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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今天我们来聊聊湘潭大学招生网,以下6个关于湘潭大学招生网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大学知识。本文目录湘潭大学选宿舍入口湘潭大学2020年投档线2022年湘潭大学招生章程湘潭大学录取分数线2022湘...

今天我们来聊聊湘潭大学招生网,以下6个关于湘潭大学招生网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大学知识。

本文目录

  • 湘潭大学选宿舍入口
  • 湘潭大学2020年投档线
  • 2022年湘潭大学招生章程
  • 湘潭大学录取分数线2022
  • 湘潭大学有专科吗?
  • 湘大网是什么网站?
  • 湘潭大学选宿舍入口

    湘潭大学的选择宿舍登录入口网站是在湘潭大学迎新自主网-首页。依据湘潭大学招生网发布的2020年新生入学须知,该网站可以为新生提供个人信息登记、网上选宿舍以及网上缴费等功能。

    同时依据该新生入学须知可知,其迎新自主网的开放时间为2020年9月8日至9月24日。其中网上选择宿舍的日期自2020年9月8日至9月16日。

    扩展资料:

    一、2020年湘潭大学新生助办理业务时间:

    1、网上选择生活用品时间为2020年9月8日至9月16日。

    2、网上登记军训服装尺码时间为2020年9月8日至9月16日。

    3、网上缴纳费用耗时间为2020年9月8日至9月24日。

    4、现场报到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

    二、报到入校前注意事项:

    1、2020级新生从2020年9月9日起必须每天及时在湘大校园APP中填写健康状况上报。

    2、2020级新生必须提前申领湖南省电子健康卡。

    3、学生家长以及亲友等人员一律不得陪同进入校园。

    参考资料来源:湘潭大学招生网-湘潭大学2020新生入学须知

    湘潭大学2020年投档线

    湘潭大学2020年各省投档线: 北京不限选考科目最低投档分535,物理(必须选考) 最低投档分552; 山西本科理科最低投档分568,文科最低投档分561; 河北理科最低投档分599,文科最低投档分593,; 辽宁理科最低投档分550,文科最低投档分592; 黑龙江省文科最低投档分544,理科最低投档分530; 内蒙古文科最低投档分553,理科最低投档分509分; 上海最低投档分479分; 江苏省文科最低投档分362分,理科最低投档分260分; 浙江一段最低投档分594分; 安徽文科最低投档分577,理科最低投档分590; 福建理科最低投档分561,文科最低投档分573; 江西文科最低投档分571,理科最低投档分580; 山东最低投档分582分; 河南文科最低投档分601,理科高收费最低投档分598,普通最低投档分602; 湖北理科最低投档分583,文科最低投档分567; 湘潭大学2020年本科一批平行志愿投档分数线: 湖南文科最低投档线594,理科最低投档线573,中外合作550; 广东文科最低投档分557,理科最低投档分564; 广西本科一批文科最低投档分 547,理科最低投档分 558; 海南省三组第一组投档最低分628分,第二组投档最低分612分,第三组投档最低分617分; 重庆理科最低投档分534,文科最低投档分570; 四川文科最低投档分566,理科最低投档分599; 贵州理科最低投档分535,文科最低投档分574; 云南理科最低投档分576;文科最低投档分593; 陕西文科最低投档分565,理科最低投档分505; 甘肃文科最低投档分564,理科最低投档分512; 青海文科最低投档分505,理科最低投档分399; 宁夏文科最低投档分573,理科最低投档分477; 新疆文科最低投档分532;理科最低投档分494分。 扩展资料: 湘潭大学虽然说不是211/985、双一流的重点建设高校,但是这个学校的数学和计算机累的专业是非常的厉害的,而且是受到社会各界认可的,其中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这些专业都是湘潭大学的重点专业。 湘潭大学是具有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保研)资格的,保研率要在13%左右,位列全国64位。而且这些保研的学生中有80%都被保送到了清北、中科院等双一流高校中。 在2019年的就业中,本科初次就业率位88.4%,年终就业率91.3%;硕士初次就业率92.2%,年终就业率95.6%;博士初次就业率93.8%,年终就业率为96.9%。整体来看,湘潭大学的就业率还是很高的。 参考资料: 湘潭大学招生网—历年分数

