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硕士招生简章(河南大学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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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今天我们来聊聊教育硕士招生简章,以下6个关于教育硕士招生简章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大学知识。本文目录北京化工大学高等学校教师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新疆师范...

今天我们来聊聊教育硕士招生简章,以下6个关于教育硕士招生简章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大学知识。

本文目录

  • 北京化工大学高等学校教师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 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新疆师范大学08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 洛阳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河南师范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 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北京化工大学高等学校教师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北京化工大学高等学校教师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北京化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建设的重点院校,自1978年开始招收研究生。现有两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四个北京市重点学科,三个博士后流动站,两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3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7个硕士点,8个工程硕士培养领域。

    一、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以上,具有较好教学水平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含“两课”、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教师以及高职、高专、新升格院校教师。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报名。除因其他院校没有所报考学科、专业或本地区无可选择院校等原因,我校教师一律不得报考本校。

    二、教育硕士招生专业化学工程、材料学、化工过程机械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应用化学

    三、考试科目及参考书考试科目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考试科目共计4门:政治理论、GCT-ME、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其中GCT为全国联考(包括:语文、数学、逻辑和外语;),专业课、专业基础课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时间与全国联考时间相同,(专业课、专业基础课一张试卷,满分150分,考试时间3小时;试题以覆盖一级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为主);政治理论由我校命题、组织考试、阅卷,考试地点在北京化工大学教学楼。

    四、学习方式及年限学制:三年至五年;学员入学后,按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规定进行培养,详细要求见各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通过课程考试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学员,由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审核批准授予工学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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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目前,各大院校陆续发布了招生简章,为了方便学子们更加了解心仪的院校,以下是我整理的“2020年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关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国家和我校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    二、招生计划   2019年我校拟安排111个学术学位专业和41个专业学位领域招收约2700名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下达(分别见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为计划招生数,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及相应的专业领域实际招生数将在国家下达招生指标后综合各专业生源、学科实际和推免生接收情况确定;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将在接收工作结束后对外公布。    三、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19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第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第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5.教育硕士(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451)各领域非全日制方向不招收高校(含高职高专)教师。   6.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各项报考条件。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   详见我校《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接收工作的通知》。   (四)党校学历及国外或境外学历问题。   1.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转发国家教委办公厅的通知》(教学司﹝1995﹞101号)规定,党校学历不作为报考研究生的学历依据。   2.凡在国外或境外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历证书,均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复试时出具书面认证材料原件,否则不予复试。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推免生分别按照遴选单位和接收单位要求参加网上报名和复试。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和“研招网”上我校的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务必认真校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通讯地址必须详细、准确,且在2019年9月前有效;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记住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用户名和密码。报考具体办法可直接咨询各地市招生办。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我校该计划招生5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拟招生20人。专项计划具体招生办法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新疆师范大学08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新疆师范大学2008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为加快新疆地区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队伍建设,培养高层次的基础教育骨干教师和管理人员,2008年我校继续招收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学位性质和培养目标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教育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主要培养面向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服务于科教兴国的战略目标,服务于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将逐步成为普通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任职或担任较高级职务的资格条件之一。   