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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2022年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规以及教育部、江苏省关于本科生招生的最新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基本情况
(一)学校全称:无锡学院
(二)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3982;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三)办学地址:无锡市锡山区锡山大道333号
(四)办学类型:普通、公办
(五)办学层次:本科
(六)学制:四年
(七)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相关文件精神,综合考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发展规划和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等因素,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为准,考生也可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八)证书名称:无锡学院毕业证书;无锡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九)证书颁发办法: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无锡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无锡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收费标准:
学费:人文社科类专业5200元/年·人;理科类专业5500元/年·人;工科类专业5800元/年·人;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人;嵌入式培养专业在原科类学费基础上增收2000元/年·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国内学习阶段的学费标准为26400元/年·人,学生在国外学习阶段的学费按外方合作学校标准收取。(注: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江苏省物价部门最新批复为准。)
住宿费:1500元/年·人。
第四条学校简介
无锡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江苏省人民政府管理、无锡市人民政府举办、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支持办学的本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前身是创建于2002年5月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2018年迁址无锡办学,2021年1月教育部批准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转设为无锡学院。
学校位于无锡市锡山大道333号,毗邻锡东新城核心区。校园占地面积917亩,建筑总面积33.5万平方米。学校现有在校本科生1万余人、留学生近300人,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400余人。
学校契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设有物联网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轨道交通学院、环境工程学院、大气与遥感学院、理学院、商学院、人文法政学院、传媒与艺术学院等14个教学单位,6个硕士点(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联合培养),42个本科专业,覆盖理、工、文、管、经、法、艺等七大学科门类。其中物联网工程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电子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网络空间安全、管理科学与工程等4个学科入选江苏省“十四五”重点学科,金融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等12个专业入选江苏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拥有江苏省物联网设备超融合应用与安全工程研究中心、江苏省工业环境危害要素监测与评估工程研究中心、江苏省网络空间安全实训基地、金匮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等4个省级教学科研平台。学校历年毕业生高质量就业率达95%以上,硕士研究生报考录取率稳居同类高校前列。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负责制订本科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等,决定重大招生事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
第六条招生工作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学校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本科招生工作实施。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录取。
(一)凡符合生源所在地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份组织的美术类统一考试。
(二)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各专业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以生源地省级招办公布为准,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三)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对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各专业的录取不规定男女性别比例。
(四)英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我校的公共外语课仅开设英语课程。
(五)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提供的生源分布情况和相关规定调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六)实行非平行志愿省份的考生院校志愿采用“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录满,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院校投档规则进行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七)进档考生专业志愿采用“分数清”的方式录取,即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根据高考分数由高到低、不分专业级差进行排队,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如果所报第一专业已满,按顺序考虑第二专业,依此类推。
(八)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须参加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对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当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调阅档案,按照各省考试院艺术类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当地考试院艺术类无明确投档规则,则我校对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当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无级差,最终的录取信息以该省招办公布为准。
(九)当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我校依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同分排序规则(或排序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若考生所在省(市、区)没有明确的同分排序政策,则按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优先录取,如仍相同,普通类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艺术类考生再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新高考改革省份则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其余省份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发展情况,择优录取。
(十)在不降分录取的前提下,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的加分投档政策。
(十一)其他录取规则按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及学校有关招生规定执行。
第五章录取与入学
