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来聊聊扬州大学招生网,以下6个关于扬州大学招生网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大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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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2010年招生
http://zhaoban.yzu.edu.cn/ 扬大本科生招生网 =========================================== 美术学 50名 面向江苏、山东、湖南、湖北、河南、浙江 浙江 杭州师范大学2月24—25日报名 2月27日考试 报名时应办理手续 (1)交验本人身份证及相关省2010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明。 (2)缴纳报名费、考试费150元。 (3)领取《扬州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 美术类 (1)素描(8开画纸,人物默写) (满分150分) (2)色彩(8开画纸,静物默写) (满分150分) 3、考生食宿自理,自备画具、乐器、用具。 4、我校只招收文科类考生,不接受考生跨省参加考试。 5、考生须持报考我校的《扬州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及《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6、我校于4月15日前寄发《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考生可登陆扬州大学网(招生就业栏目本科生招生),输入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查询自己的成绩,网址:www.yzu.edu.cn。专业考试成绩不查卷。 ---------------------------- 联 系 人:徐老师、顾老师 联系电话:0514—87972226 87971626 ------------------- 我是扬大学生 祝你取得好成绩
为什么扬州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显示未被录取而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录取查询上显示录取了呢
我也是,今天上午扬州大学本科招生网上还看到的,下午就不见了
扬州大学综合素质评价招生成绩什么时候出来啊
按照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扬州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章程》的规定,根据考生面试考核成绩、招生计划分布,报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确定孙思逸等154名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类文科考生、李之璠等411名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类理科考生、吕佳键等93名农学学科潜质类考生获得扬州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入选资格,现予以公示(见附件,以准考证号为序)。相关说明如下: 1.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开通成绩查询,考生可用姓名、身份证号信息在综合评价成绩查询页面查询面试成绩。 2.按文件规定,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计划数为300人,入选人数按综合评价录取计划数200%的比例计算,我校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应入选600人。文科合格线为88.67分,理科合格线为87.33分,农学学科潜质类合格线为79.33分。考虑各科类最后同分情况,共入选考生658人,其中文科最后同分多入选26人,理科最后同分多入选31人,理科(农)最后同分多入选1人. 3.入选考生名单公示期为 6月20至6月26日。对公示人选如有异议,请于2018年6月26日前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校反映。 4.按照文件和章程规定,获得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入选资格、且高考成绩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下20分之内、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达到BB(含)以上(报考我校农学学科潜质两门选测科目等级为1B1C)、必测科目达到4C1合格的考生,须在省考试院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内凭动态口令卡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综合评价录取高校志愿。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填报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即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5.综合评价志愿专业填报,以省考试院发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类文科考生可以填报文科本一批次1381扬州大学下所有专业; 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类理科考生可以填报理科本一批次1381扬州大学下所有专业; 农学学科潜质类考生可以填报理科本一批次1382扬州大学下所有专业。 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类的理科考生如选择我校农学学科潜质类专业填报,选测要求须为BB(含以上)。农学学科潜质类的考生只能在农学学科潜质类招收专业中填报。 6.专业录取原则,我校将按考生加权综合评价得分确定考生享受的优惠政策,并按照加权综合评价分从高到低,依照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线上考生人数超过计划数,按加权综合评价得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 7.联系方式 招办电话:0514-87971618、87991362(传真) 通信地址: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邮编225009)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监督电话: 0514-87972358。 电子信箱:ydzb@yzu.edu.cn
扬州大学招生办电话
扬大招生办 联系方式 电话: 0514-87991290 87971626 传真: 0514-87991362 邮编: 225009 地址: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 Email:ydzb@yzu.edu.cn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国标代码:13987
江苏省招生代号:文科类、理科类及艺术类专业 1844
江苏高校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专业 1857
其它省份招生代号以相关省份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一、院校全称:扬州大学广陵学院
二、院校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南路199号
三、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四、办学层次:普通类全日制本科
五、学习年限:四年
六、招生计划
我院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数为准,考生也可访问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网查询。
七、报考条件
1.凡符合生源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所有专业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新生入学时,我院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视情况予以适当调整专业直至退回生源所在地。
