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来聊聊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学费,以下6个关于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学费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大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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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学费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学费根据专业不同,大概在15000元左右。学校依托北京科技大学优质教育资源,构建并实施以“应用型”理论教学、职业能力培养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和通识教育为核心的“四位一体”人才培养体系。学校教育教学成果显著。学生毕业论文在天津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审中曾四次荣获“优秀毕业论文”称号。 学校学子在第九届、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中获全国一等奖3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27项。我校学生智能车队在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中多次获得全国一等奖,机器人团队在亚太大学生机器人大赛国内选拔活动中成绩突出。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其他情况简介。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师资水平不断提升。实施特聘教授计划,聘请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专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骨伤科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西医结合骨伤科学科带头人温建民。 我国著名立法专家与经济学家朱少平,北京科技大学东凌经济管理学院原院长、博士生导师张群担任学校相关学科带头人,指导青年教师教学科研工作。 以上内容参考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学校简介
2023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学费多少钱一年-各专业收费标准
2023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学费: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会计学、财务管理、法学专业15000元/生•年,英语、日语和朝鲜语专业18000元/生•年,护理学和康复治疗学专业20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22000元/生•年,其他理工类专业18000元/生•年;住宿费:1500元/生•年(6人间)。
具体各专业收费标准如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最新消息为准。
一、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收费标准
1、学费
本科学费标准:
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会计学、财务管理、法学专业15000元/生•年;英语、日语和朝鲜语专业18000元/生•年;护理学和康复治疗学专业20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22000元/生•年;其他理工类专业18000元/生•年。
2、住宿费
1500元/生•年(6人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院下发的2023年新生入学须知。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天津市最新政策为准。
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院下发的2022年新生入学须知。如对当年度学费及住宿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学院尚未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和减免学费工作,经济困难考生慎重填报。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宿舍条件怎样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学生公寓4人一间,有电扇,每间寝室配有独立的卫生间、淋浴设备可洗澡(刷卡洗)、电话及网络接口、有阳台,在洗浴的地方有一面大镜子,地方还是挺大的,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住宿费为1500元/年。 宿舍是上面床下面是书桌,很方便。冬天有暖气,晚11点半熄灯。每层有一个水房,一个楼里有两个开水器,全天能打热水,每个楼有一个公用洗衣机(一次4元,刷卡)。北京天津地区算是不错的。 扩展资料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2020年本科学费标准 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会计学、财务管理、法学专业15000元/生/年,英语和日语专业18000元/生/年,护理学和康复治疗学专业20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22000元/生/年,其他理工类专业18000元/生/年。 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院下发的2020年新生入学须知。如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学院尚未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和减免学费工作,经济困难考生慎重填报。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怎么样
学校硬件设施(对学校的总体概况,官方的)
宿舍方面,宿舍特别多,宿舍楼就有37栋,但是宿舍楼特别矮,全部统一都只有4层。宿舍楼里面全是4人一间,每人一个1/4的地方,上面是床下面是桌子。所有宿舍都有独立卫生间,都有暖气,都有风扇,但是没有空调。有的宿舍有阳台有的没有。
教学楼方面,虽然有11个教学楼,但是1教2教4教5教都是学校各种学生会和老师的办公室。6教师关闭的,不开放,11教被隔壁的一个大学租走了。因此只有3教7教8教9教10教是教学楼。教学楼一律全部是4层,比较矮。教学楼里面设备都比较齐全,每个教室都有投影仪,监视器,外加一个老师用的电脑。但是我个人还觉得教学楼有一点特别号的地方,就是:我们学校的卫生间相当好,里面没有任何异味,甚至可以用空气清新来形容。让你觉得在教学楼上厕所是一种享受。
食堂方面,学校总共有4个食堂,但都比较小,食堂里面饭菜只能说能吃,基本上不能说好吃,基本上没有任何可以让你吃得难忘和怀念的。价格比一般的学校都贵一点点,一般一碗面6元左右(南方的同学可能觉得贵了点),一般一碗饭至少6元,无上限。
图书馆方面,学校有两个图书馆。一个文科管(旧馆),一个理工管(新馆)。虽然是有两个管,但是两个加起来都没有一本二本的一个图书馆大。里面的书也不是太多,位置很少,在人多的夏天基本上就没有地方座。
其他建筑物,除了宿舍楼教学楼食堂图书馆以外学校还有体育馆 游泳馆 体育活动中心 和一个学生活动中心。(1)体育馆特别小,基本上不能说是体育馆,只能说是一个体育室,里面没有田径场,因为比较小。里面只有一个篮球场和几个羽毛球场。(2)学校虽然有游泳馆,但是里面从来就没有过水,因为学校觉得水费贵,因此游泳馆形同虚设。(3)体育活动中心,就是一个两层的楼房,里面有几个兵乓球桌,然后就是练瑜伽的地方。 (4)学生活动中心也只有两层楼,一楼是学生会的一些部门的活动场所,二楼是一个可以开晚会的大厅(其实也不大,最多只能容纳几百人)。
学生生活方面(对学校的细节描述,民间的)