    2022年湘潭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湘潭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湘潭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湘潭大学本科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 校招 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及招生 考试 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结合湘潭大学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指招生工作涵盖的主要类别有:普通 高考 招生、保送生招生、 艺术 类专业招生、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第三条 学校校名:湘潭大学,学校地址: 湖南 省湘潭市,英文译名:Xiangtan University,邮政编码:411105,招生咨询热线:0731-58293275、58293451,传真:0731-58298913,湘潭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s://zhaosheng.xtu.edu.cn/,电子邮箱:zsk@xtu.edu.cn。 第四条 学校是国家“ 双一流 ”建设高校,是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1978年,学校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16所文 理工 综合性重点大学之一)。学校现有国家级 一流本科专业 建设点28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3个;有1个国家应用数学中心,1个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有1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具有优秀应届本科 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 研究生 推荐资格;具有招收港、澳、台学生与外国 留学 生资格。 第五条 学校坐落在同志的故乡、历史文化名城、长株潭都市圈中心城市——湖南省湘潭市。学校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全国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湖南省首批招收留学生和国防生的高校。 第六条 湘潭大学招生工作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录取原则,切实保障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学校招生与 就业 指导处为具体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组织对部分特殊类型考生的考核,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做好招生工作分析和总结,及时上报招生有关数据。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招生计划管理部门根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总计划,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条 学校招生计划管理部门根据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总计划制定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计划管理部门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招生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寄(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普通高考招生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预留部分(不超过总计划的1%)本科招生计划,用于调节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执行学校统一的录取规定。 第四章 招生工作人员 第十三条 学校选拔能模范遵守国家有关考试招生政策法规的教师和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 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参加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当地的高考。 第五章 招生工作纪律 第十五条 招生工作人员需签订《湘潭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责任承诺 书 》。 第十六条 招生工作部门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及相关部门的有关纪律规定,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第十七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将录取工作的相关信息泄漏给非招生录取工作人员。 第六章 入学考试(考核) 第十八条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拟申请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 民族 传统 体育 专业单独招生(简称体育单招)的高水平运动员,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体育单招文化课考试,其考核办法和录取形式执行教育部、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其余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新高考改革省市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组织对高水平运动员的体育专项测试。具体要求以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为准。 第二十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 北京 、 上海 、湖南、 湖北 、 河南 、 河北 、 山东 、 广东 )使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其他要求遵照教育部及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招生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以当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为准。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 志愿 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按省级高校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的调档名单由学校根据考核情况向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主管部门提供。其中,根据 内蒙古 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规定,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 我校提档时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高考政策性加分,但分值累计不得超过20分。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再按照生源省份相关规定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按相关规定进行征集志愿。 第二十三条 我校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从高到低录取,生源省份没有统一排序规则规定的,则按单科语文、数学、外语、文(理)综合的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生源所在省招生计划未录满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所有录取及退档考生以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后的名单为准。如与生源所在省份排序规则不符,按生源所在省份政策执行。 第二十四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和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以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的为准;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二十五条 英语类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原则上不限外语应试语种,考生进校后以英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六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除招生计划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且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八条 我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录取规则如下: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均达省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最低控制 分数线 ,进档后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用以下综合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1.考生所在省(市)投档录取规则中已确定综合分(综合成绩)计算规则的,则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按投档成绩(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录取规则未确定综合分(综合成绩)计算规则的,综合分(综合成绩)换算方式为:综合分=文化课成绩×40%+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总分(满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60%。按综合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九条 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且其运动水平须经我校体育专项测试认定,文化考试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的有关要求。报考羽毛球、男子足球项目的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体育专业全国统测。考生参加统测的位置或小项应与在我校报名时严格一致,若统测未区分位置、小项,或未设置我校招生位置、小项,则考生参加的统测成绩须经我校认定通过后方为有效。 第三十条 保送生、国家专项、地方专项按国家和我校有关政策录取。 第三十一条 我校建立校长作为高校法人代表签发或授权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凡被我校录取的 新生 ,我校发放由校长签发,加盖本校校章的录取通知书。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入学。 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涉嫌严重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将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凡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在规定的 学习 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者,颁发湘潭大学本科毕业 证书 ;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学费 标准及帮困措施 第三十三条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当年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将在学校招生网和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   第三十四条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构建了“奖、勤、贷、助、减、免、补、缓”等多项措施相互补充、覆盖全体学生的资助激励体系,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湘潭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制定相应招生政策,另行公布。在实施过程中有修订的,修订内容自修订之日起生效。

    湘潭大学录取分数线2022

    2022年湘潭大学在辽宁物理类的录取分数线为551分;历史类的录取分数线为561分。湘潭大学在黑龙江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497分;文科的录取分数线为517分。湘潭大学在浙江综合类的录取分数线为587分。湘潭大学在湖南历史类的录取分数线为570;湘潭大学在重庆物理类的录取分数线为567;湘潭大学在江苏历史类的录取分数线为560;湘潭大学在云南物理类的录取分数线为555;湘潭大学在甘肃文科类的录取分数线为552;湘潭大学在河北历史类的录取分数线为573;湘潭大学在四川物理类的录取分数线为573;湘潭大学在河南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568;湘潭大学在湖北物理类的录取分数线为578;湘潭大学在广东物理类的录取分数线为580。

    湘潭大学有专科吗?

    湘潭大学全日制没有专科,全日制办学层次有本科、研究生、留学生;继续教育有专科,是非全日制的专科。 湘潭大学是教育部和湖南省支持高水平大学和特色学科建设高校,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由教育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湖南省重点共建。湘潭大学创办于1958年,1978年,学校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16所文理工综合性重点大学之一。 扩展资料: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和20个学院、教学部,学科覆盖文、史、哲、理、工、经、管、法、艺等9大门类,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数学等4个学科的ESI排名进入全球大学和科研机构前1%,7个学科进入2018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 学校有专任教师1488人(另有外聘教师946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超过75%;有留学经历的教师达25%,2018年教师平均学术水平排名全国第80位。汇聚了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4人,“万人计划”人选(含领军人才、教学名师、青年拔尖人才)3人。 有计算数学、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等3个国家重点学科,4个国防特色学科,2个湖南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19个湖南省重点学科;有1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3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参考资料来源:湘潭大学招生网-湘潭大学2019年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参考资料来源:湘潭大学-学校简介

    湘大网是什么网站?

    http://www.xtu.edu.cn/(湘大官网) 2(论坛) http://www.sky31.com/ (三翼校园) http://www.my73.com/(青韶校园) http://www.myxtu.com/(湘大人) http://www.xtu5.com/(湘大生活网) http://tieba.baidu.com/f?kw=%CF%E6%CC%B6%B4%F3%D1%A7(百度湘大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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