3.高考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的报考语种为英语;小语种各专业不限报考语种;报考高校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专业的考生须具备一定的英语能力,以能适应全英文教学环境;其他专业,进校后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慎重报考。
4.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
5.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提前批艺术类本科院校第二小批,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文、理科本科二批(含招生代号为1857的高校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专业),两门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低于CC,必测科目等级均达到合格(C级及以上等级)。
6.江苏省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和学业水平测试科目要求,浙江省、山东省和海南省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八、录取规则
(一)调档
1.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分数。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按照传统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2.符合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我院在江苏省招生,执行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规定的照顾录取政策;在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认可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分值。
(二)录取办法
基本原则:执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的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考生实施录取工作。
1.江苏省内
(1)普通类(文、理)
遵循专业志愿,依据选测科目,实行先分数后等级,择优录取。
①先分数后等级:对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给予一定的奖励分,每门选测科目等级A+加4分,A加3分,B+加2,B加1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奖励分后进行专业排序,若考生加分后的排序分相同,按照原始投档分的高低择优录取;若原始投档分还相同,按照等级A+A+、A+A、AA、A+B+、A+B、AB+、AB、B+B+、B+B、BB、A+C、AC、B+C、BC、CC的先后顺序,若仍然相同,综合考虑单科相关分等因素,进行专业调配,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
②当专业一志愿不能录取时,按照专业二志愿→三志愿……→服从的顺序,从投档分加奖励分后从高到低调配专业。
③专业之间不设专业级差。
④招生代号为1857的高校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专业只录取填报有此专业志愿的考生。
(2)艺术类
①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出档考生,按考生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对其中文化分或专业分排列前三名的考生优先录取。
②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对总分相同或相近的考生,综合考虑单科相关分等因素,进行专业调配。
③当专业一志愿不能录取时,按照专业二志愿→三志愿……→服从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调配专业。
④专业之间不设专业级差。
2.江苏省外
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择优录取。
(1)普通类(文、理)
①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对总分相同的考生,综合考虑单科相关分等因素,进行专业调配。
②当专业一志愿不能录取时,按照专业二志愿→三志愿……→服从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调配专业。
③专业之间不设专业级差。
④内蒙古自治区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文件政策规定为准。
⑤2020年高考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按照该省公布的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为准。
(2)艺术类
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要达到所在省招生部门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进档考生按文化考试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序(安徽省按照其省考试院折算后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录取。
3.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专业生源不平衡,部分专业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专业计划调整。
4.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
(三)我院拟录取名册报省考试院审核批准后,即作为正式录取依据。我院根据录取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学院公章并经院长签发后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并同时通过“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网”向社会公布。
九、预留计划使用办法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院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0.5%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具体使用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江苏省的相关要求执行。
十、监督和保证
1.学院成立“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制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本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务。
2.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及时公开选拔结果。
3.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小组”,对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4.学院招生网提供我院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学费标准和历年数据等招生信息查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工作结束后,学院会及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十一、学历、学位证书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二、收费项目及标准
我院严格执行江苏省价格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
1.学费:医学、艺术类本科各专业16500元/学年,人文社科类本科各专业14000元/学年,理工科类本科各专业15000元/学年,嵌入式培养本科专业17000元/学年。
2.住宿费:1500元/学年。
