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天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要上大学
摘要今天我们来聊聊天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以下6个关于天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大学知识。本文目录天津大学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022年天津大学招生章程2020年天津大学会计...

今天我们来聊聊天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以下6个关于天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大学知识。

本文目录

  • 天津大学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 2022年天津大学招生章程
  • 2020年天津大学会计专硕(MPAcc)招生简章
  • 天津大学福州校区招生条件
  • 天津大学2009研究生招生简章
  • 什么是自主招生,都有哪些学校?什么情况下能参加自主招生
  • 天津大学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天津大学,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国家重点大学,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

    学校地址:

    卫津路校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北洋园校区——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35号。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天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天津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纪委、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本科生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是本科生招生工作的咨询机构,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和指导并监督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本科生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本科生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在本科生招生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衔接教育部本科生招生主管部门,负责执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二)向招生委员会汇报本科生招生工作进展,向招生委员会通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事项;

    (三)起草本科生招生重大事项初步解决方案,收集、统计决策本科生招生重大事项所需信息;

    (四)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五)起草、报批和公布本科生招生章程;

    (六)组织开展招生咨询宣传工作,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区、市)招生组;

    (七)受权组织学校本科生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

    (八)组织实施普通本科生和第二学士学位生的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九)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十)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本科生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室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并接受检查。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第八条 经教育部核准,天津大学计划招收本科生4250人。我校根据国家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学校办学条件,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我校本科生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学校按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机动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

    第九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数量和调档分数线。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地区,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生源状况和预留计划情况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水平,择优选拔人才。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原则上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经天津大学认定且各级公示合格的各类特殊类型招生考生,其降分标准以相应招生类别认定政策为准。

    第十二条 高考录取时,按各省级招办确定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非属地性政策加分等)提档。投档成绩相同时,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数学、语文、英语。

    投档分数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其录取原则做如下说明:

    对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要求:对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1A1B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合格。在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合格、投档成绩达到天津大学在江苏省提档分数线的前提下,以数学、语文、外语三门原始成绩加附加分的总分(满分为480分)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的总分相同时,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分数排序。对于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较高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于内蒙古考生,我校采取“分数清”的原则录取,即分数优先,将进档考生按实际考分由高到低分文理分别排队,然后依次逐个安排专业,专业之间没有级差。

    第十五条 考生体检方面,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中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 我校保送生、国防生、艺术类学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职教师资班、第二学士学位、港澳台侨生、高职等的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规定和我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章 其他

    第十八条 天津大学高职(专科)只招收天津理科生源且为走读生,学制3年,录取原则同本章程第三章,毕业后颁发天津大学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九条 我校学费标准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如果国家调整本年度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新规定收取学费。另外,我校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

    第二十条 各专业校区安排:

    建筑学、城乡规划、环境设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方向)、工业工程、工程管理、工商管理、财务管理、电子商务、物流工程、金融学、药学、生物科学、海洋科学类等专业(类)的学生安排在卫津路校区。

    测控技术与仪器、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子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科学与技术(固体电子与微电子)、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通信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等专业的学生大一、大二年级安排在北洋园校区,大三、大四年级安排在卫津路校区。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天南大合办)专业的学生大一、大二年级安排在 南开大学 津南校区,大三、大四年级安排在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分子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学生大一、大二年级安排在 南开大学 八里台校区,大三、大四年级安排在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

    其他专业的学生均安排在北洋园校区。

    各专业新生入学后,在培养阶段的校区安排,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天津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及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请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学校网址:http://www.tju.edu.cn

    招办网址:http://zs.tju.edu.cn

    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2-27405486

    传真电话:022-27401800

    监督电话:022-27403794

    高职招生咨询电话:022-27406900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因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适用于省(区、市)内范围的招生政策各有不同,我校在当地执行的招生政策原则上均以当省(区、市)公布的我校本科招生章程内容为准。对于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我校招生章程,如内容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三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链接:

