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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档案所在地怎么查
档案所在地一般在学校。上大学时候,学校会为学生免费保管档案,毕业后继续保管2年,所以档案所在地在学校;此时的单位填学校名称。毕业后,档案会随着工作的落实到单位或者公司所在地的人才市场、或者是户籍地的人才市场,具体需要自己确定当时是如何办理档案的;此时档案单位就填公司地址或者人才市场地址即可。
考生电子档案是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报名信息(含身份证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等,有高中新课程毕业生的实验省份要提供应届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考生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考试违规以及在招生其他环节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信息处理者方可处理个人信息:
(一)取得个人的同意;
(二)为订立、履行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或者按照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和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实施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
(三)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
(四)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五)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
(六)依照本法规定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照本法其他有关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同意,但是有前款第二项至第七项规定情形的,不需取得个人同意。第十四条 基于个人同意处理个人信息的,该同意应当由个人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愿、明确作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单独同意或者书面同意的,从其规定。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和处理的个人信息种类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取得个人同意。
考生档案所在地怎么查询系统
1、有工作单位的人,档案一般存放在自己的工作单位;如果工作单位规模较小没有存放档案的条件,员工的档案会由单位寄存在当地人才市场。学生的档案是存放在学校学籍科。
2、社会人士的档案会存放在单位或者人才市场。可以去单位档案管理处查询自己的档案。如果单位将员工的档案寄存在人才市场,可以通过电话或网络查询自己的档案。
3、刚毕业的学生,档案会由学校寄到工作所在地的人才市场,由于档案的传递较慢;毕业两个月以内档案还在学校学籍科可以查到;两个月后可以在工作所在地的人才市场查询。可以通过电话查询或者人才网站查询。
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便于县委编办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所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机关主要职能活动情况,维护其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机关文件材料是指机关在其工作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
(一)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四)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机关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是:
(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
(二)本机关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机关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
(三)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
(四)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凡属机关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机关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六条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20年、10年、5年。
第七条永久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机关制定的法规政策性文件材料;
(二)本机关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
(四)本机关关于重要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重要的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等;
(五)本机关机构演变、人事任免等文件材料;
(六)本机关房屋买卖、土地征用,重要的合同协议、资产登记等凭证性文件材料;
(七)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重要文件材料;
(八)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重要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第八条定期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一般性业务文件材料;
(二)本机关召开会议、举办活动等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人事管理工作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四)本机关一般性事务管理文件材料;
(五)本机关关于一般性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一般性工作报告、总结、统计报表等;
