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报考简章(自考报考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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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今天我们来聊聊研究生报考简章,以下6个关于研究生报考简章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大学知识。本文目录安徽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简章浙江大学2023年...

今天我们来聊聊研究生报考简章,以下6个关于研究生报考简章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大学知识。

本文目录

  • 安徽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简章
  • 浙江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华东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天津:南开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 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安徽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考研# 导语】 考研频道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了解到,安徽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发布,详情如下:   一、招生专业和名额   2023年安徽大学有3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1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以及2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暂定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1779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454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53名,具体招生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和招生名额详见安徽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最终录取名额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2.已获硕士、博士学位;   3.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在入学报到前能够取得本科学历。   (五)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符合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视为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视为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   4.在报考时尚未毕业、但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2023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本科同等学力人员考生,复试阶段须加试两门本科阶段相关专业基础课(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可不加试)。   (六)在校研究生报考应当事先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应当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   (七)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考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我校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也可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应当在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在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4.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网上报名时需填写“定向就业单位”,拟录取后需签订《安徽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加盖就业单位公章。   三、单独考试   (一)我校法律史、电路与系统专业招收单独考试考生。   (二)报考单独考试考生应当在拟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后,又在拟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相关专业研究论文或者已成为业务骨干;或者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   (三)报考单独考试考生应当经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四)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五)请参加单考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备注栏内注明“单考”,在网报后11月5日前到报考单位审查单考资格,逾期不补。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一)2023年继续实施“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具体名额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三)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五、报名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必须先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其他考生(含社会工作、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按教育部规定,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不含推免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六、学费   在我校学习的硕士研究生每学年均需交纳学费。   (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所有专业)8000元/(生·年)。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   1.法律硕士、社会工作硕士、应用心理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翻译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出版硕士、会计硕士、应用统计硕士、国际商务硕士、税务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工程类硕士、图书情报硕士11000元/(生·年)。   2.艺术硕士为13000元/(生·年)。   3.金融硕士为20000元/(生·年)。   (三)非全日制社会工作硕士、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学费标准80000元(第一、二学年各缴3万元,第三学年缴2万元);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为120000元(第一学年缴5万元,第二学年缴4万元,第三学年缴3万元)。   学费标准若有调整,以安徽省物价管理部门备案为准。   七、联合培养   (一)我校与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人工智能研究院等联合培养研究生。此外,我校每年选派部分研究生到学校与地方政府、大中型企业等共建的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进行培养。   (二)国家留学基金委每年从我校选拔研究生到国外高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联合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   八、基本修业年限   (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两至三年,分全日制专业学位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两类,具体见《安徽大学202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安徽大学202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九、资助   (一)学校实施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年),名额由教育主管部门分配;硕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一等奖学金8000元/(生·年),评选比例40%,二等奖学金5000元/(生·年),评选比例30%,,三等奖学金3000元/(生·年),评选比例30%,“硕士推免生”符合基本条件的,第一学年自动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名额单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年)。   (二)学校实施硕士研究生“三助”政策:   1.助研岗津贴原则上可参照每岗每学期3000元、2000元或1000元执行。助研岗津贴由导师或导师所在课题组等视项目经费情况并结合研究生助研实际表现予以资助。   2.助教岗津贴标准为1000元/(岗·月),由学校支付。   3.助管岗津贴标准为1000元/(岗·月)。其中,实行校院两级财务管理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助管岗津贴由各培养单位自行支付,其他培养单位及学校职能部门的助管岗津贴由学校支付。   具体资助政策以当年的学校资助文件为准。   十、其他事项   (一)我校自2022年起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在复试阶段计算考生总得分时不再扣除初试中的政治理论课和外国语课成绩。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学后,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学校助研津贴。鉴于非全日制研究生是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三)我校实行“硕博连读”制度,每年选拔部分优秀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   (四)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在复试时进行,报考前,考生应当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我校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在资格审查时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将不予录取。   (五)考生报名时不需要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拟录取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将本人档案调至我校各培养单位进行政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签订《安徽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提交《档案审查意见表》。   (六)考生填写报名信息时,应当详细填写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家庭成员、工作经历等信息,以便在审核报名资格、复试、录取等事项中保持联系畅通。   (七)在考前十天左右,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八)初试日期和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   (九)安徽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地址:合肥市经开区九龙路111号安徽大学磬苑校区行政楼A楼508-2;邮编:230601;联系人:陈珊珊,王坤;联系电话:0551-63861850;网址:http://yz.ahu.edu.cn;微信公众号:安徽大学研究生招生。   十一、复试和录取办法等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另行制定。   十二、凡报考(含调剂)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视为已认真阅读本招生简章并接受本招生简章的规定和要求。   十三、本招生简章由安徽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文标题:安徽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s://yz.chsi.com.cn/kyzx/zsjz/202209/20220921/2218306239.html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简章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简章

