入学报到、收费等一切待遇与甘肃考生相同。 第二十六条 学院招生实行 计算机 远程网上录取,为净化招生环境,排除外界干扰,招生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 第二十七条 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录取过程中确需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开。考生可以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和各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录取查询平台查询本人的录取情况。 第二十八条 录取名单经省级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审批后,由学院招生办公室打印《普通高考录取通知书》,加盖兰州外语职业学院公章和学院院长签章后,由学院直接将通知书邮寄给考生。考生收到通知书后,凭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生源地助学贷款等事项;学院凭《普通高考录取通知书》和经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核准备案的数据库核实资格后,按《 新生 报到须知》办理新生入学、注册手续。 第二十九条 已录取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名单(含考生号),将在学院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以后三天之内传报学院有关部门,并在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时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上报教育部备案。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一条 对招生录取中出现的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依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学院招生相关文件中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第三十二条 学院招生实行“阳光收费、亮证收费”,收费标准将严格执行甘肃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各专业 学费 标准为: 1、民航运输服务类等36个专业,每学年学费9500元。 专业包括:民航运输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交通运营管理、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航空物流管理、应用英语、应用日语、应用韩语、应用阿拉伯语、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旅游管理、定制旅行管理与服务、智慧旅游技术应用、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中小企业 创业 与经营、智能物流技术、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大数据与会计、金融服务与管理、电子商务、工商企业管理、现代物流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数字媒体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大数据技术、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网络新闻与传播、电气自动化技术、智能安防运营管理、运动健康指导、体能训练。 2、医药卫生类8个专业,每学年学费11000元。 专业包括:护理、助产、康复治疗技术、药学、口腔医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眼视光仪器技术、康复治疗技术(推拿方向)。 3、教育与文化艺术类2个专业,每学年学费11500元。 专业包括:学前教育、小学英语教育。 4、空中乘务等4个专业,每学年学费12500元。 专业包括: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服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云计算技术与应用。 5、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每学年学费17500元。 第三十三条 特色招生:“零元入学” 自强班: 为落实产教融合、工学交替的人才培养模式,鼓励更多有志青年 大学生 利用假期进行勤工俭学、岗位 实习 ,通过生产实践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增长社会阅历,减轻家庭负担的目标。学院开设“零元入学”自强班。“零元入学”是指学生入学时暂不交纳学费,仅需缴纳住宿费、书本费等代收费用。学生在校期间通过参加学院组织的假期勤工俭学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岗位实习获得劳动报酬,用劳动报酬支付学费。“零元入学”自强班包含学前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高速铁路客运乘务、旅游管理、物流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每班限招50人,共计300人。 第五章 奖学金设置情况及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三十四条 学院十分关注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在管好用好国家学生资助拨款、勤工俭学岗位的同时,积极开拓助学途径,以“奖、助、补、减”等方式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 “奖” 学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申报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奖金8000元。 (2)国家 励志 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奖金5000元。 2.“助” 针对家庭困难的学生,可通过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校内勤工俭学的渠道完成学业。 (1)家庭困难学生可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凡符合条件的录取新生和在校生可享受国家开发银行提供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金额每人每年12000元。 (2)积极拓宽勤工俭学渠道,有专门机构负责为经济困难学生安排勤工俭学岗位。 (3)被学院录取的学生参军入伍,可申请享受学费补偿(代偿)资助政策,最高每人每年8000元。 3.“补”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学生家庭如遇到突发性特殊困难或家庭经济困难,不能维持正常的 学习 生活者,可申请助学金。批准的学生都享受政策性补贴每人每年2300-4300元。 4.“减”对个别家庭经济条件极差或遇到重大自然灾害(如地震、泥石流等)的学生,若交纳学费确有困难可申请减免部分学费。 第三十五条 凡按国家任务招收的普通专科(高职)学生,根据教育部和学院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在毕业时颁发教育部监制并通过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 证书 或结业证书。 第六章 招生联系方式及其它 第三十六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活动,如有考生及家长被欺诈,学院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凡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可通过学院网站或来电等途径咨询我院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 1.招办电话:0931-5199152 5199153 5199156 2.招办传真:0931-5199151 3.学院网址:www.lzcfs.com 4.招办网址:www.lzcfs.cn 5.E-mail :lwyzjc01@163.com 6.投诉电话:0931-5199151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九条 招生工作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其它任何单位和组织不得以学院招生就业处的名义进行宣传和招生。 第四十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兰州外语职业学院地址在哪?电话网站

    兰州外语职业学院是兰州市唯一一所专业培养高级外语人才的院校,在学生就业方面有着良好的口碑。学院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并开设有各类外语课程。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兴趣选择不同的专业方向。