二、报考条件   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三、报名办法、考试时间: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自治区学位办规定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然后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   报名程序:   [1] 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请于7月1日至7月16日登录新疆学位网www.xjxwb.com或新疆教育信息网站 www.xjedu.gov.cn 进行报名。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请牢记网上报名的编号。   [2] 现场报名。报名者在2008年7月17日至7月21日持网报编号到新疆大学研究生院现场报名,报考者必须本人到报名点报名,现场拍照并缴纳报名考试费。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和“报名登记表”,由考生本人核对并阅读相关信息后,在“诚信书”栏签名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报名登记表”交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存档备查(由报名点代收);“资格审查表”经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后,交至我办审查存档。   [3] 资格审查。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按照国务院学位办的有关规定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 :2008年7月17日至22日   审查地点:新疆师范大学教学主楼八楼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审查内容:报考者的毕业证、学位证、工作证、身份证原件及上述所有证件的复印件一份和资格审查表(交验方式如下)。审查合格后,须交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专业课及政治理论课程考试费用120元(所有考生都必须在此时间段内做这项工作)。   注:资格审查表在考生现场确认时当场打印出来,考生持该表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本地考生在做完此项工作后可在来我办资格审查时将该表交至我办;外地考生做完此项工作后尽快以挂号信的方式将表邮至我办(邮寄截止日期:2008年9月10日),地址在下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网上报名、现场报名以及资格审查缺一不可!   考试时间:2008年10月25日、26日。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大概在10月初左右,届时请考生关注我校网站。   四、招生学科领域及名额   中小学校学科研究:英语、数学、化学、生物、语文(汉语)5个方向,共招收65名。(招生目录附后)   五、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教育学、心理学、专业课。外国语、教育学、心理学为全国联考,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各方向专业课由我校命题,考试与全国联考同时进行。   政治理论由我校单独组织,时间及地点见后续通知。   我校只招收外国语为英语的考生。   六、学习年限、培养方式和学位授予   学习年限为三年,课程学习采取面授、自学、讨论等相结合的方式,注重案例教学和学生自学,加强实践环节,力求使学生掌握系统而扎实的教育理论知识,培养学生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及科学研究的能力。课程考试合格后,在导师指导下撰写学位论文。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七、联考辅导资料   1.《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指南》(教育学、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   2.《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2005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3.学科教学(英语)专业方向使用《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英语二)》(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各考试参考书目请考生自行联系购买。欲购联考大纲的考生,可与北京师范大学英东楼服务部联系,电话:(010)58808193。   八、其他   1、学费每年5000元,三年总计15000元。在校学习期间食宿及教材费用自理。   2、现场报名及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否则一律不予报名和进入考场。持虚假身份证件报名或考试者,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详情请与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或查询新疆师范大学网址;   www2.xjnu.edu.cn 。   有关专业学位的文件请查询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网址:   www.cdgdc.edu.cn 。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991-4332532 邮编:830054   联系人:范丽红、刘建伟   新疆师范大学2008年招收   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学科方向目录 学科 专业 研究 方向 招生 人数 考试科目 专业科目参考书目 学科教学-英语 中学英语教学 13 ①英语二②教育学③心理学④英语教学法 《英语教学法教程》(第二版)王蔷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1 学科教学-化学 中学化学教学 13 ①英语②教育学③心理学 ④化学教学论 《化学教学论》(第三版)刘知新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4;《全日制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订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1;《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订 人民教育出版社 2003. 学科教学-数学 中学数学教学 13 ①英语②教育学③心理学 ④数学教育概论 《数学教育概论》 张奠宙等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4年(第一版) 学科教学-生物 中学生物教学 13 ①英语②教育学③心理学 ④普通生物学 《陈阅增普通生物学》第二版 吴相钰 北京 高等教育出版社 学科教学-语文(汉语) 中学语文教学(汉语教学) 13 ①英语②教育学③心理学 ④汉语教学论 《新课程汉语教学论》方晓华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 2006年11月第一版   说明:   1. 专业科目由我校命题,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与全国联考同时进行。   2.中学语文(汉语教学)方向主要招收自治区中小学从事汉语教学工作的教师。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考试大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洛阳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现将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261人左右,其中全日制计划招生221人左右,非全日制计划招生40人左右,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具体专业计划分配见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二、招生类别   (一)按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非全日制上课时间为寒、暑假。   (二)按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新生报到之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与信息确认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照教育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进行报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学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并牢记网上报名编号。