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来聊聊外交学院综合信息系统,以下6个关于外交学院综合信息系统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大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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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交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为规范本科招生工作,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外交学院,由周恩来同志亲笔题写;英文名称为ChinaForeignAffairsUniversity,简称CFAU。 第三条外交学院是国家公办、外交部直属、外交部和教育部两部共建的小规模、高层次、特色鲜明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外交学院成功跻身全国95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行列。 第四条学校法定校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24号。现有两个校区:展览馆路校区和沙河校区。展览馆路校区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24号;沙河校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高教园南三街5号院。 第五条学校招收和培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及各层次的国际学生等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外交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外交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招生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设立外交学院本科招生委员会。本科招生委员会由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本科招生委员会依据本科招生委员会章程及有关政策规定,审议我校本科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等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外交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本科招生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第八条学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和办学条件,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等因素,编制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没有预留计划。具体招生计划及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 第九条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当年度《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要求,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外交学院为提前批次录取院校。我校按照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实行网上远程录取。高考成绩公布后,我校在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含)以上且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区、市),我校在当地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含)以上且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国家专项计划录取分数原则上执行本条所列录取分数标准。 第十一条我校在施行提前批次顺序志愿的省(区、市),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地招生计划总数的120%;施行提前批次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第十二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当地省(区、市)招办规定加分提档,进档后在录取和确定专业时,只考虑考生的实际高考总分;实际高考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的考生,如无政策加分,依次比较外语笔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口试成绩。 第十三条确定录取专业时按实际高考总分排队,由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情况依次录取;各专业间不设定志愿级差;如所填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调剂者,将由我校根据分数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能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者,将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我校在施行提前批次顺序志愿的省(区、市),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按实际高考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采取征集志愿录取。我校在施行提前批次平行志愿的省(区、市),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采取征集志愿录取。经上述形式仍未完成的剩余招生计划经学院本科招生委员会和教育部批准将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区、市)。 第十五条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高考外语口试(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不组织高考外语口试的省份除外),且口试成绩达到合格(含)以上者方可录取。我校不再单独组织外语口试和专业面试。 我校对民族班、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考生高考外语口试暂不作要求。 第十六条我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有关省(区、市)的改革方案和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须满足我校在该省(区、市)公布的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七条我校在各省(区、市)除英语、翻译、法语、日语、西班牙语等语言类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外,非语言类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我校非语言类专业的英语课程起点高、比重大,部分专业课程直接用英语授课,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我校。 第十八条我校本科外语类保送生、华侨港澳台学生等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本校的有关招生简章执行。 