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来聊聊河北师范大学招生简章,以下6个关于河北师范大学招生简章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大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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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河北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 河北 师范 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河北师范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河北师范大学 学校代码:10094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 工作 公平、公正、平稳、规范、安全实施,维护考生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河北师范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河北省“ 双一流 ”建设一层次高校。学校起源于1902年创建于 北京 的顺天府学堂和1906年创建于 天津 的北洋女师范学堂,具有120年的发展历史和光荣的办学传统。 学校现设25个专业学院,1个 独立学院 (汇华学院)。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9个;有本科专业93个。学科专业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 艺术 学等十个学科门类。 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河北省“双一流”建设学科7个、省高校国家重点学科培育项目1个、省高校强势特色学科4个、省高校重点学科14个,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学科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14个。 学校现拥有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 特色专业 建设点6个、国家级 一流专业 建设点2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0门;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4项,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6门、国家级精品 视频 公开课1门、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4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项,国家教学名师1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3人,国家“工程”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有河北省本科教育创新高地7个、省级教学团队15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8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4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5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4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35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0项,省级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3个,省级教学名师25人。近年来,学校共获得5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化学学科、植物学与动物学学科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2015年学校被评为“全国 毕业生 就业 典型 经验 高校50强”;2016年被认定为“全国首批深化创新 创业 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7年入选教育部“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实施院校,被评为“河北省首批创业就业众创空间”;2019年被评为“河北省‘双创’示范基地”。 第三条 学 校招 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生监督电话:0311-8078 985 5。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河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审议本、专科招生章程,讨论决定本、专科招生重大事宜。学校教务处承担学校本、专科生招生的具体工作,未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招生活动。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经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学校2022年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本科招生计划5880人,专科招生计划350人。本科计划中国家专项计划132人、地方专项计划156人、优师专项185人、河北省公费教育师范生500人、中外合作办学60人、中高计划50人。 学校根据国家 高考 招生政策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 考试 部门规定,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 毕业 生就业质量和地域流向、考生对学校各专业(类)的认可度等因素,编制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类)招生计划。招生计划编制方案经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用于保障进档考生的机会均等。 第四章 招生类别和培养类别 第七条 学校充分尊重学生的 学习 志趣,2022年实行“按大类招生、大类培养、专业自由转出、审核转入”改革,具体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各招生专业(类)所属的培养大类详见“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招生信息”栏目(http://zsjyc.hebtu.edu.cn/zsw/a/zsxx/index.html)。学生专业分流和转专业的条件和程序依照学校当年《河北师范大学大类培养学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和《河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章 录取与报考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 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部门有关加分、优先录取和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条 学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和投档比例要求,优先录取第一 志愿 (顺序志愿或 平行志愿 )的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其它志愿(征集志愿)的考生。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1.对于实行“专业(类)+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依据投档分数进行录取,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2.对于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包括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文史、 理工 考生,不包 内蒙古 自治区考生),依据投档分数进行专业(类)安排,同一投档组的各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按照以上规则进行专业(类)录取后,如有未满额的专业(类),学校对不能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根据投档分数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3.对于进档的文史类、理工类内蒙古自治区考生,以投档分数为依据,实行“招生计划 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十二条 部分专业录取办法 1.在河北省招生的艺术类、 体育 类专业 (1)本科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美术学类、设计学类、 书 法学、体育教育专业和专科音乐教育专业 认可相应类别统考或联考成绩,并认可各专业类别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专业成绩、高考语文、高考数学、高考外语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2)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认可相应类别联考成绩,并认可各专业类别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3,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专业成绩、高考语文、高考数学、高考外语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3)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校企合作]专业 认可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联考成绩,认可该专业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进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成绩、高考语文、高考数学、高考外语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2.