    2015高考实用信息 | 2015高考试题及答案 | 2015高考作文题目 | 2015高考作文点评 | 2015高考 分数线预测 | 2015高考成绩查询 | 2015高考志愿填报 | 2015高考分数线 | 2015高考录取查询

    2022年天津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 天津 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天津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 校招 生 工作 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参照《天津大学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中文名称为天津大学,简称天大;英文名称为Tianjin University,缩写为TJU,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国家重点大学,是“ 双一流 ”建设高校。 我校法定地址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设有卫津路校区、北洋园校区和滨海工业研究院校区。 第三条 颁发 证书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颁发天津大学本科毕业证 书 ;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毕业生 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我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水平,择优录取;并接受纪委、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我校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我校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作为招生录取工作的咨询监督机构,就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招生方案、录取原则等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在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及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二)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招生工作进展,向招生委员会通报招生工作进展及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事项; (三)起草招生重大事项初步解决方案,收集、统计招生重大事项决策所需信息; (四)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编制并报送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五)起草、报批和公布招生章程; (六)组织开展招生咨询宣传工作; (七)组织我校特殊类型招生 考试 工作,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 (八)负责实施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九)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十)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我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我校根据国家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学校办学条件,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 就业 情况,编制2022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我校本科生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我校按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原则 第九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水平,择优选拔人才。 第十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对于实行非 平行志愿 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于实行平行 志愿 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在调档和安排专业时认可经教育部备案的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所有 高考 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经我校认定且各级公示合格的各类特殊类型招生考生,其优惠政策以相应招生类别认定政策为准。 第十二条 我校安排专业的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之间不设级差”。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当考生志愿顺序也相同时,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当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时,优先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若相关批次无同分排序细则,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我校各招生大类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外语教学均以英语为主,不限男女性别比例。 对于进档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我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时,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其录取原则做如下说明: 对于高考改革省份考生,学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相关要求,其余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对于 内蒙古 考生,我校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方式录取。 第十五条 考生体检方面,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中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 我校保送生、 艺术 类学生、 强基计划 、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港澳台侨生等的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规定和我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内地 西藏 班和内地 新疆 高中班的招生录取工作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七条 新生 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经查不合格者,我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我校 学费 和住宿费标准执行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依照津发改价费〔2013〕1220号文件,我校本科各专业每位学生学费标准为:环境设计专业学费12000元/年;动画专业学费15000元/年;软件工程前两年学费5800元/年,后两年学费14000元/年;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为20000元/年(在天津 大学四年 期间),7500欧元/年(在法国一年期间);其余专业学费为5200——6200元/年。依照津发改价费〔2008〕134号文件和津发改价费〔2015〕997号文件,我校本科生每位学生住宿费为1200元/年。收费标准详见我校在各省(区、市)公布招生计划中的有关说明。 如遇国家和天津市调整收费标准,则我校执行新规定。 第十九条 各专业新生报到和培养阶段的校区安排,以我校最新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天津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及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请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学校网址:http://www.tju.edu.cn 招办网址:http://zs.tju.edu.cn 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2-60316 985 ;022-27405486 传真电话:022-27401800 对于招生期间违规违纪行为可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区、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对于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我校招生章程,如内容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二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相抵触,以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0年天津大学会计专硕(MPAcc)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天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重点大学,其前身为北洋大学,始建于1895年,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所大学,是首批16所国家重点大学、“211工程”、“985工程”及“双一流”首批重点建设的大学。