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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说新语·德行》的翻译范宣与韩伯
德行第一之三十八、范宣受绢
(原文)范宣年八岁,后园挑菜,误伤指,大啼。人问:“痛邪?”答曰:“非为痛,身体发肤,不敢毁伤,是以啼耳。”宣洁行廉约,韩豫章遗绢百匹,不受;减五十匹,复不受。如是减半,遂至一匹,既终不受。韩后与范同载,就车中裂二丈与范,云:“人宁可使妇无裈邪?”范笑而受之。
(译)范宣八岁的时候,在后园挖菜,不小心伤了手指头,就大哭起来。有人问他:“疼吗?”范宣回答:“不是疼,是因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我不敢伤毁,所以才哭啊。”范宣简朴廉洁,豫章太守韩伯曾送给他一百匹绢,他不接受。减到五十匹还是不接受。就这样依次减半,最后减到只有一匹,他始终没有接受。韩伯后来和范宣同乘一辆车,在车里撕了两丈绢给范宣,说:“一人人难道要让老婆没有裤子穿吗?”范宣才笑着接受了。
《世说新语·德行第一》38、范宣洁行廉约
范宣八岁那年,有一次在后园挑菜,不慎弄伤了手指,就大哭起来。别人问道:“痛吗?”他回答说:“不是因为痛,因为身体发肤,不敢毁伤,所以才哭的。”范宣品行高洁,为人清廉俭朴,韩豫章送给他一百匹绢,他不肯收下;减去五十匹,还是不接受;这样一直减半,直到减至一匹,他到底还是不肯接受。后来韩豫章和范宣同乘一辆车,在车中撕了两丈绢给范宣,说:“一个人难道可以让老婆没有裤子穿吗?”范宣笑着收下了绢。 【原文】 范宣年八岁,后园挑菜,误伤指,大啼。人问:“痛邪?”答曰:“非为痛,身体发肤,不敢毁伤,是以啼耳。”宣洁行廉约,韩豫章遗绢百匹,不受;减五十匹,复不受;如是减半,遂至一匹,既终不受。韩后与范同载,就车中裂二丈与范,云:“人宁可使妇无裈邪?”范笑而受之。 【人物】 范宣:字子宣,晋陈留(今属河南)人。年十岁即能通诗书,好学不倦,博综众书,精于“三礼”。自魏 正始 以后,《老》、《庄》之学盛行,但他言谈从不涉及老庄,招集生徒以讲授儒学为业。州郡征召其为太学博士、散骑郎等,皆不就。 韩豫章:韩伯(?—约385),字康伯, 颍川 长社 (今河南长葛)人。幼颖悟,及长,清静平和善于思辩,用心于文艺。有善理,善清言,哲学思想以老庄思想为主。其舅 殷浩 称赞他能自定位置,显然是个超群的人才。后举秀才,征召任职皆不就任。 晋简文帝 居藩时,引为谈客,从司徒左西属转任抚军掾、 中书郎 、 散骑常侍 、豫章太守,入朝任 侍中 。后改任丹杨尹、 吏部尚书 、 领军将军 。病重后改任为 太常 ,未就任即去世,年四十九,追赠为太常。
范宣年八岁后园挑菜原文翻译
范宣年八岁后园挑菜原文翻译如下:
1、原文:范宣年八岁,后园挑菜,误伤指,大啼。人问:“痛耶?”答曰:“非为痛身体发肤不敢毁伤是以啼耳。”宣洁行廉约,韩豫章遗绢百匹,不受,减五十匹,复不受。如是减半,减之又减,遂至一匹,既终不受。翌日,韩后与范同载,就车中裂二丈与范,云:“人宁可始妇无裸也?”范笑而受之。
2、翻译:范宣八岁的时候,有一次在后园挖菜,不小心伤了手指,大声哭起来。有人听到了,关切地问他:“很疼吗?”范宣回答说:“不是因为疼的缘故,身体发肤是父母给的,不敢有所毁伤,想到这里才哭的。”范宣品行高洁,生活节俭。
又一次,韩豫章送给他一百匹绢,他不肯接受,减去五十匹,还是不接受。这样一半一半的减下去,减了又减,最后减到了一匹,他始终没有接受。后来,韩豫章和范宣同坐一辆车,在车上撕了两丈绢送给范宣个人难道可以让老婆没有裤子穿吗?范宣这才笑着收下了绢。
范宜,又名范宣,字宣子,陈留(今河南陈留东北)人,东晋名儒。博综群书,徽并不就。戴逵从学,视范所为,范读书亦读书,范抄书亦抄书。唯独好画,范以为无用,不宜劳思于此。
《德行》的原文和翻译
范宣年八岁,后园挑菜,误伤指,大啼。人问:“痛邪?”答曰:“非为痛,身体发肤,不敢毁伤,是以啼耳!”宣洁行廉约,韩豫章遗绢百匹,不受。减五十匹,复不受。如是减半,遂至一匹,既终不受。韩后与范同载,就车中裂二丈与范,云:“人宁可使妇无裈邪?”范笑而受之。
范宣八岁那年,在后园挑菜,不当心弄伤了手指,大哭。人家问他:“疼么?”他回答:“不是因为疼,身体、头发、肌肤,都是从父母来的,不敢令它们有所损伤,所以我才哭了。”范宣的行为廉洁、节俭,韩豫章送给他一百匹绢,他不接受。减为五十匹,也不接受。这样一再减半,直到一匹,到底也没有接受。韩豫章后来与范宣一起坐车,就在车中撕了两丈绢给范宣,说:“一个人能让自己的妻子连裤子都没得穿么?”范宣笑着接受了。
范宣受绢的翻译
一、翻译