(六)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七)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八)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一般性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九)下级机关报送的年度或年度以上计划、总结、统计、重要专题报告等文件材料。
第九条机关形成的人事、基建、会计及其他专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机关对应归档电子文件的元数据、背景信息等要进行相应归档。
机关应归档纸质文件材料中,有文件发文稿纸、文件处理单的,应与文件正本、定稿一并归档。
机关联合召开会议、联合行文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原件由主办机关归档,其他机关将相应的复制件或其他形式的副本归档。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员工作职责:
(一)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为本单位的文明建设服务。
(二)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做好本单位需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保证其完整、及时归档。
(三)坚持原则,保守机密,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查阅制度,提高警惕,防止失密、泄密等事故发生。
(四)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及时、准确、迅速地提供各种档案,为本单位各项工作和领导决策服务。
(五)做好档案统计工作和利用效果反馈记录。
(六)切实做好档案室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光、防霉、防尘、防鼠咬的“八防”工作,达到档案无丢失、无霉变、无差错。
第十二条档案室管理制度:
(一)档案室是存入各类档案的重地,档案室钥匙由专人保管,非档案室人员不得入内。
(二)档案室要坚固,有防火、防盗、防高温、防潮湿、防光、防尘、防鼠、防虫等设施,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和设置必要设备,确保档案的安全。
(三)档案室内经常保持整齐、整洁,每天下班前要认真检查档案室,关好门窗,注意电源,清理废纸等易燃物品。在档案室内严禁吸烟,确保档案室安全。
(四)档案室内档案分类存放,排列要整齐有序,便于查找。不得在档案室内存放个人物品或堆放杂物。
(五)要定期进行档案的清理校对工作,做到帐、物相符。对破损、变质的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复制。
(六)档案管理员调动工作时,应在离职前办好档案室的交接手续。
第十三条档案借(查)阅制度:
(一)明确分管领导和档案管理员职责,实行专人专管。
(二)管理员做好借阅登记簿的登记记录(借阅时间、借阅人、借阅内容、归还时间)。
(三)本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直接与管理员借(查)阅,只可在本单位范围内借(查)阅。
(四)本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或帮助外单位借阅并带走,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和外单位的介绍信(证明)方可带走。
(五)外单位工作人员借(查)阅档案要持介绍信(证明),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或带走,管理员登记借阅人员情况,借阅目的和范围。
(六)没有特殊情况,档案材料一般只准在档案室内借阅,未经分管领导批准不得带走。
(七)借阅期限不超过一周,确需延期,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另行办理借阅手续。
(八)借阅者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只能查阅相关内容,不得随意传播和扩散档案内容。借出的档案不得转借他人,不准带到公共场所查阅。
(九)借阅者需摘抄(复制)档案内容,须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所摘抄(复制)的内容经管理人员校对并加盖我办公章后方为有效。
(十)借阅者带走的档案复制件,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全文公布或复制。
(十一)借阅者要爱护档案,不准擅自摘录、复印,更不得拆开、调换、污损、涂改、圈点、做任何记号、勾线、折角、添字、抽页和损坏档案等,查阅时严禁吸烟。
(十二)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详细检查,核对无误后,且借阅双方交接清楚,并在借阅登记簿上进行注销。
(十三)归还档案时,如有发现档案缺页、损坏、丢失等情况,要严厉查处并且在登记簿上对借阅者或借阅单位做不良记录。
(十四)借阅者如果不按时归还,经请示分管领导后,不再安排下一次的借阅。
第十四条档案保密制度:
(一)档案管理员要增强保密观念,严格遵守国家《档案法》和《保密法》所规定的保密纪律,不得泄露所藏档案的内容,不准出卖、盗窃档案机密,违者按情节依法惩处。
(二)定有密级文件、资料,统一由专人收拆登记,发送时不得以普通邮件寄发。
(三)已归档的机密、秘密文件、资料,只限于直接需要的部门和人员使用,查阅时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四)各科室暂时保存的机密、秘密文件、资料,应妥善保管,不要让外来人员随便翻阅,用后立即归档。
(五)对定有密级的文件、资料,未经密级审批单位批准,一般不准翻印和摘抄。
(六)不得擅自扩大文件、资料的阅读范围,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秘密以上文件、资料外出,须经领导批准。
(七)不归档的秘密及内部(重复或多印)文件、资料,均应登记造册,经主管领导批准,按规定统一销毁,不准擅自处理和当废纸出售。
(八)数字档案要求配备专门工作人员负责计算机系统的管理工作,设置计算机操作系统用户口令,安装杀毒软件,并及时更新,严禁在计算机上运行各种来历不明的软件、游戏等。
(九)保密的电子档案数据信息不得直接或间接与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连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十)严格注意口头保密,做到守口如瓶,执行保密纪律,在公共场所、投稿、通讯、通电中,不得泄漏及涉及机密事项。