3.高校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专业的学生,在我院学习期间的收费同其他普通学生,赴美交流学习期间,须正常缴纳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学费,美方学费按美国北亚利桑那大学当年的收费标准收取。
十三、奖、助、贷学金
1.奖助学金:现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奖励面达 40%以上,年发放金额近 700 万元,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 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 元/年·生、校长奖学金 6000 元/年·生。学院为考取研究生的学生专设“学恒”奖学金。学院还设有扬州五亭桥缸套奖学金、擎天柱奖学金等社会奖助学金,年发放金额超过 100 万元。
2.勤工助学基金:年发放金额超过 300 万元。
3.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措施:①勤工助学;②困难补助;③生源地助学贷款;④奖助学金。
十四、附则
1.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4-87994013、87993999、87993666、87997337、87978108
监督电话:0514-87993979
传 真:0514-87994026
网 址:http://glxy.yzu.edu.cn
微信公众号:ydglzs
微信名称:广陵招生
通信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南路199号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225100
2.本章程之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果国家或我院招生省份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学院也将作出相应调整。
扬州大学2019年烹饪类专业对口单独招生简章
扬州大学 烹饪类专业对口单独招生简章 扬州大学 是一所具有110多年办学历史的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学校办学规模较大,学科门类齐全。全校现有普通全日制本科生33000多人,各类博、硕士研究生9000多人,成人学历教育学生11000多人。现设有27个学院,112个本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二大学科门类。学校师资结构合理,综合实力较强。全校现有教职工3800多人,其中专任教师2100多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1200多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名师3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23人,国家级、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9人,博、硕士生导师近2200多人。作为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现有博士后流动站1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4个,博、硕士专业学位14种。学校办学条件优良,校园占地面积4091亩,校舍建筑面积117万多平方米。学校对外交流活跃,先后与38个国家(地区)的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学校具有招收外国留学生(包括接受政府奖学金外国留学生)和招收港、澳、台学生的资格。 旅游烹饪(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是 扬州大学 下属的一所特色鲜明的学院,设有旅游管理、烹饪与营养教育、营养学、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工程(发酵工程)、乳品工程等7个本科专业。根据省教育厅的布置与要求,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今年将继续面向具有本省户籍或学籍且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基本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下同)的应、往届毕业生实施对口单独招生,为此,特制订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性质及招生专业与计划 高校性质: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 专业及计划学费分数线:烹饪与营养教育(本科)120人 二、专业技能考试时间、科目及内容 时间安排:3月20日报名,3月21日考试。 报名时领取准考证并按规定缴纳考试费80元。报到地址: 扬州大学 扬子津校区(扬州市华扬西路196号) 扬州大学 旅游烹饪学院。 专业技能考试由四个科目组成,考试时间总共105分钟,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1)基础刀功(20%,60分),包括常用刀工或优化刀工。以给定原料,在规定时间内加工成一定规格质量的料形。 (2)面皮擀制(20%,60分),包括饺皮或烧卖皮或馄饨皮。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一定的要求擀制成皮。 (3)冷盘拼摆(30%,90分),包括单拼或双拼或三拼。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一定的要求将原料拼摆成形。 (4)热菜制作(30%,90分),包括挂霜类或滑炒类、红烧类等十类。主要考核考生运用常用烹调方法制作菜肴的技能水平和对基本功菜肴的掌握。 文化统考内容及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另行安排。 三、录取规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1、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必须通过省教育厅、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文化统考及专业联考委组织的专业技能考试。 3、录取办法: (1)调档 我校在综合素质评价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前提下,对符合招生条件,成绩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按照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03%以内从高分到低分提出调阅考生档案比例。 (2)录取 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严格实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按文化基础课+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操作累计总分择优录取。如考生总分相同则按其专业技能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3)奖励与照顾政策按《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教考招〔2014〕50号)规定执行。 (4)我校拟录取名册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即作为正式录取依据。我校根据录取名册打印录取通知书,加盖我校印章后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并同时通过“ 扬州大学 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公布。 四、监督机制 学校纪检部门对烹饪类专业对口单独考试及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指导。 五、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4-87971626、87978096联系人:丁老师、徐老师 院校地址: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 邮政编码:225009 电子邮件:ydzb@yzu.edu.cn 六、本实施办法由 扬州大学 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果国家或江苏省相关政策有所调整,我校也将做出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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