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来聊聊劳动与社会保障,以下6个关于劳动与社会保障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大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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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与社会保障是什么
法律分析:劳动与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为了保障国民的基本生活需要,提高生活水平而建立的一种保障制度。 主体是国家和社会,对象原理上是全体国民,但基于国力的限制,目前只实施了一部分。占绝大部分人口的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还有待于完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劳动与社会保障是什么
一、劳动与社会保障的概念
劳动与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社会进步和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国家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成员的生存权利,通过强制性立法,予以保障的制度。劳动与社会保障制度涉及了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障两个既相关而又不同的工作领域。
1、劳动保障
劳动保障包括劳动就业与再就业、职业与再就业培训、劳动时间与工资分配、劳动安全与卫生、劳动关系的调整、劳动立法与监察等。
2、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又通常包括社会保险和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等;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主体部分,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等五项组成。
二、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内容
1、劳动保障的工作内容
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劳动者要独立于国家、独立于资本、独立于其他任何人,成为能够自由支配自己劳动力、享有自主择业权的主人;用人单位要独立于国家、独立于其他单位,成为能够自主经营,拥有用工自主权的市场主体。劳动保障其次是要保障主体的物质利益。维护主体人格和法律地位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和保障主体的物质利益。
2、社会保障的工作内容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保证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能够维持生存,保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国民生活质量。
三、社会保障与劳动保障的区别
从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险的关系来看,前者以针对劳动者的弱势地位而设立,后者针对生活风险而建立,不考虑主体的差异,因此社会保险是劳动保障的内容之一,但不是全部。社会保险的关系主题是劳动者和用人者的时候,也才属于劳动保障的内容,两者是区别但是有交叉。
四、法律赋予劳动与社会保障所的工作职责
1、政策宣传。向辖区内各类人员、用人单位宣传并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及具体业务咨询服务。
2、登记调查。负责组织开展人力资源情况调查统计、动态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各类就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离退休员、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家庭的详细情况,建立台帐并录入电脑,及时向县劳动保障部门报送有关报表。
3、职业介绍。收集、反馈、公布职业供求信息,做好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通过开发岗位、联系用工招聘、组织劳务输出等多渠道、多方式帮助辖区内各类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
4、就业服务。协助做好就业、失业登记,协助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帮助乡镇所属引办、挂靠企业做好招工工作,努力解决企业招工难问题。
5、职业培训。组织辖区各类人员参加各级人社部门所属培训机构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协助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6、社会保险。掌握辖区内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参保情况,督促辖区内用人单位和动员城乡居民参加社会保险,协助做好参保登记、信息核对、基金征缴、待遇支付、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相关服务工作。
7、维权服务。指导监督辖区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合法规范的劳动关系,协助上级劳动保障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劳动保障监察,调解劳动争议,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劳动关系与社会保障的关系
劳动人事关系与社会保险关系的逻辑联系,类似于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的逻辑联系,劳动人事关系是前提和基础,劳动人事关系决定了应当建立社会保险关系。但社会保险关系的存在并不必然证明存在劳动人事关系。
如凭虚假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尽管存在社会保险关系,但实际上不存在劳动关系。再如非法劳务派遣中,如果劳务派遣被认定为不合法,一般认定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直接建立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公司与被派遣劳动者尽管建立了社会保险关系,但双方并没有实际产生用工关系,双方没有劳动关系。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如果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关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保障关系
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障有什么区别
1、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 2、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保证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能够维持生存,保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国民生活质量。 3、从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险的关系来看,前者以针对劳动者的弱势地位而设立,后者针对生活风险而建立,不考虑主体的差异,因此社会保险是劳动保障的内容之一,但不是全部。社会保险的关系主题是劳动者和用人者的时候,也才属于劳动保障的内容,两者是区别但是有交叉。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关系是什么
法律分析: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关系如下:1、社会保障法是在劳动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2、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调整对象在社会保险领域存在交叉;3、社会保障法对劳动法功能的发挥有补充和促进的作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
劳动与社会保障主要研究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进行劳动、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例如:企业员工社会保险的办理,辞退、工伤赔偿等劳动纠纷的仲裁,对孤寡病残等困难户的救助,对于退伍军人、烈士家属的抚恤等。 课程体系《精算学》、《劳动关系管理》、《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社会福利与社会救济》、《保险统计学》、《比较社会保障制度》、《公共卫生学》、《劳动法与劳动争议处理》、《社会保险学》、《社会保障制度国际比较》。 就业方向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保办理、人力资源管理; 保险类企业:保险推销; 政府、事业单位:劳动仲裁、社会救济、社会服务。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就业前景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是我国全面建立和发展社会保障事业的急需人才,具有长久稳定的就业潜力。毕业生可以进入国家各级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人事管理部门、政策研究部门、企业与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保险公司等从事劳动与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制定与组织管理工作。 也可以进入相关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从事研究和教学工作,或者进入法院、劳动仲裁机关等部门从事劳动与社会保障方面的实务工作。就业前景十分广阔。毕业生也可以参加社会保障学、劳动经济学、社会学、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法律等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社会保障在稳定社会、保障公民基本生活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劳动就业问题和社会保障问题的研究也显得越来越重要,劳动保障事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支柱,建立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 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因此,需要一大批具有劳动社会保障专业知识人才,需要尽快提高服务质量,努力赶上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水平,才能在国家经济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才能为构建和谐社会保驾护航。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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