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招生办(北大医学部研究生招生简章)

大学专评
摘要今天我们来聊聊首都医科大学招生办,以下6个关于首都医科大学招生办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大学知识。本文目录首都医科大学是几本 是一本还是二本首都医科大学本科、高职(专科)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

今天我们来聊聊首都医科大学招生办,以下6个关于首都医科大学招生办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大学知识。

本文目录

  • 首都医科大学是几本 是一本还是二本
  • 首都医科大学本科、高职(专科)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 首都医科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 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哪个楼
  • 请问首都医科大学招生办的电话是多少,谢谢各位告知
  • 首都医科大学近五年招生数量
  • 首都医科大学是几本 是一本还是二本

    1、首都医科大学是几本 首都医科大学属于一本大学,该校简称首医大,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部共建院校,是北京市重点高等院校、入选国家2011计划牵头高校,国家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 2、首都医科大学简介 学校校本部设有10个学院、1个学部、1个研究中心和1所附属卫生学校,包括基础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中医药学院、医学人文学院、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部、国际学院、燕京医学院,脑重大疾病研究中心,附属卫生学校。学校现有21所临床医学院(其中19所为附属医院),包括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第一临床医学院)、附属北京友谊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附属北京朝阳医院(第三临床医学院)、附属北京同仁医院(第四临床医学院)、附属北京天坛医院(第五临床医学院)、附属北京安贞医院(第六临床医学院)、附属复兴医院(第八临床医学院)、附属北京佑安医院(第九临床医学院)、附属北京胸科医院(第十临床医学院)、首都医科大学三博脑科医院(第十一临床医学院)、附属北京地坛医院(第十二临床医学院)、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儿科医学院)、附属北京口腔医院(口腔医学院)、附属北京安定医院(精神卫生学院)、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妇产医学院)、附属北京中医医院(中医药临床医学院)、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肿瘤医学院)、附属北京康复医院(北京康复医学院)、附属北京潞河医院(潞河临床医学院)、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康复医学院)、中日友好医院(中日友好临床医学院),以及预防医学教学基地(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学校还设有38个临床专科学院、专科学系,32个临床诊疗中心。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422人,其中研究生4648人,本科生5309人,高专高职生1765人,留学生700人;成教生3121人。学校和附属医院现有教职员工和医务人员42791人(校本部1470人,附属医院41321人),其中有院士7人;正高职称2596人,副高职称4164人;教授944人,副教授1303人;博士生导师689人,硕士生导师1124人。 学校现有8个国家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60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含中医);14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培育)学科;4个北京市一级重点学科,6个北京市二级重点学科,1个北京市重点交叉学科,1个北京地区高等学校学科群。学校临床医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药理学与毒理学、免疫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社会科学总论7个学科进入ESI学科全球前1%排名,其中,临床医学进入ESI学科前1‰,神经科学与行为学、药理学与毒理学进入全球前5‰。 有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按照三级学科统计,有59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和77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具有所有医学及医学相关学科的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有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设置的长学制专业有临床医学、儿科学和口腔医学;本科专业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口腔医学、儿科学、预防医学、精神医学、药学、临床药学、中医学、中药学、护理学、生物医学工程、假肢矫形工程、康复治疗学、听力与言语康复学、公共事业管理(卫生管理)、法学(卫生法学)、医学实验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卫生信息管理)、眼视光医学、卫生检验与检疫、助产学24个;高职专科教育设有护理、医学检验技术、药学等14个专业。学校培养医学与医学相关学科的学术型和应用型人才,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 学校目前有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项目6个;7个国家级和10个市级特色专业、2个北京市一流专业;7门国家级和18门市级精品课程、5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3个国家级和6个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1个市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5个北京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和1个素质教育基地;7个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和11个市级优秀教学团队,1名国家级教学名师、24名市级教学名师、1名青年教学名师、3名“高创计划”教学名师。学校共获得教育教学成果奖国家级特等奖1项、二等奖7项、优秀奖1项,市级特等奖2项、一等奖22项、二等奖34项、优秀奖1项。学校2014年高水平通过了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2018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中获得专家组充分肯定。 学校有1个国家儿童医学中心、6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5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北京实验室、54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0个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3个教育部创新团队,3个科技部重点领域优秀创新团队。学校“人脑保护高精尖创新中心”获批首批北京高精尖中心。在拥有一批国家级和市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的同时,学校建有高水平的国家级、市级研究和培训机构,如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原卫生部全科医学培训中心、北京市全科医学培训中心、首都卫生管理与政策研究基地等。近5年来,学校承担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北京市科委以及北京市自然基金等科研项目2940项(其中国家级科研项目1545项),累计科研经费26.62亿元(其中国家级项目经费20.64亿元)。获得各类各级奖励85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奖8项、北京市科技奖37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5项、中华医学科技奖22项、吴阶平系列医学药学奖6项、茅以升北京青年科技奖2项、何梁何利科技奖1项、中源协和生命医学奖2项;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项、北京市优秀调查成果奖1项。获得专利授权649项。 学校建有图书馆、档案馆、校史馆、中心实验室、信息中心、实验动物部、学报编辑部、校医院等公共服务平台。 学校先后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瑞典、挪威、香港、台湾等19个国家和地区的50多所高校和相关单位签订了友好交流合作协议。先后接待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专家学者和学生数百人来校进行学术交流访问。学校获批首批北京市“一带一路”国家人才培养基地。留学生涵盖了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及进修生。同时,学校通过多种渠道,选派师生出国出境学习、进修,参加学术会议和交流访问。 首都医科大学邮编 附地址和介绍 首都医科大学教务处电话 首都医科大学有几个校区 首都医科大学招生办电话 首都医科大学高考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发放-快递查询入口 首都医科大学有哪些专业 附特色重点专业名单 首都医科大学是一本吗 是一本还是二本大学 首都医科大学有什么专业 附招生专业目录 首都医科大学是985吗 是211还是985 首都医科大学是211吗 ;

