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来聊聊武汉理工大学招生网,以下6个关于武汉理工大学招生网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大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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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及考试招生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办学宗旨,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武汉理工大学(国标代码10497),英文译名:WuhanUniversityofTechnology。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122号;设有马房山校区、余家头校区和南湖校区。
第三条武汉理工大学是一所直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四条我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等情况,择优选拔,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以及社会的监督。
第五条经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武汉理工大学毕业证书,并对符合《武汉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办法》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武汉理工大学成立由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校友及中学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民主管理和监督;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
第七条招生办公室为我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我校遵循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区、市)当年高考报名人数及各省(区、市)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历年生源质量及就业情况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我校在各地的招生计划数,编制本年度招生来源计划,并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第九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我校按教育部规定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等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章招生类型及录取原则
第十条我校普通本科的招生对象:普通高考生(含国家专项计划考生、高校专项“励志计划”考生、艺术类专业考生、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西藏新疆高中班、定向生),外语类保送生,华侨及港、澳、台地区考生。
第十一条普通高考生(已被我校预录取的一级单招高水平运动员除外)须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十二条对于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区、市)确定的政策性加分,我校认可当地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面向全国高校招生有效的加分项目和分值,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0分。我校在录取和安排专业时以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为准,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三条在各省(区、市)划定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我校依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的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进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且服从专业调剂者,我校原则上不退档。
第十四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公布计划中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专业分配原则
投档至我校且符合有关录取规则的考生,将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并分配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如考生所填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在计划未满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凡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剂,一律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
对于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的省份,投档成绩相同时,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高者优先分配专业;高考文化成绩总分也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分配专业,专业相关科目理工类为“数学+综合”,文史类为“语文+综合”;专业相关科目成绩仍相同时,则使用预留计划录取。
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的省份,报考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参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平行志愿同分排序规则分配专业,同分排序规则不明确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专业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依次为数学、语文、外语,专业相关科目成绩仍相同时,则使用预留计划录取。
第十六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即分数优先)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部分特殊专业录取原则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两个专业安排在提前批录取。录取考生原则上应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填报了航海类专业志愿,在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合格生源不足时,则可调整未完成计划到其他地区招收同类专业考生。
我校建筑类专业由于对美术基础等方面有特殊要求,仅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若该类专业志愿不足则将未完成计划调剂到其他地区招收同类专业考生。建筑类专业新生入校两周内加试美术,不合格者调入其他专业学习。
我校车辆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分别为中英、中澳合作办学项目,仅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视为在上述两专业间服从调剂。
我校生物科学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设置在我校与法国艾克斯-马赛大学合作成立的武汉理工大学艾克斯马赛学院(属于教育部批准纳入计划内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仅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八条我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原则上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卫生部、交通运输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有关规定执行;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两个专业,由于工作性质特殊,不适宜女生报考,体检特殊要求如下:身高1.65米以上,无色盲(色弱)、无复视,听力、嗅觉正常,四肢健全。其中,航海技术专业要求考生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7(0.5)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8(0.6)及以上。轮机工程专业要求考生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6(0.4)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6(0.4)及以上。其他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21)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我校对男女比例无限制。
第二十条我校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原则上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由于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两个专业的毕业生须以英语作为工作语言,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第二十一条高校专项“励志计划”、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外语类保送生等类别考生录取原则按照我校2022年相关招生简章要求执行。
第二十二条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第二十三条少数民族预科班、西藏新疆高中班按国家有关规定录取。
第二十四条定向生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及各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录取线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根据国家规定,定向生在入学注册前需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对无故拒签协议的学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定向生毕业后须到定向单位服务,否则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针对高校专项“励志计划”及航海类(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专业等类别招生中涉及的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第二十六条华侨及港、澳、台地区考生可参加中国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组织的文化考试并按规定录取。香港地区考生还可通过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录取,台湾地区考生还可通过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录取。具体按照我校2022年相关招生简章要求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杂费,具体收费标准经我校所在地省级物价部门核准后向社会公布。(2021年我校收费标准为:http://xxgk.whut.edu.cn/cwgl/jysf/sfxm/202108/t20210807_500804.shtml)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不符合要求者,我校将根据复查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逾期两周未报到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我校建立了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多元化奖励和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予以奖励资助,具体按照武汉理工大学学生奖助学金相关评定办法实施。
第三十条信息发布网址及联系方式
学校主页:http://www.whut.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s://zs.whut.edu.cn,
电子信箱:zhaosheng@whut.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7-87859017、87858399(传真),
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027-87651423。
第三十一条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武汉理工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武汉理工大学2011年自主招生考试报名什么时候开始 急呀!!!!
