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工程学院地址(黑龙江工程学院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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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来聊聊黑龙江工程学院地址,以下6个关于黑龙江工程学院地址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大学知识。

本文目录

  • 黑龙江工程学院在哪里 附准确地址
  • 黑龙江工程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地址
  • 黑龙江工程学院的地址和邮编
  • 黑龙江工程学院招生办电话号码
  • 中央大街到的黑龙江工程学院的公交
  • 黑龙江工程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 黑龙江工程学院在哪里 附准确地址

    一、黑龙江工程学院在哪里 黑龙江工程学院地址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999号,该校是国家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建设高校、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高校,是国家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入选高校。 二、黑龙江工程学院介绍 黑龙江工程学院坐落在风光秀丽的北国名城——哈尔滨市。学校始建于1952年,前身是黑龙江省交通厅所属的黑龙江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原冶金部所属的哈尔滨工程高等专科学校。200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合并组建更名为黑龙江工程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被列为国家国防科工局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实施高校、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实施的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应用型高校建设项目百所示范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高校、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高校首批建设院校、全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和全国地方高校卓越工程教育校企联盟副理事长单位,是全国地方普通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的排头兵。 学校总占地面积近80万平方米。校园内,工程文化韵味浓厚,建设有现代化的教学实验楼、逸夫图书馆、大学生文体活动中心、工程文化博物馆、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人文素质教育中心、公共艺术教育中心等教学设施,具有泛在的移动互联网学习环境。图书馆藏书100余万册,中外期刊600余种。《黑龙江工程学院学报》、《测绘工程》、《交通科技与经济》等刊物公开发行。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2000余人,留学生60余人。现有教职工13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近800人。学校现有二级学院(系、部)、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16个教学单位,设置了50余个本科专业,涵盖工、管、文、理、法、经、艺等学科门类。动力、光学、计算机等3个领域被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确定为国防特色学科;交通运输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等2个学科为省级重点建设一级学科。测绘工程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测绘工程、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科学与工程、车辆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7个专业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并全部通过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进入全球工程教育“第一方阵”。 学校始终坚持需求导向,深入实施“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科教融合、协同创新”,打造校企合作升级版。与行业企业共建了龙建国际工程管理学院、智慧建筑学院、智慧城市研究院、智能交通学院、智能制造学院、中兴通讯ICT学院、信息与智能控制学院、新道用友创新创业学院等8个行业学院;建有教育部—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工业4.0智能制造教育中心、工业机器人创新实践中心、西门子自动化技术实训中心、智慧建筑仿真实验中心、新道虚拟商业环境创新创业中心、商用车联网大数据监控中心、大数据物联网和GIS集成技术实验室、GE-Fanuc自动化系统实验室、徕卡现代测绘技术实验室、机械创新实验室、数字化快速成型技术实验室等产教融合基地。学校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4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校内外实习基地180余个。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省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共建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3个、省高校校企共建工程研发中心2个。学校建有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大学科技园被科技部确定为“国家级众创空间”。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国际教育交流与技术合作,与美国、德国、英国、俄罗斯、新西兰、日本、韩国等国家的30余所高校和机构建立了友好校际关系,达成互派留学生和访问学者协议;与美国科罗拉多大学丹佛分校开展硕士学位衔接项目;与英国格林威治大学、美国西伊利诺伊大学、芬兰卡雷利亚应用科技大学开展了国际合作办学项目;与白俄罗斯国立技术大学联合开展技术研发项目。 学校立足龙江,面向行业,辐射全国,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在社会上享有“工程师的摇篮”的美誉,本科生一次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是教育部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并连续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省级文明校园标兵”、黑龙江省“十佳和谐校园”、黑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黑龙江省师德建设“十佳先进单位”、黑龙江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

    黑龙江工程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地址

    黑龙江工程学院有东校区、西校区和松北校区3个校区。东区,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999号;西区,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53号;松北校区,位于哈尔滨市松北区 邮编150050

    黑龙江工程学院的地址和邮编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999号,邮编150000,你要是邮寄东西的话这个地址就可以,或者邮寄地址写黑龙江工程学院江南校区(或者别的校区)X号公寓就可以

    黑龙江工程学院招生办电话号码

    0451-88028842、0451-88028630。

    黑龙江工程学院(Heilongjia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坐落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是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建设高校、国家国防科工局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应用型高校建设项目百所示范校、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高校、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高校首批建设院校。

    为全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全国地方高校卓越工程教育校企联盟副理事长单位、CDIO联盟成员单位。