第九条学校根据经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条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中学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如毕业学校统一寄送个人纸质档案,新生需索取相关证明),报到时移交给学校。
第十一条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报到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拒等正常事由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奖助学金
第十三条学校奖励和资助政策覆盖就学全过程,构建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补、绿色通道等奖助体系,对优秀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全方位、多元化的精准奖励与帮扶,确保不让一名优秀学生因为家庭贫困而失学。学校多次在江苏省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中获评“优秀”等级。有关程序按国家、生源地相关主管部门和学校规定执行。
第七章联系方式
第十四条
通讯地址:无锡市锡山区锡山大道333号
邮政编码:214105
学校网址:www.cwx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10-88532333
咨询QQ群:797272183
招生传真:0510-80560053
电子信箱:xyzb@cwxu.edu.cn
监督举报电话:0510-80560007
第八章附则
第十五条无锡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无锡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本章程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面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机构或个人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章程仅适用于我校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如有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之处,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如国家、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政策进行调整,我校也将作相应的调整。
第十八条本章程经学校审议通过,由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无锡学院招生简章2023分数线
无锡学院招生简章2023分数线如下:
1、无锡学院(本科)2022年在江苏省历史类最低录取分为512分,录取位次29917。其中会计学516分,英语515分,市场营销513分,录取分数线最高的是法学专业,最低为519分,也是本校报考最热门的历史类专业。
2、无锡学院(本科)2022年在江苏省物理类最低录取分为499分,录取位次108624。其中财务管理521分,金融工程519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518分,录取分数线最高的是会计学专业,最低为522分,也是本校报考最热门的物理类专业。
无锡学院(Wuxi University),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由江苏省人民政府管理、无锡市人民政府举办、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支持办学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前身为创建于2002年5月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2021年2月2日,教育部公布关于同意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转设为无锡学院的函,同意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转设为无锡学院。
截至2022年11月,学校占地面积1100余亩,建筑总面积33.5万平方米;设有14个教学单位,开设6个硕士点(与南信大联合培养),42个本科专业;有在校本科生1万余人、留学生近300人,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700余人,专任教师677人。
江苏: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1年实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江苏省以及学校所面向的相关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及艺术类(美术)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0848,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高浪西路1600号。 第四条 学校简介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隶属于江苏省人民政府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全国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2012年开始试办四年制高职本科教育,2018年入选江苏省卓越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9年入选国家“双高”校A类建设院校。 第五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各省生源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其中:山东省考生填报空中乘务专业需面试合格。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三条 考核方式,学生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四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六条 对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学校按照普通类(历史科目类)、普通类(物理科目类)、艺术类(历史科目类)、艺术类(物理科目类)分类别、分代码组织录取。其他省份的考生,按该省份的高考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九条 对江苏省普通类、艺术(美术)类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对江苏省外普通类、艺术(美术)类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 第二十条 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平行志愿投档时,对于进档考生,我校将采用“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录取方式。如考生投档分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平行志愿投档时,按照进档考生总分(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如考生投档分相同,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第二十二条 语种要求不限。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高考外语科目为非英语的考生,学校将统一组织外语教学。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普通(理科)类专业5300元/学年, 普通(文科)类专业4700元/学年, 艺术(美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苏价费[2017]243号):中爱合作16000元/学年、中日合作10000元/学年。 第二十五条 根据各宿舍设施标准,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000-1500元(苏价费[2002]369号)。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学校建立“奖、助、贷、勤、免、补、减、险、偿”九位一体的资助体系。依托全国和省资助系统数据平台,提高资助精准度。严格遵照国家和学校的各项资助政策,设立了国家奖助学金、校内助学金、单项奖学金、少数民族贫困学生补助、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特困生补助、西部边远地区贫困生返乡路途补助、福彩爱心助学金等各项资助项目,每年发放各类奖助学金达1900多万元。学校还通过举办各种资助政策的宣讲让每位贫困学生了解国家资助政策,通过资助诚信、“苏乡永助”等主题教育活动、“励志之星”、“国奖风采”等事迹宣讲活动强化资助育人的教育效果。 第二十八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高浪西路1600号,邮政编码:214121 招生咨询电话:0510-81838878、81838888、85916111 招生传真:0510-81838877 电子信箱:zsb@wxit.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510-81838837 招生监督邮箱:jiwb@wxit.edu.cn 学校招生信息:htpps://zs.wxit.edu.cn;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4月29日
