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新生服务网(浙江大学后勤集团综合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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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今天我们来聊聊浙江大学新生服务网,以下6个关于浙江大学新生服务网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大学知识。本文目录浙大研究生开学时间2022浙江大学交网费的网址是什么浙江大学mba在哪个校区上课新生怎样...

今天我们来聊聊浙江大学新生服务网,以下6个关于浙江大学新生服务网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大学知识。

本文目录

  • 浙大研究生开学时间2022
  • 浙江大学交网费的网址是什么
  • 浙江大学mba在哪个校区上课
  • 新生怎样在浙江大学主页申请邮箱
  • 浙江高考填志愿系统网站登录入口(附填报录取规则)
  • 农村发展专业硕士拿管理学硕士可以吗
  • 浙大研究生开学时间2022

    浙江大学2022年研究生新生开学时间为9月9号报到入学;研究生老生是9月11号报到注册。

    2022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新生报到、注册工作安排如下:

    1、2022年秋季研究生新生报到注册前需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2、报到时间:2022年9月9日8:30—17:30。

    3、报到地点:研究生所在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

    4、验证材料(学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2)有效的本人证件: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居民证件等),并务必携带复印件一份。

    (3)证书:硕士生必须持有本科学历证书原件。博士生必须持有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或硕士学历证书原件。直博生必须持有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并请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另,推免生(包括直博和硕士)报到时均须验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未获得以上学历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入学。

    (4)硕博连读生须有办妥硕士生阶段离校手续的电子离校单打印件。

    (5)完成“新生服务网”操作:学校将于2022年7月25日起开通研究生新生服务网(http://regi.zju.edu.cn/home ),该系统包括学校的有关通知公告、缴费信息、住宿安排、新生需完成的测试以及其他环节。

    浙江大学交网费的网址是什么

    浙江大学网费缴费入口:http://myvpn.zju.edu.cn 点击“电子经费卡自助缴费入口” 或http://epay.zju.edu.cn:8080

    首先登录浙江大学信息化服务网网页链接

    2.在服务介绍里选择校园卡

    3.选择经费卡网上自助缴纳网络费进入网址缴费即可。

    扩展资料:

    服务说明:经费卡的项目负责人或子项目负责人只要将经费卡与校园卡绑定,成为电子经费卡后,再在网上作支付绑定申请,并经盖章签名,将申请表送至信息中心批准后,经费卡管理员和经办人,就可在网上自助缴纳网络费。

    登录方法:①统一身份认证 ②校园卡(学工号+校园卡查询密码)参考资料来源:浙江大学信息化服务

    浙江大学mba在哪个校区上课

    浙江大学mba在紫金港校区上课,而“校园定向”拓展活动则会被安排到各个校区进行学习。

    浙江大学MBA教育中心是一个覆盖多个学科与行业领域的专业硕士学位教育机构,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创新创业精神、卓越领导能力和高度社会责任感的中高级管理人才和创业型人才为己任。

    浙江大学mba开学验证材料:

    1、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2、有效的本人证件: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并务必携带复印件一份。

    3、证书: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无学位硕士生必须持有学历证书原件,未获得证书者不予报到入学。

    4、新生报到单:学校将开通研究生新生服务网,该系统包括学校的有关公告、缴费信息、住宿安排、新生需完成的测试以及其他环节。所有新生必须登录系统,完成相关手续后打印《新生报到单》。