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于弄虚作假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流程   凡符合报考条件者,请于规定时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 )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请如实、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并及时缴纳报名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2.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二)网上确认   采用网上确认,具体要求以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及报考点公告为准,报考费缴纳方式按照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方式执行,详见各省网上报名公告。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五、考试   (一)初试   1.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3.初试科目:初试方式均为笔试。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二)复试、调剂、录取   1.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成人教育、自考、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2.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开展,具体要求见明年我校公布的《2023年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各专业复试、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附件2。    六、奖助政策   学校实行奖励、资助政策(不含非全日制),奖助覆盖面100%。具体办法如下:   (一)生源奖学金。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我校正式录取、且分专业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将在复试录取办法中公布)排名位于前40%的考生,入学后第一年可直接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8000元/人。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20000元/人。   (三)研究生助学金。按往年政策为6000元/人/年,覆盖面100%(具体金额以河南省当年研究生助学金政策为准)。   (四)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制定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19号)和河南省相关文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为8000元/人/年,覆盖面为40%。   (五)研究生勤学奖。学校设立研究生勤学奖,一等奖5000元/人/年,覆盖面15%;二等奖3000元/人/年,覆盖面20%;三等奖2000元/人/年,覆盖面25%。   (六)设立“三助”岗位。学校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助管津贴硕士生4000元/人/年;助教津贴根据研究生承担的教学工作量,按助教课酬标准计算;助研津贴从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列支。   (七)设立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研究基金项目,提供科研经费支持。    七、学费及住宿费标准   我校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年学费标准均为7000元/人/年,按规定学制时间分年度收取。全日制研究生住宿费标准为1100元/人/年,按规定学制时间分年度收取。非全日制研究生住宿费按年度根据入住时间长短确定收费标准,住宿地点在我校学生宿舍。    八、学制   我校全日制学习方式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2年,非全日制学习方式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年。    九、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82   通讯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吉庆路6号   邮政编码:471934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   办公地点:成均楼C座208室   咨询电话:0379-68618231 王老师   QQ群:910871702   微信公众号:lysyyanjiusheng2011   E - mail:lysyyjs@126.com   学校网址: http://www.lynu.edu.cn   研究生招生网址:    https://sites.lynu.edu.cn/yjs_xk/   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网址: http://m.moe.gov.cn/srcsite/A15/moe_778/s3113/202209/t20220906_658894.html ),了解报考流程、知晓自身责任。   2. 以上内容如有与国家政策相悖之处或未说明事项以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3.2023年国家招生计划尚未下达,中国研招网硕士专业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2023年国家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报考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4.我校不接受破格申请。

    河南师范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 #考研# 导语】 考研频道从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了解到,河南师范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发布,详情如下:   为了做好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2542名,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807名,全日制专业学位1352名(含硕师计划160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383名。   专业学位中的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400旅游管理、045101教育管理、不接收应届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其它各专业(领域)均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另行发布。   为了分类管理招生计划,我校将研究生招生分为四类,即全日制学术学位(A类)、全日制专业学位(B类)【不包含农村师资教育硕士计划(以下简称硕师计划)】、硕师计划(C类)、非全日制专业学位(D类)。招生计划按学院(部)分类别进行分配,而不细分到各专业(领域),复试录取时根据国家下达计划、合格生源、师资等情况由各学院(部)公布分专业(领域)招生计划。各学院(部)拟招生计划见表1,总规模中包括推荐免试招生计划,推免录取结束后(预计在2022年10月底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实际录取名额。推荐免试中A类、B类为预计招生数,C类按所列计划招生。   表1:硕士研究生分学院(部)分类别拟招生计划   特别提醒:2023年国家招生计划尚未下达,“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专业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以及我校根据2022年硕士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拟订的各学科招生计划,仅供参考!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2023年国家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报考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可能增加,也可能减少)。   二、学习方式、学制和学费   学术学位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学制3年,每学年学费8000元。   