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服装学院招生网(北京服装学院招生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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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来聊聊北京服装学院招生网,以下6个关于北京服装学院招生网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大学知识。

本文目录

  • 北京服装学院 怎么考
  • 北京服装学院本科的招生电话
  • 北服招生办电话
  • 我想着重学习高级服装制作,北京服装学院可以吗?
  • 北京服装学院本科招生就业网站怎么老是打不开,2011年艺术设计(服装)专业...
  • 2012年北京服装学院招生简章
  • 北京服装学院 怎么考

    按照《北京服装学院2016年本科生招生章程》规定参加高考。参考 第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详情访问北京服装学院招生网:http://bkzs.bift.edu.cn/ 北京服装学院2016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教委的要求,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编制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面向全国统一招生,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文理兼招;文史类、理工类专业编制分省招生计划。

    第十条 按教育部要求,学校预留不超过计划总数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招生条件

    第十一条 符合教育部规定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要求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二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的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具体详见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北京服装学院招生体检标准》。

    第十三条 对在入学考试及体检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考生的政策性照顾附加分在计算文化考试分数线时计入总分,计算综合成绩时不计入总分;文史、理工类专业考生的政策性照顾附加分在投档、录取时均计入总分。

    第十七条,根据文史、理工类专业进档考生的成绩和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及录取。对于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专业

    调剂,将由学校录取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如果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商务英语专业依次按照外

    语、语文、数学、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它文史类专业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它理工类专业依次按照数学、

    语文、外语、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且要求考生高考外语科目成绩不得低于90分(150分制)。学校公共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非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

    第十九条

    学校在江苏省的录取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要求选测科目除须选择物理外,另一选测科目不做要求。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及以上,必测科目等级要求

    为4C及以上。如果考生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如各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按照选测、必测科目等级高低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考生须取得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专业合格证

    (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及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美术类专业考生文化考试总成绩在达到我校划定分数线的基础上,且外语科目成绩不得低于60分(150

    分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综合成绩相等,优先录取专业考试总成绩高的考生;表演专业考生文化考试总成绩在达到生源省份艺术本科录取

    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专业考试成绩相等,优先录取文化折算成绩高的考生。具体录取规则详见《北京服装学院

    2016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第二十一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香港免试生、北京市“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主管部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录取时如有特殊要求,学校将按照要求执行。

    学校简介

    北京服装学院(Beijing Institute Of Fashion Technology),是全国唯一以服装命名,艺工为主,艺、工、经、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北京服装学院本科的招生电话

    北京服装学院咨询电话010-64288364,64288375。网址:http://zsjy.bift.edu.cn。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北口。

    北服招生办电话

    北服招生办电话有:

    咨询电话:010-64288375

    010-64288364

    传真电话:010-64288133

    北京服装学院在北京北京市朝阳区樱花东街甲2号北京服装学院。

    不过要在工作日的生活拨打,其他时间可能会打不通的呢,其实还可以经过学校官网去找到招生办的电话,就是输入https://www.bift.edu.cn/这个就是学校官网了,还有招生办网址https://bkzs.bift.edu.cn/如果要关注学校,可以在手机微信里搜索北服本科招生公众号,这样就可以时刻关注学校的招生信息啦。以上的信息根据2022年的北服本科招生章程的联系信息,其实我去年也考了北京服装学院,所以对招生简章还是比较了解的。

    我想着重学习高级服装制作,北京服装学院可以吗?

    http://zsjy.bict.edu.cn/index.asp,北京服装学院招生网,里面有你想要的信息,

    北京服装学院本科招生就业网站怎么老是打不开,2011年艺术设计(服装)专业成绩怎么老是查不到

    现在已经可以查了,要是打不开就是北服的网点的人太多了。你多从新点,不要刷新,越刷新越点不出来,安心等待页面出来不要着急哦。 还有就是最好要从北服的主页面点入招生页面,在招生页面的右下方就有艺术类成绩查询,再点进去。 不要着急,北服的网一向很慢的。 加油啦~祝你考上北服哦~~~ 我就是北服的~哦哈哈

    2012年北京服装学院招生简章

        ◇总 则◇   第一条 北京服装学院是全国唯一以服装命名,艺工为主,艺、工、经、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二条 学校由北京市管理,院校代码为10012。   第三条 学校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北口,在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南设有北校区。表演专业在本校就读;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广告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专业第一、二学年在北校区就读,后两学年回本校就读;其它各专业第一学年在北校区就读,后三学年回本校就读。   第四条 学校招生层次:研究生、本科。本科招生类别:艺术类、理工类、文史类。   ◇招 生 计 划◇   第五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市场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计划并报市教委审批。   第六条 学校根据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校的分省来源计划,经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学校艺术类专业面向全国统一招生,理工、文史类专业做分省计划。   第七条学校招生办公室将生源计划按要求及时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并传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招 生 条 件◇   第八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应具备国家有关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资格。   第九条 录取时的体检要求: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制定了学校各专业的体检标准。详见我校网站或印制的《2012年北京服装学院报考指南》上的体检标准。   第十条 我校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一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除表演专业外,艺术类各专业要求外语成绩不低于60分(150分制)。   第十二条 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90分(150分制)。   第十三条 本校外语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十四条 对在入学考试及体检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复查后,取消入学资格。   ◇录 取 规 则◇   第十五条 招生录取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六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控制在100%—110%范围。   第十七条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将按规定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在综合录取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英语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的考生;文史类专业(除英语专业以外)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理工类专业(除英语专业以外)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考生的政策性照顾附加分在投档时计入总分,录取时不计入总分;文史、理工类专业考生的政策性照顾附加分在投档、录取时均计入总分。   第二十条 文史、理工类专业的进档考生,根据成绩和专业志愿情况安排专业及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优先于无专业志愿的考生安排专业录取;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按分数级差安排专业,相邻志愿级差为1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要求,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文史、理工类专业考生时,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文件精神,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执行,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在专业课考试及文化课考试合格的基础上:   1.表演(服装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专业成绩相等,则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2.绘画(油画)、绘画(中国画)、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艺术设计(装饰雕塑设计)、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艺术设计(传媒设计与公关艺术)、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按综合分数(专业课总分÷专业课满分×150×50%+文化课总分÷文化课满分×150×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综合分数相等,则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其中,艺术设计专业6个专业方向按照考生专业方向志愿及综合分数,采用专业方向志愿级差的办法录取。第一专业方向志愿与第二专业方向志愿之间的级差为0.5分,第二专业方向志愿与第三专业方向志愿之间的级差为0.5分,第三专业方向志愿与调剂方向志愿之间的级差为1分。   3.省级统考有要求且涉及到的专业必须获得省级统考相应专业合格证书,同时获得校考相应专业合格证书。   4.省级统考不要求或未涉及的专业必须获得校考专业合格证书。   ◇收 费 及 其 他◇   第二十二条 录取新生学费及住宿费收取标准,按照北京市物价管理部门批复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有奖学金,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可获得奖学金。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不符之处,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北口樱花东路甲2号(中日友好医院东侧)   邮政编码:100029   咨询电话:010-64288364或010-64288375   招生网址:http://zsjy.bif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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