通过往年的经历截止日期都是在十二月三十一之前。。武汉理工大自主招生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与书面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申请截止日期12月31日(以收件日邮戳为准)。 这是去年的资料可以参考下 武汉理工大学2010年自主招生简章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03日 11:47 新浪教育 新浪教育讯 武汉理工大学2010年自主招生简章公布。 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为选拔具有创新精神、专业培养潜质、综合素质高的优秀高中毕业生,2010年我校面向全国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身心健康,品学兼优,具有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可以报名申请: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五个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者; 2、高中阶段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以及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受到地(市)级及以上表彰者; 3、高中阶段,在某一方面(如科技发明、公开发表科技论文、文学艺术、文艺表演等)具有特殊专长或在我校所设的某一学科具有培养潜能者; 4、综合素质高、德智体全面发展,获我校优质生源基地或重点中学推荐者。 二、报名程序 2010年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与书面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由本人根据自身情况提出申请,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 考生进入“武汉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whut.edu.cn)的自主选拔录取网上报名系统,先查看报名须知,然后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成功后即获得网报号和打印申请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到2009年12月25日12时。 2、寄送材料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必须在2009年12月25日(以发件日邮戳为准)前将以下申请材料装订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建议以快递方式),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1)《武汉理工大学2010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在报名系统中打印,贴近期免冠1寸照片)。考生所在中学应对申请表中学生的成绩、年级排名和获奖情况进行认真审核,保证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并按要求写好相关意见,加盖中学公章。 (2)本人高中阶段全部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作品复印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通过初审的考生须在笔试报到时携带原件并进行查验)。 (3)凡以中学推荐条件报名的考生须另附中学校长的书面推荐信(加盖中学公章)。 三、初审与考核 1、初审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收到的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确定通过初审的学生名单。2010年1月11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通过初审的学生名单。 2、考核 学校将对通过初审的学生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核内容包括笔试、心理素质测试以及综合素质和特殊专长考评。 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知识。语文、数学、英语每科各占100分,满分为300分,考试范围不超过高考考试大纲;综合知识测试满分5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知识面与视野。心理素质测试不计分值,作为考生能否入围的重要参考。学校将根据考生提交的各种经过核实的报名材料进行考评,给出考生综合素质和特殊专长的成绩,满分为50分。 3、认定 学校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综合素质和特殊专长考评成绩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入围资格考生名单,并按照成绩将入围考生分为A(优秀)、B(合格)两档。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名单将在武汉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办备案,同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 四、录取办法 1、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A档入围资格的考生,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第一顺序)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政审体检合格,专业服从调剂,我校将给予录取;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线,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 2、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B档入围资格的考生,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第一顺序)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政审体检合格,专业服从调剂,我校将给予录取;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线,在填满高考专业志愿表的前提下,满足其专业志愿。 五、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做到报考条件明确化、工作程序规范化、选拔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接受社会监督。 2、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3、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推荐和申请工作,推荐和申请材料必须属实,考生所在中学应在校内张榜公布入围我校自主选拔学生名单。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考生的被选拔资格。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205号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武汉理工大学马房山校区东院武工楼一楼) 邮编:430070 咨询电话:027-87859017、87858399 传真:027-87858399 七、其它 1、本办法由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机构2010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点击进入武汉理工大学自主选拔录取网上报名系统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高考论坛 高考博客圈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武汉理工大学2013自主招生
怎么到现在招生简章还没出来啊
武汉理工大学提前批录取线多少分?