    黑龙江工程学院招生办联系电话为0451-88028842、0451-88028630,该校联系地址为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999号、邮编为150050。

    学校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7个;有省级重点专业7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有省级精品课程多门,校内外实习基地180余个。

    2019年7月,学院有9个专业获批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9月,学院有3门课程获评为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有1个项目入选为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国家级特色专业:测绘工程。

    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阿城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熔盛重工有限公司。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测量学实验教学中心。

    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工程实践教育基地。

    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土木工程、测绘工程、车辆工程和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材料科学与工程。

    省级重点专业:土木工程、测绘工程、交通运输、车辆工程、工程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会计学。

    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汽车工程基础实验中心、道路桥梁实验教学中心。

    省级精品课程:《土木工程材料》《汽车维修工程》《道路勘测设计》《桥梁工程》《误差理论与测量平差基础》《模拟电子技术基础》等。

    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土木工程、测绘工程、车辆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程管理、会计学、交通工程、交通运输。

    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大学物理实验》《数据库原理》《土力学》。

    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核磁共振虚拟仿真实验》。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黑龙江工程学院

    中央大街到的黑龙江工程学院的公交

    2路在上游街终点乘坐,和你说的再详细你也要打听一下才知道怎么走。然后在文昌街下车。

    黑龙江工程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黑龙江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黑龙江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黑龙江工程学院   学校代码:11802   第三条 学校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999号   邮政编码:150050   第四条 主管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五条 法人代表:校长 付晓飞   第六条 黑龙江工程学院是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学校是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发改委和教育部实施的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应用型高校建设项目百所示范校,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示范建设高校、黑龙江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培育)和共享型高校创新创业孵化平台。   第七条 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有关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黑龙江工程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分专业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按照考生实际高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若考生成绩相同,理工类专业按照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的顺序,文史类专业依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的顺序,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不分文理科省份,依数学、外语、语文的顺序,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专业课统考成绩。分专业时按考生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遇专业课成绩同分,按考生文化课成绩与其所在省份控制线的分差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分差相同,按语文、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数学顺序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三条 当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时,如服从调剂,自动进行专业调剂;如不服从调剂,做退档处理。   以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的省份,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只能调剂到专业组内未完成计划专业。   第十四条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   对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在分专业录取时,以实际高考成绩为准。   第五章  专业录取的其他说明   第十五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选考科目要求,按有关省级招生机构公布方案执行。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   执行教育部及相关部委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考生报考时应慎选体检受限专业,女生慎选面向艰苦行业就业的专业。   第十七条 按类招生专业   按类招生专业有机械类、材料类、计算机类、土木类、交通运输类、建筑类、金融学类、设计学类。详见公布的《黑龙江工程学院2021年招生计划》。   第十八条 有关专业的特别要求   英语专业限英语考生报考;人工智能、机器人工程、计算机类、智能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地理信息科学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等专业,按英语考生的外语基础授课,建议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建筑类专业要求考生有基本的美术基础。   第十九条 除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学制为五年外,其他专业均为四年。   第二十条 教育部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人才培养项目   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项目是教育部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一起推广的校企合作项目,校企双方共建共管中兴ICT学院,合作开展物联网工程等专业教育,联合培养面向ICT行业领域的应用技术人才。学生毕业后合作企业推荐就业。新生入学后在计算机类中选拔学生参加该项目。   第二十一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我校与美国西伊利诺伊大学合作举办地理信息科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与芬兰卡累利阿应用科技大学合作举办能源与动力工程本科教育项目。   第二十二条 委托培养项目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我校为其培养土木工程专业人才。校企双方合作开展经黑龙江省教育厅批准的委托培养定向就业本科生项目,该项目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面向黑龙江省招生。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入读该项目学生的学费、住宿费,并设立奖助学金。学生毕业后依约到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就业。   报考此项目的考生,须仔细阅读《委托联合培养定向就业本科生合同书》,凡填报此项目的考生均视为已经通晓并同意合同书全部规定内容。该项目录取学生在学校规定时限内签订《委托联合培养定向就业本科生合同书》,不按时签订合同的,视为学生自动放弃录取,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委托联合培养定向就业本科生合同书》内容在黑龙江工程学院招生信息网页查阅。   第六章 学费标准、奖励资助措施及颁发证书   第二十三条 学费标准   学费执行标准按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财政厅等部门批复的有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生奖励资助措施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期奖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还设有勤工助学等校内资助。按照国家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或学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补贴。   第二十五条 颁发证书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黑龙江工程学院。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与本章程不一致者,以本章程为准。   咨询电话:0451—88028842  88028630   学校网址: http://www.hlj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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