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来聊聊南京财经大学招生办,以下6个关于南京财经大学招生办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大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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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京财经大学招生章程
南京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管理类学科为主的全日制本科大学,有本科、研究生、硕士和博士四个办学层次,是江苏高水平大学高峰计划建设高校,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南京财经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南京财经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南京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管理类学科为主,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工学、理学、文学、艺术学等多学科支撑配套、协调发展的江苏高水平大学。2011年,江苏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粮食局签约共建南京财经大学。2021年,学校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入选江苏高水平大学高峰计划建设高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南京财经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南京财经大学。学校代码:10327(国标)。学校性质: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硕士、博士)。本科学制:四年〔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五年〕。办学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3号。 第三条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南京财经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南京财经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南京财经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并授予学士学位,符合外方合作学校授予学位条件者,由外方合作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第四条 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招生计划等。 第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六条 学校严格执行监督管理制度。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的决策,为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招生委员会由校长、分管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由校长担任。 第八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授权负责拟定本科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具体事项。 第九条 南京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及招生相关咨询和投诉。 第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有关工作人员违反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的举报反映。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按照国家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保持数量稳定的原则,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22年南京财经大学最终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部分专业按大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大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大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大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学校大类分流的原则,结合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等,参加大类的分流,进入大类中的具体专业学习。 学校按大类招生的有:经济学类(含经济学、经济统计学)、金融学类(含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学、投资学)、财政学类(含财政学、税收学)、工商管理类(含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粮食工程)、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除上述专业按大类招生外,其他仍按专业进行招生。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解决本科平行志愿投档的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录取进档后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十三条 经教育部批准,由南京财经大学和新西兰梅西大学合作设立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南京财经大学梅西学院,采用“4+0”培养模式,在南京财经大学开展本科学历教育。符合两校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获得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南京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和梅西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2022年我校继续和加拿大滑铁卢大学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收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学生。该项目采用“3+2”培养模式,前三年在南京财经大学学习,后两年赴加拿大滑铁卢大学学习。符合两校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获得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滑铁卢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科目的考生,法语专业只招法语、英语科目考生。学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入学后除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另行规定外,其他专业学生均要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英语授课专业课程。 第十五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等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第十六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分数,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七条 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 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数学、语文两门科目的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再次排序,若仍相同,则分别按数学、语文、外语的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第十八条 学校原则上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参与专业排序。 第十九条 英语、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及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对考生英语语言能力要求较高。法语专业对考生外语语言能力要求较高。汉语言文学、新闻学专业要求语文成绩较好。 梅西学院各专业(经济统计学、金融工程、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三分之一以上的专业课程为全英文教学,对考生英语语言能力要求较高。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二十条 对生源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考生,其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需符合我校报考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学校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院校投档办法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对高考综合改革省(直辖市、自治区)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作为普通高考录取中学校安排考生调剂专业志愿的重要参考。 第二十一条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 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等特殊类型录取办法依据教育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及我校本年度相应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三条 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招生计划等招生录取办法以教育部及相关主管部门政策为准。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二十四条 我校本科各专业的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以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按学年缴纳,具体标准可登陆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 第二十五条 我校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杂费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六章 其他说明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为学生提供多元的专业选择机会。 具体转专业办法详见我校教务处网站。 此外,我校还与英国南安普顿大学、埃克塞特大学、诺丁汉特伦特大学、哈德斯菲尔德大学、加拿大曼尼托巴大学、麦吉尔大学、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康奈尔大学、圣约瑟夫大学、代顿大学、新西兰梅西大学等高校合作开设有“2+2”、“3+1”、“3+1+1”、“4+X”、暑期学分课程等不同类型的本科、硕士学分互认、校际交流项目供学生入学后选择。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时,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凡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我校继续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在实施本方案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第二十九条 我校有关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均可在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查询,学校不会对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相关招生政策、录取情况进行发布、解释,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与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招生文件精神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南京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京财经大学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南京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管理类学科为主,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工学、理学、文学、艺术学等多学科支撑配套、协调发展的江苏省属重点建设大学。2011年,江苏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粮食局签约共建南京财经大学。学校牢固确立“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目标,努力培养造就具有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的优秀人才。为了选拔录取符合南京财经大学人才培养要求的优秀考生,保证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1. 学校全称:南京财经大学 2. 学校代码:10327(国标),1116(江苏省),1616[江苏省,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 3. 学校性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4. 办学性质:公办 5. 办学层次:本科、硕士、博士 6. 本科学制:四年[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五年] 7. 颁发证书:按照国家规定颁发南京财经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颁发南京财经大学学位证书。 