国家专项计划、民族班、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等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及有关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根据学校特点(毕业生从事外交外事工作的特殊需要),凡有口吃、嘶哑或有口腔、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有听力障碍、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步态异常、驼背、肢体残疾的考生不宜就读。 第二十一条学生入校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对新生进行身体复查和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新生,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并追究其责任。 第四章其他 第二十二条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学校现行学费标准为每学年5000元/生,住宿费标准为每学年900元/生。如国家调整当年度本科生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学校将按照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综合类奖学金和各类单项奖学金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在校内设立的冠名奖学金。 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建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在校期间,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或勤工助学等多种资助,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四条学校网址: www.cfau.edu.cn 招生网址: zs.cfau.edu.cn 电子邮箱:zhshb@cfau.edu.cn 招生微信:外交学院本科招生 招生咨询电话:010-68354353、89146832 第二十五条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通过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外交学院,由外交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浙江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入口网址 附填报网站系统教程
一、2020年浙江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入口网址 2020年浙江高考志愿填报系统网址入口为 https://www.zjzs.net/moban/index/index.html ,考生在志愿填报时,请仔细了解所报考的院校招生条件和历年录取分数线,也可以通过知分选大学系统 http://mzy.juzhiyuan.com/mobile/ ,筛选出自己可以报考的大学。 二、浙江高考志愿填报教程和指南 24.高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组织实施,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录取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须集体研究决定。 25.录取分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三类进行。 26.普通类分提前录取和平行录取。提前录取实行传统志愿,平行录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 27.普通类考生分段办法。分三段,分别按实考人数的20%、60%、90%确定。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在考生高考成绩发布时一并确定并公布分段线。扩大比例征求志愿分数线择时公布。 28.普通类考生位次确定办法。考生位次根据所有考生高考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先后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 29.普通类提前录取。有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要求的军事、公安、定向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定向培养士官试点,及经过批准的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院校、航海类等专业,实行提前录取。 (1)志愿设置。实行以院校为单位的传统志愿。考生可填报不超过5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不超过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不再设院校服从志愿。符合相关院校、专业报考条件的一、二、三段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一并填报志愿。院校对专业服从志愿考生进行调剂录取,须以考生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前提。 (2)录取。本、专科不再分批,录取分段进行。每一段录取时,根据志愿优先原则,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录取。投档比例不超过1:1.2.考生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投档。其中,按规定须在投档前先进行政审、面试、体检等工作的,按上述办法及规定比例,分段提供考生名单,统一组织政审、体检、面试。 提前录取高校(专业)可参考浙江省普通类分段线,在第三段线上提出最低文化成绩要求。 浙江警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单列,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工作开始前完成录取。被浙江警察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其他高校录取;未被浙江警察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影响普通类提前录取5个院校志愿的投档录取。 30.普通类平行录取。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 (1)志愿设置。实行专业平行志愿。以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类)作为一个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80个志愿。 (2)录取流程。第一段考生先填报志愿,随即投档录取;剩余计划重新公布,未被录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报志愿,再组织投档录取。以此类推。第三段志愿填报和录取后,如仍有院校专业(类)未完成计划的,实行征求志愿。 (3)投档办法。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类)。投档比例为1:1.高校按规定在投档前增加计划的,投档人数计算以增加后计划为准。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志愿顺序投档,全部相同者一并投档。 31.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分别按相关规定执行。分段录取时,如第一段投档录取后已完成全部计划,则第二段志愿填报工作不再进行。 32.志愿填报。实行网上填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为唯一填报志愿的网站,网址为:www.zjzs.net。网上填报志愿后不进行现场确认。 (1)考生须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内参加相应段(批)志愿填报。未按时完成志愿填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段(批)报考资格。 (2)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准确了解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单科成绩、体检等各项具体要求,确保本人填报符合条件。有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要求方可填报志愿。 凡填报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专业、中外合作专业志愿的考生,应当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 (3)普通类提前录取和第一段、艺术类第一批和第二批第一段、体育类第一段同时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29日至7月30日。普通类第二段、艺术类第二批第二段和体育类第二段同时填报志愿,普通类第三段单独填报,具体填报时间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公布。 高校专项计划、普通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合格考生,在7月29日至7月30日与普通类第一段等志愿填报同时进行;已填报志愿但又放弃录取的考生,只能参加普通类第二段及之后录取。 (4)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一律不得改动。考生务必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致使密码信息外泄以及填报志愿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各级考试招生机构和中学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工作。 志愿填报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33.录取工作于8月上旬开始,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高校采取远程异地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录取期间,各高校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保证相互通讯联络的畅通。 34.录取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浙江省规定并向社会公布的投档办法向高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并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的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的行为。高校应当按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做出解释。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 35.专业平行志愿均实行一轮投档。考生每次填报的志愿均只有一次投档机会,一旦被投档到其中一个志愿,其余志愿即失效。若投档后被退档,其他志愿也不能再投档。 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后续志愿填报和录取。退档考生和档案未投出的考生可参加后续的志愿填报和录取。 36.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地方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考生,按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招生院校确定的相应录取标准,在普通类提前录取的最后一天单独投档,其最低文化要求原则上不得低于普通类第一段分数线。高水平运动队投档在普通类第一段专业平行志愿投档之前进行,文化成绩原则上要求不得低于普通类第二段分数线的65%。 37.高校录取新生要按规定程序、规定时间,完成调档、阅档、审核、录取、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或不按规定进行录取的高校,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代为录取,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38.未经教育部批准,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不得在国家政策规定外作其他限制。 39.肢体残疾考生的录取工作按国家和浙江省有关残疾考生录取工作的规定执行。除患有传染性疾病、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学习不能自理者以外,对身体状况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和其他学生、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得以身体状况为由拒绝录取或加以专业限制。 40.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乡(镇)、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以户籍为准);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42.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的《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自治条例》有关规定,对户籍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且在当地完整完成高中阶段教育的非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浙江省所属高校,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3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3.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当予以优先录取。 见义勇为牺牲或致残人员的子女、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司法行政机关人员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司办通〔2020〕3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散居地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4.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申请政策加分,并及时按要求提供有关加分项目所需的有关证件或材料。 45.加分考生资格实行主管部门审核负责和教育考试机构集中公示制度。少数民族加分考生资格审核由民族宗教事务管理部门负责,“三侨一台”加分考生资格审核分别由侨务、台务管理部门负责,退役军人和烈士子女加分考生资格审核由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负责。 经县(市、区)、市和省相关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分别在考生所在中学(或单位)、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考试招生机构网站公示,并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上集中公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还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公示具体要求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加分审核及公示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10〕32号)规定执行。