    兰州外语职业学院联系方式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和平开发区薇乐大道137号

    联系方式收集于网络,如果错误,联系本站修改

    兰州外语职业学院概况兰州外语职业学院创建于1998年,是教育部批准、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建有和平、兰州新区两个校区。和平校区位于兰州市和平开发区,占地面积近300亩,建筑面积13.5万多平方米,在校学生7000多人,教职工400多人。和平校区设有8个教学单位,现开设学前教育、英语教育、物流管理、酒店管理、会计、护理、计算机应用技术、高速铁路客运乘务、空中乘务等44个专业及方向。学院新校区坐落在第五个国家级新区兰州新区职教园区,占地1350亩,规划建筑面积86万多平方米,新区校区主要以全日制高等职业学历教育本科层次为主体,辅以成人教育和职业培训,将于2021年建设成并投入使用。新区校区建成后,将成为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硬件一流、环境和谐优美的综合性应用型本科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则,始终坚持高等职业教育内涵式发展道路,秉承“一流大学的生命活力,源于优秀文化的传承,源于社会责任的坚守,源于践行教育公平公正的价值公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适应经济新常态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需要,全面落实“专家治校、管理立校、人才兴校、质量强校”的办学理念和“对准市场设专业,对准岗位设课程,对准实践抓教学,对准创业育人才”的办学思路,持续推进“教、学、做、赛”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形成了培养“懂外语的专业人才”和“懂专业的外语人才”这一鲜明的办学特色。近年来,学院持续加大办学条件建设,教学资源配置合理,教学工作取得突出成绩。

    欢迎广大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兰州外语职业学院,所有考生均可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困难在校学生每年可享受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

    兰州外语职业学院部分专业:序号专业名称所属类别1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与信息2学前教育教育与体育3室内艺术设计文化艺术4现代移动通信技术电子与信息5电子商务财经商贸6现代物流管理财经商贸7小学英语教育教育与体育8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医药卫生9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交通运输10金融科技应用财经商贸11空中乘务交通运输12大数据与财务管理财经商贸13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交通运输14金融管理其他15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公共管理与服务16应用英语教育与体育17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旅游18工商企业管理财经商贸19大数据与会计财经商贸20护理医药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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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外语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保证兰州外语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使广大考生更清楚地了解学院具体录取规则,确保教育部招生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落到实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普通高考、综合评价录取、中职对口升学考试和五年一贯制等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全程公开、信息透明,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兰州外语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2832

    第六条 办学层次:普通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和平开发区薇乐大道137号(邮编:730101)

    第九条 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

    第十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研究招生相关政策,协调有关部门拟定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招生录取,讨论决定招生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党委书记、分管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并常设招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招生的日常事务工作。

    第十二条 学院成立招生督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加强对招生录取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以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学院建立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明确到岗位、具体落实到人。

    第十四条 学院具体招生工作人员由招生领导小组抽调教务处和网络信息中心等部门有招生资格的人员参加。

    第十五条 招生办公室要认真贯彻教育部和省上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对选定的招生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和教育,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增强依法执招的意识,确保学院招生工作公平、有序、顺利地进行。

    第四章 录 取

    第十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七条 学院普高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以文化课统考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遵循分数优先、志愿优先,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

    第十八条 学院综合评价录取工作中,高中生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组成排序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由于各地区成绩评定差异适度调整考评基数,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考生依据上级有关政策和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照顾。

    第十九条 中职生对口升学招生录取按照招生的专业类别(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工业类、土木水利类、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教育与文化艺术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要求:女生净身高160cm-175cm,男生净身高173cm-185cm,无明显“O”型和“X”型腿,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双眼无斜视、无色盲色弱,无慢性疾病。

    空中乘务专业要求:女生净身高160cm-175cm或踮足而立时手指须触及212cm,男生净身高173cm-185cm,无明显“O”型和“X”型腿,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双眼无斜视、无色盲色弱,无慢性疾病。

    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要求:女生净身高163cm-175cm,男生净身高173cm-185cm,无明显“O”型和“X”型腿,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双眼无斜视、无色盲色弱,无慢性疾病,单眼裸眼视力或手术后矫正单眼裸眼视力应当达到C字表0.7及以上。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要求:双眼无色盲、无色弱。

    第二十一条 当批次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考生录取不足时,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不足时,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其他志愿考生;当批次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考生较多时,按第一志愿专业分数由高到低录取,录取未满按第二志愿分数由高到低录取,以此类推。

    第二十二条 各省级招生委员会按教育部统一规定,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照顾政策,学院原则上均予以认可并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根据学院专业设置,招生录取工作依照各省级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安排,一般安排在专科批次、高职高专批次、综合评价录取时段进行。