在省外招生的艺术类、体育类专业 (1)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体育教育专业 我校认可相应省份统考或联考成绩,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专业成绩、高考语文、高考数学、高考外语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2)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 福建 、 河南 招生,我校认可相应省份编导类统考或联考成绩,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3,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专业成绩、高考语文、高考数学、高考外语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 山西 招生,我校认可山西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联考成绩,并认可山西省该专业投档规则;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内蒙古招生,我校认可内蒙古艺术学院测试成绩,并认可内蒙古该专业投档规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3,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专业成绩、高考语文、高考数学、高考外语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3)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校企合作]专业在 山东 省、山西省、 甘肃 省招生,我校认可相应省份该类专业的统考或联考成绩和投档规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进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成绩、高考语文、高考数学、高考外语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3.运动训练、武术与 民族 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的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见《2022年河北师范大学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4.本科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优师专项、河北省公费教育师范生、中外合作办学、中高计划、 新疆 内高班、预科转入,少数民族本科预科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部分专业报考条件 1.外国 语言 文学类、西班牙语、翻译(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英语语种考生,俄语专业招英语、俄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招英语、日语语种考生。 2.舞蹈表演专业身高要求:男生175厘米及以上,女生165厘米及以上;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专业身高要求:男生170厘米及以上,女生160厘米及以上;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身高要求:男生168厘米及以上,女生158厘米及以上。 3.报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校企合作]要求考生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所在省份专业测试时组织的航空专项体检须合格; (2)未参加航空专项体检考生以当年高考体检表为准,具体如下: 男生身高175厘米~185厘米,体重90kg及以下;女生身高162厘米~175厘米,体重72kg及以下;单眼矫正视力不低于E字表4.7,无色盲、色弱;口齿清楚、无口吃、舌短现象;听力正常;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异色;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女生:双臂半袖以下部位,从膝盖上10公分处以下部位;男生:双臂半袖以下部位);全身无纹身、无烟疤、无自残型疤痕;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 4.艺术类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要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科类和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 分数线 ,其中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设计学类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国家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2022年具体规定执行。 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音乐与舞蹈学类[招声乐、器乐考生]、舞蹈表演、广播电视编导(省外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省外招生)、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校企合作](省外招生)专业使用统考(联考)成绩,要求考生专业测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科类和批次的专业合格线;广播电视编导(河北省招生)专业使用我省戏剧与影视文学专业校际联考成绩,要求达到本科合格;播音与主持艺术(河北省招生)专业使用我省播音与主持专业校际联考成绩,要求达到本科合格;书法学专业使用我省书法学专业校际联考成绩,要求达到本科合格;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校企合作](河北省招生)使用我省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校际联考成绩,需要达到本科合格。 5.体育教育专业要求考生体育统考成绩要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科类和批次的专业测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6.生物科学、生态学、生物技术(中外合作办学)、化学、药学、科学教育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考生。 7.本科音乐与舞蹈学类[器乐]专业只招钢琴、手风琴、二胡、竹笛、古筝、唢呐、笙、扬琴、琵琶、民族打击乐(排鼓、堂鼓等)、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贝司)、单簧管、圆号、长号、长笛器种考生;专科音乐教育[器乐]专业只招钢琴、手风琴器种考生。招生乐器器种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8.翻译(中外合作办学)与英国斯特灵大学合作办学(教育部批准文号:教外综函[2013]10号文,批准书编号:MOE13UK2A20131408N),采用“3+1”人才培养合作模式,前三年就读于河北师范大学,每年 学费 为18000元人民币;按要求学生须修完规定学分,第四年进入斯特灵 大学学习 (按2024年入学时英方国家规定标准收取学费)。翻译(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在进校前必须签署承诺书,明确承诺第四学年赴外方合作高校学习等内容。报考前请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章。 9.“中高计划”(“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2+2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是学校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麦考瑞大学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学生前两年就读于河北师范大学,学生须修完规定学分,符合条件的学生第三年、第四年进入合作的外方大学学习。“中高计划”录取学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在进校前必须签署承诺书,明确承诺第三、四学年赴外方合作高校学习等内容。学生须按年度向河北师范大学缴纳学费(在外方2年学习期间须正常缴纳河北师范大学学费)。在外方高校学习交流期间的学费按到外方入学当年外方规定标准收取,生活费由学生自理。学生须分两次缴纳项目管理费、衔接课程费、项目服务费等相关费用,总计43,000元人民币/生,其中第一学期入学当年的10月1日前收取28,000元人民币/生(无论学生是否出国,该费用均不予退还);第二次在学生获得外方学校录取信后10个工作日内交付15,000元人民币/生(若生未能获得 留学 签证,该费用全额退还)。报考前请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中外高水平 大学生 交流计划”2+2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招生简章。 10.