审查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将加分值加入考生总分或在相关院校录取时加入总分。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项目加分。 2020年起,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乡(镇)、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等的加分资格审核工作通过浙江教育政务服务网进行,审核合格考生的《政策加分登记表》由浙江教育政务服务网自动生成,并由高考报名点打印存入考生档案。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加分,不得累加。 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46.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民族班生源不足时,经学校申请,最低可降至普通类第三段线,专科预科班可在第三段线下降不超过60分,专科民族班可在第三段线下降不超过40分。 47.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招生等)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并增补或调整相应计划。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录取考生名册,加盖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并在每段录取结束后将录取考生名册寄给有关高校。 48.高校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经校长签发并加盖高校公章后,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49.单独招生的高校须按有关要求,于7月30日前向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报送录取数据和书面报告。 50.已确认保送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其他高校不再录取。 高校强基计划根据教育部规定在8月5日前完成录取,考生强基计划志愿以在各试点高校报名系统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 复旦大学 、 上海交通大学 、 浙江大学 、中国科学院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在6月27日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网上确认高水平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兼报多所学校的考生还须确定各校的优先录取顺序。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作放弃。录取工作在强基计划录取之后、8月7日前完成,同时被多所院校拟录取的,按6月27日考生自主填报的顺序确定正式录取院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的录取。 未纳入统招的香港高校的招生工作,须在8月7日前完成。凡被录取的考生后续其他高校不再录取。 51.考生可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zjzs.net)查询录取信息。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当及时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或高校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当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 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当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号)在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以后20日之内报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严禁高校为未报到考生注册学籍。 52.新生入学后,高校要认真进行相关信息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由高校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53.考生纸质档案由考生所在中学(单位)负责组建。考生档案一式2份,一份由考生所在中学(单位)留存,一份按规定交由考生自行带至高校。考生须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到本人毕业中学(单位)提取本人档案,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54.除按规定应当向社会公开公示的信息外,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55.录取工作具体事宜按《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细则》执行。
北京外交学院和北京国际关系学院有什么区别呀?
北京外交学院和北京国际关系学院的区别:
1、直属关系不同
外交学院由外交部直属,国际关系学院由教育部直属。
2、地址不同
外交学院在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24号,国际关系学院在北京市海淀区坡上村12号。
3、类型不同
外交学院是语言类院校,国际关系学院是政法类院校。
4、属性不同
外交学院于2017年9月入围首批“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名单,国际关系学院未入选。
5、创建时间不同
外交学院创建于1955年9月,国际关系学院创建于1949年。
扩展资料:
外交学院招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生、本科生。设立了外交与外事管理系、英语系、外语系、国际法系、国际经济学院、基础教学部、研究生部、国际关系研究所、国际教育学院等9大教学单位。还有亚洲研究所、中国外交理论研究中心、国际法研究所等20余个研究中心。
外交学院是全国首先设立外交学本科专业的高校,也是国家首批国际关系学和外交学专业硕士和博士授予单位。现拥有国际关系、外交学两个国家级重点学科,政治学(一级学科)和英语语言文学两个北京市重点学科。
拥有博士后流动站一个,一级学科博士点一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1个及3个专业学位授予权。
国际关系学院是一所与共和国同龄的全国重点大学。学校以国际问题和外语教学科研为重点。
目前,学校设有2个学院和5个系,本科教育设有国际政治、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日语、法语、传播学、法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公共管理、行政管理等10个专业。
分别开设国际政治理论研究、国际政治外交实践、国际经济与贸易、政府采购、英语语言文化、英语翻译、应用日语、应用法语、文化与传播、汉语国际传播、法学、数据科学与工程、信息安全、智能信息处理、国际事务管理、涉外管理等16个专业方向。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外交学院
百度百科——国际关系学院
2022年外交学院考研报名外交学的人数
根据历年外交学院考研报名情况来看,2022年的外交学院考研报名人数预计将在6000-7000人左右,具体数据仍需等待招生办公室公布。
外交学院招生条件
其他信息:
