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生(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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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来聊聊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生,以下6个关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生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大学知识。

本文目录

  • 2023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MBA研究生报考条件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体育生吗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生办电话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生办电话
  • 2022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生章程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考招生对象有哪些?
  • 2023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MBA研究生报考条件

    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官方微信公众号(西建大管理)发布的《西安建筑科技大学MBA招生简章》,2023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MBA研究生的报考条件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院校规定的体检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学院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023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MBA研究生报名时间

    2023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MBA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网上确认)两个阶段。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完成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27日、10月5日至25日,每天9:00-22:00。

    现场确认时间:以将来公布的具体时间为准(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报考点确定)。

    所有报考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能够在学信网上查询到本人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并打印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备用。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试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备用。

    2023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MBA研究生初试科目与时间

    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

    初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包括数学、逻辑、语文写作)、英语二(满分100分),考试内容和具体要求参考教育部指定的考试大纲(复习用书由考生自行购买)。

    2023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MBA研究生复试科目与时间

    复试科目一般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英语测试与综合能力测试等。

    复试时间及相关安排以复试通知为准。初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后,学校将组织安排复试。

    2023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MBA研究生的录取方式

    2023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MBA研究生的录取方式为择优录取。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通过综合考核的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录取,直到名额录满为止。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30%。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体育生吗

    招。根据查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校官网得知,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学校招生类别为:普通理工类、普通文史类、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体育生。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简称“西安建大”或“西建大”,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是新中国西北地区第一所本科学制的建筑类高校。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生办电话

    联系电话:029-82202288(招生办公室)。 学校咨询电话:029-82205014 地址:西安市雁塔路13号 邮编:710055 传真:029-82205014 电子邮箱:zhb@xauat.edu.cn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院系 学校现有15个院(系),65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第一批招生,有权招收保送生,实行本硕连读。建筑学、城乡规划和风景园林学三个专业为五年学制,其它本科专业均为四年制。建筑学、城乡规划、土木工程、环境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工程管理、材料科学与工程、给水排水工程、艺术设计等9个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15个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 建筑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城乡规划、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等8个本科专业相继通过教育部专业评估或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生办电话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生办电话:029-82205014。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Xi’an University of Architecture and Technology),简称西安建大、西建大(XAUAT),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教育部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建筑老八校”之一,原冶金工业部直属重点大学。 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与“特色重点学科项目”高校,陕西省省属高水平大学,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入选111计划、首批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创新院校。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校以土木建筑、环境市政、材料冶金及相关学科为特色,以工程技术学科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发展。学校办学历史最早可追溯到创办于1895年的天津北洋西学学堂。 在1956年全国高等院校院系调整时,由原东北工学院、西北工学院、青岛工学院、苏南工业专科学校的建筑、土木、市政类系(科)整建制合并而成,时名西安建筑工程学院;1959年和1963年,先后易名为西安冶金学院、西安冶金建筑学院;1994年3月,更名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师资力量: 截至2023年4月,学校有专任教师1900余名。拥有在职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南非科学院院士1名、校友院士9名,国家教学名师1名,全国师德标兵1名,全国优秀教师4名、全国模范教师3名、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名。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4名、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名,“万人计划”入选者8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入选者7名、入选国家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4人,国家评估认证委员会委员7人。

