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人性论(法家人性论对教育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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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今天我们来聊聊法家人性论,以下6个关于法家人性论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大学知识。本文目录法家人性论的特点法家怎么看待人性?韩非的人性论(人性本恶)他是怎样论证的法家规则人生的意义法家和儒家人性...

今天我们来聊聊法家人性论,以下6个关于法家人性论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大学知识。

本文目录

  • 法家人性论的特点
  • 法家怎么看待人性?
  • 韩非的人性论(人性本恶)他是怎样论证的
  • 法家规则人生的意义
  • 法家和儒家人性论所体现的观察角度和思想方法
  • 在中国历史的人性论中提出性恶论的共有几位都是谁
  • 法家人性论的特点

    可以说,法家的历史哲学观相对于其他哲学流派完全是一种全新、革命的观点。儒家、墨家、道家三家虽然思想主张各有不同,但是具有一种共同点:人类社会的黄金时代在过去,而不在将来。自古代的“黄金时代”以来,历史在逐渐退化,因此,人的拯救不在于创新,而在于回到古代。这就是三家的“历史退化观”。三家的这种观念,来源于中国依循过去经验的传统思维方式。中国人大多是农民,农民通常被耕种的土地所束缚,很少外出旅行。农民种地,按时令变化耕耘种地,只需凭借过去经验,遇到新事,就想过去有什么经验可以依循。孔子喜欢援引古代权威周文王和周公来支持自己的学说,这对后世韩愈等许多哲学家有较大的影响。墨子与儒家争辩,援引比周文王、周公更古老的夏禹;孟子为能凌驾墨家之上,往往援引尧舜,传说中比夏禹更古老的圣王。道家为能胜过儒家和墨家,请出伏曦、神农等三皇五帝比尧舜更早几百年。法家是先秦各哲学流派中最后出现的一派,他们认为,每个时代的变化都有其不得不变化的原因,因此只能现实地对待当今世界。古代地人民比较淳朴,只是当时物质条件的低下所造成的,古代人民的品德未必普遍高于当代人民。古者,“人民少而财有余,故民不争。……今人有五子不为多,子又有五子,大父未死而有二十五孙。是以人民众而货财寡,事力劳而供养薄,故民争。”韩非子曾对守株待兔的故事做了评价:今欲以先王之政,治当世之民,皆守株之类也。“是以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商鞅也提过:“世事变而行道异也。”

    春秋战国时期 “ 百家争鸣 ” 中主张 “ 法治 ” 的一个学派。儒家学派的最后一位大师荀子(荀卿)是其先驱者,他的弟子韩非子(韩非)则是法家学派的集大成者。作为儒学大师的荀子在政治主张上对孟子的学说又有所发展。在尊王道、举贤能的基础上,荀子主张兼称霸力,法后王;不迷信天道鬼神而强调人的能动性,具有唯物主义的思想成分。韩非子与老师的政治思想也不尽相同,他尖锐攻击儒墨之道,提出了以法治为中心的法、术、势相结合的思想,形成了较完整的封建专制主义理论。从文风来看,荀子的散文词汇丰富,句法规整,层次清晰,论点鲜明;而韩非的散文则善用寓言、比喻,锋芒锐利,议论透辟。师徒二人的散文对后世影响很大,尤其是对汉初许多政论家的政论文有着直接的影响。

    法家怎么看待人性?

    性本恶,因此要依法制国

    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他们认为,当时的新兴地主阶级反对贵族垄断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世袭特权,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劳与才干授予官职,这是很公平的,正确的主张。而维护贵族特权的礼制则是落后的,不公平的。

    法律的作用

    第一个作用就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其中法家之一慎到就做了很浅显的比喻:“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兔,分定不可争也。”意思是说,一个兔子跑,很多的人去追,但对于集市上的那么多的兔子,却看也不看。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权已经确定,不能再争夺了,否则就是违背法律,要受到制裁。

    第二个作用是“兴功惧暴”,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兴功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富国强兵,取得兼并战争的胜利。

    “好利恶害”的人性论

    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像管子就说过,商人日夜兼程,赶千里路也不觉得远,是因为利益在前边吸引他。打渔的人不怕危险,逆流而航行,百里之远也不在意,也是追求打渔的利益。有了这种相同的思想,所以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

    “不法古,不循今”的历史观

    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他们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商鞅明确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张。韩非则更进一步发展了商鞅的主张,提出“时移而治不易者乱”,他把守旧的儒家讽刺为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