天津大学素以“实事求是”的校训、“严谨治学”的校风和“爱国奉献”的传统享誉海内外。 天津大学从1978年开始设立管理学科,1984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管理学院,是国校中早创立管理学院的院校之一。2009年,学校率先在管理和经济学科群试行学部制改革,重组原有院、所机构,形成了新的管理与经济学部。学部涵盖管理学门类的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三个一级学科,经济学门类的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及工学门类的系统工程二级学科等;在第四轮国学科评估中,管理科学与工程进入A类学科,入选教育部“双一流”建设学科;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为B+;拥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个博士后流动站以及31个硕士点。学部拥有的多学科资源优势以及众多优秀的会计学科师资队伍,为会计硕士(MPAcc)项目提供了强大的专业支撑。 项目概况 1.项目使命 致力于培养掌握坚实的会计学理论和财务专业知识,具备财务资源优化配置、数据分析和财务决策支持能力的层次会计专业人才。 2.培养目标 天津大学会计硕士(Master of Professional Accounting,MPAcc)依托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的学科交叉与融合的创新平台,立足中国企业的会计实践,致力于培养政治素质过硬,具备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协作精神,掌握扎实的会计、财务相关专业理论,融合经济金融、工程管理等跨学科知识,系统掌握定量和定性分析方法及数据分析处理技术,具有批判性思维、创新意识和国际化视野,培养深谙中国企业现实问题并提供相应解决方案的素质、复合型、应用型、国际化的会计人才。 3.项目特色 我校MPAcc项目具有鲜明的会计、管理学科综合交叉的特色,依托管理与经济学部优势显著的教育部“双一流”一级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下的金融工程、信息管理与工程管理等二级学科,在“大数据+会计”背景下,结合当前会计大数据分析的市场需求与未来行业发展趋势,形成了基于大数据分析的公司财务、金融市场与工程管理等三个特色培养方向: (1)会计与公司财务:系统学习会计、财务、审计、企业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熟练掌握大数据分析与财务决策方法,培养精通会计理论与企业管理实践,具有较强地解决企业复杂会计问题与投融资决策等实际问题能力的素质、复合型、应用型会计人才。 (2)会计与金融市场:系统学习会计、财务、审计、金融理论与资本市场,熟练掌握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工具,培养熟知金融机构的商业管理模式与业务流程,具有较强解决金融市场中的复杂会计问题和投资决策等实际问题能力的素质、复合型、应用型会计人才。 (3)会计与工程管理:系统学习会计、财务、审计、工程管理理论与方法,熟练掌握项目风险管理与财务决策技术,培养熟知国际工程管理领域商业模式与业务流程,具有较强地解决工程管理领域复杂会计问题能力的素质、复合型、国际型会计人才。 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应届、历届毕业生(截止到入学前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报名方式及重要时间节点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 网上报名: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报考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照相。 报考专业代码:125300会计硕士 2.报考地点选择 参加国统一考试的天津考生报名时报考点须选择“天津大学”;外地考生报名时就近选择当地报考点。 硕士入学考试报考点选择—《关于往届生在津参加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报名资格的通知》 2020年在津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的往届生(招生单位有特殊要求须在本校参加考试的除外)须提供本市户籍证明(常住户口、蓝印户口、居住证)或本市工作证明。 3.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10月10日至31日。 现场信息确认时间:具体时间请关注各报考点安排,逾期不再补办。 考试科目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初试:管理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 ① 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 ② 204英语二(满分100分)。 复试: ①专业综合课笔试 ②综合素质面试 ③时事政治论文 具体复试安排请关注后续公布的复试办法。 考试时间 初试:12月底(以准考证为准) 复试:第二年3月至4月进行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另行通知) 培养方式与学费标准 1.培养方式:日制和非日制(拟),学制一般为2年。 2.学费标准:日制:2.4万元/学年(拟) 非日制:3.5万元/学年(拟) 注:终以天津市教委、发改委、学校等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为准。 学位授予 MPAcc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规定学分,完成硕士论文并论文答辩,经学位委员会审核后,取得天津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会计硕士学位证书。 报名注意事项 1. 凡报考天津大学MPAcc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并到所在报考点进行现场照相、确认网报信息,不经确认信息者网上报名无效。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2. 考生在网上报名填报“报考单位”时,天津考生报名时报考点须选择“天津大学”;外地考生报名时就近选择当地报考点;以上信息一经确认提交,将不允许修改,考生应慎重选择。其他信息可输入报名号和码登陆网报系统进行修改。考生入校后才能与导师进行双向选择。 3. 考生可凭网报的用户名和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4.报考流程 网上报名:每年10月中下旬,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逾期不予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每年11月中旬,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原件)和网上报名编号,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并缴费、照相。具体时间及安排请关注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打印准考证:每年12月中旬,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国联考:每年12月底(以准考证时间为准),考试科目: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4英语二。 成绩查询:次年2月末,考生可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联考成绩。 公布进入复试名单:次年3月中旬,详见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网站。 时事政治考试:次年3月下旬,以递交论文的形式进行考核。论文要求详见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网站。 复试:次年3月末,第一志愿报考天津大学,联考成绩达到天津大学自主划线的考生,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和复试,具体要求请关注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网站。 公布拟录取名单:次年4月,天津大学根据考生的笔试和面试成绩,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给予拟录取资格,并在管理与经济学部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 录取通知书:次年5-6月,寄送录取通知书 以上就是2020年天津大学会计专硕(MPAcc)招生简章有关内容,2021年招生简章虽然还没有出来,但是每年除了人数上的差异,其他没有太大的区别,除非有政策的变化,更多院校考研招生简章,欢迎大家持续关注。

