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来聊聊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入口官网,以下6个关于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入口官网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大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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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专项填报志愿步骤
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进程:
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报名流程图:
提示:
1. 流程图仅供参考,请按照高校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以实际报名步骤为准。
2. 填报个人信息流程:根据不同的招生类型需要采集不同的信息,以实际报名采集项为准。
3. 填报志愿至准备考试流程:填写顺序、是否必填、填写要求由招生高校自行设置,以实际流程为准,有疑问可向招生高校确认。
4. 报名时建议使用最新版本的IE10+、Firefox、Chrome浏览器进行报名。
详细流程
1、登录:阳光高考网站:https://gaokao.chsi.com.cn/,点击右侧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进入,选择“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2、注册:首次登陆需要注册学信网账号,注册必须实名,请留家长的常用电话,注册后登录,并选择“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3、填写基本信息:根据左侧列表提示,逐项完成基本信息填写,可能存疑的内容有:
● 考生类型:城市应届、农村应届、城市往届、农村往届四个选项,根据个人情况填写农村应届或农村往届;
● 学科类型:个别省的考生都是“综合课改”
● 照片电子稿:班主任那有毕业证一寸照电子稿,也可以利用“教育考试网”中的“高考报名信息”中的照片。
● 中学信息:例如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江苏清江中学
● 主管教学领导:汤小青 联系电话:咨询各班班主任
● 户籍信息务必与户口本一致,初审结束后会到当地派出所进行户籍审核。
4、填写成绩信息:需要填写的成绩可能包括各学期期末成绩(部分高校要求有单科排名)、英语及选考科目首考成绩、部分高校需要高三最近三次模拟考成绩。关于成绩填写需要关注如下内容:
● 请如实填写各项成绩,由于伪造成绩造成的后果自负;
● 部分高校要求提交成绩单,可根据学校教务处提供的成绩单模板,如实填写个人成绩,并加盖学校公章;
● 成绩来源:教务处已将历次期末考试成绩及最近联考成绩发给班主任,可以到各班班主任处查询;
● 填写单科排名时,高一两次期末考试总人数填写全年级人数,高二以后语文、数学、英语填写全校总人数、选考科目填写相应选考人数;
● 没有开设考试无成绩的科目需要填“无”;
● 参考人数:(根据首考人数确定,可能稍有出入)
清中总人数:752 物理:123 化学:120 生物:472 政治:417 历史:444 地理:640 技术:199
5、填写综合信息:社会实践活动与获奖记录,此处均需要证明材料(荣誉证书之类)。
6、部分高校要求填写推荐信息,没有推荐权限可不填写。
7、志愿填报:完成上述信息填报后,点击“志愿管理”进入下列界面,选择目标高校进行志愿填报。
● 进入高校志愿填报后悔显示该高校“志愿填报说明”,请仔细阅读;选择专业时,部分高校只能选专业大类,在高考志愿填报时根据具体招生计划进行填报;在“是否服从调剂”处,有的高校是默认“是”或者“否”的选项的,请注意查看。
● 检查志愿信息无误后,一定要点击“确认志愿”才算提交成功,提交成功后,系统会提示“志愿确认成功”。
8、下载申请表:每个志愿对应一张申请表,考生下载申请表后,需要本人签字,中学校长签字、盖章。
9、材料上传:根据各高校要求上传所需的材料扫描件,如拍照上传,照片要端正、清晰;
● 上传后点击“完成上传”按钮才能保存成功。上传成功后,等待高校审核,在高校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以重新上传申请表。
● 在报名时期间,志愿填报完成提交后如需要修改,可撤销该志愿,重新填报。
10、录取工作:
● 初审:审核通过,名单公示,结果会反馈到学校;
● 部分高校需要组织校测,根据校测结果适当降分录取,请关注各校招生章程;
● 志愿填报:报志愿投档方式为传统志愿, 即大概率只有第一志愿有效,如有申报多个高校通过初审,请谨慎填报;如“高校专项计划”已被录取,将不再参与后续投档,若未被录取,不影响后续的志愿填报与投档。
高校专项网上报名流程
登录报名系统
使用高考报名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的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点击“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进入报名。建议使用谷歌Chrome、火狐Firefox和IE10以上浏览器。
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
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
个人信息填报
认真阅读报名须知、确认身份后,根据提示依次填报个人信息(包含户籍信息、成绩信息、单科排名等),高考改革省份考生还需填写选考科目成绩及高考外语成绩。
志愿填报
点击系统界面左侧“志愿管理”,选择“上海大学”进行志愿填报,请务必仔细阅读报名条件和报名专业模块的填报说明,按照要求上传个人陈述文字材料、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和获奖记录的佐证材料等(此校没有附加材料要求)。
认真检查生成的预览申请表,查看信息填写是否准确。如有错误,返回系统界面左侧“志愿管理”修改。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志愿”。
按要求下载申请表,用A4纸打印后,在每一页签字,并前往所在中学,由负责人在每一页签字、盖中学公章后,将申请表与高中期间的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一起拍照或扫描成清晰、完整的JPG或JPEG文件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报名系统中的状态为“待审核”时,表示完成报名。
高校专项计划2023报名时间
高校专项计划2023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4月25日,报名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 (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将所有信息填写完整、检查无误后,再下载申请表、由所在中学审核并加盖公章、扫描 (或照相)上传材料。
高校专项计划,是国家为更好地促进教育公平、让更多的农村学生上大学而出台的一项优惠政策,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高校专项计划与地方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隶属于高考三大计划。
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怎么登录