其它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其报考条件参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检查,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及有关专业均不予录取。 第六章 收费标准和其它 第十五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学校按照河北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待定专业的学费标准以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为准。本专科学生住宿费标准为600-800元/年。 第十六条 按照《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行费[2018]93号)文件精神,学校 优势专业 可以执行学费标准上浮不超过10%政策。根据办学成本、学科建设情况,经学校研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确定汉语言文学、历史学、英语、会计学、思想政治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 计算机 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等15个专业为学校优势专业,执行学费标准上浮10%政策。即汉语言文学、历史学、会计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费为5060元/年,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为5390元/年。 归入"专业大类"招生的优势专业第一学年学费执行该专业大类所包含专业的最低学费标准,自第二学年起执行学费标准上浮10%政策;按"专业招生"的优势专业学费在校学习期间均执行学费标准上浮10%政策。各专业(类)学费标准最终以学校财务部门公布的缴费通知为准。 第十七条 小学英语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音乐教育专科学生在附属民族学院(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356号)就读。 第十八条 新生 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新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师范大学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学历 证书 (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河北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条 国家和学校设有奖学金、助学金、减免学费和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每年划拨专款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一条 考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深入了解学校的招生政策、发展现状,进行招生咨询、录取查询。 学校网址:http://www.hebtu.edu.cn 招办网址:http://zsjyc.hebtu.edu.cn/zsw/ E-mail:zsk@mail.hebt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311-80786666 招生微信公众平台:河北师大招生(在微信中使用“查找微信公众账号”功能,搜索并“关注”) 招生咨询QQ:805667017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河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河北师范大学MBA2023年招生简章
河北师范大学MBA2023年招生简章已经发布,河北师范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河北省“双一流”建设一层次高校。学校起源于1902年创建于北京的顺天府学堂和1906年创建于天津的北洋女师范学堂,具有120年的发展历史和光荣的办学传统。
一、商学院简介
河北师范大学MBA教育中心设在商学院。学院成立于2004年6月,是河北省重要的经济学、管理学研究基地和经管类高级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学院现有理论经济学和工商管理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以及工商管理硕士(MBA)、金融硕士(MF)、会计硕士(MPAcc)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有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金融工程、人力资源管理2个河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有河北省小额贷款研究咨询中心、河北师范大学经济研究中心、河北师范大学现代管理研究中心、河北师范大学经济统计研究中心、河北师范大学金融数据分析中心、河北师范大学数字经济研究中心等6个研究中心;有河北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包括金融、贸易、ERP综合实训等8个经济管理类实验室;有“河北省管理教育创新高地”、“河北省品牌特色专业”和“河北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各1个;是“全国现代管理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河北省教学基地。南京大学中国智库研究与评价中心CTTI来源智库、河北省“现代服务与公共政策”软科学研究基地设在商学院。
二、报考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学制、学习年限与学费
采用非全日制,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2023年我校拟调整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调整预期:全程学费6万(即2万/学年)。最终收费标准以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核备案结果为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负责安排住宿。
四、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照报考点要求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工商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复试时将认证报告交我校研招办。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二)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由考生选择的报考点公布,请及时关注报考点的网报公告。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考生选择的报考点发布的公告,逾期不再补办。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外国语
六、复试录取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并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综合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考生总成绩、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复试考生届时可登录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查阅。
七、其他
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我校关于硕士研究生的招生信息及通知、通告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及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
查询有关信息。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出售参考书。本简章如有违背上级主管部门、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有关政策的条款,以上级主管部门、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有关政策为准。
2023年河北师范大学mba(非全日制)招生简章
2023年河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招生简章已经发布,深空网根据河北师范大学官网发布的《2023年河北师范大学mba(非全日制)招生简章》整理了相关招考信息,供各位考生参考。
一、招生计划
因国家还未下达2023年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见附件。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为12人;推免计划中“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简称“硕师计划”)为35人,“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7人。“退役大学生士兵”、“硕师计划”、“研究生支教团”等专项计划及“推免生”计划均包含在专业目录公布计划内,实际接收专业及人数以网上公布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二、硕士研究生的分类