    一、石油大学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上述三类考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的硕士;

    (5)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4、5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研究生人员。

    3.招生对象原则上为石油、石化、海洋企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

    4.对以下两种情况或类似情况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的单独考试:人事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或街道办事处的;工作单位与档案所在单位不一致的。

    二、录取

    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及招生院系规定的基本要求,经复试及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委托培养硕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拟录取的非委培硕士生,须调档审查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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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考研# 导语】 考 网考研频道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了解到,浙江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发布,详情如下:   一、培养目标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原则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招生类型   2023年我校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60个一级学科,33个专业学位类别;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18个专业学位类别。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不得相互调剂。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完成学业后,均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详细政策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其中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报考相关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初试成绩合格后,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6.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7.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领域(代码为125601)以及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领域(代码为045101)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8.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2019年9月1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工作单位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我校单独考试只限在工程师学院相关工程类专业、医学院公共卫生(105300)、护理(105400)专业学位招生。   9.报考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需参加全国统考,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办法招收学生,重点向学校优势学科专业倾斜,汉族考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考生除满足上述1、2、3、4条件外,须提交各生源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的《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详情请查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五、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   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请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1.全国统考:四门考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为三门考试科目),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英(一)、英(二)、日、俄)、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化学(农)、教育学专业基础、心理学专业基础、历史学专业基础、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等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命题,其余科目均由我校命题。   2.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联考:考试科目为英(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命题。   3.法律硕士(JM)联考: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律硕士综合,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命题。   六、报考方式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严格核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报考我校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考生必须选择浙江大学报名点(报名点代码3312)。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22年10月5日—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即为网报有效信息。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6)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2.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选择浙江大学考点的考生,将在“中国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办理确认环节,具体请于10月下旬关注我校研招网通知。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网上确认系统上传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校研究生报考须上传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选择其他考点的考生:网上确认时间由报名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安排,请考生自行查阅。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寄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寄送“同意报考”的证明。请在11月1日前寄达我校研招处。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初试   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和书写。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   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   八、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阶段统一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学历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具体要求及安排届时见网上通知。   九、划线与复试   我校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各学院(系)根据各招生专业计划、考生考试成绩和差额复试比例,在学校基本分数线上确定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并以此确定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系)根据专业要求、相关知识及能力考核标准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各学院(系)网站向考生公布。   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   十、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须参加体检,体检须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十一、政审与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复试的同时可以通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复试、体检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录取学院(系)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政治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在考生正式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参加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和高层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生。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十二、学费与奖助政策   1.学费: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请查看招生目录各专业备注栏(没有特别标注的为8000元/学年)。   2.奖助学金:   (1)有关浙江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www.grs.zju.edu.cn/yjsjxj/list.htm)。   (2)学校设立各项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港澳台及华侨奖学金、竺可桢奖学金、专项奖学金、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等,具体依据学校各项奖学金评定文件执行。   (3)学校设立各项研究生资助,包括基础助学金、科研助学金、学业优秀奖助金、勤工助学金等,具体根据学校资助管理文件执行。   (4)对于全日制非在职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学校开放学费缓交、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和专项助学金等申请。   十三、联系方式   1.研究生招生处   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研究生教育综合楼702室   邮编:310058,电话:0571-87951349   Email:yjsy-zsb@zju.edu.cn   招生目录查询:http://grs.zju.edu.cn/ssszs/studentZsml.htm   2.各招生学院(系)   关于您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可向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咨询,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本简章所涉内容若有调整,也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   请随时关注浙江大学研招处的网上信息,网址: http://www.grs.zju.edu.cn/yjszs/   原文标题:浙江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s://yz.chsi.com.cn/kyzx/zsjz/202209/20220919/2217889964.html