外交学院为提前批次录取院校。外交学院按照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实行网上远程录取。高考成绩公布后,外交学院在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含)以上且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区、市),外交学院在当地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含)以上且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国家专项计划录取分数原则上执行本条所列录取分数标准。
吉林高考志愿填报系统登录入口:http://www.jleea.edu.cn/
一、吉林高考志愿填报系统登录入口 吉林高考志愿填报系统登录入口: http://www.jleea.edu.cn/ 二、吉林高考志愿填报指南 为方便考生填报高考志愿,现发布吉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电子版)。填报高考志愿期间,请大家持续关注我院官网发布的招考信息,对于招生计划中的调整变化,我们将及时在院官网进行发布。 说明 依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下达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我们汇编了2021年在吉林省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分科类、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现予以公布。 一、普通高校录取批次设置 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分普通类[文史、理工农医(简称“理工”)]、体育类(体育文、体育理)、艺术类(艺术文、艺术理)。设置9个最取批次: (一)全国批: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教育部批准的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高校有关艺术类专业等。 (二)提前批:军队、公安、武警院校;直招士官生;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各专业,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部分专业;外交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上海海关学院、昆山杜克大学、上海纽约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国家公费师范生;省属院校的免费医学定向、公费师范定向、优师专项计划、订单农科生各专业; 北京大学 等高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部分院校的非通用语种专业;大连海事大学等高校的航海技术、轮机工程等航海类本科专业;部分院校的飞行技术专业;重点院校体育类专业;部分重点院校艺术类专业等。 http://Www.CreDitSaiLing.Com (三)国家专项计划批: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承担。 (四)特殊类型招生批: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的部分院校。只允许参加上述招生类型审核或测试合格考生填报。 (五)第一批(A、B段): 第一批A段:文史、理工类全国重点院校,经吉林省招生委员会批准的普通本科院校的重点专业,西交利物浦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等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专业),省属院校师范类专业,普通高校(含民办院校、独立学院)本科艺术类专业等。 第一批B段:文史、理工类重点大学的定向招生、总装备部预科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授课和加试少数民族语文的院校和专业,以及有其他特殊要求的院校和专业,普通高校(含民办院校、独立学院)本科艺术类专业等。 (六)地方专项计划批: 承担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我省省属重点高校。 (七)第二批(A、B段): 第二批A段:文史、理工类普通本科院校(含民办院校、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专业)。普通高校(含民办院校、独立学院)体育类本科专业等。 第二批B段:文史、理工类普通本科院校的定向招生、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授课和加试少数民族语文的院校和专业等。 (八)专科提前批(A、B段):普通高校(高职)艺术类专科专业,民办院校(含独立学院)艺术类专科专业。 (九)专科批:普通高校专科(高职)专业(含体育类专业),民办院校(含独立学院)专科(高职)专业(含体育类专业)。 二、报考科类录取批次、志愿设置 每个院校志愿均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普涌类(文史、理工)共7个录取批次:1.提前批,设3个院校顺序志愿; 2.国家专项计划批,设7个院校平行志愿; 3.特殊类型招生批,设1个院校志愿; 4.第一批(A、B段),A段设7个院校平行志愿,B段设5个院校平行志愿; 5.地方专项计划批,设7个院校平行志愿; 6.第二批(A、B段),A段设10个院校平行志愿,B段设5个院校平行志愿; 7.专科批,设10个院校平行志愿。 (二)体育类共3个录取批次: 1.提前批,设7个院校平行志愿; 2.第二批(A段),设10个院校平行志愿; 3.专科批,设10个院校平行志愿。 (三)艺术类共4个录取批次: 1.全国批,设1个院校志愿; 2.提前批,设3个院校顺序志愿; 3.第一批(A段),设10个院校平行志愿; 第一批(B段),设3个院校顺序志愿; 4.提前专科批(A段),设10个院校平行志愿; 提前专科批(B段),设3个院校顺序志愿。 (四)部分院校举办的定向生、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招生专业及计划一般列入相应批次(第一批、第二批)的B段录取,并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三、报考科类填报原则 1.考生填报志愿时,文史类考生只能填报文史类院校(专业);理工类考生只能填报理工类院校(专业)。艺术类考生既可填报艺术类院校(专业),也可对应兼报普通类的院校(专业)。体育类考生既可填报体育类院校(专业),也可对应兼报普通类的院校(专业)。 2.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有些志愿不能同时兼报。主要兼报限制如下: 艺术类考生只能在同一批次选择一种类别填报,不能在同一批次内既报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又报普通类院校(专业)志愿。 体育类考生只能在同一批次选择一种类别填报,不能在同一批次内既报体育类院校(专业)志愿又报普通类院校(专业)志愿。 3.考生要根据各科类各批次投档顺序慎重选择志愿(含征集志愿)兼报。同一批次兼报两个以上科类,因某一科类已被投档而导致同一批次另一科类无法再次投档录取的,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网上填报志愿说明 2021年我省继续在考生知分、知线、知位后,分两次填报高考志愿。第一次填报本科志愿(包括在提前批录取的公安、司法类院校的专科和士官生专科专业),第二次填报专科志愿。 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信息采集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和网上征集志愿的方式进行。网上填报(征集)志愿时,考生须登录“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在规定时间内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 (一)填报志愿网址 “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是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唯一合法网站。 