    首都医科大学本科、高职(专科)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北京市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中文全称为首都医科大学,校本部位于右安门校区,地址为北京市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燕京医学院位于顺义校区,地址为北京市顺义区大东路。   第三条 首都医科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是一所全日制北京市属公办重点大学,上级主管部门是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四条 首都医科大学执行教育部规定,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校长对招生工作负总责,学校成立由校长、主管校长和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六条 首都医科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是组织实施学校本、专科生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本科、高职(专科)的招生工作。   第七条 首都医科大学的招生工作自觉接受上级及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愿意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的具体情况确定提档比例,调阅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生源情况,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   第九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本校的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同等条件下,志愿填报在前的考生优先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省区,我校可以接收非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原则上要高于我校同批次一志愿录取分数40分以上,且必须服从专业调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条 本科的录取原则是: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同时符合我校招生章程中有关体检的补充规定,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我校各项调档要求的考生,按照其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分数相同则优先录取志愿在前者,志愿相同则优先录取高分者,分数志愿均相同且专业计划余额不足时,将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综合科目成绩,对单科成绩高者进行录取;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确定以调档线上所有进档考生的专业志愿满足率最大为原则,一般不超过5分。   第十一条 高职(专科)的录取原则是:按照北京市高会统招的招生方式,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检查合格同时符合我校招生章程中有关体检的补充规定,会考科目和成绩符合我校要求的进档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成绩录取。会考科目和成绩等级要求详见北京市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二条 学校对于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各种加分,在提档时予以认可,但录取专业时则按高考实际分数排序,在高考实际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加分者。   第十三条 长学制临床医学专业(含专业方向)、长学制口腔医学专业实行“5+3”一体化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模式,学生在完成5年本科学习阶段相关课程并考核合格后,可直接进入临床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阶段培养,并同时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序列。长学制专业招录高分段的考生,录取时学校将根据生源具体情况划定长学制专业的录取分数线,学校在录取时将根据高分区考生报名情况调整录取计划。   第十四条 鉴于我校教学过程中有中英文双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不要报考我校,凡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长学制学生部分专业课程英文授课,只招英语语种的考生。   第十五条 对江苏省考生的具体要求:选测科目为物理、另一选测科目要求为化学,等级要求B+B+及以上。必修科目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符合江苏省的相关规定。符合以上条件者按分数顺序投档,录取原则先分数(不含加分)后等级。   第十六条 学校在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前提下,从医学人才培养和就业的特殊要求考虑,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再次强调对考生身体状况的特殊要求,并做补充说明。   (一)各专业对考生视力的要求是:眼睛的近视矫正视力不低于4.8,各眼矫正视力镜片度数不超过800度,无色盲、色弱,无斜视、弱视;   (二)各专业对考生听力的要求是:双耳听力范围均不低于3米;   (三)对于嗅觉迟钝、口吃者不予录取;   (四)口腔医学专业不招收左利的考生;   (五)肝功能异常者不要报考医学类专业;   (六)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学校明确提出,不鼓励躯干或肢体残疾考生报考我校医学类专业,否则将无法完成学业。   对于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将以入学后的体检复查为准,对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我校本科及高职的护理专业招收适当比例有专业志愿的男生;鉴于护理行业的特殊性,对报考护理专业的考生要适当考虑身高,建议身高1.55米以下者慎报。   第十八条 我校在北京地区招收的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预防医学专业郊区定向班作为特殊类型的招生,在本科提前批录取,面向定向单位所在区县户籍的考生,不能跨区县报考,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招收的三年制临床医学郊区定向班,面向定向单位所在区县户籍的考生,其中山区、半山区定向生必须为所在区县农村户籍考生。教学过程在燕京医学院进行。预录考生必须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后方可被正式录取。考生毕业后由定向单位安排就业。   第十九条 我校在北京地区招收的三年制护理专业(宣武医院定向班),面向北京市户籍的全体考生,教学过程在校本部进行。考生被录取后必须与宣武医院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在定向单位就业。   第二十条 学校在北京地区招收的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基础阶段教学在燕京医学院进行,住顺义校区。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收的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按照“统一考试、统一阅卷、单独划线、单独招生”的办法和要求进行录取,本科临床医学专业、预防医学专业和专科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在燕京医学院培养,住顺义校区;其他专业在校本部培养。   第二十二条 学校招收新疆民族预科生,招生类别为“民考汉”,考生录取后预科学习1年,预科考试成绩合格后,按录取专业转入我校学习。   第二十三条 我校“高职单独招生”的护理专业只招收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专业三年学制以上(含三年)毕业生。上课地点在燕京医学院(顺义校区)。录取原则是: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考生的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分别达到北京市以及学校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比例(文化课与专业课比例为7:3)计算后的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二十四条 学校各专业考生均按所录取的专业报到,入学后不再进行专业调整。任何理由不报到的考生,学校在通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记入诚信档案的同时,也将计入学校不诚信档案库管理。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我校为困难生提供多种资助途径,主要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困难生经济补助、勤工助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等途径。   第二十六条 学校统筹考虑各省考生数量、生源质量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源计划落实情况,确定各省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二十七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需交纳学费、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   1.学费:长学制专业:本科阶段6000元/年,硕士研究生阶段8000元/年。本科专业:医学类专业6000元/年;工学类专业5500元/年;管理学和法学类专业5000元/年。高职(专科)专业:7500元/年。   2.住宿费:我校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每学年750-1200元。   3.山区半山区临床医学定向专业免收学费和住宿费。   以上费用标准以北京市教委审核结果为准。   第二十八条 对于报考我校“双培计划”、“外培计划”专业的考生,具体要求详见《首都医科大学高水平交叉人才培养“双培计划”、“外培计划”招生简章》   第二十九条 我校临床医学专科定向班招生具体情况详见《首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科定向班招生简章》。   第三十条 首都医科大学网址:http://www.ccmu.edu.cn   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招生咨询电话:(010)83911084   语音咨询电话:(010)83911083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