    “法”“术”“势”结合的治国方略

    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时,韩非提出了将三者紧密结合的思想。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主要是察觉、防止犯上作乱,维护君主地位。

    韩非的人性论(人性本恶)他是怎样论证的

    韩非子继承了荀子以利欲为人之本性的观点,认为“好利恶害”是人的普遍本性,因此,物欲是人类生存的第一需要,是人们思考问题并指导其行动的原点。但是,与荀子直接将人性的好利恶害界定为“恶”不同,韩非子没有把“善”与“恶”纳入人性讨论的范围。对于人好利恶害的本能需要,韩非子突破了性善、性恶的分析框架,以一种自然主义的笔触对人性只做事实描述,不做道德评价,既不以之为恶,也不以之为善,表现出价值中立的立场。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是利益关系,每个人都有趋利避害的本能。

    人性本无所谓好与坏,都是由其利害观念所决定的。统治者经常处在最危险的状态,因为他拥有着最大的财富和权势,若有人取代了他的位置,也就攫取了最大的利益。统治者就像是车轱辘的轴心,所以辐条都归向他,这就好比是追求利益的欲望都像辐条一样射向轴心。最高统治者便成了群臣对准的利益目标。韩非子还认为,夫妻之间也有利害矛盾。

    因为夫妻之间并没有什么骨肉血亲,夫妻恩爱,关系就亲;不恩爱,关系就疏远。君主的后庭更是充满着尖锐的矛盾。如果以容貌日渐衰退的女人去侍奉好色的君主,就会遭到贱视和疏远,失宠之后,儿子也必然失去继承人的机会。

    但如果事情转向发展,君主死后,后妃夫人立为后,儿子继位,那她大权在握,就可以无所顾忌。并且臣下更会利用君主夫妻之间的关系来为自己牟取利益,当他们看到后妃得宠的有利条件,便会竭力讨好她们,使之在适当的时候,向君主提出要求,迷惑君主,从而窃取权力。于是妻子构成了君主权力的最大威胁。

    韩非子提到,医生善于在病人的伤口上吸吮脓血,并不是与病人之间存在骨肉亲情,完全是因为他的利益在于病人的回报。所以造车的造成了车轿,就希望别人富贵;木匠做好了棺材,就希望别人夭折死亡。

    法家规则人生的意义

    法家伦理思想中最具主题色彩的就是相关人性论的主张。在法家看来,好利恶害,趋利避害是古往今来人人固有的本性。这种本性是不可改变的。从传承思想文化的角度看,法家的人性论观念是对荀子人性恶思想的承续。荀子的性本恶思想主要表现为:人的感官欲望的无法满足状态,他在《荀子·性恶》说:"目好色,耳好听,口好味,心好利,骨体肤理好愉佚,是皆生于人之情性者也。"他认为,正是在人的本能的基础上,产生了人的财产占有欲和好利之心。《荀子·荣辱》中写道:"人之情,食欲有刍豢,衣欲有文秀,行欲有舆马,又欲夫余财蓄积之富也。然而穷年累世不知足,是人之情也。"同时还认为,人的共同心理是好荣而恶辱,从尧舜到庶民百姓没有什么差别,而人世间最值得荣耀的就是掌握政治权利。《荀子·王霸》里谈到:"夫贵为天子,富有天下,名为圣王,兼制人,人莫得而制也,是人情之所同欲也。"荀子认为人的这种本性是不尽合理的,这就应该借助于开展深入的社会实践来矫正,即'化性起伪'。法家先驱及代表人物或先于荀子谈到了或在荀子之后拓展了这一人性论思想。《管子·禁藏》说:"夫凡人之性,见利莫能勿就,见害莫能勿避。其商人通贾,倍道兼行,夜以继日,千里而不远者,利在前也。渔人之入海,海深万仞,就彼逆流,乘危百里,宿夜不出者,利在水也。故利之所在,虽千仞之山,无所不上;深渊之下,无所不入焉。"商鞅认为,人的本性是好利的,人性好利的主要表现为人的生存欲望和生存需要。《商君书·算池》里指出:"民之性,饥而求食,劳而求佚,苦而索乐,辱则求荣,此民之情也。"由于人有这种生存需要,因此,每一个人在利弊之间都要趋利避害。《商君书·算池》:"民之生:度而取长称而取重,权而索利。"商鞅认为,人的本性与生俱来,人的一生就是追逐名利的一生,人的所有行为都受制于好利的本性。这种人本性论应用在政治上就是追求爵位,经济上就是追求田宅。《商君书·错法》中指出了统治者恰恰可以利用此人性论实现自己的统治,"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人情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韩非的人性论,部分的受了荀子的性恶论的影响,同时,也继承了商鞅的人性好利的观点。韩非认为,人的好利主要根源于人们的生存需要,他以为以肠胃为根本,不食则不能活。每个人都有欲利之心,人的任何行为都受好利的本性支配,即使是父子、君臣之间,也是计利而行的。韩非举出了社会上的溺婴习俗说明这一已经演化为自私自利的思想。《韩非子·六反》:"父母之于子也,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此俱出父母之怀衽,然男子受贺,女子杀之者,虑其后便,计之长利也。"韩非认为,儒家所说的君臣之间以忠信仁义相待,是不可靠的。《韩非子·难一》:"臣尽死力以与君市,君重爵禄以与臣市。君臣之间,非父子之亲也,计数之所出也。"总之,法家人性论是那个时代的反映,是私有制和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是商品等价交换在人们利益上的反应,也为法家法治思想提供了理论基础,在一定意义上讲具有历史进步性。