(一)按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按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初试方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方式包括: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推荐免试。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新生报到日之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现役军人报考,按军队相关规定办理。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1、2、3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具备“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的考生可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我校所有专业满足专业报考条件均可报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照报考点要求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院校库”)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5.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复试时将认证报告交我校研招办。
7.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笔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9.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考生选择的报考点公布,请及时关注报考点的网报公告。
2.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考生选择的报考点发布的公告,逾期不再补办。
3.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4.在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手续(相关证明复试时须交我校研招办)。
5.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六、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院校库”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业务课二
七、复试录取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各专业复试(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附件。我校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综合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考生总成绩、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复试考生届时可登录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查阅。
八、学制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专业学位中的计算机技术、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法律(非法学)、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美术、艺术设计、音乐、广播电视、应用心理、新闻与传播、小学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生物)、汉语国际教育、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车辆工程、机械工程、材料与化工、药学、资源与环境、生物与医药学制为3年,其它专业(领域)学制均为2年。
非全日制:所有专业(领域)的学制均为3年。
九、学费、住宿费
学费根据国家(财教[2013]19号)文件精神及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收取。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研究生8000元/年,专业学位研究生7000元/年,住宿费一般为1200元/年。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23年拟调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调整预期:公共管理硕士全程4.5万元,教育硕士全程3.15万元,工商管理硕士全程6万元,翻译硕士全程4.5万元,均按学年收取。以上收费标准目前处于论证阶段,仅供参考,最终收费标准以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核备案结果为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负责安排住宿。
河北师范大学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 #高考# 导语】 考 网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河北师范大学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学校名称:河北师范大学 学校代码:10094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规范、安全实施,维护考生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河北师范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河北省“双一流”建设一层次高校。学校起源于1902年创建于北京的顺天府学堂和1906年创建于天津的北洋女师范学堂,具有119年的发展历史和光荣的办学传统。 学校现设25个专业学院,1个独立学院(汇华学院)。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4个;有本科专业94个。学科专业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个学科门类。 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教学团队1个、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一流专业建设点21个、一流本科课程10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4项,精品资源共享课程6门、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4门,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项,国家教学1人,国家“万人计划”教学1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3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有河北省“双一流”建设学科7个、省高校国家重点学科培育项目1个、省高校强势特色学科4个、省高校重点学科14个,河北省本科教育创新高地7个、省级教学团队9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8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4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5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4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35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0项,省级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3个,省级教学19人。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学科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14个。近年来,学校共获得5项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化学学科、植物学与动物学学科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 学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学质量不断提高。2015年学校被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2016年被认定为“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7年入选教育部“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实施院校,被评为“河北省首批创业就业众创空间”;2019年被评为“河北省‘双创’示范基地”。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生监督电话:0311-80789850。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河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审议本、专科招生章程,讨论决定本、专科招生重大事宜。学校教务处承担学校本、专科生招生的具体工作,未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招生活动。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经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学校2021年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本科招生计划6000人,专科招生计划350人。 学校根据国家高考招生政策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部门规定,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地域流向、考生对学校各专业(类)的认可度等因素,编制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类)招生计划。