    首都医科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北京市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首都医科大学;上级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首都医科大学是北京市重点高等院校,是北京市政府、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部共建院校;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高职(专科)在内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

    第四条 学校办学地址:校本部(主校区)--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顺义校区(燕京医学院)--北京市顺义区大东路4号。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条 对经由省级招生机构审核通过并被学校确认录取的本科、高职(专科)考生,将发放由校长签发并盖有首都医科大学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对取得学校学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毕业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首都医科大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本科、高职(专科)的招生工作。

    第八条 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简称招生办公室)是我校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的实施机构,具体负责处理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委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学校近年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源计划落实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20年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编印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十一条 在京招生的“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北京郊区定向班计划”、“北京急救中心定向班”,依据北京市相关政策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及北京市相关文件精神,我校预留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约1%的计划,预留计划的使用经学校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或投放到生源相对较好的省份。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的具体情况确定提档比例,调阅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生源情况,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105%。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

    1.录取时,进档考生以高考实考分和专业志愿为录取依据,采取分数优先的方法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在实考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志愿在前者;分数志愿均相同且专业计划余额不足时,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在政策性加分相同的情况下,将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综合科目成绩或选考三科总成绩,对单科成绩高者进行录取。

    2.对高考成绩达到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录取条件,但未达到所填报专业的录取分数的考生,凡服从专业调剂者将被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3.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4.对于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为物理、化学,等级要求B+B+及以上。必修科目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符合江苏省的相关规定。符合以上条件者按分数顺序投档,录取原则先分数(不含加分)后等级。