    华东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工作满4年以上,并且在所报考专业进修并考试通过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专业课程(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可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华东理工大学相关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4、5各项的要求。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4、5各项的要求。

    本科毕业后工作4年或以上且具有学士学位者;获硕士学位后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者。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华东理工大学单独考试只限招学术型研究生(外语学院各专业不招收单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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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南开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 #考研# 导语】 考研频道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了解到,南开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已发布,详情如下: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为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保证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硕士专业目录查询中所列各专业(或各研究方向)的拟招生人数(不含推免)以及我校公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计划数均为根据以往生源情况所做的预估数,最终录取人数将根据规划部门实际下达计划数、推免实际录取情况、统考合格生源情况进行调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推免生人数要以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10月底公布的数字为准。   二、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三、招生专业   我校2023年部分学术学位研究生按一级学科招生,入学后对应的培养专业见《南开大学202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培养专业对照表》。   四、推荐免试   推荐免试生是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原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并且经我校复试合格的学生。推荐免试生均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报名、缴费,报考专业和研究方向在报名时一经确定,后期不得随意更改。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接收推免生。   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南开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入学之日一般为新生入学年份的9月初,具体日期请以当年录取阶段发布的通知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以下两类可以按照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可以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即在网上报名截止之前,已经获得本科结业证书者),可以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对于在网上报名时仅获得本科结业证书,在复试前又获得了本科毕业证书者,复试时仍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时间计算由取得毕业证之日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只招收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   (三)其他报考规定:   1、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请参见《关于有研究生学籍的考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提供证明材料的通知》,查询网址:南开大学研招网http://yzb.nankai.edu.cn/报考指南中的硕士一栏中的报名栏目。   2、我校部分招生专业在《南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一栏标注合作办学的,相关事宜请向报考学院咨询。   3、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即录取类别均为定向。考生在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报考类别”应选择“定向就业”,并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或定向就业协议,简称协议,下同)。不能提供定向就业合同(或协议)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对于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但在网报系统中报考类别选择“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接受在录取时录取类别为“定向”,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或协议),否则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详见:《关于硕士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的说明》(网址:南开大学研招网http://yzb.nankai.edu.cn/报考指南中的硕士一栏中的报名栏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4、南开大学不接受单独考试方式报考的考生。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面向各专业招生。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符合条件的招生单位可招收不超过10%的汉族考生”,我校将严格执行汉族考生的招生比例要求。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其他问题请考生参见《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的问题解答》(网址:南开大学研招网http://yzb.nankai.edu.cn/报考指南中的硕士一栏中的骨干计划栏目)。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6、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面向所有专业招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其他问题请考生参见《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的问题解答》(网址:南开大学研招网http://yzb.nankai.edu.cn/报考指南中的硕士一栏中的退役士兵计划栏目)。   (四)照顾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项加分。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单位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   符合以上(1-3)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4、根据相关规定,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在网上缴纳报考费。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在津报名参加考试的,报考点选择以天津市高招办在研招网网报公告中公布的信息为准。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同时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版认证材料等(具体要求请随时关注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7、残障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化考试便利服务的,请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准备。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公布的报考须知。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发布的公告。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以及报考点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以各报考点发布的通知为准),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2023年入学之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准考证(自考生)和学生证(网络教育考生)方可办理网上确认手续。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其他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的考生报名除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外,还要以我校MBA中心网站的相关通知要求为准。(网址:http://mba.nankai.edu.cn/,咨询电话:022-23501128,022-23509396)。   七、指导教师的确定   报名时无需选择指导教师,录取入学后再行确定。   八、初试   1、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报考南开大学的全部(含文学院艺术类)考生初试时间均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6日没有考试。报考南开大学文学院艺术类的考生请仔细阅读南开大学研招网http://yzb.nankai.edu.cn/报考指南中的硕士一栏中的报名栏目发布的《关于报考南开大学文学院艺术类2023年硕士研究生的温馨提示》。   