招生计划编制方案经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用于保障进档考生的机会均等。 第四章 招生类别和培养类别 第七条 学校充分尊重学生的学习志趣,2021年继续推进“大类招生、大类培养、专业自由转出、审核转入”改革。2021年学校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各招生专业(大类)所属的培养大类详见“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招生信息”栏目(http://zsjyc.hebtu.edu.cn/zsw/a/zsxx/index.html)。学生专业分流和转专业的条件和程序依照学校当年《河北师范大学大类培养学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和《河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章 录取与报考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 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部门有关加分、优先录取和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条 学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和投档比例要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顺序志愿或平行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其它志愿(征集志愿)的考生。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1.对于实行“专业(类)+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依据投档分数进行录取,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2.对于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包括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文史、理工考生,不包内蒙古自治区考生),依据投档分数进行专业(类)安排,同一投档组的各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按照以上规则进行专业(类)录取后,如有未满额的专业(类),学校对不能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根据投档分数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3.对于进档的文史类、理工类内蒙古自治区考生,以投档分数为依据,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照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十二条 部分专业录取办法 1.在河北省招生的艺术类、体育类专业 (1)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招舞蹈考生,不含体育舞蹈]、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书法学、体育教育、运动康复、音乐教育专业(专科)专业 认可河北省相应类别统考或联考成绩,并认可各专业类别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专业成绩、高考语文、高考数学、高考外语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2)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校企合作]、舞蹈表演[招体育舞蹈考生]专业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校企合作]专业使用校考成绩,认可河北省该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的校考合格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成绩、高考语文、高考数学、高考外语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舞蹈表演[招体育舞蹈考生]专业使用校考成绩,认可河北省该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的校考合格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专业成绩、高考语文、高考数学、高考外语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2.在省外招生的艺术类、体育类专业 (1)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招舞蹈考生,不含体育舞蹈]、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体育教育专业 我校认可相应省份统考或联考成绩,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专业成绩、高考语文、高考数学、高考外语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2)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福建、河南招生,我校认可相应省份编导类统考或联考成绩,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专业成绩、高考语文、高考数学、高考外语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山西招生,我校认可山西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联考成绩;在内蒙古招生,我校认可内蒙古艺术学院测试成绩,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专业成绩、高考语文、高考数学、高考外语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3)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校企合作]专业在山东省、山西省、甘肃省招生,我校认可相应省份该类专业的统考或联考成绩和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成绩、高考语文、高考数学、高考外语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3.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用于高水平运动队或体育单招类招生。具体见《2021年河北师范大学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2021年河北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4.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地方专项计划招生、优师专项招生、河北省公费教育师范生招生、少数民族预科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部分专业报考条件 1.外国语言文学类、西班牙语、翻译(中外合作办学)、葡萄牙语、俄语专业考生须参加口试;外国语言文学类、西班牙语、翻译(中外合作办学)、葡萄牙语专业招英语语种考生,俄语专业招英语、俄语语种考生。 2.舞蹈表演[招舞蹈考生]专业身高要求:男生175厘米以上,女生165厘米以上;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专业身高要求:男生170厘米以上,女生160厘米以上;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身高要求:男生168厘米以上,女生158厘米以上。 3.报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校企合作]要求(以当年高考体检表为准): (1)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2)男生身高175厘米~185厘米,体重90kg以下;女生身高162厘米~175厘米,体重72kg以下。(3)单眼矫正视力不低于E字表4.7,无色盲、色弱。(4)口齿清楚、无口吃、舌短现象。(5)听力正常。(6)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异色。(7)身体*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女生:双臂半袖以下部位,从膝盖上10公分处以下部位;男生:双臂半袖以下部位);全身无纹身、无烟疤、无自残型疤痕。(8)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 4.艺术类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要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科类和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设计学类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国家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2021年具体规定执行。 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音乐与舞蹈学类[招声乐、器乐考生]、舞蹈表演[招舞蹈考生,不含体育舞蹈]、广播电视编导(省外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省外招生)、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校企合作](省外招生)专业使用统考(联考)成绩,要求考生专业测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科类和批次的专业合格线;广播电视编导(河北省招生)专业使用我省戏剧与影视文学专业校际联考成绩,要求达到本科合格;播音与主持艺术(河北省招生)专业使用我省播音与主持专业校际联考成绩,要求达到本科合格;书法学专业使用我省书法学专业校际联考成绩,要求达到本科合格;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校企合作](河北省招生)、舞蹈表演[招体育舞蹈考生]招河北省艺术类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需要达到本科合格。 