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范大学招生网(云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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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来聊聊云南师范大学招生网,以下6个关于云南师范大学招生网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大学知识。

本文目录

  • 云南师范大学招生办电话号码
  • 云南师范大学2015的招生计划,跪求
  • 台湾人申请云南师范大学怎么申请
  • 希赛网云南师范大学2022年工商管理专业招生人数多少?
  • 云南师范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 云南师范大学录取分数线2021
  • 云南师范大学招生办电话号码

    云南师范大学招生咨询电话:0871-65910379、65912887,咨询QQ:1781339618。

    学校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普通文史理工专业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报考志愿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具体录取方式为:在同一投档批次内,将投档至学校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次录取。

    云南师范大学重点学科

    学校有17个云南省级重点学科,6个云南省级一流学科,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种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个未获一级学科授权的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6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是全国首批招收和培养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24所试点高校之一。

    云南省级重点学科:心理学、理论计算机科学、哲学与民族文化、农村能源工程、光学、汉语言研究、应用泛函分析、环境生物、金融数学、教育学、无机化学、教育学、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地理学等。

    以上内容参考:云南师范大学官网-云南师范大学关于招生工作的郑重声明

    云南师范大学2015的招生计划,跪求

    你好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科类 招生人数 学制 学费 (人/学年) 拟招生省份 备注 130201 音乐表演 文理兼收 40 四年 10000元 云南、山东、山西、江西、安徽、浙江、福建、广西、、湖南、河南、四川、贵州、等省份 除云南、山东使用我校单考成绩外,其他拟招生省份认可当省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考(联考)专业成绩。 130202 音乐学 文理兼收 80 四年 7000元 云南、山东、山西、江西、江苏、安徽、浙江、福建、广西、湖北、湖南、河南、河北、内蒙古、甘肃、四川、贵州、重庆、辽宁、吉林、黑龙江等省份 除山东使用我校单考成绩外,其他拟招生省份认可当省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考(联考)专业成绩。 130203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文理兼收 10 四年 10000元 云南、山东、山西、湖南 使用我校在各省单考成绩。 130204 舞蹈表演 文理兼收 20 四年 10000元 云南、山东、山西、江西、江苏、浙江、湖北、湖南、河南、内蒙古、重庆、辽宁、吉林、黑龙江等省份 除山东使用我校单考(舞蹈学类)成绩外,其他拟招生省份认可当省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考(联考)专业成绩。 130205 舞蹈学 文理兼收 30 四年 7000元 130401 美术学(师范) 文理兼收 60 四年 7000元 云南、山东、山西、江西、江苏、安徽、浙江、福建、广西、湖北、湖南、河南、河北、内蒙古、甘肃、四川、贵州、重庆、辽宁、吉林、黑龙江等省份 拟招生省份认可当省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考(联考)专业成绩。 130401 美术学(非师范) 文理兼收 40 四年 10000元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文理兼收 45 四年 10000元 130503 环境设计 文理兼收 45 四年 10000元 130405T 书法学 文理兼收 30 四年 7000元 云南、河北、山东、山西、福建、河南、湖南、广西 除云南、河北、山东使用我校单考成绩外,其他拟招生省份认可当省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考(联考)专业成绩。 130310 动画 文理兼收 60 四年 7000元 云南、山东、山西、江西、江苏、安徽、浙江、福建、广西、湖北、湖南、河南、河北、内蒙古、甘肃、四川、贵州、重庆、辽宁、吉林、黑龙江等省份 除云南使用我校单考成绩外,其他拟招生省份认可当省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考(联考)专业成绩。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 文理兼收 60 四年 10000元 云南、山东、河北、安徽、山西、江西、江苏、浙江、福建、广西、湖北、湖南、河南、内蒙古、甘肃、四川、贵州、重庆、辽宁、吉林、黑龙江等省份 除云南、山东、河北、安徽使用我校单考成绩外,其他拟招生省份认可当省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考(联考)专业成绩。 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 文理兼收 60 四年 10000元 云南、山东、河北、安徽、山西、江西、江苏、浙江、福建、广西、湖北、湖南、河南、内蒙古、甘肃、四川、贵州、重庆、辽宁、吉林、黑龙江等省份 除山东、河北、安徽使用我校单考成绩外,其他拟招生省份认可当省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考(联考)专业成绩。 