    天津大学福州校区招生条件

    满18周岁。天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重点大学,其前身为北洋大学,始建于1895年,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招生简章中,专科:具有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教育学历者,报读时年龄需满18周岁。专升本:具有国民教育系列高等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者。

    天津大学2009研究生招生简章

    天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重点大学,其前身为北洋大学,始建于1895年10月2日,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素以“实事求是”的校训和“严谨治学,严格教学要求”的治学方针享誉海内外。1951年经国家院系调整定名为天津大学,是1959年中共中央首批确定的16所国家重点大学之一,是“211工程”、“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大学。 [hjmAdHolder] 天津大学目前已成为一所师资力量雄厚、学科特色鲜明、教育质量和科研水平居于国内一流、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在学科建设上,形成了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经、管、文、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布局。现有18个学院,51个本科专业,92个博士点、151个硕士点,1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20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7个,分别是: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建筑学、水利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覆盖二级学科数21个;此外还有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8个,分别是:流体力学、机械设计及理论、动力机械及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通信与信息系统、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结构工程。目前,18个工学门类一级学科中,1/3为国家重点学科,工科优势地位更加明显。 一、天津大学2009年计划招收硕士生约2850名,其中推荐免试生约占30%,各专业比例有所不同,全国联考工商管理硕士生约150名。我校按学院下拨招生计划数,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由各学院在复试前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招生人数是我校按照2008年招生计划数制定的,2009年的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批准的我校2009年招生计划数为准)。 二、考试方式、报考条件及考试科目 我校2009年考试方式:全国统一考试、工商管理硕士(MBA)联考和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 (一)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09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⑤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以条件③报考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a.辅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b.在复试时所加试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的成绩必须符合报考专业的分数要求。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9年8月30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天津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全国统一考试四门考试科目详见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教育学、药学为三门考试科目),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或联合命题,其他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我校提供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 (二)工商管理硕士(MBA)联考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06年9月1日以前毕业);或者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04年9月1日以前毕业);或者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07年9月1日以前毕业)。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9年8月30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天津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考试科目为英语、综合能力,由教育部联合命题。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天津大学2009年各招生专业均接收不超过30%的推荐免试生,欢迎全国重点大学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我校推荐免试生接收工作一般在2008年10月中旬前完成(具体情况见我校网上通知)。 三、奖学金简介 我校2009继续实施研究生奖学金制度。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奖学金主要用于资助优秀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培养费、生活费等方面的开支。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按照学年的不同,设置了相应的奖学金体系。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在被确定取得硕博连读生资格后,可享受博士生相应奖学金。 奖学金体系具体如下: 1、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一学年,学校设立三个等级的奖学金。在第一学年,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统考生主要依据其入学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来确定。 2、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入学后的第一年可直接获得二等奖学金。 3、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二学年或第三学年,学校设立四个等级的奖学金。在第二学年,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由其所在学院或学科负责,主要依据其入学后一年来的综合表现。硕士研究生享受奖学金资助的期限为2~3年,延期不享受奖学金。