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传媒大学2020年艺考招生简章(浙江传媒大学2023年招生简章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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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今天我们来聊聊浙江传媒大学2020年艺考招生简章,以下6个关于浙江传媒大学2020年艺考招生简章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大学知识。本文目录浙传校考报名时间2023浙江传媒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

今天我们来聊聊浙江传媒大学2020年艺考招生简章,以下6个关于浙江传媒大学2020年艺考招生简章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大学知识。

本文目录

  • 浙传校考报名时间2023
  • 浙江传媒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 浙江传媒学院招生要求
  • 浙江传媒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
  • 浙江传媒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浙传2023艺考初试成绩
  • 浙传校考报名时间2023

    浙传校考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3日。

    近日,浙江传媒学院发布202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一起看看校考安排↓↓

    1、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初试、复试和三试,初试合格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复试,复试合格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三试。

    2、初试网上报名、缴费时间: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3日。

    3、初试时间:2023年1月6日-12日,复试时间:2月底3月初。

    4、三试拟于2023年3月中下旬组织实施。

    根据官方发布,2023年对粤招生的艺术类校考院校只有101所,大多数院校都改为统考方式录取。

    而浙江传媒学院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录音艺术、表演继续沿用校考方式进行录取,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以及美术类、音乐舞蹈类专业则使用统考成绩录取。

    想要考上浙传,掌握好艺术专业技能是备考基础,其次,学生和家长还必须清楚目标院校的招生情况以及录取分数线,知己知彼方可百战不殆。

    艺术专业录取原则(广东省)

    统考专业(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

    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成绩×40%+艺术术科统考成绩×2.5×60%。

    校考专业

    下文提到的文化折算分计算公式为:

    文化折算分=考生高考总成绩÷广东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100。

    如小A同学的高考文化成绩为430分,2022年广东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为532分,文化折算分=430÷532×100=80.8分

    1、按综合分录取 /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表演类

    播音与主持类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录取原则:考生文化折算分达到 70 分以上(含),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 4:6 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录取原则:外语单科成绩 105分以上(含),考生文化折算分达到 70 分以上(含),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4:6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综合分=专业分x40%+文化折算分x60%。

    划重点:浙传要求播音艺考生的文化折算分至少达到70分以上,即广东省高考文化分达到372分才能被浙传投档。

    表演专业

    表演录取原则: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 6:4 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表演专业综合分=专业分x60%+文化折算分x40%。

