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招生网(湖北大学自考招生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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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今天我们来聊聊湖北大学招生网,以下6个关于湖北大学招生网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大学知识。本文目录湖北大学招生网湖北大学如何查看你校招生章程?湖北大学招生办电话湖北大学招生办电话是多少?湖北大学...

今天我们来聊聊湖北大学招生网,以下6个关于湖北大学招生网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大学知识。

本文目录

  • 湖北大学招生网
  • 湖北大学如何查看你校招生章程?
  • 湖北大学招生办电话
  • 湖北大学招生办电话是多少?
  • 湖北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 湖北大学是几本啊?
  • 湖北大学招生网

    一般招生时间跟寒暑假时间差不多,现在就可以去报名的。学校的话,推荐你去当地好的学校,你可以了解一下。

    湖北大学如何查看你校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发布在湖北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xx.hubu.edu.cn/zsxx/zsjz.htm。

    湖北大学招生办电话

    普通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7-88755167。

    湖北大学武昌校区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阳逻校区(通识教育学院)地址:武汉市新洲区阳逻平江东路630号;汉口校区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谌家矶街兴盛大道特1号。

    湖北大学网址:http://www.hubu.edu.cn。

    湖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2年修订):

    第七条学校在核定的招生规模内,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招生来源计划。学校按照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比例确定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八条 湖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专业除外)实行学分制收费,本科生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个部分构成;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专业实行学年学费。学费标准和收费办法按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规定执行。

    以上内容参考 湖北大学-湖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2年修订)

    湖北大学招生办电话是多少?

    湖北大学招生办电话:027-86727014、86727004

    招生办其他信息: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

    普通本专科招生咨询电话:027-86727014、86727004

    传真:027-88662270

    参考:湖北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

    湖北大学:

    湖北大学(Hubei University)坐落于湖北省武汉市,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是湖北省“2011计划”牵头高校,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二级保密资格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接收高校,是教育部和英国大使馆批准设立的湖北省唯一的雅思(IELTS)考试考点单位。

    湖北大学创建于1931年,是一所拥有文、史、哲、经、法、管、理、工、农、医、教育、艺术学等12大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大学,已有80余年本科教育、30余年研究生教育的办学历程,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化学、材料科学2个学科进入ESI国际学科排名全球前1%,跻身世界高水平学科行列。

    (据官网2015年6月显示)湖北大学设有武昌主校区、汉口校区、阳逻校区3个校区,总占地2000余亩,总建筑面积70万平方米。在“中国光谷”武汉未来科技城湖北省大学科技园内建有湖北大学科技园,占地110亩。现有在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生近20000人,博士、硕士研究生4500余人。

    湖北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努力选拔优秀人才。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性质、校址、组织机构

    第四条 湖北大学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是国家批准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属普通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学校代码:10512,法人代表:谢红星。

    第五条 湖北大学武昌主校区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湖北大学阳逻校区地址:武汉市新洲区阳逻平江东路630号。湖北大学网址:http://www.hubu.edu.cn/。

    第六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收费

    第七条 学校在核定的招生规模内,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招生来源计划。学校按照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比例确定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八条 湖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除外)实行学分制收费,本科生学费分为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个部分组成,具体标准和办法按湖北省物价部门的批复执行。

    第四章 招生录取规则

    第九条 普通高考考生须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其他类型考生按有关规定参加相应的考试。港、澳、台地区考生须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组织的文化考试。

    第十条 考生电子档案按规定投入学校后,学校根据考生电子档案信息、填报的专业(类)志愿,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体检等各方面情况,以“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投档成绩(部分专业考察单科成绩等条件)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安排考生的专业。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专业相关科目理工类为数学、综合,文史类为语文、综合。因专业(类)招生计划数所限不能满足考生志愿的,若考生服从调剂,可安排至其它专业(类)。体育、艺术等特殊类型招生按相应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在江苏省第一批次文理科录取的考生选修测试科目分别为历史、物理,选测科目等级为B+B及以上,对投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排序录取;其他批次的录取方式以江苏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为准。上海市、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须符合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志愿规则遵循生源属地化原则,执行所在省(区、市)的相关政策。

    第十二条 英语、翻译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外语应试语种。学校公共外语课以英语语种安排教学。

    第十三条 体育类(体育教育、休闲体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人体科学)专业录取时文理兼招同时投档,按照考生综合成绩分省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7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75。若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 艺术类(含美术学、设计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时按照考生综合成绩分省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文化成绩÷文化满分×60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400。对于文科和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照文理科分别排序录取;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不分文理、统一排序。若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部分专业(类)有最低分数要求:美术学、设计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外语60分(适用于满分150分,否则按相应比例折算),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公布的一本线的80%。

    第十六条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有最低身高要求:男生170cm,女生160cm。

    第十七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者视为此类专业间也服从调剂。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换到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包含:环境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中外合作办学)、材料化学(中外合作办学)三个专业。

    第十八条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办法详见《湖北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第十九条 凡填报我校志愿的投档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不换录、不退档。

    第二十条 录取的部分专业(类)新生进入通识教育学院,进行为期一年的通识教育培养。

    第二十一条 按学科专业类招生的,依据有关规定实行专业分流培养。楚才计划班、“荆楚卓越工程师”协同育人计划等入校后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遴选。

    第二十二条 录取考生入学后,可按学校人才培养规定在第二学期提出申请,通过有关考核后双向选择调换一次专业。

    第二十三条 违规报名、考试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规定的投档考生,因肢体残疾导致生活不能自理或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投档考生,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不符合有关学科、专业特殊录取要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退回其档案。

    第二十四条 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各类奖(助)学金40余项。

    第二十六条 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并实施一系列配套措施,形成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为辅的资助体系。

    第二十七条 学校实行弹性学制,允许按规定休学、复学或延长基本学制,凡在国家规定的修业期限内获得专业培养方案设计的总学分且结构符合要求,准予毕业并颁发湖北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湖北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考生及家长谨防受骗。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湖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单位负责解释。湖北大学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7-88755167。

    湖北大学是几本啊?

    一本大学,湖北大学是各省的录取分数都一本分数

    学校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也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扩展资料:

    学校有武昌主校区、汉口校区、阳逻校区等3个校区,总占地面积2100余亩。校舍总建筑面积7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3.76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24亿元。图书馆总面积4.73万平方米,馆藏纸质文献241.51万册,电子图书总量297.58万册,中外文数据库311个。

    有专任教师1433人,其中正、副教授885人,博士生导师129人、硕士生导师808人。学校有双聘院士2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2人、“千人计划”5人、“万人计划”6人、国家“杰青”2人、国家“优青”2人、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2人。

    学校有15个学科在湖北省属高校中排名第一,8个学科在湖北地区高校中排名前三。现设有18个学科性学院,本科专业78个。有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参考资料来源:湖北大学本科招生网-2018年各省市普通本科录取分数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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