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下面是我整理的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登陆入口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到您。 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登陆入口 >>>点击进入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登陆入口 东华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招生方案 根据 教育 部教学[2017]2号文件,为进一步扩大高水平大学选拔政策在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的覆盖面,为长期学习和生活在这些地区且自强不息、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勤奋上进的高中 毕业 生提供更多享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我校实施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 一、招生对象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秀、名列前茅的农村学生。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①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③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具体的实施区域和报考条件需符合考生所在省(区、市)的相关规定。 二、招生计划 2017年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录取学生人数计划在学校当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招生科类为理工科(浙江生源选考科目要符合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 三、报名方式 符合上述招生对象的考生通过报名系统自行向我校提出申请(完成报名系统中的全部操作流程,确保报名有效)。 四、报名程序 2017年4月22日-2017年4月30日登录阳光高考平台 (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申请,并将系统生成的报名申请材料打印后由所在中学签字盖章后,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高考报名信息表复印件、高中阶段的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获奖证明复印件等材料于2017年5月5日前(建议使用邮局EMS)寄到我校招办。 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五、选拔程序 1、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初审合格名单; 2、获得初审合格的考生,我校视情况组织选拔测试。测试以 面试 为主,主要考察考生对学科的兴趣特长、学科基础、 逻辑思维 、沟通反应等综合能力。我校根据考生的综合评价,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专业类别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招生名单。 3、学校将获得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认定资格的学生名单向社会公布,并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发布平台公示。 六、测试安排 测试时间与地点:考生请于2017年5月31日以后登陆阳光高考平台系统的个人用户查询审核结果。审核、公示通过者,按照测试要求,按时前往规定的测试地点参加测试。 报名及测试均免费。 七、录取优惠政策 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录取认定资格的学生,参加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达到当地相应的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 分数线 按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并符合当地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我校将按经公示的入选专业录取,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发布平台上公示。 八、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学校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对报名、审核、公示、录取、计划等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切实通过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确保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九、本方案由东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点击下页进入更多高校专项计划相关内容
高校专项报名流程
高校专项计划报名流程如下:
1、进入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的“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
2、输入学信网账号或扫码登录
(微信、支付宝登录仅支持个人用户使用,已有学信网账号点击微信或支付宝扫码登录;无学信网账号,可先注册学信网账号,然后再使用微信或支付宝登录);
3、进入后选择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4、查看高校专项计划报名后须知并同意;
5、确认个人证件号码、信息等信息;
6、根据流程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即可完成报名。
2022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流程:
4月25日前:有关高校公布招生简章考生完成报名申请
5月20日前:省市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
5月底前:高校完成考生其他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
6月7日—8日: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高考后—出分前:部分试点高校组织考核
高考出分前:高校确定并公示资格名单
高考出分后:考生单独填报志愿,高校完成录取并公示
浙江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入口网址 附填报网站系统教程
一、2020年浙江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入口网址 2020年浙江高考志愿填报系统网址入口为 https://www.zjzs.net/moban/index/index.html ,考生在志愿填报时,请仔细了解所报考的院校招生条件和历年录取分数线,也可以通过知分选大学系统 http://mzy.juzhiyuan.com/mobile/ ,筛选出自己可以报考的大学。 二、浙江高考志愿填报教程和指南 24.高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组织实施,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录取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须集体研究决定。 25.录取分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三类进行。 26.普通类分提前录取和平行录取。提前录取实行传统志愿,平行录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 27.普通类考生分段办法。分三段,分别按实考人数的20%、60%、90%确定。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在考生高考成绩发布时一并确定并公布分段线。扩大比例征求志愿分数线择时公布。 28.普通类考生位次确定办法。考生位次根据所有考生高考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先后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 29.普通类提前录取。有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要求的军事、公安、定向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定向培养士官试点,及经过批准的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院校、航海类等专业,实行提前录取。 (1)志愿设置。实行以院校为单位的传统志愿。