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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来聊聊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以下6个关于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大学知识。

本文目录

  • 浙江: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 宁波职业技术学校的网址是什么?
  • 浙江: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要求
  •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查询入口,高考录取结果查询网址登录
  • 浙江省比较好的专科有哪些?
  • 浙江: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学校全称: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国标码:10863。   学校地址: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东路388号,邮编:315800。   办学性质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第三条学校是国家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职院校、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浙江省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院校。学校荣获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学生管理50强,多次获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教学资源50强、国际影响力50强。   学校以“融港链天下荟智育匠才”为发展愿景,坚持“立足区域、服务区域、融入区域”办学定位。对接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及北仑港区组成的宁波北仑新区,设置与区域绿色石化、高端装备制造等万千亿级产业发展需求紧密对接的绿色化工、智能制造等7个专业群,现设专业38个,与本科院校联合开设5个本科专业,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0000多名。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四条根据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在具体执行中,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五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六条外语语种要求:无。   第七条招生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第八条对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执行相关省市的规定,接受投档并录取。   第九条对实行学校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执行相关省市的规定。对于进档考生,根据“专业清、志愿清”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各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要求。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入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条报考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要求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在征求志愿时外语单科成绩不作要求。考生进校后采用中英双语教学且不得转专业。   第十一条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体检不符合高考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五章收费及资助   第十二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以物价局备案为准。学费(各专业学费详见学校招生网):非艺术类专业学费6000-7500元/人/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9000元/人/学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5000元/人/学年。住宿费1000-1600元/人/学年。   第十三条学校有完备的奖学金制度和完善的帮困资助机制。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校内各类奖学金等。实行了国家助学贷款、思源基金、勤工助学、彩虹助学、社会资助金等各类资助政策,建立了“绿色通道”帮困制度。   第六章招生咨询   第十四条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接待及解答招生工作有关事宜。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学校网址: http://www.nbpt.edu.cn   学校招生网: http://zhaosheng.nbpt.edu.cn   通讯地址: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东路388号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联盟大厦1209教务处(招生办公室)邮编:315800   联系电话:0574-86891301/86891302   招生咨询QQ群:普高生780909232;浙江省中职生780910499   招生微信公众号:Nzyzsb   监察电话:0574-86891931   第七章监督机制   第十五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中的重大问题由学校党委研究决定。   第十六条学校纪委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章附则   第十七条被录取的新生须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中学(或考生所在地的招生考试机构)领取考生档案,并在入学报到时将档案交至学校,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省级招生部门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2021年5月起实施,由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5月20日

    宁波职业技术学校的网址是什么?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成教学院 http://www.nbptcj.com/ 宁波城南职业技术学校 http://www.nbgyjx.com/