江苏: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普通类(艺术类)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学校面向的相关招生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3748,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钱藕路12号(无锡市职教园内)。 第四条学校简介: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是2004年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并报教育部备案,由无锡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高职(专科)院校。2013年,百年无锡高等师范学校整体并入,办学资源得到丰富,实力显著增强。 第五条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机构为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为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 第八条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学校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其中: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建议满足以下条件:年龄在17~20周岁,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重大精神类疾病,相貌端庄,五官端正、口齿清晰、牙齿整齐,身体无畸形、无X型、O型腿,穿夏装身体*露部位无明显疤痕(不超过两厘米且颜色与肤色相近)及纹身,男生身高在1.72~1.85米,女生身高在1.62~1.75米,矫正视力在0.8以上,无色盲、色弱和斜视,体重在指标内或超标不严重(身高减去110后上下浮动10%),本人或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品德良好。艺术类报名考生专业考试成绩需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的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资格线。 第十三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四条考核方式:学生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五条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学校按照普通类、艺术类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九条对江苏省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对江苏省外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按分排序、遵循志愿。 第二十条普通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投档分为高考文化分。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按获奖等荣誉情况择优录取。 艺术类使用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对于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的投档分由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按一定比例构成。当投档分相同时,先按高考文化分排序,其后排序规则与普通类相同。 第二十一条学校所有专业均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二条经省教育厅批准后,2021年我校部分专业进行高职与本科“3+2”分段培养项目试点。专科阶段学习期满后,依据教育厅相关文件,需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转本考试和相应专业转段考核,通过转段录取后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不得转报其他学校,毕业后颁发该分段培养项目本科院校文凭。“3+2”分段培养项目的学生学习地点均在我校,本科段收费执行对接本科院校该专业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文件依据)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4700元/年, 理科类专业5300元/年, 工科类专业5300元/年, 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 第二十五条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200元。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为落实“决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重,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勤助贷减免补”资助体系。“奖”即按照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相关政策和《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文件执行,每年为各类学生发放的奖助学金近1500万元;“勤”即按照《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自食其力平台;“助”即国家助学金以及学校君远助学金、福彩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的学生;“贷”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携带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减免”即缴纳学费有困难的学生,如残疾学生(持有残疾证)、建档立卡学生(持市县(区)级扶贫办发放的《扶贫手册》)可到学校办理减免学费手续;“补”即解决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临时性困难的补助,如特困生生活补贴。 第二十八条学校通讯地址:无锡市惠山区钱藕路12号(无锡职教园内)邮政编码:214053 招生咨询电话:0510-85503100、0510-85522620、0510-83276099 招生传真:0510-85522799 电子信箱:zsjy1214@wxcu.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510-83276066 招生监督邮箱:wxcyjwb@wxcu.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 http://zsjyc.wxcu.edu.cn/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条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4月
无锡学院2021年录取分数线
2021年无锡学院在江苏省的录取分数线历史类是522分、物理类是488分,艺术历史类分数线是479分、艺术物理类分数线是453分。
在天津市的录取分数线是509分。在湖南省历史类录取分数线是517分、物理类录取分数线是499分。在安徽省文科录取分数线是563分、理科录取分数线是492分。
2021年无锡学院录取规则:
1、实行非平行志愿省份的考生院校志愿采用“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录满,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2、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院校投档规则进行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3、进档考生专业志愿采用“分数清”的方式录取,即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根据高考分数由高到低、不分专业级差进行排队,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如果所报第一专业已满,按顺序考虑第二专业,依此类推。