    以上内容参考 浙江大学MBA教育中心-2019级浙江大学MBA新生入学安排通知

    新生怎样在浙江大学主页申请邮箱

    浙江大学邮箱是由学校帮忙开通的。不需要单独申请,账号是【学号】、密码是身份证后6位。也可以用于登录学校其他网站。 根据浙大官网的说明,注册有校园网络上网帐号的用户将免费获得5G的电子邮箱一个,格式为:帐号名@zju.edu.cn。该邮箱可实现与互联网的邮件来往通信。 用户名、密码与上网VPN用户名、密码是一致的。个人邮件空间20G(包括发件箱、收件箱、草稿箱、回收站的邮件),最大信件数为50000封,上面两项有一项达到了最大值,系统会自动停止收发邮件。 对外群发一次最大的邮件数量:客户端方式为40封邮件;WEB方式收件人地址空间为400个字节,大概为200封邮件,一天上限约800封。附件最大为2G, 网络存储空间为1G。 扩展资料: 邮箱客户端(outlook、foxmail等)设置方法如下: 1、客户端使用IMAP协议设置方法: 接收邮件服务器:imap.zju.edu.cn 端口:143 使用SSL端口:993 发送邮件服务器:smtp.zju.edu.cn 端口:25 使用SSL端口:994 2、客户端使用POP3协议设置方法: 接收邮件服务器:pop3.zju.edu.cn 端口:110 使用SSL端口:995 发送邮件服务器:smtp.zju.edu.cn 端口:25 使用SSL端口:994

    浙江高考填志愿系统网站登录入口(附填报录取规则)

    一、2020年浙江高考填志愿系统网站登录入口 2020年浙江高考填志愿系统网站登录入口: https://www.zjzs.net/moban/index/index.html

    二、浙江高考高考志愿填报录取规则及注意事项

    24.高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组织实施,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录取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须集体研究决定。

    25.录取分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三类进行。

    26.普通类分提前录取和平行录取。提前录取实行传统志愿,平行录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

    27.普通类考生分段办法。分三段,分别按实考人数的20%、60%、90%确定。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在考生高考成绩发布时一并确定并公布分段线。扩大比例征求志愿分数线择时公布。

    28.普通类考生位次确定办法。考生位次根据所有考生高考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先后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

    29.普通类提前录取。有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要求的军事、公安、定向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定向培养士官试点,及经过批准的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院校、航海类等专业,实行提前录取。

    (1)志愿设置。实行以院校为单位的传统志愿。考生可填报不超过5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不超过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不再设院校服从志愿。符合相关院校、专业报考条件的一、二、三段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一并填报志愿。院校对专业服从志愿考生进行调剂录取,须以考生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前提。

    (2)录取。本、专科不再分批,录取分段进行。每一段录取时,根据志愿优先原则,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录取。投档比例不超过1:1.2.考生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投档。其中,按规定须在投档前先进行政审、面试、体检等工作的,按上述办法及规定比例,分段提供考生名单,统一组织政审、体检、面试。

    提前录取高校(专业)可参考浙江省普通类分段线,在第三段线上提出最低文化成绩要求。

    浙江警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单列,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工作开始前完成录取。被浙江警察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其他高校录取;未被浙江警察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影响普通类提前录取5个院校志愿的投档录取。

    30.普通类平行录取。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

    (1)志愿设置。实行专业平行志愿。以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类)作为一个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80个志愿。

    (2)录取流程。第一段考生先填报志愿,随即投档录取;剩余计划重新公布,未被录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报志愿,再组织投档录取。以此类推。第三段志愿填报和录取后,如仍有院校专业(类)未完成计划的,实行征求志愿。

    (3)投档办法。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类)。投档比例为1:1.高校按规定在投档前增加计划的,投档人数计算以增加后计划为准。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志愿顺序投档,全部相同者一并投档。

    31.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分别按相关规定执行。分段录取时,如第一段投档录取后已完成全部计划,则第二段志愿填报工作不再进行。

    32.志愿填报。实行网上填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为唯一填报志愿的网站,网址为:www.zjzs.net。网上填报志愿后不进行现场确认。

    (1)考生须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内参加相应段(批)志愿填报。未按时完成志愿填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段(批)报考资格。

    (2)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准确了解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单科成绩、体检等各项具体要求,确保本人填报符合条件。有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要求方可填报志愿。

    凡填报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专业、中外合作专业志愿的考生,应当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

    (3)普通类提前录取和第一段、艺术类第一批和第二批第一段、体育类第一段同时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29日至7月30日。普通类第二段、艺术类第二批第二段和体育类第二段同时填报志愿,普通类第三段单独填报,具体填报时间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公布。

    高校专项计划、普通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合格考生,在7月29日至7月30日与普通类第一段等志愿填报同时进行;已填报志愿但又放弃录取的考生,只能参加普通类第二段及之后录取。