5.体育教育专业要求考生体育统考成绩要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科类和批次的专业测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6.生物科学、生态学、生物技术(中外合作办学)、化学、药学、科学教育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考生。 7.音乐与舞蹈学类(本科)[器乐]只招钢琴、手风琴、二胡、竹笛、古筝、唢呐、笙、扬琴、琵琶、民族打击乐(排鼓、堂鼓等)、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贝司)、单簧管、双簧管、小号、圆号、长号、长笛考生;音乐教育专业(专科)[器乐]只招钢琴、手风琴考生。招生乐器类别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8.生物技术(中外合作办学)要求英语成绩110分及以上。 9.翻译(中外合作办学)与英国斯特灵大学合作办学(教育部批准文号:教外综函[2013]10号文,批准书编号:MOE13UK2A20131408N),采用“3+1”人才培养合作模式,前三年就读于河北师范大学,每年学费为18000元人民币;按要求学生须修完规定学分,第四年进入斯特灵大学学习(按2024年入学时英方国定标准收取),报考前请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章。 生物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与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教育部批准文号:教外函[2016]66号文,批准书编号:MOE13AU2A20161785N),采用“3+1”人才培养合作模式,前三年就读于河北师范大学,每年学费为17000元人民币;按要求学生须修完规定学分,第四年进入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学习(按2024年入学时澳方国定标准收取),报考前请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章。 10.其它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其报考条件参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检查,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及有关专业均不予录取。 第六章 收费标准和其它 第十五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学校按照河北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待定专业的学费标准以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为准。本专科学生住宿费标准为600-800元/年。 第十六条 按照《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行费[2018]93号)文件精神,学校优势专业可以执行学费标准上浮不超过10%政策。根据办学成本、学科建设情况,经学校研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确定汉语言文学、历史学、英语、会计学、思想政治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等15个专业为学校优势专业,执行学费标准上浮10%政策。即汉语言文学、历史学、会计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费为5060元/年,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为5390元/年。 归入"专业大类"招生的优势专业第一学年学费执行该专业大类所包含专业的最低学费标准,自第二学年起执行学费标准上浮10%政策;按"专业招生"的优势专业学费在校学习期间均执行学费标准上浮10%政策。各专业(类)学费标准最终以学校财务部门公布的缴费通知为准。 第十七条 小学英语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音乐教育专科学生在附属民族学院(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356号)就读。 第十八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新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师范大学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河北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条 国家和学校设有奖学金、助学金、减免学费和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项目,贫困家庭学生可以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每年划拨专款资助贫困家庭的学生,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一条考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深入了解学校的招生政策、发展现状,进行招生咨询、录取查询。 学校网址: http://www.hebtu.edu.cn 招办网址: http://zsjyc.hebtu.edu.cn/zsw E-mail:zsk@mail.hebt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311-80786666 招生微信公众平台:河北师大招生(在微信中使用“查找微信公众账号”功能,搜索并“关注”) 招生咨询QQ:805667017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河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2023年河北师范大学MBA研究生报考条件
根据河北师范大学商学院官网发布的《河北师范大学MBA教育中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BA)2023年招生简章》,2023年河北师范大学MBA研究生报考条件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2023年河北师范大学MBA研究生的报名方式
2023年河北师范大学MBA研究生考试报名均以网上报名形式进行。
2023年河北师范大学MBA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照报考点要求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2023年河北师范大学MBA研究生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简称“研招网”)并按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最后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2、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由考生选择的报考点公布,请及时关注报考点的网报公告。
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考生选择的报考点发布的公告,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2023年河北师范大学MBA研究生考试安排
1、准考证打印:考前十天左右,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1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初试科目:管理类综合能力(上午)、英语二(下午)
4、复试录取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当年的联考国家分数线及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并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综合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考生总成绩、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复试考生届时可登录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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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河北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简章?
河北师范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河北省“双一流”建设一层次高校,具有118年的发展历史和光荣的办学传统。想要报考河北省成人高考的同学可以重点考虑一下这所院校。
河北师范大学2020年继续教育招生简章★河北省人民政府与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
★河北省“双一流”建设一层次高校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成人教育办学先进单位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先进集体
★全国成人教育协会先进集体
★河北省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先进单位
★河北省成人高等教育办学水平评估优秀单位
★河北省教育考试工作先进集体
学校简介