    2、按文化折算分录取 / 录音艺术专业

    录音艺术录取原则:考生文化折算分达到 70 分以上(含),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文化折算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浙江传媒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一、学院全称:浙江传媒学院 部 委 码:11647 二、杭州下沙校区: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998号 邮政编码:310018 桐乡乌镇校区: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逾桥西路998号 邮政编码:314500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录取原则: (一)按国家教育部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劳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后,择优录取。 (二)外语语种要求: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三)男女生比例: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具体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各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规定执行。 (五)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办法: 我校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按国家有关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的规定办理。 1.学校申请的调档比例一般为100%。 2.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院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院校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招生办(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和海南省投档按照各自新高考改革方案中相关规定执行。 3.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考试院)对考生的加分政策,但加分分值最高为20分,对进档考生,根据考生加分后的成绩,综合考查德智体状况和相关单科成绩进行录取。 4.对于进档考生,学校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根据“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按投档总成绩(含政策加分)排序录取。在投档总成绩(含政策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相关科目的比较顺序是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综合、外语、语文;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综合、外语、数学。 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和海南省招生专业录取办法分别按照各自新高考改革方案中相关规定执行。 5.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方式。 6.江苏省考生录取必备条件(学业水平测试)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7.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其中实行专业组平行投档的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和海南省等新高考改革省份,专业调剂录取只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8.凡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高考成绩要求115分以上(含)。 9.中国语言文学类实行大类招生,含汉语言文学、秘书学2个本科专业;按大类招生录取的学生进校后第一年按大类培养,一年之后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综合考评实施专业分流,第二年开始进行专业培养。 10.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和海南省按照新高考招生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高考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六)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艺术类各专业在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情况下,按以下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礼仪文化)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考生文化折算分①达到70分以上(含),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①4:6比例的综合分②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②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双语播音)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外语单科成绩105分以上(含),考生文化折算分①达到70分以上(含),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①4:6比例的综合分②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②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考生文化折算分①达到80分以上(含),按文化折算分①排序择优录取,文化折算分①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电视节目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电视摄像)、摄影专业、录音艺术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考生文化折算分①达到75分以上(含),按文化折算分①排序择优录取,文化折算分①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电影摄影与制作)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考生文化折算分①达到70分以上(含),按文化折算分①排序择优录取,文化折算分①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录取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文化折算分①排序择优录取,文化折算分①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相应统考类别(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择优录取。 表演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①6:4比例的综合分②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②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相应统考类别(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择优录取。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录取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 动画专业、动画专业(漫插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2个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①5:5比例的综合分②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②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相应统考类别(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择优录取。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考生外语单科成绩95分以上(含),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①5:5比例的综合分②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②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外语单科成绩95分以上(含),按各省相应统考类别(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择优录取。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录取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 音乐表演专业、舞蹈编导专业、艺术与科技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①6:4比例的综合分②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②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相应统考类别(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择优录取。 “一档多投”和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各专业录取原则排序后,排序成绩仍并列的将按高考相关单科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相关单科的比较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综合。 2.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院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院校第二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3.对于投档考生,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优先于无专业志愿的考生安排专业录取,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专业志愿顺序以高考志愿填报顺序为准,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同等条件下(录取排序成绩相同)优先考虑第一志愿。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在考生专业合格成绩对应相符的前提下,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含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表演、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排序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4.根据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学校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摄影、录音艺术等10个全国计划艺术类本科专业考生高考总成绩为实考分,不含政策加分。其他分省计划专业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考试院)对考生的加分政策,但加分分值最高为20分,根据考生加分后的成绩,按照专业录取原则,综合考查德智体状况和相关单科成绩进行录取。 5.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摄影、录音艺术等10个本科专业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实行全国计划,并由学校自主划定艺术类文化分数线。 6.考生持有近两年内获得的国家一、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在录取排序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7.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和海南省按照新高考招生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高考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专业。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浙传华策电影学院学生不得转出至其他二级学院各专业学习。 七、录取原则中单科成绩要求以1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八、考生报考专业就读校区可查看我校公布的《2020年招生简章》。 九、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十、学校招生各专业(类)学费、住宿费等费用考生可查看我校公布的《2020年招生简章》,如有变动按2020年浙江省物价部门统一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十一、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71-86832600 86832630 联系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998号(杭州下沙校区) 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逾桥西路998号 (桐乡乌镇校区) 招生网址:https://zsw.cuz.edu.cn 学院网址:http://www.cuz.edu.cn 十二、本章程由浙江传媒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等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注释①: 文化折算分=考生高考总成绩÷考生所在省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100。 全国计划专业考生高考总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分省计划专业考生高考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对于实行新高考综合改革以及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例如2019年招生工作中,北京市、天津市、辽宁省、上海市、山东省、海南省等省份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以自主招生控制线为准;浙江省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为第一段线分数;广东省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为高分优先投档线。 对于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和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不一致的省份,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以该省给定的参考分数为准,如未给定参考分数的省份,参考分数=(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 注释②: 相关专业综合分计算方式(专业满分以100分计): 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综合分=专业分×40%+文化折算分×60% 动画、动画(漫插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2个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综合分=专业分×50%+文化折算分×50%。实行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的省份,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表演、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艺术与科技:综合分=专业分×60%+文化折算分×40%。音乐表演(器乐)招生器种为钢琴、手风琴、小提琴、大提琴、二胡、琵琶、古筝、扬琴、竹笛。实行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的省份,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二○二○年七月六日

    浙江传媒学院招生要求

    1、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专业要求考生无色弱、无色盲,矫正视力4.8以上,身高要求170厘米以上。

    2、摄影专业要求考生无色弱、无色盲,矫正视力4.8以上。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男身高要求173厘米以上,女身高要求160厘米以上。

    4、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专业男身高要求170厘米以上,女身高要求160厘米以上。

    5.、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专业男身高要求175厘米以上,女身高要求165厘米以上。