130204 舞蹈表演(空乘与礼仪方向) 文理兼收 200 四年 10000元 云南、江西、河南、甘肃 除云南使用我校单考成绩外,其他拟招生省份认可当省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考(联考)专业成绩。 130204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 文理兼收 30 四年 10000元 云南、山东、山西、湖北、江西、河南 除山东、山西、湖北使用我校单考成绩外,其他拟招生省份认可当省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考(联考)专业成绩。 注:表中各项内容以各省2015年招生计划版正式公布的为准。 二、专业校考报名和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云南省 专业名称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体检时间 报名地点 音乐表演 2015年1月19日-20日 2015年1月21日-22日 (具体考试时间详见报名时发放的准考证) 无 云南师范大学呈贡主校区明德5号楼一楼大厅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无 书法学 无 广播电视编导 无 动画 无 舞蹈表演(空乘与礼仪方向) 以现场公布时间为准 注: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云南省考生需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云南省播音与主持统一考试,报名时间:2015年1月16日-17日,报名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主校区明德3号楼一楼大厅,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报名时发放的准考证。 (二)其他省份 省份 单独考试专业 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2015年 2015年 山西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2月10-11日 2月11-12日 湖南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湖南师大音乐学院 2月6-7日 2月8日 河北 书法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石家庄信息工程学院南、北校区 3月11-12日 3月13-14日 安徽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2月3-4日 2月5日 山东 书法学、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类、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济南市招办负责组织安排 网上报名 2月27-28日 湖北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 湖北非美类标准化考点 待定 待定 备注:具体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请考生关注我校在招生信息网上(http://zsb.ynnu.edu.cn)发布的信息,若有变动,请以各省考点公布的为准。 三、单独考试专业的考试科目及内容: 省份 考试科目 分值 考试内容 备注 云南省 音乐表演 200分 1.演唱或演奏作品一首,中外不限,声乐不超过4分钟,器乐不超过7分钟,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音乐理论基础笔试——其中听音记谱80分,乐理2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云南省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220分 1.音乐创作笔试——“歌曲写作”(可附钢琴伴奏谱)或“器乐曲写作”,考试时间为3小时,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音乐理论基础笔试——其中听音记谱80分,乐理2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3.器乐演奏——器乐以键盘乐器为主,亦可演奏其他乐器,以满分20分计入总分。 云南省 舞蹈表演(空乘与礼仪方向) 600分 1.综合形体400分(其中形体外观200分、风度举止100分、动作反应100分);2.语言表达能力(100分);3.才艺展示(100分)。面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中国民航体检标准执行。 云南省 动画 200分 1.命题创作:考试时间为3小时(100分)。纸张要求:8开素描纸 2.色彩:考试时间为3小时(100分)。纸张要求:8开水粉纸 云南省及外省 书法学 200分 1. 作品临摹:考试时间为1小时(100分) 2. 书法创作:考试时间为2小时(100分,书体不限) 纸张要求:生宣纸 4尺对开(斗方) 云南省及外省 广播电视编导 笔试 200分 1.文艺、影视常识(30分);2.理论论述(40分);3.命题创作(60分);4.影视作品分析(70分)。推荐参考书目:《影视编导专业考前辅导教程》,赵西盈等,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考试时间为3小时 外省 播音与主持艺术 100分 1.形象气质考察,满分20分; 2.朗读文学作品,满分25分; 3.播报新闻稿件,满分25分; 4.即兴评述,满分30分。 考试时间为2分钟。 外省 舞蹈学类(含舞蹈学、舞蹈表演) 200分 1.身体条件素质(60分) 2.自选作品(100分):限时3分钟,音乐自备 3.即兴表演(40分) 外省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 100分 1.基本形态:身材比例与线条、形象与气质(20分) 2.基本能力:芭蕾基训自选动作展示(30分) 3.专项技术:体育舞蹈自选组合(40分)、体育舞蹈抽选组合(10分) 外省 音乐表演 (声乐、键盘、器乐任选一项) 160分 1.听音记谱笔试,考试时间为30分钟,以满分60分计入总分。 2.表演科目,满分100分 要求:(1)声乐:演唱艺术歌曲一首(中外不限),时间不超过4分钟; (2)键盘:乐曲一首、练习曲一首,总时间不超过7分钟; (3)器乐:演奏乐曲一首,时间不超过4分钟。 外省 音乐学 150分 1.