河北师范大学现有在职教职工2598人,其中正高职人员419人,副高职人员977人,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省级以上各类优秀专家225人次,博士研究生导师170人,硕士研究生导师822人。现设25个专业学院,1个独立学院。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9个,河北省“双一流”建设学科7个,学科专业覆盖十个学科门类。设有全国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河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等机构。在校本科生24303人,在校硕士研究生4837人,博士研究生366人,成人教育学生10592人。
河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始于1955年创办的高等函授教育,是我国较早举办继续教育的高等院校之一,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继续教育办学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统筹、协调、保障、监管全校学历与非学历继续教育办学活动。近年来,学校的继续教育根植于“怀天下、求真知”的校训精神和文化,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社会服务为己任,以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导向,围绕学校“双一流”建设大局,依托全日制教育的办学特色和学科优势,把握规范办学、提升质量两条主线,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逐步形成了教师继续教育特色鲜明,多种继续教育形式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
2020年,我校面向社会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
一、招生专业
序号
科类名称
专业名称
培养层次
学习形式
学制
1
教育学类
教育学
专升本
函授
2.5
2
教育学类
学前教育
专升本
函授
2.5
3
教育学类
小学教育
专升本
函授
2.5
4
文史类
汉语言文学
专升本
函授
2.5
5
理工类
数学与应用数学
专升本
函授
2.5
6
理工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专升本
函授
2.5
7
经济管理类
应用心理学
专升本
函授
2.5
8
文史类
英语
专升本
业余
2.5
9
经济管理类
会计学
专升本
业余
2.5
10
经济管理类
人力资源管理
专升本
业余
2.5
11
艺术类
音乐学
专升本
业余
2.5
12
艺术类
美术学
专升本
业余
2.5
13
艺术类
书法学
专升本
业余
2.5
14
艺术类
环境设计
专升本
业余
2.5
二、报名条件
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2020年成人高考有关文件执行。建议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在报名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信息。未查询到学历信息的考生请提前到学历认证部门进行学历认证。
三、报考时间
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考务费时间一般为8月中下旬,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间一般为9月上旬,考试时间一般为10月下旬。
艺术类专业加试时间一般为10月中旬,具体加试科目、日期、地点,我校将于考前一周在河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发布通知(http://cjxy.hebtu.edu.cn)。
四、报名方法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为我省成人高考唯一报名网站(网址:www.hebeea.edu.cn)。考生登录网站,点击首页右侧“成人高考信息服务”进入“成人高校招生考试信息服务平台”,选择“网上报名”,进入“统考生报名”入口。
五、考试科目
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均为三门。两门公共课为政治、英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确定。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分别为:
科类名称
公共课
专业基础课
文史类
政治、英语
大学语文
艺术类
政治、英语
艺术概论
理工类
政治、英语
高等数学(一)
经济管理类
政治、英语
高等数学(二)
教育学类
政治、英语
教育理论
各考试科目依据《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命题,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专升本考试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加试,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凡未进行专业加试或加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为艺术类专业。
六、招生录取
学校严格按照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结果请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在收到学校发送的短信提醒后,登录河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zxks.hebtu.edu.cn/cjzsgl),自助下载打印录取通知书、入学须知、学费缴费单等材料。请考生保证手机畅通,以便及时获取录取短信通知。
年满25周岁以上、少数民族、贫困县等考生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其他照顾加分政策按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近三年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专升本录取控制分数线
科类
文史
理工
经管
教育
艺术类
2019年
214
132
126
181
162
2018年
229
119
113
169
157
2017年
186
114
110
143
92
备 注
艺术类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七、学习形式
学习形式分为函授和业余两种。函授形式一般以自学为主,利用暑假进行集中面授;业余形式一般安排晚上或者双休日组织教学。学校坚持以学生为本教育理念,构建了集中面授、网络辅助教学、直播教学相结合的混合教学模式,有效解决了学生的工学矛盾。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后,颁发河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符合申请学士学位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学士学位。
八、收费标准
(一)学费
根据河北省物价局统一规定标准按学年收取学费。具体收费标准为:
业余:文科900元,理科1100元,艺术1500元;
函授:文科700元,理科900元。
(二)报名考务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冀财综[2014]90号)文件规定,招生考试考务费标准为每人每科25元。专科起点升本科(三科):考务费75元。
九、联系方式
(一)校本部
学校地址: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邮政编码:050024
联系电话:0311-80789686 80789680 传真:0311-80789680
官方微信公众号:河北师大继续教育学院 学院网址:http://cjxy.hebtu.edu.cn
(二)函授站
名称
地址
咨询电话
开设专业
保定市女子职业中专学校
保定市百花西路238号
0312-3063874
教育学、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
衡水兆华科技中等专业学校
衡水市开发区昌明大街699号
0318-2178930
教育学、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
承德市大学园区河北民族师范学院
0314-2370086
教育学、小学教育
宣化科技职业学院
张家口市宣化区皇城桥北地院巷1号
13833349185
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
张家口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张家口市桥西区上堡榆树院1号
0313-5901964
学前教育
秦皇岛市中等专业学校
秦皇岛市海港区燕山大街462号
0335-3859908
教育学、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
邯郸市图书馆
邯郸市艺术中心人民东路399号
0310-3025558
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
邯郸工贸学校
邯郸市陵园路165号
0310-5105908
0310-5105909
教育学、小学教育、学前教育、
唐山市广播电视大学
唐山市建设北路92号
0315-2059293
教育学、小学教育、学前教育
廊坊市广播电视大学
廊坊市爱民西道101号
0316-2116602
汉语言文学
黄骅高等继续教育中心
黄骅市新海西路178号
0317-5335071
教育学、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
冀中工程技师学院
邢台市桥西区育才路29号
0319-2068644
教育学、小学教育、学前教育
霸州市职成教育总校
霸州市裕华东路
0316-7212612
教育学、小学教育、学前教育
辛集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辛集市方碑大街87号
0311-83289759
小学教育、学前教育
注:简章内容最终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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