    法家和儒家人性论所体现的观察角度和思想方法

    儒家与法家的政治思想从其哲学基础,人性观念,平等思想,政治统治思想以及民本和战争思想等方面均表现出不同点。 一、阶级立场和哲学基础 儒家思想代表的是春秋战国时期已经没落的奴隶主阶级的利益, 提出的政治主张是不符合当时的时代潮流的;法家思想代表的是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锐意改革,主张征战,是符合当时的历史潮流的。儒家从自己阶级立场出发,崇尚周朝“礼”,政治思想的哲学基础是“仁”, 孔子把“仁”作为最高的道德原则、道德标准和道德境界。 “仁”是儒家学说的核心,对中华文化和社会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法家思想的哲学基础源自于道家的“道”的观点,认为人应该遵道行事,即法家所主张的“法”。 二、政治思想的主要观点 儒家认为,礼是维持社会秩序的最理想的工具,是使贵贱、尊卑、 长幼各有其特殊的行为规范。做到贵贱、尊卑、长幼、亲疏各有其礼,自能达到儒家心目中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

    妇妇的理想社会,而臻于治平。儒家提倡的礼崇尚节制,杜绝争乱,使贵贱贵贱、尊卑、长幼、亲疏有别,是一种伦常的理想,渴望建立起儒家理想的西周初年的政治统治。 法家认为,法是维持社会秩序的最理想的工具,主张“以法治国”, “一断于法”。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在执法上,主张赏罚分明,轻罪重罚。重视法律作用忽视仁义、教化。法家主张实行极端的君主专制统治,认为君主应当拥有绝对的政治权利,主张君主利用法、术、势来家与群臣,统治民众。 总之,儒家以礼为维持社会秩序之行为规范,法家以法律为维持社会秩序之行为规范,儒家以道德为维持礼之力量,法家以法律制裁为推行法律之力量。 三、人性论与政治统治方法 儒家认为人性本善,故而以人为本,提出一些民本思想,主张德 治与人治。儒家的“德治”主义就是主张以道德去感化教育人。儒家认为,无论人性善恶,都可以用道德去感化教育人。这种教化方式,是一种心理上的改造,使人心良善,知道耻辱而无奸邪之心。这是最彻底、根本和积极的办法,断非法律制裁所能办到。儒家的“人治”主义,就是重视人的特殊化,重视人可能的道德发展,重视人的同情心,把人当作可以变化并可以有很复杂的选择主动性和有伦理天性的“人”来管理统治的思想。从这一角度看,“德治”主义和“人治”主义有很大的联系。“德治”强调教化的程序,而“人治”则偏重德化者本身,是一种贤人政治。由于儒家相信“人格”有绝大的感召力,

    所以在此基础上便发展为“为政在人”、“有治人,无治法”等极端的“人治”主义。 法家认为人性自利,人都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法家认为人 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所以就要用利益、荣誉来诱导人民去做。比如战争,如果立下战功就给予很高的赏赐,包括官职,以此来激励士兵与将领奋勇作战,从这一观点出发,也认为君主应当实现王权的专制,利用各种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力。法家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时,韩非提出了将三者紧密结合的思想。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主要是察觉、防止犯上作乱,维护君主地位。法家认为“权制断于君则威”,主张立法权掌握在君主手里,臣下不得行使,建立起一种“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的君主极端专制的封建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皇帝本人则凌驾于法之上,超越于法之外。 四、历史观 儒家的历史观是保守倒退的,孔子希望社会能退回到西周初年, 继续“礼”治,而当时新兴地主阶级已然出现,这一历史观是背历史潮流而去的,因而在春秋战国时间儒家思想不受青睐。 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他们认为历史是 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商鞅明确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张。韩非则更进一步发展了商鞅的主张,提出“时移而治不易者