主项:演唱或演奏作品一首(在声乐、键盘、器乐中任选一项),不超过4分钟,作品中外不限(100分)。 2.副项:演唱或演奏作品一首(在声乐、键盘、器乐中任选一项但不得与专业主项重复),不超过4分钟,作品中外不限(50分)。 外省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60分 1.音乐创作笔试——“歌曲写作”(可附钢琴伴奏谱)或“器乐曲写作”,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听音记谱笔试,考试时间为30分钟,以满分60分计入总分。 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招生一览表: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声乐:美声、民族。 键盘:钢琴、手风琴。 器乐:小号、小提琴、古筝、琵琶、柳琴、竹笛、二胡。 四、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招收符合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高中生,报考条件按各省相关文件执行。 (二)报考须知及要求 1.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按各省招生考试院规定的要求进行资格报名。凡未进行资格报名的考生,均不能参加专业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生持县(市、区)招办签发的《报考证》、身份证或户口证明(户口册、当地派出所证明)报考。 3. 取得我校舞蹈学类单独考试合格证的省外考生可报考我校舞蹈学、舞蹈表演等两个专业。 4.身体条件:舞蹈专业男生168厘米左右,女生160厘米左右;声乐演唱女生不低于155厘米,男生不低于165厘米(演唱条件特别优秀的学生可放宽身高要求);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男生175厘米左右,女生165厘米左右,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夜盲,五官端正;舞蹈表演(空乘与礼仪方向)专业男生身高172厘米~185厘米,女生身高162厘米~173厘米,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动画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其他身体条件按照国家普通高考招生体检指导意见中有关艺术类专业条件要求执行。 5.统一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省份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方可参加我校的专业考试并按我校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五、其他事项 (一)收费标准:学费标准如有变化,则按云南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二)专业考试成绩查询及合格证发放 1. 体检结果查询:舞蹈表演(空乘与礼仪方向)校考考生可于2015年3月9日起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ynnu.edu.cn查询体检结果。 2.专业考试成绩查询:我校单独组织考试的专业,请考生于2015年4月7日起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ynnu.edu.cn查询考试成绩,专业成绩仅限于本校相关专业录取使用,不通用于其他院校。 3. 专业合格线划定:根据招生计划和报考人数情况,除舞蹈表演(空乘与礼仪方向)外的其他专业按专业成绩总分划定合格线,舞蹈表演(空乘与礼仪方向)的考生按体检合格、专业成绩总分划定合格线,合格比例为1:4。 4. 合格证发放: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通过生源省份备案的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ynnu.edu.cn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查询界面自行打印专业合格证,具体打印时间请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告,我校不再寄发纸质合格证。 (三)录取原则 1.“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 、“美术学(师范)”、“美术学(非师范)”、“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书法学”专业,校考省份认可校考成绩,统考省份认可当省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动画”专业,校考省份认可校考成绩,统考省份认可当省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专业,校考省份认可校考成绩,统考省份认可当省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考(联考)专业成绩;以上两个专业的录取原则是:文化(不分文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照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50%+文化课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 “舞蹈表演(空乘与礼仪方向)”专业,校考省份认可校考成绩,统考省份认可当省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文化分(不分文理)上相应批次合格线,体检及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后,按照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50%+文化课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入学复查 学校将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联系方式 云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中心招生处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

