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大本科招生网(清华本科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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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今天我们来聊聊山大本科招生网,以下6个关于山大本科招生网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大学知识。本文目录2020学校官网怎么查录取结果?专业调剂会通知考生吗?山东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2022年山...

今天我们来聊聊山大本科招生网,以下6个关于山大本科招生网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大学知识。

本文目录

  • 2020学校官网怎么查录取结果?专业调剂会通知考生吗?
  • 山东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 2022年山东大学招生章程
  • 2009山大本科招生网为什么打不开啊?
  • 山东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5月10日起开始报名)
  • 山大自主招生 应该带什么?
  • 2020学校官网怎么查录取结果?专业调剂会通知考生吗?

    近日,各个省份的本科批次录取结果陆续出炉,考生、家长们可通过各种渠道查到自己的录取信息,但其中通过高校官网查录取是很多人最习惯、最愿意使用的一种查询方式。那么,学校官网怎么查录取结果?专业调剂会通知考生吗? 一、学校官网怎么查录取结果? 通常来说,学校官网一般有三种录取信息可供考生参考,分别为: 录取查询、录取分数线、录取动态。 同时,上述三者基本均在高校的【本科招生网】中。想要进入一所大学的本科招生网,一般需要通过以下几步: 学校官网首页——招生就业——本科招生网 以山东大学为例,下图为山大本科招生网: 1、录取查询 作用:直接查询个人被学校的录取情况。 一般来说,很多高校都会开设此功能,用于考生查看自己被学校录取的情况。考生只需输入身份证号、考生号等信息,便可看到自己的录取结果;但需要注意的是,部分学校可能存在录取结果公布不及时考生暂时查不到的情况,所以考生可以先到考试院官网查。 2、录取分数线 作用:参考学校的录取标准。 与录取查询系统一样,学校的录取分数线也是很多学校会公布的一种录取信息,不过有些学校可能只公布投档分(而不是录取分数线),或者有些学校公布分数线的时间较晚。 3、录取动态 作用:关注学校录取进度。 不同于以上两种录取信息在各大高校官网中那么普遍,录取进程查询这项功能一般更多地只会出现在“好大学”中,普通高校中可能较少。 二、专业调剂会通知考生吗? 大多数学校都不会通知考生,只有个别学校会。 首先,大部分学校在进行专业调剂时并不会通知考生主要是因为: 考生在报志愿时已经就是否服从专业调剂的问题做出了选择,不服从学校就会退档,服从则可以直接调剂专业。 所以,往往学生即使被调剂了,也只有在查录取结果时才会发现。 至于个别学校在调剂专业时会通知考生本人,其原因在于: 1)怕学生接受不了被调剂的专业,直接不去学校报到,造成生源流失; 2)调剂专业比较特殊时,学校可能会通知考生,征求其意见。