硕师计划按教育部规定:前3年利用暑假完成课程学习,第4年脱产完成学位论文写作和答辩,学费按2学年收取,每学年8000元。   专业学位学习方式、学制和学费见表2,各领域的学习方式详见专业目录。   表2:专业学位学习方式、学制和学费   三、报考条件   所有考生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发布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有关报考条件的规定。 请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网址:http://www.moe.gov.cn/srcsite/A15/moe_778/s3113/202209/t20220906_658894.html),了解报考流程、知晓自身权责。   河南师范大学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优秀考生前来报考。考生的学业水平要求由招生学院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规定。   报考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400旅游管理、045101教育管理的考生,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报考035102法律(法学),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现役军人报考,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我单位联系。现役军人报名时须出具加盖团以上政治部门公章的《同意XXX同志报考XXXX大学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说明》。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因上述原因造成考生无法考试(含初试和复试)、录取、入学及其他问题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http://yz.chsi.com.cn),按照教育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进行报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学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并牢记网上报名号;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特别提醒:   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或者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当按要求明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自行处理,因上述原因造成考生无法考试(含初试和复试)、录取、入学及其它问题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奖助体系   根据国家规定,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和其他奖助项目,详见《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修订)》等。   六、招生专业   202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领域)详见专业目录。   七、复试、调剂及录取   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将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具体实施办法预计将于明年3月中下旬公布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八、学习方式及住宿   全日制为全脱产学习,学校提供住宿,住宿费用自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授课时间一般为周六、日或寒暑假,具体可咨询相关学院;非全日制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九、诚信要求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的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十、其他说明   有关专业及参考书目方面问题,请直接与各学院(部)联系,我校不提供参考书,考生需自行购买。   特别提醒: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不委托任何考研辅导机构公布,仅在研招网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发布;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初试、复试均不提供),不出售任何参考资料。   以上内容如有与教育部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有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联系方式:   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许多重要信息通过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研究生院欢迎各位考生报考我校。   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www.htu.edu.cn/yjsxy   微信公众号: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电子信箱:hnsfdxyzb@163.com   联系电话:0373-3329034   纪委申诉渠道:0373-3325862   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说明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2016年起,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门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为做好2023年“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总体要求   “大学生士兵计划”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一部分,严格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二、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大学生士兵计划”拟招生人数为15人,专项专用,不挪用。   三、招生报名   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予准考或录取。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考试录取   (一)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二)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五、招生专业   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对其报考专业的选择与报考普通计划的要求完全相同,即同时符合教育部对报考条件的规定以及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相关规定。   1、招生专业目录   2、参考书籍   3、分专业拟招生计划数(9月19日发布)   原文标题:河南师范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s://www.htu.edu.cn/yjsxy/2022/0915/c2805a251863/page.htm

    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我校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于2023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毕业证可在学信网做学历认证)。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即2021年9月1日以前毕业)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此类考生以下简称“同等学力考生”)。   同等学力考生学业水平需满足:高职高专毕业生或本科结业生在毕(结)业后,在普通高校本科阶段、成人高考专升本阶段、自学考试本科阶段或其他本科学习阶段,修读过与报考学科相关的8门本科专业必修课程并考试成绩合格,可在研究生复试阶段提交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省级自考办出具的成绩单。   注: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属于“同等学力考生”,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校级)同意并出具证明。   (二)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各类专业学位的人员,除须符合(一)中的各项条件外,还需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者,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者,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代码为045101]的人员,除必须符合上述(一)中1-3各项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含3年)以上工作经验(2020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含5年)以上工作经验(2018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者博士学位并有2年(含2年)以上工作经验(2021年9月1日前获得学位证书)的人员。   其中,报考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领域者还须为基础教育或中等职业教育系统的在职教师,不含企业、教育培训机构、大专院校等单位的在职人员。   4、报考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各领域(除教育管理)的人员,须为基础教育或中等职业教育系统的在职教师(即2022届及之前的毕业生),不含企业、教育培训机构、大专院校等单位的在职人员。   报考其他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者建议从事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职业。   (三)其他说明   1、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部分国家专项除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考生。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   2、我校不接受在校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即大学本科1至3年级学生)报考。   三、报名办法   (一)推荐免试考生报名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通过我校审核并复试合格的,择优录取。推免生申请流程请见上述教育部推免系统发布的信息,并详见《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办法》、相关院系推免接收细则。   特别提醒: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二)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按报考点规定配合上传或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s://yz.chsi.cn)。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选择考点时,请考生务必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1)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含上海户籍考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2)非应届考生应选择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期间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考华东师范大学的本市户籍考生选择华东师范大学考点(代码3111)还需提供本人上海市户口簿,非本市户籍往届生报考我校若选择华东师范大学报考点(代码3111),需提供相关社保材料,具体要求如下:2021届及更早毕业生,提供2022年连续6个月的上海社保缴费成功记录;2022届毕业生,提供2022年连续3个月的上海社保缴费成功记录,无法提供的考生请选择户籍所在地考点。以上要求如有变动,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最新通知为准。   2、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前应按照本简章的有关内容,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引发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报考条件(资格)的全面审查一般在复试时进行。网上报名前,考生应查阅我校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学科目录”),特别是学校代码和名称、院系所代码和名称、学科代码和名称、考试科目代码和名称,以及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年限、学费等信息;特别是仔细查阅初试考试科目(2023年我校部分院系初试考试科目有所调整)。   (2)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凡因未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漏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未按要求选择报考点等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的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处理。   (4)学校在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另行通知)。   提示: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5)同等学力考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领域的专业学位者)应将报名条件中所要求的材料,在复试前提供给招生院系进行审验,否则不允许参加复试(具体要求在复试前另行通知)。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下简称“士兵计划”)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将进行审核。   (8)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9)考生网上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要求。   3、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凭网上报名编号、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根据报名点要求(具体请关注、查阅报考点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核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缴纳报考费,并上传或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所有考生均须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请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选择华东师范大学考点(代码3111)的考生,核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考费、上传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提交补充材料等均在网上进行。具体办法将于10月底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敬请关注。   (2)选择其他考点(代码非3111)的考生,在网上确认前务必关注该考点的确认公告。   (3)资格审核初审: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对本报考点(代码3111)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报考“上海市教硕-规培结合项目”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和《上海市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推荐审批表》。   (4)只有完成缴纳报考费、完成本人图像采集的考生方为网上确认完成,只有完成网上确认的记录才能上报教育部。   四、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我校招生计划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包括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学科代码第三位为“5”、“6”的为专业学位,其他为学术学位)。   2023年我校部分招生学科的计划数不分配至研究方向,部分招生学科的计划数分配至研究方向(即将按照报考的研究方向确定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及拟录取名单),详见招生学科目录中“备注栏”说明。当前显示的招生计划供考生参考;最终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计划数以及生源状况,综合学校发展适当调整(增减),并在复试前公布。   2023年我校部分专业学位继续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其报考办法、考试科目、初试复试流程、复试分数线同全日制。   