    浙江传媒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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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传媒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目前对于研究生招生简章想必大家都非常关注,为方便大家及时了解全国各省市院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下面由我为你精心准备了“浙江传媒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浙江传媒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浙江传媒学院是全国培养广播影视及其他传媒专门人才的主要基地之一, 素有“北有北广,南有浙广”之称。2010年成为浙江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省部共建高校。建校40多年来,学校为中央和地方传媒行业输送了大批专业人才。   学校拥有两个校区,分别位于杭州下沙和桐乡乌镇,总占地1305亩,总建筑面积56.6万平方米,设有播音主持艺术学院、电视艺术学院、动画与数字艺术学院、国际文化传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华策电影学院、媒体工程学院、设计艺术学院、文化创意与管理学院、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音乐学院等11个二级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社会科学部)、大学体育教学部、公共艺术教育部等3个教学部及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41个本科专业,目前有全日制在校生13000余人。   学校有戏剧与影视学、新闻传播学、信息与通信工程等3个省级一流学科,建有“媒体传播优化协同创新中心”、“浙江省传播与文化产业研究中心”(省哲社重点研究基地)、“媒体智能传播技术研究实验室”、“国家动画教学研究基地”、浙江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等10个省级以上研究机构。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其中正高职称126人,副高职称295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1人,国家“****”特聘专家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才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2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教师11人,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3人,省151人才工程各层次培养人才35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16人,省级优秀教师5人,省教学名师2人,省教学团队4个,省科研创新团队3个。近年来教师荣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和柏林电影节杰出艺术贡献银熊奖、电影金鸡奖、飞天奖、白玉兰奖、德国红点设计奖、IF设计奖等高层次科研与创作奖项20余项。学校先后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全国文明单位”、浙江省“平安校园”、“浙江省普通高校示范性创业学院”等称号。   学校联手行业合作培养传媒应用型人才,全面实施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和教学改革工程。积极构建学生专业实践和就业的平台,在全国建立340多个产学研合作基地,4个海外实习基地,列入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1项,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2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25项。   学校于2011年10月经教育部批准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试点单位,2012年开始招收第一批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现已连续招收8年,现有在校硕士研究生220余人。研究生培养实行双导师制,校内骨干教师担任学业导师,新闻传媒一线专家担任业界导师。自办学以来,向浙江广电集团、湖南广电集团等各大省级以上广电集团,新华网、光明网等主流新闻网站,腾讯、百度、今日头条、网易、阿里巴巴等知名互联网公司输送了一大批有扎实功底、有责任担当、有创新意识的高素质复合型传媒人才。学校还分别与美国、英国、韩国及港澳台知名高校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   学校秉承“敬业、博学、求真、创新”的校训,本着立足浙江、面向全国、紧贴传媒、服务社会的宗旨,深入实施“两高两强”首位战略,加快推进高质量内涵发展,全面开启建设卓越名校、传媒名镇、艺术名片,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高水平传媒大学新征程。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2.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10月31日前提交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有效证明文件。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四、初试   (一)打印准考证:2019年12月14日-12月23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 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四)初试科目   12月21日上午 101—思想政治理论(100分)   12月21日下午 204—英语二(100分,不招收其它语种的考生)   12月22日上午 334—业务课一(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150分)   12月22日下午 440—业务课二(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150分)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复试与体检   我校于规定时间在网上公布考生初试成绩,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及要求确定复试考生名单,考生在学校网站上查询是否进入复试名单。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根据学校复试具体安排,凭复试通知、初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来校参加复试。考生在参加复试前须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未完成者不得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包括英语面试和专业面试。   (一)应届考生复试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   2.学生证原件(要求每学期均注册);   (二)非应届考生复试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出具单位章);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浙传2023艺考初试成绩

    浙传初试播音出成绩(2023)的初试结果查询时间:2023年2月中下旬的时候。

    浙江传媒学院2023年艺术类本科招生初试报名安排:

    1、初试网上报名、缴费时间: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3日。

    2、每位考生最多可填报2个专业(方向)。

    3、网上报名、缴费通过“小艺帮”APP进行,具体报名方式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发布的《关于浙江传媒学院2023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的温馨提示》。

    专业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浙价费(2018)32号文件规定,我校各专业(方向)报名考试费标准如下:每人次180元。考生报名缴费后,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加考试与否,不予退还。

    浙江传媒学院复试安排:

    1、复试线上综合素质测试具体考试时间、考试要求,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后续发布的考试须知等相关公告。

    2、复试结果查询时间:2023年3月中上旬,可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查看通知。

    3、考生若参加复试后未取得三试资格,高中阶段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证明,经我校审核确认后可进入三试。如考生未参加过复试考试,则无法申请破格进入三试。

    4、考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录屏、截屏等,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考试视频录制画面中仅允许出现考生本人;考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考试场所,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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