考生可填报不超过5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不超过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不再设院校服从志愿。符合相关院校、专业报考条件的一、二、三段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一并填报志愿。院校对专业服从志愿考生进行调剂录取,须以考生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前提。 (2)录取。本、专科不再分批,录取分段进行。每一段录取时,根据志愿优先原则,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录取。投档比例不超过1:1.2.考生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投档。其中,按规定须在投档前先进行政审、面试、体检等工作的,按上述办法及规定比例,分段提供考生名单,统一组织政审、体检、面试。 提前录取高校(专业)可参考浙江省普通类分段线,在第三段线上提出最低文化成绩要求。 浙江警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单列,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工作开始前完成录取。被浙江警察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其他高校录取;未被浙江警察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影响普通类提前录取5个院校志愿的投档录取。 30.普通类平行录取。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 (1)志愿设置。实行专业平行志愿。以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类)作为一个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80个志愿。 (2)录取流程。第一段考生先填报志愿,随即投档录取;剩余计划重新公布,未被录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报志愿,再组织投档录取。以此类推。第三段志愿填报和录取后,如仍有院校专业(类)未完成计划的,实行征求志愿。 (3)投档办法。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类)。投档比例为1:1.高校按规定在投档前增加计划的,投档人数计算以增加后计划为准。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志愿顺序投档,全部相同者一并投档。 31.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分别按相关规定执行。分段录取时,如第一段投档录取后已完成全部计划,则第二段志愿填报工作不再进行。 32.志愿填报。实行网上填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为唯一填报志愿的网站,网址为:www.zjzs.net。网上填报志愿后不进行现场确认。 (1)考生须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内参加相应段(批)志愿填报。未按时完成志愿填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段(批)报考资格。 (2)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准确了解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单科成绩、体检等各项具体要求,确保本人填报符合条件。有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要求方可填报志愿。 凡填报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专业、中外合作专业志愿的考生,应当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 (3)普通类提前录取和第一段、艺术类第一批和第二批第一段、体育类第一段同时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29日至7月30日。普通类第二段、艺术类第二批第二段和体育类第二段同时填报志愿,普通类第三段单独填报,具体填报时间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公布。 高校专项计划、普通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合格考生,在7月29日至7月30日与普通类第一段等志愿填报同时进行;已填报志愿但又放弃录取的考生,只能参加普通类第二段及之后录取。 (4)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一律不得改动。考生务必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致使密码信息外泄以及填报志愿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各级考试招生机构和中学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工作。 志愿填报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33.录取工作于8月上旬开始,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高校采取远程异地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录取期间,各高校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保证相互通讯联络的畅通。 34.录取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浙江省规定并向社会公布的投档办法向高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并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的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的行为。高校应当按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做出解释。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 35.专业平行志愿均实行一轮投档。考生每次填报的志愿均只有一次投档机会,一旦被投档到其中一个志愿,其余志愿即失效。若投档后被退档,其他志愿也不能再投档。 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后续志愿填报和录取。退档考生和档案未投出的考生可参加后续的志愿填报和录取。 36.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地方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考生,按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招生院校确定的相应录取标准,在普通类提前录取的最后一天单独投档,其最低文化要求原则上不得低于普通类第一段分数线。高水平运动队投档在普通类第一段专业平行志愿投档之前进行,文化成绩原则上要求不得低于普通类第二段分数线的65%。 37.高校录取新生要按规定程序、规定时间,完成调档、阅档、审核、录取、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或不按规定进行录取的高校,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代为录取,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38.未经教育部批准,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不得在国家政策规定外作其他限制。 39.肢体残疾考生的录取工作按国家和浙江省有关残疾考生录取工作的规定执行。除患有传染性疾病、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学习不能自理者以外,对身体状况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和其他学生、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得以身体状况为由拒绝录取或加以专业限制。 40.