五、入学考试   (一)初试   1、科目   各学科初试考试科目详见招生学科目录。各科目初试范围、各学科复试内容可至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栏目(https://yjszs.ecnu.edu.cn)查看。   初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除“510命题设计”(4小时)外,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报考设计学院设计学、艺术设计的考生请特别注意:(1)考生在初试、复试各环节中提交的全部作业作品(含现场命题创作和面试作品集等)均须为考生本人原创。如发现临摹等行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作扣分、0分处理。(2)考生复试阶段提交的作品集中的相关作品如为团队完成,需注明团队其他成员姓名、身份、贡献等(如因未注明而造成侵权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上报名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正、反两面不得涂改或书写。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时间   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即“510命题设计”)在12月26日进行(详见准考证)。   4、初试地点   由网上确认考点指定考场。选择华东师范大学考点(代码3111)的考生请注意,具体考场安排以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查看考点公告并按考点要求参加考试;其他考点考生请密切关注相应考点通知。   (二)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上线生源数达到招生计划数的学科不进行调剂。少量学科若需调剂,将全部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复试比例将高于一志愿复试比例,详见2023年复试工作方案。   复试一般为2023年3月下旬至4月初,具体时间以届时通知为准。   1、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会计等第一门考试科目为“管理类综合能力”的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各院系复试录取办法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招生计划根据国家相关文件执行,“骨干计划”招生复试名单按如下原则确定:同一个省市内上线考生数不超过该省计划数的,该省市上线考生全部参加复试;如同一个省市内上线考生数多于该省计划数的,按照以下规则计算上线考生总分跟该学科国家A线总分的相对偏差,再以考生所在省内所有考生的相对偏差排序并按照1:1确定复试名单:相对偏差=(上线考生总分-报考学科国家A线总分)/报考学科国家A线总分。如果相对偏差相同的,则按照以下优先顺序确定结果: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少数民族考生优先,理工类学科优先、应用型学科优先、少数民族语言类考生优先、少数民族考生优先。   特别说明:我校“骨干计划”中可录取的汉族考生总数不超过10%,具体以当年教育部文件为准。   我校“骨干计划”不接受调剂。   3、“士兵计划”考生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复试名单:如超过国家A线的考生数少于我校拟招收“士兵计划”人数(我校“士兵计划”总数减去已录取的“士兵计划”推免生),我校将另行确定分数线并随复试方案公布;如超过国家A线的“士兵计划”考生数多于拟招收“士兵计划”人数,将按照以下规则计算上线考生总分跟该报考学科国家A线总分的相对偏差,再按照该相对偏差在全校所有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士兵计划”上线考生中排序并按照1:1确定复试名单:相对偏差=(上线考生总分-报考学科国家A线总分)/报考学科国家A线总分。按照上述原则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不能按照士兵计划专项录取。   我校“士兵计划”不接受调剂。   4、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但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六、录取   我校研招等部门、院系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规则参见2023年复试前公布的复试方案)。   我校全日制序列招生学科只招收非定向就业人员(“骨干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序列招生学科只招收定向就业人员,即须签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被拟录取前向招生单位出具就业证明,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上海市教硕-规培结合项目”等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七、体检   录取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并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八、学习方式、学制、学历和学位   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学制)一般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学制)一般为2-3年。   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完成毕业论文并通过答辩,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骨干计划”等部分定向就业的国家专项计划研究生,其证书发放政策按教育部规定执行);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硕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九、学费、奖助政策和住宿安排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纳入学校奖助体系,有机会享受学校提供的各种资助政策;在基本学习年限内由学校提供住宿,超过基本学习年限者,学校不再提供住宿。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纳入学校奖助体系,学校不提供住宿。   2023年学制、学费标准等信息请见我校招生信息网-信息查询栏目。   十、其他说明   (一)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自觉遵守学校相关考场规则及考前签署的《诚信复试书》等内容。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在职考生,通知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学校将按照上级和学校要求,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公费师范毕业生申请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港澳台地区和外籍研究生的招生简章、学科目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报名办法均将另行公布。   (四)本简章公布后,若上级部门在2023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十一、信息公开与监督   学校依规对招生简章、复试办法、招生计划、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予以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或申诉,可联系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yjszs@admin.ecnu.edu.cn;如有举报,可向学校监察处提出,电子信箱:jwjc@admin.ecnu.edu.cn。   十二、联系方式   华东师范大学代码:10269   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址: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jszs.ecnu.edu.cn   电子信箱:yjszs@admin.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研招   (为方便考生了解我校研究生招生动态,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并关注华东师大研招微信公众号)。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500号行政办公楼313室   原文标题: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s://yz.chsi.com.cn/kyzx/zsjz/202209/20220916/22174170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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