2、初试科目:详见2023年招生专业目录。   3、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九、复试   1、复试时我校将再次全面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资格将不准予复试。   2、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一般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时间、地点、办法、程序拟于2023年3月在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或南开大学各招生学院网上公布。参加管理类联考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十、录取   1、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资格在录取检查时将重新核查,如不符合要求将取消录取资格。   2、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时,我校将对学生的入学资格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信息公开公示   通过我校研招网公布南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计划。在复试、录取阶段,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我校复试录取办法,通过各招生学院网站公布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各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的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十二、学制   南开大学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一般为2至3年。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以其入学当年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制为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最长修业年限(含保留学籍和休学时间)为基本修业年限延长1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和最长修业年限(含保留学籍和休学时间)参照《南开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执行。   南开大学2023级硕士研究生学制查询网址:南开大学研招网http://yzb.nankai.edu.cn/报考指南中的硕士一栏中的学费及学制栏目),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   十三、学费、户籍、住宿、培养和住宿所在校区、档案及奖助、派遣   1、学费:所有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须按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各专业具体学费标准查询网址:南开大学研招网http://yzb.nankai.edu.cn/报考指南中的硕士一栏中的收费标准栏目。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   2、户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户籍是否转入由考生自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接收户籍的转入。   3、住宿: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提供住宿。   4、培养和住宿所在校区:招生学院所在校区请参见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报考指南中的其他一栏《南开大学各招生学院所在校区列表》。因教学科研、资源调配等需要,部分学生培养所在校区、住宿所在校区可能与招生学院(所)所在校区不一致,请以实际安排为准。   5、档案及奖助: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是否调入南开大学由考生自行决定,人事档案如果不调入南开大学,不影响录取,可能影响部分行业就业,并且将会影响享受部分奖助政策,具体请参考我校现行的学业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办法,详见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硕士-奖助体系栏目(网址:http://yzb.nankai.edu.cn)。如有变动,请以学校最新文件为准。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接收档案的转入,国家拨款的各类奖助学金以相关规定为准,其他奖、助、酬金均参照当年相应的文件办法执行。如有变动,请以学校最新文件为准。   6、录取类别及派遣:除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西部计划录取类别为定向外,其他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录取类别为定向的,按录取时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或协议)就业,天津市就业主管部门和学校不为定向学生办理定向就业合同(或协议)约定以外地区或单位的就业及派遣手续;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均可以自主就业择业以及办理派遣手续,与人事档案是否转入无关,但人事档案不在学校可能影响部分行业就业。   十四、其他   1、请考生将微信绑定个人学信网账号,绑定方法详见南开大学研招网http://yzb.nankai.edu.cn/报考指南中的硕士一栏中的报名栏目中发布的《请考生将微信绑定个人学信网账号》。   2、其余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相关最新文件执行。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考生须随时关注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各招生院(所)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及其他通知均以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我校将不再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相关事宜,由于考生未能及时查看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各招生院(所)网页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原文标题:南开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s://yz.chsi.com.cn/kyzx/zsjz/202209/20220921/2218275881.html

    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目前,各大院校陆续发布了招生简章,为了方便学子们更加了解心仪的院校,以下是我整理的“2020年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关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国家和我校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    二、招生计划   2019年我校拟安排111个学术学位专业和41个专业学位领域招收约2700名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下达(分别见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为计划招生数,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及相应的专业领域实际招生数将在国家下达招生指标后综合各专业生源、学科实际和推免生接收情况确定;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将在接收工作结束后对外公布。    三、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19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第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第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5.教育硕士(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451)各领域非全日制方向不招收高校(含高职高专)教师。   6.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各项报考条件。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   详见我校《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接收工作的通知》。   (四)党校学历及国外或境外学历问题。   1.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转发国家教委办公厅的通知》(教学司﹝1995﹞101号)规定,党校学历不作为报考研究生的学历依据。   2.凡在国外或境外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历证书,均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复试时出具书面认证材料原件,否则不予复试。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推免生分别按照遴选单位和接收单位要求参加网上报名和复试。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和“研招网”上我校的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务必认真校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通讯地址必须详细、准确,且在2019年9月前有效;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记住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用户名和密码。报考具体办法可直接咨询各地市招生办。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我校该计划招生5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拟招生20人。专项计划具体招生办法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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