    5.对于北京市、天津市、浙江省和山东省考生,我校各专业要求的选考科目详见各省市考试院网站和我校招生信息网。

    第十五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语种要求:鉴于我校教学过程中有中英文双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不要报考我校,凡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5+3”一体化学生部分专业课程英文授课,原则上非英语语种的考生不要报考。

    2.体检要求:学校在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育厅〔2010〕2号)的前提下,从医学人才培养和就业的特殊要求考虑,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再次强调对考生身体状况的特殊要求,并做补充说明。

    (1)各专业对考生视力的要求是:眼睛的近视矫正视力不低于4.8,各眼矫正视力镜片度数不超过800度,无色盲、色弱,无斜视、弱视;

    (2)各专业对考生听力的要求是:双耳听力范围均不低于3米;

    (3)对于嗅觉迟钝、口吃者不予录取;

    (4)口腔医学专业不招收左利(即左撇子)的考生;

    (5)肝功能异常者不要报考医学类专业;

    (6)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学校明确提出,不鼓励躯干或肢体残疾考生报考我校医学类专业,否则将无法完成学业。

    对于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将以入学后的体检复查为准,对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护理学和助产学专业的要求:护理学和助产学专业招收女生和有专业志愿的男生;鉴于护理和助产行业的特殊性,对报考护理学和助产学专业的考生要适当考虑身高,原则上身高不能低于1.55米。

    4.北京郊区定向生的要求:在北京地区招收五年制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专业郊区定向班,在本科提前批录取,面向定向单位所在区户籍的考生,不能跨区报考,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教学过程在燕京医学院进行。录取后考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方可办理新生入学手续。考生毕业后由定向单位安排就业。

    5.北京急救中心定向生的要求:在北京地区招收的临床医学专业(北京急救中心定向),在本科提前批录取,面向北京市户籍的考生,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教学过程在燕京医学院进行。录取后考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方可办理新生入学手续。考生毕业后在定向单位就业。

    6.内地高中班的要求:学校招收的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按照“统一考试、统一阅卷、单独划线、单独招生”的办法和要求进行录取,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和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在燕京医学院学习培养,住顺义校区;其他专业在校本部培养。

    7.新疆民族预科班的要求:学校招收新疆民族预科生,招生类别为“民考汉”,考生录取后预科学习1年,预科考试成绩合格后,按录取专业转入我校学习。

    第十六条 根据《首都医科大学关于印发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首医大校字[2019]118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2020级新生入学后可提出校内转专业申请。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需交纳学费、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

    1.学费:“5+3”一体化本硕连读专业:本科阶段6000元/年,硕士研究生阶段8000元/年。本科专业:医学类专业6000元/年;工学类专业5500元/年;管理学类和法学类专业5000元/年。

    2.住宿费:我校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每学年750-1200元。

    3.临床医学(北京郊区定向)、预防医学(北京郊区定向)、临床医学(乡村医生)定向专业免收学费和住宿费。

    以上费用标准以2020年北京市教委审核结果为准。

    第十八条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多种资助途径,主要有:经济困难生生活补贴、一次性困难补助、困难生绿色通道、困难生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及国家、北京市及社会力量冠名设立的其他助学项目。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对于报考我校“双培计划”、“外培计划”专业的考生,具体要求详见《首都医科大学2020年高水平交叉人才培养“双培计划”、“外培计划”招生简章》

    第二十条 我校2020年临床医学(乡村医生)高职自主招生具体情况详见《首都医科大学2020年高职自主临床医学(乡村医生)招生章程》。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二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录取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首都医科大学网址http://www.ccm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10)83911084

    申诉电话:(010)83911042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首都医科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哪个楼

    到了问路人吧

    请问首都医科大学招生办的电话是多少,谢谢各位告知

    你去学校官网上查,肯定有

    首都医科大学近五年招生数量

    按照2020年招生1059人作为平均值来推算的话,五年约五千余人。首都医科大学学校建于1960年,原名北京第二医学院。1985年,更名为首都医学院。1986年,确定为北京市重点院校。1994年,更名为首都医科大学。2001年2月12日,北京联台大字中医约子阮、北示区子同寸首都医科大学,学校校本部设有11个学院、1个研究中心和1所附属卫生学校,有21所临床医学院(其中19所为附属医院):开办24个本科专业、14个专科专业。有全日制在校生12895人,其中研究生4966人,本科生5592人,高专高职生1608人,留学生729人。成教生3010人。学校和附属医院现有教职员工和医务人员41909人(校本部1565人,附属医院4034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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