    2022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办学历史悠久,底蕴深厚,可追溯到1895年成立的 天津 北洋西学学堂。1956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时,由原东北工学院、西北工学院、青岛工学院和苏南工业 专科学校 的土木、建筑系(科)整建制合并而成,时名“西安建筑工程学院”,积淀了我国近现代高等教育史上最早的一批土木、建筑、环境类学科精华,是我国著名的土木建筑“老八校”之一和原冶金部重点大学,是国务院首批批准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学校,现为 陕西 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院校,陕西省、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建高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 校招 生 工作 ,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英文名称:Xi’an University of Architecture & Technology。学校国标代码:10703。 第三条 学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主要培养 研究生 和本科生,颁发本科学历 证书 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 书 。 第四条 学校法定注册地址是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中段13号。现有雁塔校区(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中段13号,邮编:710055)和草堂校区(陕西省西安市草堂寺景区草寺东路,邮编:710311)。 第五条 学校招生类别为:普通 理工 类、普通文史类、 艺术 类、 体育 类、高水平运动队、定向、保送生、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内地 新疆 班、中外合作办学等。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科招生宣传、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录取和相关日常工作等。 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程实施监督。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九条 学校计划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考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学校在教育部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内,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本校人才培养及办学条件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市、自治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历年计划编制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预留计划按照教育部规定不超过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计划使用坚持质量优先、保证公平的原则,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非 平行志愿 省份的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计划数的120%,平行 志愿 省份的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计划数的105%。 第十二条 学校在调阅档案时,承认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要求或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加分项适用于投档及分专业录取。所有 高考 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三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录取依照当年该省(市)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执行,投档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我校2022年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四条 普通文理类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对同分考生,当其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有明确规定或有成绩位次排序的,按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或成绩位次排序执行;无明确规定的,安排专业时优先考虑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文化课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单科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科分数按照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的顺序认定。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 1.设计学类、美术学类专业的录取原则:考生美术类专业统(联)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 分数线 ,外语成绩不低于60分,进档考生,学校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美术类统(联)考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 2.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录取原则: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专业志愿顺序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省统(联)考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 第十六条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录取原则:考生体育类专业统(联)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所在省份同科类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综合改革省份不低于本科批控制分数线或普通类一段线),学校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专业课成绩依次排序)。 第十七条 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当年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且取得相应文化课优惠分值,学校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和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并视考生志愿和学校专业计划需求安排专业。 第十八条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南疆单列计划、内地新疆班、定向计划招生,按照教育部、国家民委、生源所在地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所有招生专业均不限制男女比例。 第二十条 英语专业要求其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学校课程教学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第二十一条 按照专业大类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各学院根据在校 学习 成绩和意向志愿,分流至其中一个专业学习,具体分流方案按相关专业规定执行。达到专业培养要求,按所学专业 毕业 、授位要求颁发毕业证书,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十二条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南澳大学安德学院(简称安德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和澳大利亚南澳大学联合设立的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生的本科专业为土木工程(081001H)、工程管理(120103H)、 计算机 科学与技术(080901H)、建筑电气与智能化(081004H)。安德学院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学制四年,采用“4+0”模式培养(学生可自愿选择第3和第4学年在南澳 大学学习 )。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习四年的学生,由中澳双方教师共同授课,达到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后,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学生第3和第4学年赴南澳大学学习期间按照南澳大学的标准缴纳 学费 ,达到两校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同时授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南澳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三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新生 入学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章 其 他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六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以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学校互联网域名是http://www.xauat.edu.cn,招生咨询电话:029-82202288,029-82205014(传真),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xauat.edu.cn。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工作,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考招生对象有哪些?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考招生对象有哪些?下面和一起来看看。一、招生对象

    报考成人高等教育的各类考生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起点本科、专科类招生对象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者。专科起点本科(简称专升本)招生对象应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报名办法

    凡符合报考条件者,于八月下旬关注本人所在省份招生官方网站。具体报名时间、地点、方式以各地招生办通知为准,也可与学校设立的有关教学站联系。

    三、考试科目

    高中起点本科理工类专业统考语文、数学(理)、外语、理化。

    高中起点专科理工类专业统考语文、数学(理)、外语;

    高中起点专科文史类专业统考语文、数学(文)、外语。

    专科起点本科理工类专业统考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一);

    专科起点本科经济管理类专业统考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二)。

    各科的考试大纲和试题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制定,依据版《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进行命题。

    四、考试时间

    招生考试由各省统一安排,参加全国成人招生统一考试,考试时间为10月27日、28日两天,最终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各省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五、录取工作

    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原则,按各省招生办确定录取的分数线及有关规定,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各位考生还是要多关注官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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