范宣为人廉洁简朴,豫章太守韩伯送给他一百匹绢绸,他不接受;减去五十匹,仍不接受;就像这样一半一半递减,直到剩下一匹绢,仍然不接受。后来,韩伯与范宣同车出游,韩伯便在车里撕下二丈绢绸给范宣,说:“作为丈夫难道能让妻子没有衣裤穿吗?”范宣才笑着接受了。
二、原文
宣洁行廉约,韩豫章遗绢百匹,不受;减五十匹,复不受;如是减半,遂至一匹,既终不受。韩后与范同载,就车中裂二丈与范,云:“人宁可使妇无裈邪?”范笑而受之。
三、作者和出处
作者:南朝刘义庆
出处:《世说新语》
扩展资料
作者简介
刘义庆(公元403—公元444),字季伯,汉族,原籍彭城(今江苏徐州),世居京口(今江苏镇江),南朝宋文学家。宋武帝刘裕之侄,长沙景王刘道怜次子,其叔父临川王刘道规无子,即以刘义庆为嗣,袭封临川王。
刘义庆曾任秘书监一职,掌管国家的图书著作,有机会接触与博览皇家典籍。17岁升任尚书左仆射,位极人臣,但其堂弟宋文帝和刘义康的“主相之争”日益激烈,因此刘义庆也惧遭不测之祸,29岁便乞求外调,解除左仆射一职。曾任荆州刺史等官职,在政8年,政绩颇佳。后任江州刺史。
刘义庆是刘裕的侄子,在诸王中颇为出色,自幼就被刘裕所知,称赞其“此吾家丰城也”。他“性简素,寡嗜欲”。爱好文学,广招四方文学之士,聚于门下。刘宋宗室,刘义庆自幼才华出众。著有《世说新语》,志怪小说《幽明录》。为中国古代文学做出了巨大贡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范宣受绢
范宣是一个怎样的人
伤指自悲”典故出自《世说新语》,实际上是两个故事。一是孝行要从内心到任何一件小事,二是要廉洁简朴。主人公为范宣,字宣子,陈留(今河南陈留东北)人,东晋名儒。
范宣是一个非常孝顺的人。自幼便喜隐遁,性情内向。在学习上刻苦自励,于是博通典籍,精于《三礼》。家境贫寒,亲自耕作度日。
(原文)范宣年八岁,后园挑菜,误伤指,大啼。人问:“痛邪?”答曰:“非为痛,身体发肤,不敢毁伤,是以啼耳。”
(译)范宣八岁的时候,在后园挖菜,不小心伤了手指头,就大哭起来。有人问他:“疼吗?”范宣回答:“不是疼,是因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我不敢伤毁,所以才哭啊。”
范宣又是一个品行高洁,清廉俭约的人。父母死后,他背土成坟,在墓侧结庐而居,以尽孝道。晋成帝咸和元年(326),太尉郗鉴任他为主簿,朝廷征召为太学博士、散骑郎,都拒而不就。
(原文)宣洁行廉约,韩豫章遗绢百匹,不受;减五十匹,复不受。如是减半,遂至一匹,既终不受。韩后与范同载,就车中裂二丈与范,云:“人宁可使妇无裈邪?”范笑而受之。
(译)范宣简朴廉洁,豫章太守韩伯曾送给他一百匹绢,他不接受。减到五十匹还是不接受。就这样依次减半,最后减到只有一匹,他始终没有接受。韩伯后来和范宣同乘一辆车,在车里撕了两丈绢给范宣,说:“一人人难道要让老婆没有裤子穿吗?”范宣才笑着接受了。
自魏正始以后,《老》、《庄》之学盛行,但范宣言谈从不涉及老、庄。招集生徒,以讲授儒学为业。谯国名士戴逵等都闻风敬慕,自远方前来求教。
这一时代,儒者多注重学《三礼》,而《三礼》中的《仪礼》,对《仪礼》中《丧服》篇比汉代经师讲得更详细,也更烦琐。讨论丧服的等差区别,主要是依据亲疏、尊卑等级来决定。晋成帝咸康末年,殷浩问范宣,天子、诸侯之臣退职时,按照身份等级所规定的丧服制度有无同异时,范宣认为,由于古代礼制的残缺,有关天子的典章制度多不完整,不过战国时国君之礼还存在。
按《礼》的规定,臣下退职便要为旧君齐衰(五服之一)三月,天子之臣--诸侯也是如此。他指出,《公羊传》曾说,诸侯在位一年后称即位,由此可知天子在位一年也称即位。以此类推,则臣下丧服的制度也是相同的。
万蒋问他,嫡孙死后无嫡长子,次子的后代是否有资格入祖牌?他认为可以。理由是依照《礼》的规定,为祖后三年。可不分嫡庶,这种情况都可继承,何况有孙。
他主张非嫡孙为祖父服孝,并无二样。其它如《答兄子问四祖迁主礼》、《二墓论》、《答雷孝清问》等有关丧葬的问题,他都依据僻》的规定,表明自己的观点。所著《周易说》八卷、《礼记音》二卷,已佚。其有关“礼”的答问,散见于杜佑的《通典》中。清人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有校辑。
东晋孝武帝太元中,博通儒学的范宁任豫章太守,他在郡设立乡校,常有弟子数百人。从此江州两地人士并好儒学。宣卒年五十四岁。
他的社会地位方面,在江南传经授业,学徒广众,对儒学的传播以及对古代丧仪的规定,于后世都产生深远的影响。故唐人评论他说:“宣子之乐道安贫,弘风阐教,通儒之高尚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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