    台湾人申请云南师范大学怎么申请

    您好,云南师范大学在台湾招收学生的专业介绍可以通过学校普高招生资讯网查询(http://zsc.ynnu.edu.cn)。

    申请资格

    1. 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2. 参加当年学测且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何一科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3. 授权教育部考试中心查验、核准考生学测成绩等资讯,并提供经个人签字或签章的《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

    申请办法

    2021年4月30日前,申请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以下材料的扫描件,邮件主题命名为“2021年台湾学测生申请材料-姓名”,邮件地址为:zhaoban@ynnu.edu.cn。

    新生入学复查时提供原件核验。

    1.《云南师范大学2021 年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入学申请表》(见附件一,请同时发送word 版本和签字的扫描件)。

    2. 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和《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3. 所在高中毕业证。

    4. 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考生成绩通知单影本(含报名序号或准考证号),需加盖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5. 个人签字或签章的《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

    6. 有关申请人经历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收到电子版材料后,学校将回复电子邮件确认。

    【回答】

    学校联系人:卡老师、余老师

    联系电话:86-871-65912887、65910379(兼传真,呈贡主校区)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回答】

    希赛网云南师范大学2022年工商管理专业招生人数多少?

    2021年的招生人数为184人,2022年应该差不多。

    云南师范大学(YunnanNormalUniversity),简称“云南师大”,坐落在云南省昆明市,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共建,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云南省一流学科建设,是全国免费师范生试点改革的三个地方高等师范院校之一、首批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建设高校和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

    云南师范大学前身是诞生于1938年的国立西南联合大学师范学院。1946年,组成西南联大的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三校复员北返,其师范学院留昆明独立建校,定名国立昆明师范学院,1950年改名昆明师范学院,1984年更名为云南师范大学,1999年,与云南教育学院、云南体育进修学院合并重组云南师范大学。2000年8月,云南银行学校并入云南师范大学。

    据2021年5月官网显示,学校有呈贡校区、一二·一西南联大校区2个校区,校园占地3300亩;下设24个学院和学部(另有2个独立学院),有87个本科专业,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种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未获一级学科授权的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7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有教职工2400余人,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32000余人,成人继续教育学生16000余人。

    云南师范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招生全程接受纪检监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全称:云南师范大学。国标代码:10681。

    第四条 校区设置:学校共有两个校区,分别为呈贡主校区(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邮政编码:650500)、 一二•一西南联大校区(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一二•一大街298号,邮政编码:650092)。

    第五条 办学层次:学校具有招收博士、硕士、本科等多层次的学历教育资格。

    第六条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与云南省共同建设的重点师范大学。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本科,基本学制为四年。

    第八条 颁发证书: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云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要求,组建招生委员会,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招生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纪委书记任副主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组成。招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教育部、各招生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审议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工作方案,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决策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学院主管招生工作领导组成。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下设招生监察办公室(设在监察审计处)和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处),负责招生监察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条 云南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在招生监察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

    第十一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由学校招生处具体实施。其职责是:

    (一)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二)按照教育部及云南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四)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五)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在各省招生计划及专业以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专业介绍请通过学校招生处网站查询(http://zsc.ynnu.edu.cn)。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及办法:按照教育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要求及云南省教育厅对各省(区、市)招生计划规模统筹安排,学校分省分专业计划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毕业生就业质量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

    第十四条 预留计划及使用原则:学校预留计划数为10个,主要用于解决末尾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预留计划的使用须经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六条 学校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普通文史理工专业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报考志愿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具体录取方式为:在同一投档批次内,将投档至学校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次录取。对单个考生而言,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此类推直至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录到未满额的专业。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高者;若考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也相同时,则按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第十八条 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九条 数学学院的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专业要求考生数学单科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

    第二十条 “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与舞蹈学类[含舞蹈学(师范)、舞蹈表演]”专业,认可拟招生省份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文化(不分文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第二十一条 “音乐表演”专业,声乐的培养方向为:美声、民族、通俗三种唱法;器乐(包括流行乐器)的培养方向为:钢琴、手风琴、小号、小提琴、单簧管、长笛、古筝、琵琶、柳琴、竹笛、二胡、爵士钢琴、流行键盘。“音乐学”专业,声乐的培养方向为:美声、民族、通俗三种唱法;器乐的培养方向为:钢琴、手风琴、小号、小提琴、单簧管、长笛、古筝、琵琶、柳琴、竹笛、二胡。“音乐与舞蹈学类[含舞蹈学(师范)、舞蹈表演]”专业培养方向为: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古典舞。

    第二十二条 “美术学(师范)”“绘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专业,认可拟招生省份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文化(不分文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第二十三条 “书法学(师范)”专业,校考省份认可校考成绩,统考省份认可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文化(不分文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第二十四条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校考省份认可校考成绩,统考省份认可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文化(不分文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照文化(不分文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文化(不分文理)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第二十五条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认可拟招生省份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文化(不分文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照文化(不分文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文化(不分文理)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第二十六条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专业,认可拟招生省份体育舞蹈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文化(不分文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第二十七条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认可学校校考成绩,文化(不分文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且体检合格后,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第二十八条 “体育教育”专业的录取原则是:

    (一)省内招生录取原则:文化(不分文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体育本科文化最低控制线)÷7.72]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二)省外招生录取原则:文化(不分文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第二十九条 “体育教育(校园足球人才)”专业的录取原则是:文化(不分文理)成绩达到合格线,体育专业成绩不低于75分的情况下,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足球专项成绩×2.5+(文化成绩-体育本科文化最低控制线)÷7.72]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第三十条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单独考试、单独录取,考试及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免试运动员录取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的“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与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合作的本科教育项目,采用中澳合作培养模式,招收文史类、理工类及体育类考生。该专业录取原则是:文史类、理工类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文化成绩相同,则按本章程第十六条内容执行;体育类考生文化(不分文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达到外方合作院校入学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赴外方合作院校学习。国内学习期间费用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年制定的收费政策或核定标准执行,国外学习期间费用以外方合作院校当年发布的为准(详见http://zsc.ynnu.edu.cn“2020年考生报考指南”)。考生报考时需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情况。