    乱”,他把守旧的儒家讽刺为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 五、平等思想 儒家虽然提出人不分贵贱,都可以通过修身来达到“贤”,进而 步入仕途。但儒家否认社会是平等的,认为人有智愚贤孝之分,社会应该有贵贱上下的分野。劳力的农、工、商贾是以技艺生产事上的,劳心的士大夫是以治世之术治理人民食于人的,各有其责任及工作,形成优越及从属关系的对立;认为亲属关系之中,应该以辈分、年龄、亲等、性别等条件为基础所形成的亲疏、尊卑、长幼的分野。儒家认为,上述两种差异之分同为维持社会秩序所不可缺。儒家心目中的社会秩序,即上述两种社会差异的总和。 法家并不否认也不反对贵贱、尊卑、长幼、亲疏的分别及存在, 法家注意的是法律、政治秩序之维持,人为有功必赏、有过比罚,何种行为应赏,何种行为应罚,完全是一种客观的绝对标准,不因人而异,必须有同一的法律,一赏一刑,才能使人人守法,而维持公平。法家认为一切的人在法律面前均需平等,不能有差别心,不能有个别的待遇。但是法家的平等思想只是体现在法治方面,而且对于君主没有限制,相反,君主应当凌驾于法律至上,借助法律统治臣民。 儒家和法家的平等思想都有一定的局限性,都是有差别的平等。 六、法家的耕战思想 儒家传统思想将社会各阶层划分为士、农、工、商,重农抑商, 主张实行富民政策,但没有提出实际的操作办法。法家自商鞅起,便主张抑工压商,使人民出于农耕一途;而农耕与战斗,又紧密地连结在一起。法家采用军事组织与人民平时生活相结合的方法,即耕又战,

    在加上连坐与战时军法的实施,遂将臣民牢牢控制在主君手上。对民众的控制比起儒家更加的紧密,这也是为其大一统政权服务的需要。 儒家反对不义之战,希望实现礼治。惟有法家彻底主张武力统一, 而且统一后的政治形态,是彻底的中央集权。即所谓:“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韩非子•扬权》,最后也被商鞅在秦国应用,成就了中国第一个大一统的王朝。 七、尚贤思想 儒家主张尚贤,认为尚贤是为政之本,理想政治就是贤人政治, 主张教民,选贤任能,实现为政以德。 法家不尚贤,认为臣子权力过大会祸及君主专权,不利于统治。 法家认为“权制断于君则威”,主张立法权掌握在君主手里,臣下不得行使,建立起一种“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的君主极端专制的封建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皇帝本人则凌驾于法之上,超越于法之外。 后人评述:仁心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这极大的削弱了法 家在中国统治思想上的地位。而之后的各个朝代,大多的以儒家思想治国,法家被吸收在儒家之中,成为统治思想的一部分,儒法两家,也成为中国政治思想,乃至中国文化思想中最为有分量的思想流派。其影响一直延续到现在。我们国家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就体现了儒家思想和法家思想对我国当今政治思想的影响。

    在中国历史的人性论中提出性恶论的共有几位都是谁

    提出性恶论的是荀子 荀子 “人之生也固小人。”“人之生也固小人”就叫作“性恶”。 韩非子 法家是最强调国家秩序的,而法家的人性论理论基础则是毫不隐讳地承认利己,承认性恶。 所以法家 皆是 性恶论更多追问追答  追问 请注意我的问题,所有有关性恶论者?还有谁? 追答 杨朱 “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 后世法家诸子(代表人物韩非和李斯,都是荀子的学生)和杨朱也主张性恶论。 再后来的儒家时代没有公开发表性恶论的大师,再后来的近现代主张性恶论的实在太多,不再列举。 追问 不必你指出太多,但至少还有几位重要突出的人物你没有指出来...请注意有性恶论倾向的人物! 追答 有公羊高,旧题《春秋公羊传》的作者。 管仲、士匄、子产、李悝、吴起、慎到、申不害、商鞅、韩非子、李斯、桑弘羊、王叔文、王安石、张璁、张居正、严复、梁启超等 追问 你提的这些人只有一个韩非相对比是重要人物,而其他重要的人物是董仲舒,扬雄,王冲,韩愈。 追答 董仲舒 的 来源 于公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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