    第二十四条 外省考生录取批次、规程,依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进行,入学报到、收费等一切待遇与甘肃考生相同。

    第二十五条 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肢体残疾但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线的考生,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六条 根据生源情况,部分专业录取时将对英语成绩有所要求;对生源相对集中专业的录取,如英语、计算机等专业,在总分控制线上,将对单科成绩有所要求。

    第二十七条 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录取过程中确需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开。考生可以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和各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录取查询平台查询本人的录取情况。

    第二十八条 学院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为净化招生环境,排除外界干扰,招生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

    第二十九条 学院每年将通过有关新闻媒体、互联网、考生所在地招生办或毕业学校等渠道向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公布招生专业、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招生录取结果。

    第三十条 录取名单经省级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审批后,由学院招生办公室打印《普通高考录取通知书》,加盖学院院长和招生办公室签章后,由学院直接将通知书邮寄给考生。考生收到通知书后,凭通知书到毕业学校或市(县、区)招生办领取纸质档案,办理户籍迁移等手续;学院凭《普通高考录取通知书》和经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核准备案的数据库核实资格后,按《新生报到须知》办理新生入学、注册手续。

    第三十一条 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名单(含考生号),将在学院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以后三天之内传报学院有关部门,并在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时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上报教育部备案。

    第三十二条 学院招生实行“阳光收费、亮证收费”,收费标准将严格执行甘肃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其学费标准为:

    1、航空物流等33个专科专业,每学年学费9500元。

    专业包括:航空物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酒店管理、酒店管理(旅游服务方向)、应用英语、应用英语(对外汉语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移动通信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室内艺术设计、物联网应用技术、老年服务与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养老护理与管理方向)、财务管理、财务管理(税务会计方向)、财务管理(金融会计方向)、会计、会计(会计电算化方向)、会计(注册会计方向)、会计(管理会计方向)、审计、金融管理、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工商企业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市场管理方向)、物流管理、物流管理(供应链方向)、物流信息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2、护理、护理(老年护理方向)、护理(重症护理方向)专业每学年学费11000元;

    3、英语教育、学前教育、学前教育(早教方向)专业每学年学费11500元;

    4、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云计算技术与应用专业每学年学费13000元;

    5、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每学年学费18500元。

    住宿费收费标准:6人间,每人1200元;4人间,每人1500元,收费标准中已包含卫生费、水电费、取暖费等,不含卧具购置费,具体详见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第三十三条 凡按国家任务招收的普通专科(高职)学生,根据教育部和学院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在毕业时颁发教育部监制并通过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

    第三十四条 对招生录取中出现的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依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学院招生相关文件中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第五章 奖学金设置情况及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三十五条 学院十分关注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在管好用好国家学生资助拨款及学院院长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的同时,积极开拓帮困助学途径,以“奖、助、补、减”等方式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奖” 学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设立了专业奖学金及优秀新生奖、学术科研奖等单项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奖金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奖金5000元。

    2.“助” 针对家庭困难的学生,可通过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校内勤工助学的渠道完成学业。

    (1)家庭困难学生可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凡符合条件的录取新生和在校生可享受国家开发银行提供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金额每人每年8000元。

    (2)积极拓宽勤工助学渠道,有专门机构负责为经济困难学生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3)被学院录取的学生,参军入伍的,可申请享受学费补偿(代偿)资助政策,最高每人每年8000元。

    3.“补” 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学生家庭如遇到突发性特殊困难或家庭经济困难,不能维持正常的学习生活者,可申请助学金。批准的学生都享受政策性补贴每人每年2300-4300元。

    4.“减” 对个别家庭经济条件极差或遇到重大自然灾害(如地震、泥石流等)的学生,若交纳学费确有困难可申请减免部分学费。

    第六章 招生联系方式及其它

    第三十六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活动,如有考生及家长被欺诈,学院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凡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可登录学院网站或来电咨询我院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

    1.招办电话:0931-5199152 5199153 5199156

    2.招办传真:0931-5199155

    3.学院网址:www.lzcfs.com

    4.招办网址:www.lzcfs.cn

    5.E-mail :zsb@lzcfs.com

    6.投诉电话:0931-5199151

    7.投诉邮箱:tsjb@lzcfs.com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九条 招生工作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其它任何单位和组织不得以学院招生就业处的名义进行宣传和招生。

