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来聊聊唯物辩证法包括,以下6个关于唯物辩证法包括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大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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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包括那些内容?
唯物辩证法内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体性内容,包含四方面的内容: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五对范畴、思维方法. 一、 唯特辩证法的总特征( 普遍联和永恒发展 ) ◆ 普遍联系:联系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联系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的特点. ◆ 永恒发展:发展是前进上升的运动.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二、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 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矛盾分析法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1、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相互关系 (1)、矛盾是指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关系,要区分逻辑矛盾与辩证矛盾. (2)、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 (3)、斗争性是矛盾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相互分享的性质和趋势. (4)、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原理,要求我们要分析和解决矛盾时,必须从对立中把握同一,从同一中把握对立. 2、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1)、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推动了事物的运动和变化.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都有重要作用. (2)、矛盾的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是:第一,提供矛盾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条件.第二,使矛盾双方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而得到发展.第三,矛盾双方相互贯通规定了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和方向. (3)、矛盾的斗争性的作用表现在量变和质变两种状态中:在量变过程中,斗争性推动矛盾双方量的变化,通过双方力量的消长,为质变作准备;在质变过程中,斗争性使旧的矛盾统一体分解,新的矛盾统一体产生,完成质变. 3、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相互关系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当中,即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在其运动中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4、 矛盾分析法 根本认识方法:包含分析矛盾特殊性的方法,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的方法,抓关键、看主流的方法,在对立中把握同一与在同一中把握对立的方法,指着与继承下统一的方法等. ◆ 质量互变规律 质是一事物成为自身并区别于它事物的规定性. 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 度是保持事物的质的稳定性的数量界限. 量娈和质变的辩证关系:第一,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第二,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第三,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 ◆ 否定之否定规律 肯定因素是维持现存事物存在的因素,否定因素是促使现存事物灭亡的因素. 辩证的否定观: (1)辩证的否定是包含肯定的否定. (2)辩证的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是事物自身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 (3)辩证的否定是发展环节和联系环节. (4)辩证的否定是“扬弃”.克服旧事物中的消极因素,保留它的积极因素. 否定之否定规律:事物变化发展的方向道路是由肯定到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的循环往复的过程. 三、 五对范畴 ◆ 原因和结果 (1)、原因和结果是揭示客观世界中普遍联系着的事物,引起被引起、彼此制约的一对范畴.原因是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结果由于原因作用而引起的现象. (2)、判断前后相继的两个现象之间是否具有因果联系,其根本标志是看它们是不是引起被引起的关系. (3)、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如果把两个具有因果联系的现象从普遍联系中抽出来加以考察,原因与结果的区分是确定的,如果把它们放在世界无限发展的链条中去考察,那么原因和结果的区分则是不确定的.同一个现象是在一种关系中是结果,在另一种关系中则是原因,反之亦然. (4)、原因和结果相互作用、相互转化、互为因果. ◆ 必然性和偶然性 (1)、必然性和偶然性是揭示事物产生、发展、灭亡不同趋势的一对范畴. (2)、必然性和偶然性是对立的有区别的.表现在:①必然性是指在事物发展中一定如此的趋势;偶然性是事物发展中并非必定发生的、不确定的趋势.②必然性是由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决定的;偶然性是由非根本矛盾和外部条件造成的.③必然性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它决定事物的发展方向;偶然性则对事物的发展起影响作用,加速或延缓事物的发展. (3)必然性和偶然性相互依存,又相互转化. ◆ 可能性和现实性 可能性是指包含在现实事物之中的、预示着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现实性是包含内在根据的、合乎必然性的存在. 可能性和现实性是相互依赖、相互转化的.①可能性和现实性相互依存,密不可分.②可能性和现实性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 现象和本质 本质和现象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内在联系和外在联系相互关系的一对范畴. ◆ 内容和形式 内容和形式是提示事物内在要素同这些要素的结构和表现方式的关系范畴. 四、 四种思维方法 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及其关系 唯物辩证法的方法与认识方法和工作方法的关系 辩证思维的基本方法
高中政治哲学中 唯物辩证法都包括什么内容?