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乡(镇)、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以户籍为准);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42.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的《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自治条例》有关规定,对户籍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且在当地完整完成高中阶段教育的非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浙江省所属高校,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3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3.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当予以优先录取。 见义勇为牺牲或致残人员的子女、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司法行政机关人员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司办通〔2020〕3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散居地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4.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申请政策加分,并及时按要求提供有关加分项目所需的有关证件或材料。 45.加分考生资格实行主管部门审核负责和教育考试机构集中公示制度。少数民族加分考生资格审核由民族宗教事务管理部门负责,“三侨一台”加分考生资格审核分别由侨务、台务管理部门负责,退役军人和烈士子女加分考生资格审核由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负责。 经县(市、区)、市和省相关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分别在考生所在中学(或单位)、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考试招生机构网站公示,并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上集中公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还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公示具体要求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加分审核及公示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10〕32号)规定执行。审查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将加分值加入考生总分或在相关院校录取时加入总分。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项目加分。 2020年起,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乡(镇)、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等的加分资格审核工作通过浙江教育政务服务网进行,审核合格考生的《政策加分登记表》由浙江教育政务服务网自动生成,并由高考报名点打印存入考生档案。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加分,不得累加。 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46.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民族班生源不足时,经学校申请,最低可降至普通类第三段线,专科预科班可在第三段线下降不超过60分,专科民族班可在第三段线下降不超过40分。 47.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招生等)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并增补或调整相应计划。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录取考生名册,加盖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并在每段录取结束后将录取考生名册寄给有关高校。 48.高校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经校长签发并加盖高校公章后,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49.单独招生的高校须按有关要求,于7月30日前向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报送录取数据和书面报告。 50.已确认保送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其他高校不再录取。 高校强基计划根据教育部规定在8月5日前完成录取,考生强基计划志愿以在各试点高校报名系统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 复旦大学 、 上海交通大学 、 浙江大学 、中国科学院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在6月27日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网上确认高水平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兼报多所学校的考生还须确定各校的优先录取顺序。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作放弃。录取工作在强基计划录取之后、8月7日前完成,同时被多所院校拟录取的,按6月27日考生自主填报的顺序确定正式录取院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的录取。 未纳入统招的香港高校的招生工作,须在8月7日前完成。凡被录取的考生后续其他高校不再录取。 51.考生可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zjzs.net)查询录取信息。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当及时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或高校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当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 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当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号)在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以后20日之内报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严禁高校为未报到考生注册学籍。 52.新生入学后,高校要认真进行相关信息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由高校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53.考生纸质档案由考生所在中学(单位)负责组建。考生档案一式2份,一份由考生所在中学(单位)留存,一份按规定交由考生自行带至高校。考生须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到本人毕业中学(单位)提取本人档案,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54.除按规定应当向社会公开公示的信息外,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55.录取工作具体事宜按《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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