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仲永(伤仲永说明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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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来聊聊伤仲永,以下6个关于伤仲永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大学知识。

本文目录

  • 伤仲永的故事
  •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注释
  •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
  •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
  •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
  • 伤仲永什么意思
  • 伤仲永的故事

    伤仲永的故事: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

    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

    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

    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

    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

    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扩展资料:

    王安石著名诗歌作品《伤仲永》的创作背景:

    天圣三年(1025年),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明道二年王安石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康定元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庆历三年公元,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

    《伤仲永》文体介绍:

    本文叙事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第一段是“闻",第二段是先“见”后“闻”。叙事一气贯通而又层次分明,详细有致而又结构紧凑,内容集中而又意指鲜明。这种见闻录的方式使方仲永与“我”发生了联系,富有生活气息,给人以真切之感。文章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情色彩。

    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何以可“伤”道理,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于一个神童“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

    方仲永的形象:

    天生神童,却因后天的不学习,而沦为普通人的典型形象。

    《伤仲永》思想感情:

    本文通过记叙方仲永才华泯灭的事例,指出了当时不重视人才培养的时弊,强调了后天的学习和教育对人才成长的重要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伤仲永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注释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注释如下: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 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写好,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 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做客,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 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已经)才能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 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注释: 伤:哀伤,叹息。 金溪:地名,今在江西金溪。 隶:属于。 书具:书写的工具(笔、墨、纸、砚等)。 异:对……感到诧异。 借旁近:就近借来。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 养:奉养,赡养。 收族:团结宗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收,聚,团结。 理:道理。 邑人:同(乡)县的人。 稍稍:渐渐。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

    北宋文学家王安石创作的《伤仲永》原文及翻译如下: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翻译: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这首诗以赡养父母为主旨,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 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 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 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伤仲永》赏析 这篇文章以方仲永的事例,说明人受之于天虽异,但还得受之于人,否则就将复为众人,进而说明未受之于天者,本来就是众人,如果不受之于人,恐怕连作“众人”也难,而且强调了后天学习的重要性,表现了王安石早期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而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伤仲永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

    伤仲永 北宋朝(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的时候,不曾认识书写工具,(有一天)忽然哭着要它们。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借邻居的书写工具给他,仲永立刻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他的这首诗把赡养父母、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此感到非常惊奇,渐渐请他父亲去做客,还有的人用钱求仲永题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带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仲永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从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了。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仲永的才能已经)已经消失,完全如同常人了。”

    王安石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天资,远远地超过有才能的人。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则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一、词解

    1.隶:属于

    2.世隶耕:世代从事农业生产;

    3.未尝:不曾;

    4.求:要求

    5.异:对……感到奇怪

    6.借旁近:从邻居那里借来;

    7.与:给;

    8.书:写;

    9.为:题写;

    10.以……为意:把……作为诗的内容;

    11.观:欣赏;

    12.自是:从此;

    13.是:这、此;

    14.就:完成;

    15.者:......的地方;

    16.稍稍:渐渐;

    17.或:有人;

    18.宾客:用宾客之礼相待;

    19.邑人:同县的人;

    20.乞:求取,这里指花钱求仲永提诗;

    21.利其然:贪图这样(以此有利可图);

    22.扳:通“攀”,牵,引;

    23.环谒:到处拜访;

    24.使:让;

    25.从:跟从;

    26.称:相当;

    27.闻:听说;知道

    28.泯然:完全。指仲永的才华完全消失,和普通人一样了。

    29.不至:没有达到(要求)。

    30.王子:王安石的自称。

    31.通悟:通达聪慧

    32.夫:句首发语词,不译。

    33.固:本来。

    34.文理:文采和道理。

    35.利:以……为利。

    36.可:值得。

    37.秀才:这里指一般学识优秀的士人。

    38.谒:拜访.环谒:四处拜访.

    39.书具:写字的工具,指笔、墨、纸、砚

    40.异焉:对此(感到)奇怪

    41.彼其:他

    42.贤:胜过

    43.材人:有才能的人

    44.自:回到

    45.金溪:地名,现在江西金溪

    46.尝:曾经

    二、句解

    1.父异焉,借旁近与之。

    译:父亲感到十分奇怪,从邻居那里借来给仲永。

    2.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译:并且自己在诗上题写上了名字,他的诗以赡养父母、与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为主题。

    3.自是指物为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译:从此只要别人指定东西就能写诗,马上完成,它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可观赏的地方。

    4.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译:同乡人感到奇怪,渐渐用宾客之礼款待他父亲;有人还用钱来求取仲永的诗。

    5.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译:父亲认为这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到处拜访同乡人,不让他学习。

    6.不能称前时之闻。

    译:不能与以前所听说的相符合。

    7.泯然众人矣!