依据2020年武汉理工大学的招生章程显示其提前录取批次为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两个专业。2020年该两个专业在湖北省录取的分数理工538分(控制线文531、理工521);在湖南省录取的分数为理工548分(控制线文550、理507)。
该大学2020年的提前录取批次在其他省份录取较低分数的有新疆自治区,录取分数为473分;陕西省录取分数为483分;贵州省录取分数为484分;重庆地区录取分数为505分。其他大多数省份的录取分数基本在520分以上。
扩展资料:
2020年武汉理工大学部分专业湖北省招生计划:
1、航海技术专业计划招生51人;轮机工程专业计划招生75人。
2、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计划招生40人;材料学专业计划招生130人。
3、海洋工程类专业计划招生65人;交通运输类专业计划招生71人。
4、智能制造工程专业计划招生15人;机械类(车辆)专业计划招生87人。
5、机械类(机电工程)专业计划招生78人;工业工程专业计划招生21人。
6、艺术类设计学专业计划招生91人;动画专业计划招生14人。
7、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计划招生31人;工商管理专业计划招生59人。
8、物流管理与工程类专业计划招生54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计划招生55人。
参考资料来源:武汉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2020年各省普通本科录取分数线
参考资料来源:武汉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参考资料来源:武汉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2020年湖北招生计划数
武汉理工大学的自主招生什么时候可以网上报名?
二、招生规模 我校2008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人数占我校2008年招生计划总人数的5%左右,自主选拔录取计划纳入学校预留计划。 招生对象为具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招生范围为湖北、河北、山东、河南、江西、湖南、福建、江苏、浙江、陕西、安徽、广西、天津、吉林、山西、四川、贵州十七个省份。 三、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生资格者; (2)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五个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者; (3)在高中阶段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以及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受到地(市)级及以上表彰者; (4)高中阶段,在某一学科或某一方面(如科技发明、公开发表科技论文、文学创作等)具有特殊专长或在我校所设学科的某一专业具有培养潜能者; (5)我校优质生源基地和重点中学推荐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四、招生程序 1、报名:2008年我校自主招生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与书面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考生进入“武汉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的“网上报名系统”页面,先查看报名须知和注意事项,然后进行“新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即可填写、修改、打印或浏览申请表。请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表提交成功后,可获得系统生成的网报号,请务必记住自己的“网报号”用于以后查询)。 (2)提交材料: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可直接将《武汉理工大学2008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打印后按要求填写好相关意见、盖上中学公章、贴好近期免冠1寸照片;再另附同一底版的照片1张,连同本人高中阶段全部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作品复印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凡以中学推荐条件报名的考生须另附中学领导或班主任的书面推荐信并加盖中学公章。申请截至日期2007年12月31日(以收件日邮戳为准)。 2、考核:学校对所有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2008年1月10日前确定参加笔试考核的学生名单并在我校招生网上予以公布。学校定于2008年1月20日对初审入围考生进行笔试考核,笔试地点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按相对集中原则进行设置。笔试内容分为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知识测试和心理素质测试,学业水平测试包括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 每科各占100分,满分为300分;综合知识测试满分为50分;心理素质测试不计分值,将作为考生能否入围的重要参考。同时学校将根据考生提交的各种经过核实的报名材料进行考评,给出考生综合素质和特殊专长的成绩,满分为50分。 3、认定原则:学校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综合素质和特殊专长考评成绩由校招生领导小组确定获得自主选拔入围资格的考生名单。学校在招生网上公示入围名单,并将结果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同时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备案。 4、录取: (1)入围考生均须参加200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凡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政审体检合格,我校予以录取。 (2)若考生成绩达到我校在该省的投档线满足考生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达到我校在该省录取同批次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 这是去年的 今年的还没出
武汉理工大学招生网?
该理工大学,
是部属211重点大学,
不收专科,
只收本科。
相关信息,
可上学校招生网查看。
也可询问学校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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