唯物辩证法包括:
一、对立统一
唯物辩证法指出:一切存在的事物都由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的一对矛盾组合而成(例如,有光就有影,有正就有负,有生就有死,有得就有失,电现象中包含有正电荷和负电荷,等等)。矛盾着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从而推动着事物的发展。因此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二、质量互变
唯物辩证法指出:事物的属性具有质和量两个属性。量是指衡量事物处在的某种状态的数量或具体形式;质是指事物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于另一事物的内在规定性。量变是事物连续的、逐渐的、不显著的变化,是事物在数量上的变化;质变是事物根本的变化,是一种飞跃,往往表现为突变。
三、辩证否定
唯物辩证法指出:事物的发展是一个过程连着一个过程的,过程的更替要通过否定来实现。在事物发展的长链条中,经过两次否定,三个阶段——即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就表现为一个周期。因此说,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
扩展资料:
如何正确理解唯物辩证法:
一、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
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是物质的,物质决定意识。这就要求一切从实际出发。当代中国最大的客观实际,就是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我们认识当下、规划未来、制定政策、推进事业的客观基点,不能脱离这个基点。
二、坚持问题意识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是矛盾的,矛盾具有普遍性,时时存在矛盾、处处存在矛盾,时时处处存在矛盾,我们不能幻想于生活在一个没有矛盾的真空世界,旧的矛盾一解决,新的矛盾就会产生。
三、辩证地全面地看问题
唯物辩证法指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正确认识事物的基础,也是正确解决矛盾的关键。与之内涵相类似的提法还有“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等等。与之相对立的包括抽象地空谈矛盾,或一刀切、模式化、机械化地处理问题,等等;这些在政治领域往往被称为“教条主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唯物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包括哪些
唯物辩证法指出:任何事物都是矛盾(即对立统一)的辩证体,而任何一对具有哲学意义的矛盾也都可以看作是一个辩证范畴。除了上述五个基本辩证范畴,比较重要的辩证范畴还有整体和部分,个性和共性,相对和绝对,等等。
整体和部分
整体和部分,或说全局和局部,是一对由来已久、使用广泛的辩证法范畴。由于整体在量上是一,部分在量上是多,因而某些哲学家也把整体和部分看成一和多。
唯物辩证法指出整体和部分是一对辩证统一:
·整体和部分是对立的:整体分成不同部分,部分组成整体,整体包括部分,部分又从属于整体。
·整体和部分是统一的:其一,整体和部分的互相包含,不仅整体包含部分、部分蕴涵整体,部分也常常是具体而微的整体。其二,整体和部分的互相转化,各种分解、分化、分裂、解体中都有部分转化为整体的过程,而各种融合、兼并、整合、整体化中又都有整体转化为部分的过程。其三,整体是部分的有机结合,不一定等于部分之和——例如,在不同条件下,整体的功能也可能大于、等于或小于各个部分功能之和,整体还可能具有部分根本没有的功能。
个性和共性
个性和共性,或说个别和一般、特殊和普遍,往往被认为是整体和部分这对范畴的深化。
唯物辩证法认为个性和共性是一对辩证统一:
·个性和共性是对立的:个性即指个别的东西的属性(不仅有它所独具的属性,也有它与同类个体所共有的属性)。共性是一类事物共同的属性,是由部分个性组成的。
·个性和共性是统一的:其一,个性和共性互相包含,个性包含共性(当然还包含其特性),共性也包含个性(更确切地说,是包含了部分个性),不能设想有任何两个事物是绝对不同的或者是绝对相同的。其二,个性和共性(特殊性与普遍性)可以相互转化,例如,个性相对于更低层次的个体来说可以成为共性,共性相对于更高层次的共性来说也可以成为个性;又如,在同一关系中个性的交集可以成为共性。
个性和共性的辩证范畴对人们的认识和实践有很大意义。人们通过对个别东西的认识,从而归纳概括出共性(普遍性)的认识,而只有共性认识才能大规模的指导实践。
相对和绝对
相对和绝对是一个影响深远的辩证范畴,也可以看作是个性和共性这对范畴的延伸。相对就是有对、有条件、有限,绝对就是无对、无条件、无限。但相对与绝对的区别本身又是相对的。
唯物辩证法认为相对和绝对是一对辩证统一:
·相对和绝对是对立的:相对和绝对概念不同,在特定的条件下互相排斥。
·相对和绝对是统一的:两者不可分割,相对依存于绝对,绝对依存相对;两者是互相包容的,相对性蕴涵绝对性,绝对性蕴涵相对性,相对的东西包含绝对的东西,绝对的东西包含相对的东西;两者可以相互转化,相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为绝对,绝对失去了条件也会转化为相对。
唯物辩证法指出:任何事物、过程和规律都具有相对与绝对两个方面,不可分割,缺一不可。与之相对立的理论即包括绝对主义,也包括相对主义——前者把绝对的东西绝对化,例如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或者将神绝对化(一般表现为绝对的万能、公正、仁爱)的一些宗教;后者把相对的东西绝对化,著名的有“一切事物都是相对的”的悖论(这句话本身就是绝对的,因此自己否定自己)
唯物辩证法的体系是什么
唯物辩证法是由基本规律和范畴构成的科学理论体系。包括三个基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五对基本范畴:原因和结果、现象和本质、必然性和偶然性、形式和内容、可能和现实。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
唯物辩证法包含哪些内容
唯物辩证法包括联系的观点、发展的观点、矛盾的观点、否定之否定规律、质变与量变。其中矛盾的观点是根本。
物质与意识的关系问题使辩证唯物论的内容,而不是唯物辩证法的内容。
唯物辩证法的主要内容
唯物辩证法包括三大规律、五大范畴。三大规律是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五大范畴是现象与本质、形式与内容、原因与结果、偶然与必然、可能与现实。其最本质的特征是联系而不是孤立、发展而不是静止,进而达到全面而不是片面的结果。
对本质的认识不能一蹴而就,更非一成不变,而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比如建国后党对计划和市场的认识,从单一计划经济,到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从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行为主体认识倾向必须尊重客观性。某种倾向,对行为主体可能是有利的,期望的,也可能是不利的、非期望的。不能以自己的好恶利害为标准,夸大虚构喜欢的倾向,忽视回避对用户不利的倾向。情势误判会加大风险,行为主体应对倾向必须强调策略性。
根据情势做出决策,这是从客观到主观,贯彻决策会有效果,这是从主观到客观。在这个循环中,无论是分析客观情势,还是分析决策效果,都需要运用倾向掩盖思维,才能保证形成良好的决策机制和纠错机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唯物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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