    山东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山东大学,简称山大;英文名称为Shandong University,简称SDU。学校法定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学校在青岛市、威海市设立校区,山东大学青岛校区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即墨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威海校区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号。 第三条 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 第四条 学校本部和青岛校区本科招生院校代码为“10422”,威海校区本科招生院校代码为“19422”,考生填报志愿时分别填报,分别录取。2020年青岛校区招生学院包括: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第五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山东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山东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并监督学校各种类型招生工作,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作用。 学校本部和威海各设立一个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招生录取工作,两个招生领导小组共同遵守并落实招生委员会的各项政策及规定,并于每年招生工作结束后分别向招生委员会汇报各自招生工作。 第七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山东大学威海校区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为: 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等。 第八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九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条 山东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我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 1. 投档时,对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我校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该加分在投档、分专业时均适用,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对于体检合格且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进档后不退档,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依据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因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体检不合格或者未达到录取线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将按照考生投档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2. 山东大学按照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除个别省份和招生类型外,专业分配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3. 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相应省份同分比较规则执行。对没有明确同分比较规则的省份,依次优先录取实考分高者、有政策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者、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选考科目中最高分。 4.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2A;报考我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的考生,其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符合相应招生简章要求。在安排专业时,学校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高考实考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若高考实考分数相同,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排序,相关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相关科目理工类为物理,文史类为历史;同等条件下,考生必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必测科目等级相同时,考生辅助投档分高者优先录取。 山东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具体规则按照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大学在上海市、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和海南省等考试招生改革试点省份的录取工作按照有关省市文件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在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的省份,根据考生志愿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在同一院校专业组中安排专业。 5.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无差别;我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6. 山东大学保送生、强基计划、综合评价招生、高校专项计划、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港澳台侨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招生简章要求进行录取。体育类招生按照进档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7. 山东大学护理学专业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该专业在学校提档线上生源不足时,可在考生所在省一本线上适当降分录取。 8. 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等类型录取的考生,以及护理学专业通过降分或征集志愿录取的考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入非外语类专业学习。 9. 山东大学威海校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际政治专业,学习期间部分课程将采用英语授课,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该专业志愿。 10.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我校学费和住宿费按公示标准收取,如遇政策调整,依据教育部和山东省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四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www.bkzs.sdu.edu.cn 咨询电话:0531-88364787,传真: 0531-88564787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531-88363636 山东大学威海校区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bkzsw.wh.sdu.edu.cn 咨询电话:0631-5688282,传真:0631-5688282 校区纪监审办公室投诉电话:0631-5688364 第十五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2022年山东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 山东 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东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 工作 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山东大学,简称山大。英文名称为Shandong University,简称SDU。学校法定住所为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学校在青岛市、威海市设立校区,山东大学青岛校区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即墨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威海校区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号。 第三条 学校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国家“ 双一流 ”建设高校。 第四条 山东大学秉承“为天下储人才,为国家图富强”的办学宗旨和“学无止境,气有浩然”的校训,始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致力于培养最优秀的本科生和最具创造力的 研究生 ,加快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和国家急需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形成了具有山大特色的多层次、立体化的高端人才培养体系。 第五条 学校本部和青岛校区本科招生院校代码为“10422”,青岛校区招生学院包括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计算机 科学与技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威海校区本科招生院校代码为“19422”。考生 填报志愿 时分别填报,分别录取。 第六条 所有 毕业生 统一颁发山东大学本科 毕业 证书 ,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学士学位证 书 。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山东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并监督学校各种类型招生工作,在制定学 校招 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领导作用。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遵守并落实招生委员会的各项政策及规定,并于每年招生工作结束后向招生委员会汇报招生工作。 第八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山东大学威海校区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为: 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制定学校招生章程;组织开展招生宣传,提供咨询服务;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协调处理录取工作相关问题;组织录取 新生 的复查工作;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等。 第九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十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由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 第十一条 山东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结合我校办学目标及办学条件、毕业生 就业 情况和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 1.投档时,对于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 高考 加分项目,山东大学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的最高一项,且不超过20分;该加分在投档、分专业时均适用。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2.山东大学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调档比例。 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对于体检合格、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进档后不退档,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 志愿 。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依据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因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体检不合格或未达到录取线等情况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将按照考生投档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可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3.山东大学按照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专业分配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相应省份同分比较规则执行;对没有明确同分比较规则的省份,依次优先录取高考实考分高者、高考语文加数学成绩高者、高考语文成绩高者、高考外语成绩高者,来源计划录满为止。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无差别;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4.山东大学在 内蒙古 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具体规则按照内蒙古教育招生 考试 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大学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录取工作按照有关省市文件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相应规定。在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的批次,根据考生志愿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在同一院校专业组中安排专业。 5.保送生、 强基计划 、综合评价招生、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 艺术 类、 体育 类、高水平运动队、港澳台侨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招生简章要求进行录取。 6.山东大学护理学专业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学习 。 7. 强基计划 、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非 西藏 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等类型录取的考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入非外语类专业学习;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习。 8.山东大学威海校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际政治专业,学习期间部分课程将采用英语授课,建议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该专业志愿。 9.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依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分制实施实际情况,学校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实行按学分计收 学费 。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构成,专业注册学费根据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年收费标准确定,学分学费按实际修读学分计收,学分学费标准为每学分100元。 根据专业培养方案,我校各本科专业学费一般约为5000-780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约为9000元/年;软件学院、微电子学院为国家示范性学院,根据相关政策,学费约为12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期间学费约为35000-45000元/年。 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一般为800-1200元/年。 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依据国家和山东省最新政策执行。 为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我校建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并设有各类奖助学金,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五条 山东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山东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咨询和联系方式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www.bkzs.sdu.edu.cn 咨询(监督)电话:0531-59626977 传真:0531-88564787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531-88364422(受理违规违纪问题举报) 山东大学威海校区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bkzsw.wh.sdu.edu.cn 咨询(监督)电话:0631-5688282 传真:0631-5688282 校区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631-5688364(受理违规违纪问题举报)