学校是相当的偏僻。天津有些地方甚至连公交都没有。而我们的这个学校就是在天津的郊区里面,并且连公交都没有。因此这就引申了如下几个问题。(1)垄断,各种垄断。交通垄断,餐饮垄断,宾馆酒店垄断,甚至超市都垄断,大家可想而知垄断的结果就是价格高。(2)价格较高,网吧普通上网一般3元一小时(我家在武汉那边上网一般都是2元一小时)。宾馆开房一般是100左右,虽然不是太贵,但是我个人觉得里面的设施不好,和武汉60元一晚的旅馆差不多。餐饮虽然不贵,但也没有便宜的。超市一般会比市区正常超市价格贵一小点。(3)交通特别不方便,因为没有公交,只有一个私人的客运站,特别黑,一点都不便民。以前去市区是16一人,后来涨到17然后又涨到20-。现在暂时停留在20,我听大4的学长说,他们来的那时候本来是12。哎~~看来就一直在涨啊。你可以试想一下,去一次20回一次20,你一天来回一次就是40,如果你每天去一次市区,那一个月就是1200。如果一个星期去两次(这不算频繁吧),那么一个月也是320元。所以出行比较不好。(4)学校这里没有任何城市的感觉,学校周围没有大型超市,没有商场,没有医院,没有警察局,没有没有 各种没有,有的就是一些小餐馆,几个网吧KTV台球厅,还有很多空的别墅(很荒凉)一个一般没人去的5星级酒店(因为太偏僻),学校这里最繁华的地方估计就是学校旁边3000米的地方有一个村庄。(5)学校信息闭塞,各种考研和学习资讯比较少,连想找个兼职锻炼自己的机会都几乎为零。因为还是那个愿意,学校偏僻,基本上没有事业单位和企业。
其实说穿了我们学校就是在农村旁边修建的,我们离天津市区很远,我们是隶属于天津宝坻区的,但是离宝坻区的市区也是很远,依然是没有公交到宝坻市区。哎~~~~~~~~~总之就是像在孤岛上一样。
建议你不要来,我是这里09届的。我现在都想要离开这里。
2022年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2022年 北京 科技大学 天津 学院春季 考试 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2022年春季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春季本科招生 工作 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有关春季本科招生政策、规定和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春季本科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院概况 一、 学校名称: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 二、 办学类型: 独立学院 三、 办学层次:本科 四、 学校代码:13898 五、 学校地址: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珠江北环东路1号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院设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设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全程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 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编制2022年面向天津市春季 高考 本科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我院2022年春季本科招生专业和计划详见《2022年天津市春季高考招生计划》,或登录天津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和我院网站(http://tj.ustb.edu.cn)。 第八条 根据国家规定,我院按照天津市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费,本科 学费 标准:会计学专业15000元/生/年,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专业18000元/生/年;住宿费15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院下发的2022年 新生 入学须知。如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学院尚未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和减免学费工作,经济困难考生慎重填报。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 志愿 和考生的总成绩(考生文化基础考试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督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院校志愿录取执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的录取规定。 第十一条 专业志愿录取,如考生符合专业录取要求,以投档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二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三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单科分数较高(依次为语文、数学、综合能力、外语)的考生。 第十四条 依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我院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六条 学院在接到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发放录取通知 书 。 第十七条 已被我院春季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可再参加秋季普通高考各批次录取。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依据《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学籍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十九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征入伍新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学院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 第二十条 我院设有奖(助)学金以及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一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 毕业 标准的颁发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 证书 ; 毕业生 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符合国家及学院有关规定的毕业生,授予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2年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春季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四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 填报志愿 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活动。对考生及其家长因参加中介机构或个人的招生活动而造成的损失,学院概不负责。 