    (4)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一律不得改动。考生务必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致使密码信息外泄以及填报志愿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各级考试招生机构和中学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工作。

    志愿填报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33.录取工作于8月上旬开始,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高校采取远程异地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录取期间,各高校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保证相互通讯联络的畅通。

    34.录取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浙江省规定并向社会公布的投档办法向高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并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的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的行为。高校应当按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做出解释。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

    35.专业平行志愿均实行一轮投档。考生每次填报的志愿均只有一次投档机会,一旦被投档到其中一个志愿,其余志愿即失效。若投档后被退档,其他志愿也不能再投档。

    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后续志愿填报和录取。退档考生和档案未投出的考生可参加后续的志愿填报和录取。

    36.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地方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考生,按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招生院校确定的相应录取标准,在普通类提前录取的最后一天单独投档,其最低文化要求原则上不得低于普通类第一段分数线。高水平运动队投档在普通类第一段专业平行志愿投档之前进行,文化成绩原则上要求不得低于普通类第二段分数线的65%。

    37.高校录取新生要按规定程序、规定时间,完成调档、阅档、审核、录取、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或不按规定进行录取的高校,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代为录取,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38.未经教育部批准,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不得在国家政策规定外作其他限制。

    39.肢体残疾考生的录取工作按国家和浙江省有关残疾考生录取工作的规定执行。除患有传染性疾病、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学习不能自理者以外,对身体状况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和其他学生、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得以身体状况为由拒绝录取或加以专业限制。

    40.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乡(镇)、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以户籍为准);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42.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的《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自治条例》有关规定,对户籍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且在当地完整完成高中阶段教育的非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浙江省所属高校,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3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3.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当予以优先录取。

    见义勇为牺牲或致残人员的子女、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司法行政机关人员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司办通〔2020〕3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散居地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4.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申请政策加分,并及时按要求提供有关加分项目所需的有关证件或材料。

    45.加分考生资格实行主管部门审核负责和教育考试机构集中公示制度。少数民族加分考生资格审核由民族宗教事务管理部门负责,“三侨一台”加分考生资格审核分别由侨务、台务管理部门负责,退役军人和烈士子女加分考生资格审核由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负责。

    经县(市、区)、市和省相关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分别在考生所在中学(或单位)、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考试招生机构网站公示,并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上集中公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还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公示具体要求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加分审核及公示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10〕32号)规定执行。审查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将加分值加入考生总分或在相关院校录取时加入总分。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项目加分。

    2020年起,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乡(镇)、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等的加分资格审核工作通过浙江教育政务服务网进行,审核合格考生的《政策加分登记表》由浙江教育政务服务网自动生成,并由高考报名点打印存入考生档案。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加分,不得累加。

    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46.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民族班生源不足时,经学校申请,最低可降至普通类第三段线,专科预科班可在第三段线下降不超过60分,专科民族班可在第三段线下降不超过40分。

    47.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招生等)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并增补或调整相应计划。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录取考生名册,加盖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并在每段录取结束后将录取考生名册寄给有关高校。

    48.高校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经校长签发并加盖高校公章后,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49.单独招生的高校须按有关要求,于7月30日前向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报送录取数据和书面报告。

    50.已确认保送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其他高校不再录取。

    高校强基计划根据教育部规定在8月5日前完成录取,考生强基计划志愿以在各试点高校报名系统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 复旦大学 、 上海交通大学 、 浙江大学 、中国科学院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在6月27日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网上确认高水平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兼报多所学校的考生还须确定各校的优先录取顺序。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作放弃。录取工作在强基计划录取之后、8月7日前完成,同时被多所院校拟录取的,按6月27日考生自主填报的顺序确定正式录取院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的录取。

    未纳入统招的香港高校的招生工作,须在8月7日前完成。凡被录取的考生后续其他高校不再录取。

    51.考生可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zjzs.net)查询录取信息。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当及时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或高校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当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

    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当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号)在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以后20日之内报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严禁高校为未报到考生注册学籍。