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1、根据教育部要求,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的方式,考生于2008年10月8日至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11月10日至14日到考生自己选择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照相、缴费。逾期不再补办。 2、报考点选择要求: (1)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天津考生报名时报考点必须选择“天津大学”,外地考生报名时可选当地报考点,也可选“天津大学”。 (2)报考我校“美术学”、“设计艺术学”和“艺术学”专业的考生报名时报考点必须选“天津大学”。 (3)工商管理硕士全国联考考生报名时报考点必须选择“天津大学”。 (4)推荐免试生报名点选择按照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和推荐学校相关部门的要求选择。 五、复试、调剂及录取 1、复试:凡是拟录取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复试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复试时间一般在2009年3月下旬,复试的笔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复试笔试科目的考试大纲可查询我校网站。复试时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笔试)。 2、调剂: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但因报考专业招生计划数已招满时,可根据教育部调剂规定调剂到我校相近专业。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要求而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根据教育部调剂规定调剂到外校。 3、录取: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六、报考及录取类别 (一)报考类别: 1、国家计划内非定向生:培养经费由中央财政拨款,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转入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此类别仅针对非在职考生。 2、国家计划内定向生:培养经费由中央财政拨款,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留在工作单位,录取时定向单位必须与我校签订合同书,毕业后考生回定向单位工作。此类别仅针对教育部单列计划考生。 3、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生:培养经费由委托培养单位提供,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留在委托培养单位,录取时委托培养单位必须与我校签订合同书,毕业后考生按合同书就业。此类别仅针对在职考生。 (二)录取类别: 根据天津大学奖学金制度规定,2009年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在职和在职两大类: 1、非在职硕士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转入天津大学,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在职硕士生:在职考生一律按照委托培养录取,培养经费由委托培养单位提供,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委托培养单位,委托培养单位必须与天津大学签订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就业。 教育部单列的其他专项计划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七、学制及培养方式 学院名称 学科、专业名称 学制 化工学院 所有专业 3年 管理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含下设所有专业) 2.5年 系统工程 2.5年 其他专业(含情报学) 2年 理学院 所有专业 3年 社会科学与外国语学院 所有专业 2年 职业技术教育学院 所有专业 2年 药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药事管理 2.5年 药学(含下设所有专业) 3年 农业与生物工程学院 食品科学 2.5年 遗传学、其他专业 3年 除上表所列学院及专业外,其他学院的所有专业学制均为2.5年。新生入学后双向选择指导教师。除工商管理硕士可按学校有关规定外,其他专业均是全日制脱产学习。 八、其他注意事项 1、从2009年开始,我校在“化学(0703)、机械工程(0802)、光学工程(0803)、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电气工程(0808)、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水利工程(0815)、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生物医学工程(083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12个一级授权学科按一级学科招收硕士研究生,其他学科仍按照二级学科招收硕士研究生。 2、报考我校建筑学院的考生请注意:考试科目511环境设计、513建筑与规划设计,考试时间为6小时,从上午8:30~下午2:30,中午不得离开考场,考生自备绘图工具及午餐,安排在第三天考试。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录取考生的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 4、根据教育部"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要求,我校2009年可继续在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建设兵团招收少数民族硕士研究生。详细情况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联系。 5、考生报名时应认真了解报名须知,如实填报相关内容,若发现考生填报虚假信息,后果自负。 6、天津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gs.tju.edu.cn/ 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gs.tju.edu.cn/yzbpage 联系电话:022-27404743,022-27406405

    什么是自主招生,都有哪些学校?什么情况下能参加自主招生

    自主招生是扩大高校自主权、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对选拔优秀创新人才的新探索。入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与试点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级招办应向考生选报的试点学校投档;试点学校进行综合评价、自主选拔录取。

    根据教育部要求,自主招生人数不能超过试点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试点高校确定的入选考生名单,要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入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与试点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级招办应向考生选报的试点学校投档;试点学校对先期考核通过并且符合统考成绩要求的考生进行综合评价、自主选拔录取;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和试点学校,须及时将自主选拔录取的已录考生名单向社会公布。