以上内容参考 无锡学院-无锡学院2021年全国录取分数线、无锡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2年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是创建于1958年的省属集艺术、工科、文科于一体的综合性全日制专科大学,学校一直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本、质量立校、特色强校”的办学理念,是江苏省党风廉政建设示范高校,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2年实行)”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2年实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学校投放招生计划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美术)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3749,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荆邑南路99号。 第四条 学校简介 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一所省属公办,集艺术、工科、文科于一体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现有在校生9000余人,教职工550余人。建校以来学校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本、质量立校、特色强校”的办学理念,走内涵提升的发展道路,办学实力明显增强。2007年学校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10年以“优秀”通过高职高专院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考核; 2014以优异成绩成为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2021年获评“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培育单位”。学校先后获得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江苏省文明校园、江苏省平安校园、江苏省党风廉政建设示范高校等荣誉称号。 学校专业实力雄厚,主动对接地方产业,积极融入长三角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现拥有央财支持教育部重点建设专业2个,省重点建设专业群4个,省品牌专业1个,省高水平骨干专业4个。现设有陶瓷学院、传媒艺术与设计学院、环境艺术与设计学院、时尚艺术与设计学院、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等6个二级学院,开设专业39个。学校人才培养硕果累累,获全国职业院校教学大赛1项,省级职业院校教学大赛31项。学生在各级各类技能大赛和作品评选活动中荣获国家级6项,省级374项,市级283项。 学校双师队伍人才荟萃,双师素质教师比例80%以上,专任教师高级职称占45%以上。学校拥有全国优秀教师、国家级技能大师、全国轻工行业“大国工匠”、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江苏省级优秀培养对象、江苏大工匠等29人;江苏省级艺术大师、名人、设计师等21人;各级各类教学名师16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市级以上大师工作室6个。 学校坐落于美丽富饶、人文荟萃的陶都宜兴,占地近1000亩,是融山水为一体的生态型、园林式、数字化的现代江南校园。教学设施先进,配套齐全,现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家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2个、省级实训基地3个、省级产教深度融合实训平台2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以及各类实训室209个。藏书67.8万余册,电子资源25128GB,其中电子图书资源900GB。 目前学校是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宜兴紫砂陶)、全国职业院校非遗教育传承示范基地、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传承创新基地院校、中国陶瓷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点、江苏省中华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创建学校,与宜兴市政府共建宜兴创意设计人才培训中心和宜兴陶瓷艺术研究中心,并挂牌成立了宜兴徐悲鸿艺术学院。同时学院也是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江苏省眼镜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基地、无锡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拥有多项职业培训和职业资格认证资质。 学校是江苏省构建现代职教体系试点单位,先后与南京艺术学院、常州大学、南京工程学院、太湖学院等合作开展专科与本科“3+2”分段培养项目,与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南京艺术学院等8所本科院校进行专本对接合作。近年来学校以文化交流、学术研讨、校际合作等为重点,不断推进国际化教育交流和合作进程,定期选派师生赴境外短期研习,资助优秀学生赴新加坡、台湾等地参加游学项目。毕业生就业前景广阔,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8%以上,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获评“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量化督导A等高校”称号。 第五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收(专科)生。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高等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学校招生就业处。 第八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纪委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一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三条 考核方式:学生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四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外省考生根据各省规定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录取。 第十五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美术类)分代码(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八条 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考生的投档分为高考文化分。艺术类(美术)专业:对于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考生的投档分由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按一定比例构成。 第十九条 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美术)专业录取时,如总分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录取。(如遇相关省份录取原则与学校招生章程不一致的,按所在省份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普通高考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 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4700元/年,工科类专业530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 第二十三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000-1500元/年(依据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文件收取)。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各种助学金等奖、助学体系。 A.奖助学金:经济困难、成绩优异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300-4300元/年;学院奖学金:最高2000元/年;企业及其他类别奖学金1000-5000元/年;每年获得各类奖助人数占全院总人数的80%以上。 B.勤工俭学:学院为特困学生提供校内外多种勤工俭学岗位,让学生利用课余时间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缓解困难。 C.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最高为12000元/年,录取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的教育局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手续。 D. 求职创业补贴:学院为符合条件的贫困毕业生提供求职创业补贴1500元/年。 E.其他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学生均可享受学费全免政策;中西部地区的特困生可申请路费补贴;家庭经济特困生可申请生活补贴;学院设立“爱心基金会”,定期举行“送温暖、献爱心”系列活动。 详见《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奖助贷勤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宜兴市荆邑南路99号 邮政编码:214206 招生咨询电话:0510-81710099、81710088、81710077、81710066、81710055 招生传真:0510-81710121 电子信箱:zsjy@ 招生监督电话:0510-81710017 招生监督邮箱:jljc@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及学院网站等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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