    2009山大本科招生网为什么打不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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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5月10日起开始报名)

      山东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学科齐全、学术实力雄厚、办学特色鲜明,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211工程”、“985工程”学校和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建校近120年来,山东大学秉承“为天下储人才,为国家图富强”的办学宗旨,践行“学无止境,气有浩然”的校训,踔厉奋发,薪火相传,形成了“崇实求新”的校风,培养了60万优秀人才,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精神,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山东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本硕博衔接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为做好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工作,特制订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入围   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以下同)须达到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省份参照部分特殊类型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执行,以下同)上60分(理工类)或40分(文史类);对于不分文理的省份,须达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上50分。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入围   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注:对于高考成绩总分不是750分的省份,以上高考成绩分数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考试总分与750分之比进行等比例折算,并按照四舍五入的规则确定。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强基计划招收180人,招生专业如下:      注: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中,“物理+化学”表示物理和化学都要选考,“物理/化学/生物”表示物理、化学、生物三门课程中只要选考其中一门即可,其他情况同理。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5月10日至30日考生登录山东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422),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考生最多可报考我校4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二)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三)确定入围学校考核考生   对于第一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按分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各省入围我校学校考核人选(如有同分考生,均可入围)。对于第二类考生,达到我校报名条件中相应的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入围。   (四)学校考核   我校于8月3日前组织学校考核(以下简称“校考”),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   1.笔试和面试方案   笔试为综合试卷,满分100分;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满分100分。   2.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   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综合素质档案进行审查,作为校考的重要参考。   3.体质测试方案及成绩使用方法   我校组织考生进行体质测试,测试内容:50米跑和立定跳远。测试结果不计入校考成绩,测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校考成绩折算   校考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我校校考工作方案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换算成百分制)*85%+校考成绩*15%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所在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进行专业分配,专业间无分数级差。若有考生综合成绩相同,首先比较校考成绩,然后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理工类或不分文理考生依次比较高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不能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学科相近原则录取到其他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我校予以录取并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8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我校为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专门制定本硕博衔接的人才培养方案,单独编班,按照“3+1+X”模式进行本硕博衔接式培养,其中“3”是指3年的本科培养阶段,包括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实践环节等;“1”是指1年的本研衔接阶段,针对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国家安全、国学、古典文献、科技考古、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国家治理、国际问题等)设计对应的衔接课程模块,学生可自主选修其中一个模块;“X”是指研究生培养阶段,学生在选定的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领域相关学科攻读博士学位,基本学制四年,考核合格授予博士学位。   强基计划学生实施阶段性考核和动态进出机制。学生入校后,在第三学年末(本科阶段)进行第一次考核与分流,考核通过者进入第四学年(本研衔接阶段)继续学习;未通过者退出强基计划,转入相应专业的普通班学习,同时从相应专业普通班中选拔相同数量的优秀学生增补进入强基计划。在第四学年末,根据本科毕业审核情况,对符合本科毕业要求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通过推荐免试形式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没有达到要求的学生退出强基计划。在第五学年末进行第三次考核与分流,考核通过者根据学生意愿继续攻读博士学位,自愿放弃或未通过考核的学生按照硕士研究生培养。   我校对强基计划学生配备一流的师资和一流的学习条件,创造一流的学术环境与氛围,实行导师制、小班化等培养模式,畅通成长发展通道。对学业优秀的学生给予奖励,并在学术交流、公派留学方面给予专项经费支持,同时为强基计划学生分阶段颁发荣誉证书。   各招生专业培养方案详见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对于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对于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学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将有关情况向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汇报。已经入学的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撤销其毕业证、学位证。学生所在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四)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本方案如有与教育部2020年招生培养政策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有关政策为准。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山东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四)本简章由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邮编:250100   招生咨询电话:0531-88364787,传真:0531-88564787   电子邮箱:sdbkzs@sdu.edu.cn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www.bkzs.sdu.edu.cn   山东大学纪委(监察处):电话:0531-88363636 邮箱:jjc@sdu.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山大自主招生 应该带什么?

    身份证,准考证,直尺,三角板,圆规,橡皮,黑色签字笔,2B铅笔,不能带手机和计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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