登录网址为:https://gkzy.jleea.com.cn (二)用户名和密码 网上填报志愿的用户名为考生报名时生成的8位报名序号,登录密码为考生高考报名时自行设置的密码。 (三)填报志愿时间 考生填报志愿分填报本科(包括在提前批录取的公安、司法类院校和士官生专科专业)志愿、填报专科志愿两个时段进行。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可在填报时限内修改所填报的志愿信息(不限修改次数)。 1.填报准备 6月22日-23日(9:00-16:00),考生登录系统,确认用户及密码信息是否正确,并可进行预填报,预填报志愿信息有效。 考生若忘记密码,本人须持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高考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重置密码。建议忘记密码的考生在6月23日前完成密码重置,以免影响正常填报。 2.填报时间 本科段:6月24日一28日(每天9:00一16:00)。 专科段:8月13日一14日(每天9:00-16:00)。 (四)填报志愿流程 1.考生须使用IE7.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网上志愿填报系统。要关闭浏览器的屏蔽功能,以免弹出窗口打不开影响填报志愿。如网页打开速度较慢,不要反复刷新。 2.阅读考生须知、计划说明等材料。 3.输入报名序号和密码进入系统,并立即修改初始密码后重新登录系统。 4.点击各批次按钮选择填报院校及专业志愿。某批次未填报信息,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该批次志愿。 5.填报志愿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xxx批志愿保存并确认”按钮,保存志愿信息。系统弹出“保存并确认志愿信息成功”窗口后,即为本批次填报成功。 6.修改各批次志愿信息。填报志愿信息需要修改,点击“xxx批次”按钮,进入修改页面,点击“修改”按钮。修改完成后,保存志愿信息。 7.填报志愿结束后,点击“查看填报结果”按钮,查看最终填报结果。确认无误后点击“安全退出”按钮,填报志愿完成。 (五)密码管理注意事项 1.考生须妥善设置和保管个人密码,以免因密码外泄导致志愿信息被非法篡改。在公共场所网报时,要注意密码和个人信息保护,以免泄露。因本人原因导致密码泄露或被他人窃取,造成考生本人信息泄露、志愿信息被篡改等相关问题,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生若忘记密码,本人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高考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重置密码。 (六)网上填报注意事项 1.为避免进入“钓鱼”网站导致的信息泄露或填报志愿无效,请广大考生在登录志愿填报平台时,在浏览器页面地址栏直接输入我院公布的登录网址进行志愿填报。 2.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将按照规定的志愿(含征集志愿)填报时间准时开放和关闭。考生须按照有关操作流程,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志愿填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填报志愿,视为放弃填报和录取,相应责任由考生自负。 3.考生应尽早确定志愿和完成网上志愿填报操作,避免因网络即时访问流量过大导致网络不畅、网速缓慢等问题,或偶发停电、网络故障等不可预知情况,影响填报志愿。 4.为避免志愿误报和提高效率,考生可先在“志愿样表”上进行纸介质预报,确定本人意愿后再通过网报系统进行实际填报。 5.考生应保证网上填报志愿内容的真实、准确,是本人真实意愿的表达,必须是本人确认和填报。凡因他人代填、代报或本人误填等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网上征集志愿须知 2021年,除全国批、特殊类型招生批外,其他批次生源不足时,均实行网上征集志愿。我省各批次征集志愿计划信息、填报时间及说明将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发布。考生须通过“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https://gkzy.jleea.com.cn),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每次网上征集志愿时,未被录取考生须根据当次公布的征集志愿信息,在“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按时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志愿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后续批次志愿的录取。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征集志愿只面向符合条件的考生。生源不足时按国家相关规定降分征集志愿。军队、公安、武警、司法类院校征集志愿原则上可根据生源情况面向同科类、同类别其他院校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 体育类、艺术类各批次征集志愿只面向同类别加试合格的考生。 五、填报志愿须知事项 (一)各相关代码说明: (二)除部分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的公费师范生;优师专项专业;省属院校的公费师范、免费医学、订单农科生专业,以及军队、武警院校、新疆警察学院免收学费外,其他专业均收学费。 (三)优师专项计划。2021年,国家实施“中西部优秀农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简称“优师专项计划”)。 其中,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部委属院校优师专项师范生具体政策以学校发布为准。 延边大学、 吉林师范大学 、长春师范大学等省属院校优师专项计划招生录取、签订协议参照省属公费师范生政策执行,具体以《关于做好吉林省2021年省属高校师范生公费教育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吉教联[2021]28号)为准。 今年省属高校本科优师专项计划定向就业地区为珲春市、龙井市、和龙市、汪清县、长白县、大安市。 (四)省属公费师范生。我省延边大学、 吉林师范大学 、长春师范大学、北华大学、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通化师范学院、白城师范学院等七所院校招收省属院校公费师范生。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免交学费、教材费、住宿费,并享受生活补助和实习补贴。省属院校招收公费师范生,实行全省“统一招生、定向就业”的办法。招生计划分科类、分专业具体到设岗县(市),学生毕业后到聘用县(市)定向定岗就业,即先由培养高校依据学生所报专业志愿进行预录取,由录取高校负责通知学生到高校与定向设岗县(市)教育局签署定向就业协议,然后再发放入学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签订协议的考生将取消预录取资格,恢复其下一个批次录取资格。 (五)免费医学定向生。我省长春中医药大学、北华大学、吉林医药学院招收免费医学定向生。免费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在医疗卫生支出中统筹落实。免费医学定向招生只招收农村生源;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地生源。免费医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就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承诺毕业后到定向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免费医学生在学期间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毕业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定向就业所在地区。 