    第四十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兰州外语职业学院专业有哪些

    专业如下: 1、智慧旅游技术应用 2、应用英语 3、应用韩语 4、应用阿拉伯语 5、计算机应用技术 6、软件技术 7、数字媒体技术 8、大数据技术 9、云计算技术应用 10、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11、艺术设计 12、室内艺术设计 13、网络新闻与传播 14、智能安防运营管理 15、护理 16、助产 17、药学 18、中医康复技术 19、口腔医学技术 20、康复治疗技术 21、康复治疗技术 (推拿方向) 22、广告艺术设计 23、邮政快递运营管理 24、金融服务与管理 25、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26、大数据与会计 27、大数据与审计会计 28、会计信息管理 29、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 30、电子商务 31、现代物流管理 32、航空物流管理 33、铁路物流管理 34、智能物流技术 35、电气自动化技术 36、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37、运动健康指导 38、体能训练 39、学前教育 40、小学英语教育 41、铁道交通运营管理 42、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43、民航运输服务 44、空中乘务 45、民航空中安全保卫 46、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 47、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48、旅游管理 49、定制旅行管理与服务 50、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51、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52、眼视光仪器技术 53、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54、计算机网络技术 55、医学检验技术 56、应用日语 57、工商企业管理 拓展内容: 兰州外语职业学院创建于1998年,是教育部批准、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建有和平、兰州新区两个校区。和平校区位于兰州市和平开发区,占地面积近300亩,建筑面积13.5万多平方米,在校学生11900余人,教职工400多人。 学院新校区坐落在第五个国家级新区兰州新区职教园区,占地1350亩,规划建筑面积86万多平方米,新区校区主要以全日制高等职业学历教育本科层次为主体,辅以成人教育和职业培训。新校区建成后,将成为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硬件一流、环境和谐优美的全日制职业大学。 希望能帮到您!

    兰州外语职业学院教务处电话 附号码及其他联系方式

    一、兰州外语职业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和联系方式 兰州外语职业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为0931-2105956、0931-5199132,该校联系地址为中国甘肃省兰州市和平开发区薇乐大道137号、邮编为730101、联系邮箱为lz_cfs@163.com。 二、兰州外语职业学院简介 兰州外语职业学院创建于1998年,是教育部批准、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在校生总数7997多人,办学条件优越。 【理念思路】学院始终秉承“一流大学的生命活力,源于优秀文化的传承,源于社会责任的坚守,源于践行教育公平公正的价值公理”这一核心价值观,发扬“坚守责任,自立自强”的兰外精神,全面落实“专家治校、管理立校、人才兴校、质量强校”的办学理念和“对准市场设专业,对准岗位设课程,对准实践抓教学,对准创业育人才”的办学思路,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致力于培养“懂外语的专业人才”和“懂专业的外语人才”,办学特色鲜明,办学定位准确。 【内涵发展】“十二五”以来,学院注重社会调研,多轮驱动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专业建设,促进内涵发展。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兰州外语职业学院专业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2015—2025年)》及师资队伍、办学条件等多个专项规划,启动实施了兰州新区新校区建设工程、“双师型”教师培育工程、教学质量提升工程、毕业生就业保障工程、学院信息化建设工程及校园安全和后勤服务质量工程,各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2009年6月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12年5月,在甘肃省民政厅社会组织规范化评估中获得5A级;2015年12月,通过甘肃省教育厅专业抽查评估。 【专业建设】学院设有7个教学单位,开设应用英语、应用阿拉伯语、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法律事务、酒店管理、舞蹈表演、国际商务、计算机应用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等31个专业(方向),建有80多个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和实习实训基地。根据学院专业建设发展规划(2015-2025年),学院未来设8个二级学院:即教育学院、艺术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会计金融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信息技术学院、健康管理与服务学院、交通运输学院;设7个专业大类:即教育与体育、文化艺术、财经商贸、公共管理与服务、电子信息、医药卫生、交通运输,共计42个专业(方向)。 【社会责任】办学十八年来,学院坚守责任,不忘初心。针对少数民族学生多、贫困地区学生多、家庭困难学生多、申请欠费学生多的“四多”特点,始终坚持“不能让一名学生因家庭困难而失学”的信念,建立健全学生资助体系,保障贫困学子完成学业。为80多名“舟曲特大泥石流灾害”家庭受灾学生免除100多万学杂费,为20多名及家庭特困学生免除学杂费,没有一名学生因家庭困难而失学。累计为社会输送了23000多名应用型、技能型人才。 【社会评价】近年来,学院持续培育办学特色,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在“甘肃兰州亚洲合作对话·丝绸之路务实合作论坛”等重大外事及经贸活动中,学院派出学生承担外宾接待等服务工作,得到活动举办方及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连续多年在全国高职专科实用英语口语大赛等赛事中荣获30多个重要奖项,办学成果得到社会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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