    自主招生程序

    一.试点学校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制订自主选拔录取方案,并纳入本校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

    二.符合试点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经所在中学推荐或其他形式提出申 请,由中学向试点学校提供考生在校德智体美发展情况以及获奖、特长等证明及写实性材料 。

    三.试点学校组织专家组,按照自主确定并经公示的标准和考核办法,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查 ,并在进行面试等相关测评、考核后,提出候选人,试点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入选 考生名单。

    四.考核通过的入选考生名单须及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考生所在中学、试点学 校网站以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指定的信息发布平台或新闻媒体上公布。

    五.入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与试点学校 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级招办应向考生选报的试点学校投档。试点学校对先期考核通 过并且符合统考成绩要求的考生,进行综合评价、自主选拔录取。

    六.试点学校录取工作结束后,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应将试点学校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通过本 省级招办信息平台和有关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试点学校须及时将自主选拔录取的已录考生 名单在本校网站上公布。

    附:2007年各高校自主招生简章(共59所)

    清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中山大学

    北京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中国科技大学 四川大学

    东南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武汉大学

    复旦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天津大学

    浙江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南开大学

    南京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重庆大学

    厦门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东北大学

    同济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山东大学

    河海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湖南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中南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2006年新增11所具有自主招生资格高校名单

    江南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武汉理工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07年新增6所具有自主招生资格高校

    北京理工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兰州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全国知名高校自主招生报考指南》一书编委会多年来研究自主招生,综合多方家长的意见,整理出参加自主招生考试的几大理由。

    一、首先要明白什么是自主招生:

    自主招生是扩大高校自主权、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对选拔优秀创新人才的新探索。入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与试点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级招办应向考生选报的试点学校投档;试点学校进行综合评价、自主选拔录取。(这就是说自主招生是正常的高考招生的一个辅助手段,不是很多家长认为的学校另外招生,也不是他们认为的成人教育或者自考的招生,而是同样参加高考,只是多加分,一般在20分到30分之间,并且多为名校。参见08年招生59所学校名单)

    二、自主招生我们能得到那些好处。

    1、20分到30分的加分。因为自主招生多为名校。比如北大、清华、人大、复旦大学等等。20分到30分绝对能决定生死。可以给高考加一个双保险。有些学生平时成绩很好,可能高考的时候有些小失误,那么这20分就是最好的保险。能考上名校的学生,平时成绩都差不了多少,可能最后决定生死的就是20分到30分的加分。除了名校以外,还有一些不错的大学,比如06年的江苏的一位李同学,高考没有考好,但是因为参加了自主招生,西北工业大学给他加了20分,最后被之录取,算是有惊无险。

    2、和名校来的老师直接接触。自主招生需要面试,和名校来的老师直接接触,可以让孩子提前领略到大学老师的风采,增加其考入名校的欲望,而自主招生考试也可以做为真正的高考前的一个演练,多一个实战经验。

    3、时间安排妥当。自主招生一般在1月中旬2天时间内完成,对学生没有太多的影响。而20分到30分的加分确是沉甸甸的。我们建议家长收集自主招生的一些资料,节约孩子的时间(广告:如果嫌麻烦,也可以购买《全国知名高校自主招生报考指南》一书,得到更权威和真实的自主招生所有相关的资料,价格也不贵,只要20元)。

    4、最适合创新型的学生。有些学生脑袋很好,但是就是考不出高分来,而自主招生考试,要的就是学生的创新能力,考试的内容多为此类。鼓励大家创新,为此送你20分到30分。真正的体现了素质教育。

    5、招生范围广:只要是高三学生都可以报名,可找学校推荐,可自己自荐。

    今天的内容先分享到这里了,读完本文《天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天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之后,是否是您想找的答案呢?想要了解更多大学知识,敬请关注本站,您的关注是给小编最大的鼓励。

    标签:天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天津大学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022年天津大学招生章程2020年天津大学会计专硕(MPAcc)天津大学福州校区招生条件天津大学2009研究生招生简章什么是自主招生都有哪些学校?什么情况下能参加自主招生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