    52.新生入学后,高校要认真进行相关信息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由高校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53.考生纸质档案由考生所在中学(单位)负责组建。考生档案一式2份,一份由考生所在中学(单位)留存,一份按规定交由考生自行带至高校。考生须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到本人毕业中学(单位)提取本人档案,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54.除按规定应当向社会公开公示的信息外,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55.录取工作具体事宜按《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细则》执行。

    农村发展专业硕士拿管理学硕士可以吗

    浙江大学农村发展(MAE)专业学位项目依托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农林经济管理学科,旨在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素质、知识、能力协调发展,具有一定农业专业基础知识,宽广扎实的经济学、管理学基础理论,在农业发展领域具有相应的创新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和独立承担农业发展领域技术推广活动的能力,能够胜任各级农业发展部门相关政策制定、解释、执行,以及农、林、牧、渔业新型经营主体管理、加工企业管理,涉农金融机构业务管理,农业科技组织管理,以及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标准化、农产品物流与电商等管理工作的应用型高层次人才。 2020年浙江大学农村发展(MAE)项目计划招生10名,为全日制研究生,完成学业后,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详细政策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其中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2018年9月1日前取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报考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初试成绩合格后,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2016年9月1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工作单位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我校单独考试只限在工程师学院相关专业招生。 6.报考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需参加全国统考,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办法招收学生,重点向学校优势学科专业倾斜,汉族考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考生除满足条件1、2、3、4外,须提交各生源所在省教育厅盖章的《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详情请查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三、报考专业和考试科目 本专业的报考专业为:农村发展(095138) 考试科目包括: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42农业知识综合四④871经济学.其中思想政治政府、英语一等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农业知识综合四、经济学等科目由我校命题。 农业知识综合四、经济学等两科目的主要参考书: (1)《农业经济学》,张忠根编著,浙江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2)《发展经济学》,郭熙保、周军编著,中国金融出版社,2007年6月版 (3)《农村社会学》,钟涨宝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10月版 (4)《现代西方经济学》:微观经济学(第三版),宋承先,许强 著,复旦大学出版社 (5)《现代西方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第三版),宋承先,许强 著,复旦大学出版社 四、报考方式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严格核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浙江大学报名点代码3312。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19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即为网报有效信息。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网报信息将直接用于招生、录取及入学等使用。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6)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2.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选择浙江大学考点的考生,将在“中国研招网”现场确认系统办理现场确认环节,具体请于10月下旬关注我校研招网通知。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系统上传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校研究生报考须上传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选择其他考点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间由报名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安排,请考生自行查阅。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寄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寄送“同意报考”的证明。请在11月10日前寄达我校研招处。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初试 1.考生根据教育部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和书写。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 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 六、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阶段统一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学历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具体要求及安排届时见网上通知。 七、复试 1.实行差额复试,原则上按照学科门类划定学校基本分数线。再根据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和差额复试比例,确定学科的复试分数线(不低于学校公布的基本分数线),并以此确定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形式和内容根据学科要求、相关知识及能力考核标准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 2.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 3.本专业的复试方式为“面试+笔试”,其中面试包括英语口语测试、综合素质和农业推广“农村与区域发展”领域综合知识。 八、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录取与调剂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复试、体检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参加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和高层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生。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十、学费、奖助与学制 (一)学费: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经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准,2020年农村发展专业硕士(MAE)为8000元/生·学年。 (二)奖助学金: 1.有关浙江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请见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s.zju.edu.cn/)。 2.学校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评选国家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 3.学校设置学业奖学金,硕士生8000元/学年,奖励对象为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强军计划”、“少民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国家其它政策扶持的在职研究生,可向学校申请另设的专项学业奖学金。 4.学校设置岗位助学金(含国家助学金等),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生学校资助部分为700元/月,导师资助部分按照学校及院系制定的标准发放。每学年发放12个月。 5.学校和导师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根据岗位工作发放津贴。 6.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学校设立了绿色通道,可申请助学贷款等。 7.外国来华留学生学费及资助方式按国家和学校另行制定的规定执行。 奖助学金的详情参见学校文件:《浙江大学研究生学费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大学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三)学制: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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