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来聊聊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以下6个关于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大学知识。
本文目录
生源地贷款怎么续贷?
续贷方式如下: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
2、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3、选择申请贷款选项;
4、更新个人信息,填写贷款金额及年限,提交续贷声明;
5、选择贷款签订方式为网上签订合同或现场签订合同;
6、选择网上签订合同的预览合同信息无误后电子签名授权确定,选择现场签订合同的去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签订贷款合同。
7、选择网上签订合同的签名确认后在弹出的身份认证授权窗口用支付宝扫码完成认证即可,后续国家开发银行会发送回执码短信;选择现场签订合同的在签好合同后领取合同回执单。
8、开学将回执交给学校,学校自会录入信息,后续等待贷款审批、发放就行。
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流程
很多朋友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后,第二年不知道如何续贷。今天给大家介绍一下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续贷流程。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选择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点击进入,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进入系统;
2.选择贷款申请,在弹出的对话框中点击增加按钮;
3.在弹出的对话框中填写申请信息,然后点击提交。
4.点击下面的出口申请表,打印两份;
5.携带申请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上一年度借款合同到当地资助中心。
注意事项:
1.有的地方办理贷款需要学校出具证明。建议联系当地助学金中心,确定学校是否需要开具证明。
2.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都不需要到生源地办理助学贷款展期,只有一方可以去。
助学贷款续贷流程
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流程如下:
1、首先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按系统提示上传续贷材料。
3、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手续。
(1)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表》原件。
注意事项:若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要先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才能进行续贷申请。
4、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参考资料: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贷款申请指南
生源地贷款如何续贷
1.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续?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展期流程如下:
1.先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然后申请续贷。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续贷音,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填写《贷款展期申请表》和《贷款展期声明》,完成后提交贷款展期声明;
3.如果“贷款展期声明”被批准,学生可以导出“申请表”,然后签字;
4.学生携带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中心签约;
5.中心开具收据,学生需要交给高校的老师,然后老师再录入系统。成功进入系统后,意味着贷款续贷成功。
生源地助学贷款如何续贷?
二、助学贷款注意事项
相关应用笔记整理如下
1.签订贷款合同的频率:
为规范贷款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开发银行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每年签订一次。第一次签订借款合同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在场;续签借款合同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中的任何一方均可凭委托书办理。2011年起,新的助学贷款合同条款规定,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默认相互授权,无需签署授权委托书。
2.共同借款人:
原则上共同借款人为借款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入学前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相同;当共同借款人为非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至60岁之间。如果共同借款人超过60岁,请更换共同借款人。
3.生源地助学贷款初次申请所需材料:
密封的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高校录取通知书(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本人只需出示本人户口簿和共同借款人户口簿,不需要复印件;资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自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即可,不再邮寄纸质回执。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重新申请所需材料:
我签名的申请表和学生证的复印件。如果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中的一方不能到受理现场,另一方可以凭委托书申请(2011年新合同不需要)。高校资助部门出具的本人未在高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
三、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
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六条
对于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严格审查担保人的还款能力、抵质押物的权属和价值、实现抵质押的可行性。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能够偿还贷款,可以不提供担保。
第三十七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约定贷款种类、贷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以及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为一年一贷,材料和第一次申请无区别。
申请材料:
1、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4、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扩展资料: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第四条高等学校的在读学生申请助学贷款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同时要有同班同学或老师共两名对其身份提供证明。
第五条高等学校在读学生申请助学贷款要按规定填写借款合同,承诺离开学校后向贷款人提供工作单位和通讯方式,承诺贷款逾期一年不还,又未提出展期,可由贷款人在就学的高等学校或相关媒体上公布其姓名、身份证号码,予以查询。
第六条助学贷款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学生在读期间所在学校的学费与生活费。
第七条助学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八年,是否展期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商定。
第八条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贷款利率执行,不上浮。
第九条助学贷款采取灵活的还本付息方式,可提前还贷,或利随本清,或分次偿还(按年、按季或按月),具体方式由贷款人和借款人商定并载入合同。贷款本息提前归还的,提前归还的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时间计收利息;贷款本息不能按期归还的,贷款人按规定计收罚息。
第十条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或利息补贴的,其贴息比例、贴息时间由贷款人或借款人所在学校与贴息提供者共同商定。
第十一条借款人要恪守信用,如因各种原因离开学校后,应主动告知贷款人其最新通讯方式和工作单位,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第十二条高等学校应对在读学生申请助学贷款和贷款人发放、收回助学贷款的管理工作予以协助。如借款人在校期间发生转学、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伤亡等情况,借款人所在学校有义务及时通知贷款人。
第十三条贷款人要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改进服务,加强对助学贷款发放和收回的管理,提高助学贷款的使用效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如何续贷
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的方法:1、在电脑上搜索“国家开发银行”,然后进入到“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登录进入。2、进入系统以后,选择业务栏中的“贷款申请”。3、在贷款续贷页面,填写贷款信息及补充共同借款人信息。4、确定信息无误就可以进行网上远程签订合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对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且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备案和有效)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信守信、遵纪守法。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区内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院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旗县(市、区)。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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