    浙江: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 #高考# 导语】 考 网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招生工作,包括统一招考的普通高考、单独招生及省外的各招录批次。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校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教园区(南区)学府路51号(邮政编码:315100);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国标代码:13742,浙江省招生代码:0112。   第三条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宁波市政府直属的全日制国有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前身为创办于1925年的宁波华美高级护士职业学校。近年来,学校主动顺应区域卫生事业和健康产业的发展需求,紧紧围绕“卫生健康双领域服务”办学定位,秉承“仁爱、健康”的校训精神,坚持“合力办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创新强校”的办学策略,秉持“以人为本、选择多样、仁术融合、人人出彩”的教育理念,探索构建了“对接健康服务需求,促进产教融合;对接职业岗位需求,促进课岗融合;对接职业素养要求,促进仁术融合”的“三对接三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致力培养具有创新创业精神的“厚人文、明医理、强技能、高素质”岗位胜任力强的技术技能型健康服务人才,建设具有国际视野、国内一流、现代化的卫生健康类高职院校。2020年,学校护理专业群和老年保健与管理专业群入选浙江省高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   第四条学校开设护理、助产、护理(老年护理方向)、中药学、口腔医学、口腔医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中医学、康复治疗技术、言语听觉康复技术、医学营养、健康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医学美容技术、美容美体艺术、美容美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等19个专业。   第五条学生毕业后颁发盖有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证书,国家电子注册。其中美容美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合作院校为韩国又松信息大学,第三年赴韩国学习者,通过韩语(Topik)三级考试,完成规定的所有学分,达到中韩双方学校毕业要求,毕业后获得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证书、韩国又松信息大学毕业证书和韩国副学士学位证书。第三年未赴韩学习,满足该专业毕业基本要求,获得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第三章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六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中的重大问题由学校党委研究决定。   第七条学校纪检部门负责对招生录取全过程实施监督,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0574-88126425,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根据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九条学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录取。   第十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已录取的考生若体检结果不符合高考相关规定的,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专业没有特殊性别和男女比例要求。   第十二条具体录取方式   1.对于新高考试点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实行专业志愿投档。对于进档考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优先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平行志愿投档不满时,再考虑征求志愿。   2.对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实行院校平行志愿的省市,执行相关省市的投档规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先录取平行志愿,若平行志愿不满时,再考虑征求志愿,如征求志愿仍未满时,学校按规定视情况进行降分征求志愿;   3.对于进档考生,遵循“专业清、志愿清”的录取原则;。   4.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5.无专业加试要求。   6.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康复治疗类专业按照大类招生,一学期后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康复治疗技术、言语听觉康复技术两个专业进行专业分流;   (2)健康管理与促进类专业按照大类招生,一学期后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医学营养、健康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三个专业进行专业分流;   (3)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的办法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录取通知书签发人:法人代表:贾让成。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我校严格执行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的收费标准,并实行一年一交的办法。每年公布招生计划时同时公布收费标准,如政府对当年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具体如下:   护理、助产、口腔医学、中药学专业按每生7500元/学年收取;中医学、护理(老年护理方向)、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康复治疗类、健康管理与促进类、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等专业按每生6600元/学年收取;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美容美体艺术专业按每生6000元/学年收取;美容美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前两年在我校学习期间按每生18000元/学年收取,第三年在韩国又松信息大学学习期间,由韩国学校按其标准收取。以上学费标准均不含住宿费及代管代收费。   第七章资助政策   第十五条学校建立了“奖、勤、贷、助、补、减”等多种措施联动的资助政策体系,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校各类奖学金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捐助的专业奖学金等,奖励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奖励覆盖面占学生人数的50%以上。学校开通“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缴纳学费的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再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社会助学金、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学业发展补助、特殊困难补助、医保补贴、就业补助、勤工助学、校园地助学贷款等相关补助。   第八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学校联系方式   地址:宁波市高教园区(南区)学府路51号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315100   招生热线:0574-88126069(多路接听)、88126099。   学校网站: http://www.nchs.edu.cn   招生网站: http://zs.nchs.edu.cn   微信号:nbchs-zs   招生QQ:2741911154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要求

    院校专业: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高职) 综合类 公办 双高院校 官方网址: https://zhaosheng.nbpt.edu.cn/ http://www.nbpt.edu.cn/ 官方地址: 浙江宁波市 官方电话: 0574-86894901,0574-86894902,0574-86894903,0574-86894904 电子邮箱: nzyjy@126.com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浙江省职教先进单位——宁波职工业余大学和浙江省重点中专——宁波中等专业学校合并升格建立,传承了优秀职教基因和匠心育人文化,具有60余年的办学历史。学校是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职院校和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先后获全国职业 其他信息:依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浙政发〔2014〕37号)及《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浙教试院〔2016〕13号)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2020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即宁波天一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培养医学卫生类专业人才为主的全日制国有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院的前身是1925年创办的宁波私立华美高级护士学校,经过宁波卫生学校、宁波医学专科学校、宁波医学院、浙江医科大学宁波分校、宁波大学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等历史沿革,至今已有80年的办学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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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20年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查询入口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于2003年3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而成。学校的前身—— 宁波大学 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创建于1992年,是浙江省最早开展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机构,曾被原浙江省教委确定为省职业技术教育师资培训基地。2001年,“旅游管理与服务”专业被教育部确定为高职专科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专业。 学校本部校区地处宁波鄞州高教园区,新建奉化校区位于奉化城西文化教育园区。学校下设商学院、信息与智能工程学院、艺术学院、旅游学院、国际学院/TAFE学院、景观生态学院、财会金融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8个二级学院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基础课教学部,聘请国内外知名教授担任部分二级学院院长。学校现有教职工550余人,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近万人。 学校积极做好“宁波”、“城市”、“国际化”三篇文章。设有30个高职专科专业、2个职教师资类本科专业(以 宁波大学 名义招生,颁发 宁波大学 毕业文凭和学位证书)。现有5个国家骨干专业、2个中央财政支持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4个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2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全国旅游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基地、6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1部国家规划教材;10个省重点(优势、特色)专业、27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35部省级重点(新形态)教材、7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学校获评省课堂教学创新校、省高校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和省示范性职教集团。学校重点打造基于现代服务业的7个特色专业群,基本形成了以现代服务业为特色的专业结构体系。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颁布后,2009年12月,学校首批通过浙江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学校力争打造成为宁波、浙江乃至长三角地区培养现代服务业人才的重要基地。 2020年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查询入口为: https://www.nbcc.cn/ 二、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重点专业名单有哪些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 年)》项目认定骨干专业:园林技术 重点专业:旅游管理、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会计、应用英语、建筑工程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网络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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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一般来说,学校里都有专升本自考的,还有3+2专升本考试。希望能帮到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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