第十五条在编制本机关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时,全面分析和鉴别本机关或本系统文件材料的现实作用和历史作用,准确界定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划分档案保管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由国家授权的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公布;未经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公布。集体所有的和个人所有的档案,档案的所有者有权公布,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第二十八条规定:档案馆应当通过其网站或者其他方式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不断完善利用规则,创新服务形式,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积极为档案的利用创造条件,简化手续,提供便利。单位和个人持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档案馆不按规定开放利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档案主管部门投诉,接到投诉的档案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利用档案涉及知识产权、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档案所在地怎么查
档案所在地可以通过电话查询。毕业后档案一般有3个去向:
1、毕业后就找到了接受户口的单位,档案和户口都转到工作的单位。这是通常认为最正规的档案流向,但据统计,这种情况大约只占到毕业生档案的10%左右的比例。
2、毕业后没有找到接受户口的单位,户口和档案留在学校。
3、把档案和户口放在人才市场交流中心。
档案查询的最快捷的方法便是打电话查询。打电话去你档案可能所在的单位或者人才市场查。打电话查询比实地查询要快很多,尤其是在外地的同学根本没法实地查询。联系方式需要自己去网上找,一般去官网应该都可以查到,打电话的时候态度要谦和点,跟工作人员说清自己的个人情况以及个人信息,一般都会如实告诉你的。但学校暑假可能没人,需要开学后才能查。
档案是不可以自己保管的。根据相关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应由专人负责。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是党性强、作风正、忠于职守、具有一定的档案管理专业知识的共产党员。由此可知,档案应当由专门机构保管,自己不能保管。
【法律依据】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凭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流动的有效文书,向流动人员原单位开具调档函,原单位接到调档函十五天内,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随档案转递通知单转交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转递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必须完整齐全,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经审核无误后,及时将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退回原单位。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发现转来的档案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楚的,应要求原单位补齐或查清楚。
考研考生档案所在地怎么查
1、回学校查询。这里说的回学校是回我们研究生的毕业高校查询,因为我们的大学的学籍档案会在我们办理研究生录取手续的时候转到我们的研究生的高校,因此我们只需要回研究生的学校查询即可。
2、到单位查询。表弟的单位是一个外资企业,经过和人事部的同事沟通,人事部的同志告诉他,本单位并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因此,在办理录取手续的时候没有接受过员工的档案。
同时,人事部的同事告诉他,只有像国企、事业单位或者是机关,这些起这些单位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才能够接收员工的档案。
3、表弟又回到户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查询。经过档案管理处的工作人员的查询,发现表弟的档案确实是在人才中心。
原来是在表弟研究生毕业的时候,没有及时处理自己的档案,而是选择把档案托管在学校了,而且两年之内,他也没有及时去把档案办理调转手续。超过两年之后,学校把他的档案打回了户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
档案管理工作流程:
一、立卷归档。
档案室将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分类——录入机读目录——将档案整理完毕——整理装订档案——制作检索工具——档案入库——分类上架。
二、借阅。
1、本单位人员借阅档案。
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办公室主任审核——主管领导签字批准——档案室负责查找有关档案——借阅人填写借阅档案登记薄——借阅人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档案室填写归还日期。
2、外单位人员查阅档案。
查阅人持单位介绍信到单位档案室申请借阅档案审批单——办公室主任审核——主管领导签字批准——档案室负责查找——查阅人填写借阅档案登记薄——查阅人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档案室填写归还日期。
考研考生档案所在地怎么查
直接填写档案托管地人才的全称、人才单位所在的地址、邮编即可,对于档案在学校的应届生而言直接填写学校名称等相关信息即可。
不知道自己档案在哪时,可以联系学校以及户籍地人才进行查找,如果自己查询不到可以找专业的档案服务机构进行帮忙查询。
档案去向:
档案自己手上的考生,可以将档案提交到人才,如果人才接收了,填写该接收人才的相关信息即可。如果人才不接收个人手上档案,可以找学校或者档案服务机构办理,将档案存入人才中心,再填写相关信息。
档案丢失的就只能抓紧补办了,对于需要填写的信息,只能提前沟通好对应能接收或者处理档案的机构,让他们提供相关信息,进行填写。之后再抓紧时间办理补办相关材料,在政审和调档之前办理好即可。
怎么查个人档案所在地
查个人档案所在地的方式如下:
1、先从母校找起,直接到母校档案馆查;
2、或是网上查找母校档案馆的联系方式,电话或是电子邮件联系相关负责人查询;
3、通过大学档案馆查询,没有留在母校,也可以查到当初毕业时的档案去向;
4、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档案基本有六大流向;
5、继续在本校读研读博深造的,档案留校;
6、已签约单位有档案接受权的,档案转到工作单位;
7、已签约单位没有档案接收权的,档案转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才市场;
8、未签约、未就业、自由职业、自谋职业毕业生,档案直接转回原籍所在地的市县级人事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象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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