    译:完全成为平常人了。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

      《伤仲永》是北宋政治家、文学家王安石创作的一篇散文。下面是的我为大家整理的“《伤仲永》原文及翻译”!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更多精彩内容请持续关注!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    作者简介   王安石,生于天禧五年(公元1021年),卒于元祐元年(公元1086年)。字介甫,晚号半山,小字獾郎,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世称临川先生。宋临川人(现为 抚州 东乡县 上池自然村人),汉族。北宋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改革家,唐宋八大家之一(柳宗元 韩愈 苏轼 苏洵 苏辙 王安石 曾巩 欧阳修)。在北宋文学中具有突出成就。其诗“学杜得其瘦硬”,长于说理与修辞,善用典,风格遒劲有力,警辟精绝,亦有情韵深婉之作。著有《临川先生文集》。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    注释   ①金溪:地名,现在江西金溪。   ②世隶耕:世代耕田为业。隶,属于。   ③尝:曾经。   ④书具:书写工具,指笔、墨、纸、砚等。   ⑤异焉:对此(感到)诧异。焉,相当于“于之”   ⑥自为其名:自己提上自己的名字。   ⑦立就:立刻完成。   ⑧文理:文采和道理。(古今异义)   ⑨扳:通“攀”,牵,引。   ⑩称(chèn):相当。   ⑪泯然众人矣:完全如同常人了。泯然,消失。众人,常人。矣,语气词。   ⑫通悟:通达聪慧。   ⑬贤于材人:胜过有才能的人。贤,胜过、超过。材人,有才能的人。   ⑭受于人:指后天所受的教育。天、人对举,一指先天的禀赋,一指后天的教育。   ⑮彼其:他。   ⑯得为众人而已耶: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意思是比普通人还要不如。注释   ①金溪:地名,现在江西金溪。   ②世隶耕:世代耕田为业。隶,属于。   ③尝:曾经。   ④书具:书写工具,指笔、墨、纸、砚等。   ⑤异焉:对此(感到)诧异。焉,相当于“于之”   ⑥自为其名:自己提上自己的名字。   ⑦立就:立刻完成。   ⑧文理:文采和道理。(古今异义)   ⑨扳:通“攀”,牵,引。   ⑩称(chèn):相当。   ⑪泯然众人矣:完全如同常人了。泯然,消失。众人,常人。矣,语气词。   ⑫通悟:通达聪慧。   ⑬贤于材人:胜过有才能的人。贤,胜过、超过。材人,有才能的人。   ⑭受于人:指后天所受的教育。天、人对举,一指先天的禀赋,一指后天的教育。   ⑮彼其:他。   ⑯得为众人而已耶: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意思是比普通人还要不如。    通假字   【扳】:通“攀”,牵,引;   【材】:通“才”,才能,有用的。    朗读停顿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翻译   金溪县的平民方仲永,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纸、墨、笔、砚等),(有一天)突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很诧异,从邻家借来书写工具给他,仲永立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的大意是要奉养父母、与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传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这件事)感到奇怪,渐渐地,(同县的人)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父亲,(有的人)花钱请方仲永作诗。他的父亲以此认为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也已经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了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他写的诗)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回答说:“他的才能已完全消失,完全如同常人了。”   王安石说: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先天的才能,远胜于一般有才能的人。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常人,是因为他受到的后天的教育没有达到要求。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普通人,现在那些天生就不聪明,本来天赋一般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可能连普通人都不如吧?    对照翻译:   1.父异焉,借旁近与之。   译:父亲(对此)感到十分惊异,(于是)从邻居那里借来给仲永。   2.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译:并且自己在诗上题写上了名字,他的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题。   3.自是指物为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译: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写好,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   4.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译: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以宾客之礼来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还花钱来请仲永题诗。   5.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译: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人,而不让(他)学习。   6.不能称前时之闻。   译: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提并论了。   7.泯然众人矣!   译:他的才能已经完全消失了,如同常人了   泯然:消失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   8.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译:他的(通达聪慧)是天赋予的,(所以)胜过一般有才能的人很多。最终成为普通人,就是(因为)他后天的教育没有达到要求啊。   9.不能称前时之闻   译:不能与前时的名声相称了    赏析   这篇短文讲了人们求学的道理。一个人做学问求进取,若不能前进则必然后退。关于“不日进则日退”这一问题文章从三个方面进行论述。一是“独学无友,则孤陋而难成”;二是“久处一方,则习染而不自觉”;三是“不幸而在穷僻之域,无车马之资,犹当博学审问……”紧接着文章从“既不出户,又不读书”去假设,如果是这样的话,即使有“子羔、原宪之贤”也“无济于天下”。

    伤仲永什么意思

    伤仲永意思是告诫人们,即使天赋很高,不努力学习,也很难取得成绩,同时也告诉了人们,对于天赋不那么异秉的人,更需努力学习才能比别人聪明,有所收获。 “伤”字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 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 创作背景: 天圣三年(1025年),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震动乡里。明道二年(1033年),与方仲永同龄的王安石跟随父亲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遇见了方仲永。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因为“神童作家”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聪明。 康定元年(1040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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