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我省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订单农科生。订单农科生计划全称“吉林省省属高校农科生‘订单式'培养计划”。吉林农业大学、延边大学、北华大学、吉林财经大学四所高校招收订单农科生。提前批次录取。 订单农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学费由省人才开发基金和培养高校承担,毕业后到我省靖宇县、镇赉县、通榆县、大安市、龙井市、和龙市、汪清县、安图县、洮南市、白城市洮北区、长岭县、双辽市、图们市、柳河县、长白县等15个县(市、区)的乡镇涉农事业单位工作不少于5年。录取过程中,高校负责通知考生与高校、设岗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三方教育就业协议,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然后发放入学通知书。未按规定签订协议者,取消本志愿录取资格。 (七)凡未注明学制的本科院校或专业,学制均为四年;凡未注明学制的专科(高职)学校或专业,学制均为三年。 (八)凡院校或专业注明限招外语语种的,不招其他应试外语语种考生;凡院校或专业未特殊注明外语语种的,不限应试外语语种。 (九)我省外语口试分为A、B、C、D四个等次,分别对应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考生应注意招生院校对外语口试的等次要求。凡报考外语、科技外语、科贸外语、专门用途外语和中外合作办学等涉外专业的考生,以及标明加试外语口语专业等次要求的,必须参加外语口试并取得相应的外语口试等次资格。 (十)凡注明“招蒙古语授课”是指在高中阶段全部使用蒙古语授课,高考除外语试卷外其他科目全部用蒙古语言文字答卷的蒙古族考生;凡注明“加试蒙古语文”是指高考时各科用汉语答卷并加试蒙古语文的蒙古族考生。招生院校同一专业既有统招,也有招收蒙古语授课考生或加试蒙古语文考生时,专业备注已作区分,以方便蒙古族考生填报和院校录取。其他考生不允许填报蒙古语授课或加试蒙古语文的专业,否则责任自负。 (十一)凡未注明具体招生人数的院校和专业,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本计划所列院校专业名称和代码。 (十二)凡报考建筑学、建筑设计、建筑装饰技术、城乡规划、广告学、风景园林等专业,需有素描和写生基础;部分高等学校要求考生入学后加试徒手画,未达到要求的,将由学校调整到其他专业,考生应了解学校的招生章程,慎重报考。 (十三)专业备注内容由招生院校负责解释,在填报该专业前须登录招生院校网站查询已公示的《招生章程》或电话咨询招生院校予以确认。 (十四)填报军队、武警院校的考生,须参加省军区统一组织的军队、武警院校政治考核、面试、体格检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心理检测。 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合格标准共有15种:指挥专业合格、装甲专业合格、测绘专业合格、雷达专业合格、水面舰艇专业合格、潜艇专业合格、潜水专业合格、空降专业合格、特种作战专业合格、防化专业合格、油料专业合格、医疗专业合格、音乐专业合格、舞蹈专业合格、其他专业合格,考生合格类型为以上一种或多种,必须达到报考专业体检标准要求。 录取时,如因部分学校生源不足,将在网上重新征集志愿,允许参加其他军队、武警院校相同类别体检合格的考生重新填报。军队、武警院校未注明招女生的,一律只招男生;未注明外语语种要求的,一律只招英语考生。 (十五)凡报考在提前批次录取的直招士官生院校专业考生,须参加各市(州)或县(市、区)征兵办组织的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六)边防子女预科班报考条件: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条件,在驻国家边驻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以及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可报考长春工程学院、西安邮电大学、烟台大学三所学校的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 四川大学 国防科研试验部队预科班只招收63850部队军人子女考生。 (十七)凡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吉林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新疆警察学院等公安院校的考生,须参加省公安厅统一组织的公安院校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八)凡报考在提前批次录取的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专业考生,须参加省司法厅统一组织的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九)凡报考在提前批次录取的中国消防救援学院专业考生,须参加吉林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组织的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十)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二十一)报考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选拔条件及录取办法按空军招飞局、海军招飞办、中国民航总局相关政策执行。相关事宜可通过网上查询或与学校直接联系。 (二十二)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的招生计划,继续参加提前批次录取,并对内地学生实行以高考原始成绩投档、录取,考生不享受各类照顾加分政策。 香港地区、澳门地区其他高等学校的自主招生,考生应在招生学校网站上报名及填报志愿。相关事宜可通过网上查询或与学校直接联系。 香港地区自主招生高校完成录取工作后,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供录取名单。录取名单上的考生将不再参加内地高校的录取。 (二十三)个别高校在教育部下达计划后,可能对本校的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专业进行补充或调整。调整补充的计划信息将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和“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中予以公布,供有填报意愿的考生查阅。 (二十四)按照学校要求,对部分院校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等不同性质的招生计划在同批次分别编制了多个院校代码(四位码),同一学校的每个院校代码作为一个独立院校志愿,请考生认真阅读,避免错报,影响录取。 (二十五)凡省属公费师范生、省属优师专项、免费医学定向生、订单农科生中注明“靖宇县”“敦化市”等字样是指考生毕业后,定向就业的县(市、区),如有疑问可咨询相关院校。 (二十六)院校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向社会公布招考说明和录取规则等信息的主要形式和依据。本书中计划数、授课语种、专业培养方向、学费标准方面等均源自招生院校通过教育部计划来源网上报的相关数据,供考生填报志愿参考使用,如与学校《招生章程》不符,请咨询有关招生院校。 如需了解院校具体的录取规则、办学地点、校区分布、语种要求、身体条件要求、专业性质(师范、非师范、定向等)、专业级差、各项收费等情况,请与学校联系或登录学校官网查询。 (二十七)成绩及录取查询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www.jleea.com.cn 吉林省教育信息中心:www.jlipedu.cn 吉林教育电视台:www.jletv.cn微信号:jilinetv 声讯:12580,114,16897766(成绩查询),16897866(录取查询) 联通用户:发送短信“GK+14位考生号”到“10655800004注册预约 吉林省政数局:“吉事办”高考服务专区,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高考服务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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