第二十七条 招生咨询 通讯地址: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珠江北环东路1号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 招生办公室 邮编:301830 联系电话:022-22410960、022-22410969 学院网址:http://tj.ustb.edu.cn 电子邮箱:TJzhaosheng@ustb.edu.cn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 北京科技大学 天津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 北京科技大学 天津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和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 北京科技大学 天津学院 二、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学校代码:13898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珠江北环东路1号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学院设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学院设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学院招生工作全程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预留计划的使用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用于招生规模的适当调整。 第八条本科学费标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会计学、财务管理、法学专业15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21000元/生、年,其他专业16000元/生、年;住宿费15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院下发的新生入学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学院尚未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和减免学费工作,经济困难考生慎重填报。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督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学院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学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以此类推。 第十一条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二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三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以及单科分数较高的考生。天津市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七条之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我院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六条平行志愿录取执行考生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录取规定。 第十七条根据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以及我院的实际,对天津考生的录取原则如下: (一)坚持院校志愿录取志愿优先、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优先原则前提下,优先录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者;如果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仍相同,则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较佳的考生;如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相同,再参考学生水平单科考试成绩(文科生依次参考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理科考生依次参考语文、政治、历史、地理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二)专业录取,高考分数相同,优先安排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 (三)退档处理,高考分数相同,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做出退档处理,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做出退档处理。 (四)比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 第十八条根据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及学院的实际,江苏考生进档后的排序规则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办法。 第十九条在内蒙古自治区根据内蒙招办规定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我院2017年在上海、浙江招生专业(类)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两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示为准。 第二十一条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钢琴演奏)、视觉传达设计三个专业参加所在省市独立学院艺术类批次录取;其它本科专业参加独立学院批次录取。艺术类招生录取工作按照《 北京科技大学 天津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进行。 第二十二条艺术特长生招生录取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和学院有关简章、办法进行。 第二十三条学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院依据《 北京科技大学 天津学院学籍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五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学生可在入学后根据自身情况,依据《 北京科技大学 天津学院校内转专业管理办法》提出转专业申请,经学院审核批准后,可转至其他专业学习。 第二十七条奖学金设立: (一)达到各省市重点线的考生可以获得新生入学特等奖学金10000元,人数不限。 (二)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助学金及其他各类奖励。 (三)学院设立一、二、三、四等“学院奖学金”,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获奖学生比例为35%。 第二十八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 北京科技大学 天津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符合国家及学院有关规定的毕业生,授予 北京科技大学 天津学院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仅适用于 北京科技大学 天津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十条本章程经 北京科技大学 天津学院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以前有关我院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 北京科技大学 天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招生咨询 通讯地址: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珠江北环东路1号 北京科技大学 天津学院 招生办公室 邮编:301830 联系电话:022-22410960、022-22410969 学校网址:http://tj.ustb.edu.cn 电子邮箱:TJzhaosheng@ustb.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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