    第三十三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的“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与爱尔兰国家学院合作的本科教育项目,采用“3+1”合作培养模式,学生前三年在国内学习,第四年到爱尔兰国家学院学习,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可同时获得学校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及爱尔兰国家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国内学习期间费用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年制定的收费政策或核定标准执行,国外学习期间费用以外方合作院校当年发布的为准(详见http://zsc.ynnu.edu.cn“2020年考生报考指南”)。考生报考时需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情况。

    第三十四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录取填报该项目志愿的考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的会计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之间可以相互调剂,但普通文史、理工专业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的专业之间不能互相调剂。填报了普通文史、理工专业志愿未填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在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可以调剂到其他普通文史、理工专业,但不能调剂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的专业,请考生慎重报考。

    第三十五条 “专升本”招生专业招收云南省高等专科学校相关专业优秀应届专科毕业生,录取按照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云南省公费师范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少数民族预科班”及其他专项计划的录取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学校具有招收港澳台学生资格,港澳台学生均可通过中国普通高校联合招生考试报考学校。此外,香港考生可通过对港免试招生计划报考学校;澳门考生可通过对澳招收保送生计划报考学校;台湾考生可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报考学校。

    第三十八条 凡报考我校部分需要外语口语考试成绩的专业(招生专业见各省招生计划版)的考生,须参加各省(区、市)考试院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语考试,合格者方能填报相关专业志愿。

    第三十九条 我校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学生进校后公共外语教学的主要语种为英语。同时,还开设泰语、缅甸语、越南语、老挝语和柬埔寨语等语种供学生选择。

    第四十条 各招生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四十一条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四十二条 学校将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含体检和艺术类、体育类学生专业复测),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取消学籍。

    第五章 学费及住宿标准

    第四十三条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生的学费收取实行按学年预收,并按学年实际修读课程学分进行核算,待学生毕业时进行总结算,多退少补。住宿费按住宿条件和核批标准,据实收取学年住宿费。学费及住宿标准详见下列表格:

    (一)学费标准

    收费项目

    层次

    学费标准(元/生.学年)

    1.哲学

    本科

    3,400

    2.教育学

    本科

    3,400

    3.文学

    本科

    3,400

    4.历史学

    本科

    3,400

    5.经济学

    本科

    4,000

    6.法学

    本科

    4,000

    7.管理学

    本科

    4,000

    8.理学

    本科

    4,500

    9.工学

    本科

    4,500

    10.艺术(应用类)

    本科

    10,000

    11.高等职业教育

    本科

    5,000

    12.艺术类高等职业教育

    本科

    10,000

    13.艺术(应用类,师范)(含艺术教育)

    本科

    7,000

    14.“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本科

    15,000

    15.“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

    本科

    18,000

    备注:以上收费项目标准为2019年度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年制定的收费政策或核定标准执行。

    (二)住宿标准

    校区

    普通宿舍

    (元/生.学年)

    六人间

    (元/生.学年)

    四人间

    (元/生.学年)

    一二·一西南联大校区

    400

    ——

    1200

    呈贡主校区

    ——

    800

    1200

    第六章 奖学助困措施

    第四十四条 学校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争先创优,成绩优异者可以申报“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西南联大奖学金”“朱德祥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红河助学金”等奖助学金。

    第四十五条 学校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构建了以资助育人为主体,以国家助学贷款为渠道,以勤工助学为手段,以奖学金为激励,以助学金为保障,以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少数民族补助等为补充的资助育人的工作体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或各省(区、市)招生管理部门有具体规定的,以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各省(区、市)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云南师范大学2020年度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由云南师范大学招生处负责解释。

    云南师范大学招生处地址及联系方式

    1.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

    2.邮编:650500

    3. 电话:0871-65912887、65910379(兼传真,呈贡主校区)

    0871-65516256(兼传真,一二•一西南联大校区)

    4.网址:http://zsc.ynnu.edu.cn

    5. E-mail: zhaoban@ynnu.edu.cn

    云南师范大学录取分数线2021

    云南师范大学录取分数线2021平均为235分。

    2021年8月份云南师范大学官方发布了本年度招生分数线,其中针对云南本省学生的艺术类预科班录取分数线为235分。2021年云南师范大学(校企合作)旅游管理录取分数线尚未公布,2020年该专业最低录取分为443分。

    云南师范大学录取规则:

    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高者;若考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也相同时,则按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云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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