8. 办学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3号 二、招生工作组织机构 1. 南京财经大学成立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的决策,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招生委员会由校长、分管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由校长担任。 2. 南京财经大学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拟定本科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相关事宜。 3. 南京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4. 南京财经大学纪委和监察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中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三、招生计划 按照国家政策要求,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保持数量稳定的原则,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南京财经大学计划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3850人,最终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考生也可访问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 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当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四、录取规则 南京财经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1. 英语专业只招英语科目的考生,法语专业只招法语、英语科目考生。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 2.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等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旅游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高要求: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 3. 设置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当地考试院相关政策执行;设置传统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学校一志愿不满时,方接受二志愿及以后志愿的考生。 对江苏省进档考生按投档分计算录取分,考生报考我校普通类本一批次两门选修科目测试需达到AB级、本一批次中外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及本二批次各专业需达到BB级。必修科目测试等级需达到4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 4.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分数,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5. 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按“分数级差”的方式录取,第一至第二专业志愿级差分为2分,第二至第六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分均为1,末专业志愿与服从专业调剂志愿之间的级差分为1。当投档分相同时,按数学、语文两门科目的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再次排序,若仍相同,则分别按数学、语文、外语的单科成绩从高到低逐一进行专业排序,直到分出差异为止。 6. 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及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要求英语成绩外省(直辖市、自治区)原则上≥110分、江苏省原则上≥90分,英语、法语专业考生须参加省统一口试且成绩在良好以上。经济学(基地班)、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数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专业要求数学成绩较好。新闻学专业要求语文成绩较好。 7. 我校各专业选考科目组要求及录取信息以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考试院向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 8.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及办法:在政治思想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当地省(直辖市)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其中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根据志愿顺序江苏省、山东省、浙江省、广东省考生按专业统考成绩加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直辖市)考生按专业校考成绩加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进档考生按总分优先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在预录取并列同分而专业招生计划受限的情况下,先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仍相同,再依次按英语、语文的文化单科成绩从高到低逐一进行排序,直到分出差异为止。 9.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详见《南京财经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五、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1. 新生入学时,以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按学年缴纳,具体标准可登陆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 2. 住宿费根据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1500元/生·学年。 3. 南京财经大学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杂费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六、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时,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视情况予以适当调整专业直至退回生源所在地。 七、其他说明 1. 学生毕业须达到学校英语水平相关要求,方可授予学士学位。 2. 全校各专业[艺术类专业、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除外]优秀学生可在一年级第二学期根据本人兴趣和意愿在全校范围内[艺术类专业、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除外]提出转专业申请,一年级末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3.50(加权平均成绩85.0分)以上且在原专业年级排名列前15%,达到相关专业基本要求者,在专业人数限额内,二年级起转入新选择的专业学习。 3. 我校实行对录取在同一学院相关专业[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除外]的学生打通培养,学生可在一年级第二学期根据本人兴趣和意愿在本学院范围内提出转专业申请,一年级末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50(加权平均成绩75.0分)以上且在原专业年级排名列前60%,达到相关专业基本要求者,在专业人数限额内,二年级起转入新选择的专业学习。各学院所属专业见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 转专业办法详见学校教务处网站http://jwc.njue.edu.cn。 4. 本章程如与教育部、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招生文件精神不一致的,以教育部、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八、监督保障机制 1. 我校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继续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在实施本方案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2. 我校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25-86718703。 九、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6718640、86718641、86718642、86718631 微信平台: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招生 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3号 邮编:210023 电子邮件:njcdzb@njue.edu.cn 招生信息网址:http://xsc.njue.edu.cn/zsxx 十、本章程由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京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的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加强与省内外招生主管部门的联系与配合,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招生的政策。二、负责学校招生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的编制与上报。三、负责编辑与设计招生章程、招生简章等招生宣传资料工作。四、负责组织、协调招生咨询宣传工作,加强与省级重点中学的联系,有计划、有力度地深入做好招生咨询工作,保证生源质量。负责考生和家长的日常咨询、接待工作。 五、建设和维护招生录取信息网。六、负责远程网上录取的技术和硬件准备工作。负责招生录取人员的选派和培训,保证网上录取任务的完成。七、负责招生日常文件的起草、打印、收发;做好招生录取工作的数据统计、分析、研究和材料整理工作,做好招生工作总结。八、做好迎新生入学的协调工作,包括新生入学资格的个案审查、优秀新生奖学金的评定、招生遗留问题的解释及处理工作。九、加强招生研究和招生改革工作,不断适应高等教育改革的需要。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南京财经大学招生咨询点的地址是?
南京财经大学招生办: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 文苑路3号行政楼616室 邮编:210046
南京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的办公室简介
南京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南京财经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的一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全校的招生工作。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成考报名办法、时间及地点能否详细介绍?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成人高等教育目前仅有业余和函授两种形式。业余的授课方式一般在院校驻地招收学生,安排夜晚或双休日上课;函授教学主要以有计划、有组织、有指导的自学为主,并组织系统的集中面授。上课地点在函授站或教学基地,校本部不单独开班。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招收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有三种类型:高中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专科、专科起点升本科。 高中起点升本科学制为5年、高中起点升专科学制为2.5年、专科起点升本科学制为2.5年。 1.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报名办法:按各省规定的报名程序和时间进行。一般各省报考手续分两次。第一次,考生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的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和相关信息,并自愿选择现场摄像的报名点;第二次,考生到自己选择的报名点按照自己的网报号交报名费及报名材料、摄像,核对信息。两次缺一不可。 现场报名手续:考生本人持下列证件及资料报名: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属规定的照顾对象所需的有关证明(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以后补交证明一律无效。 2.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报名时间: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3.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报名地点:考生到所在地的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就近报考。一般在8月中下旬可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报名网址进行报名,9月初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4.按各省招生部门规定缴纳报名费并填报志愿。 5.实行报名改革试点省份的考生需按规定时间进行志愿确认。 (具体报名方法、时间、地点详细安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以上仅供参考)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成考助学班报名简章:https://www.87dh.com/xl/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成考社会报名入口:https://www.87dh.com/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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