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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今天我们来聊聊湖南女子学院招生网,以下6个关于湖南女子学院招生网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大学知识。本文目录湖南女子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020年湖南女子学院宿舍条件环境照片 宿舍空调...

今天我们来聊聊湖南女子学院招生网,以下6个关于湖南女子学院招生网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大学知识。

本文目录

  • 湖南女子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 2020年湖南女子学院宿舍条件环境照片 宿舍空调相关配置介绍
  • 湖南女子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 湖南女子学院专业录取的原则是什么?
  • 湖南女子学院招男生吗?
  • 湖南女子学院今年有哪些专业招生?
  • 湖南女子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招 生 章 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的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关于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我院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院基本情况   第三条 湖南女子学院成立于1985年,是建国后第一所公办全日制女子普通高校,是全国妇联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一所女子学院。 第四条 达到本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女子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达到专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女子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文凭。 第五条 学院英文名称为Hunan Women’s University,国标代码为11538,省内代码为4342。学院分为南北两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中意一路160号 邮编:410004)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院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并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   第七条 学院设立招生就业处,负责制定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 学院成立由纪委监察处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招生计划、专业及要求 第九条 我院限招女生,每年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情况,请查阅我院当年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一览表。 第十条 我院各专业招生对考生的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要求身高1.63至1.72米之间且面试、体检合格。 第十一条 艺术类考生有校考的省份采用校考成绩,其他省采用省联考成绩。 第十二条 色盲色弱的考生不宜报考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学前教育、空中乘务等专业;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实施。 第十四条 学院根据相关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不高于1:1.2。 第十五条 对进档考生以投档成绩为依据,无专业级差分,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分数线由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两部分构成,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 第十七条 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除在各省招生办的网站上公布外,学院招生网也将在录取结束后两天内公布,网址http://zsc.hnwu.edu.cn/index.html。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奖、助、贷措施 第十八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院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 第十九条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 第二十条 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分为“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和“三等2000元”3个档次,资助标准分别为平均每人每学年3000元。 第二十一条 学院设有新生报到“绿色通道”,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办理先入学后缴费手续,同时为已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及时确认信息办理回执(注:凡我省高考录取新生可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未尽事宜,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招生地点:湖南长沙市井湾子中意一路160号湖南女子学院办公楼101室。招生热线:85570812、82825069、82766142、83526935(传真0731-85652796) 二○一五年四月十八日 ;

    2020年湖南女子学院宿舍条件环境照片 宿舍空调相关配置介绍

    高中奋斗了三年的同学们马上就要开始新的学习环境了,高考之后,从高考中“煎熬”出来的准大学生们即将开始新的大学生活。大学无疑是令人向往的,但是,对于大学这个完全陌生的环境,刚刚走出家人怀抱的新生们知不知道要做些什么?注意些什么呢?那些师兄师姐们曾经经历的,就是新生们马上要面对的。为了让即将走入大学的同学们有的放矢的度过新生阶段。 湖南女子学院宿舍条件怎么样―湖南女子学院宿舍图片 大学宿舍就是我们的第二个家,湖南女子学院宿舍条件怎么样也就成了同学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以下是湖南女子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湖南女子学院宿舍条件: 湖南女子学院宿舍条件: 学校实行公寓化管理,各项设备应有尽有,收费统一按省级招生标准。 看完了官方公布的湖南女子学院宿舍条件,我们有必要来看一下湖南女子学院的学长学姐眼中的湖南女子学院宿舍条件又是怎样一番景象: 北六的四人寝也很好,还是有几个不错寝室的,因为学校卫生抓的很严,所以寝室不会特别脏。 南三八人寝室,没有卫生间和阳台,有四张桌子,两个人分一张桌子,如果有人要出出进进你就的起来让她走,因为桌子到床的空隙差不多只够一个人过,如果是新生每天都要整理床和桌子,桌子上只可以放书等等,总之你来了就知道是什么样子得了 不同专业指定不一样的寝室,寝室不一样,洗澡的地方也不一样,北九独立卫浴,有的是几个寝室洗澡的地方在一起呢! 四人寝室没有独立卫浴,是五个寝室共用一个洗漱的地方,但洗澡的喷头有四个。 我住在南院 我们学校宿舍就北九这么一栋比较好 其他的北苑的有几栋是上床下桌 只有北九一栋有独立卫浴 其他的全没有 南苑宿舍比高中差多了 不可能有空调。  每学期每个寝室都会送20度电,然后期中大概每人交5块左右电费就能用一个学期了,所以不用担心水电的问题,用的水是免费的,排插当然是人手必备的。 ;

    湖南女子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的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关于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我校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湖南女子学院。英文名称:Hunan Women’s University。

    第四条 上级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学校招生国标代码为11538,省内代码为4342。

    第五条 证书颁发: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本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女子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湖南女子学院学士学位证书。达到专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女子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年度招生总计划及分省计划、招生类别及其规模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和表决;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审议学校招生政策,并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就业处,负责制定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处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对招生各环节实行全程监督,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要求

    第九条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坚持统筹安排、综合平衡、合理配置办学资源的原则,以往年招生计划分配为基础,结合各省(区、市)的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情况、专业发展前景分析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我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条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学校根据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预留计划数,对于生源较好的省(区、市),认为确有增加计划的必要,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同意后执行。

    第十一条 我校只招女生,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为英语语种,学校非语言类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不建议非英语语种学生报考。

    第十二条 除新疆考试院文件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专业采用新疆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外,其他招生省份艺术类专业成绩采用各省统考或联考成绩。

    第十三条 色盲色弱的考生不能报考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学前教育、空中乘务等专业;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要求身高1.62至1.75米之间且面试、体检合格。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实施。

    第十五条 学校文理科提档比例为1: 1.01,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普通文理科考生专业录取原则

    (一)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若投档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其中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按数学、语文、外语排序);若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退档。

    (二)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艺术类本科专业考生的录取

    (一)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专业采用新疆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外,其他拟招生省份艺术类专业成绩采用各省统考或联考成绩。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市、区)相应艺术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我校投放了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份,艺术类专业考生的录取办法执行生源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如生源所在省份无明确政策规定,则按我校录取规则录取,原则如下:1.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专业成绩再相同,则再按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文化成绩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从高到低录取;2.音乐类、舞蹈编导专业则在文化专业成绩双上线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若文化成绩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八条 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学校招生网及招生公众号公布。

    第十九条 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贷措施

    第二十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

    第二十一条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

    第二十二条 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分为“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和“三等2200元”3个档次。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有新生报到“绿色通道”,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办理先入学后缴费手续,同时为已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及时确认信息办理回执(注:凡我省高考录取新生可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我校确定的录取名单经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即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五条 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向招生就业处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中意一路160号

    招生热线:0731-82766112、82825069

    传真:0731-82766112

    学校网址:http://www.hnw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c.hnwu.edu.cn/

    邮编:410004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湖南女子学院

    二○二○年四月

    湖南女子学院专业录取的原则是什么?

    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实施。 学校文理科提档比例为1:1.02,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普通文理科考生专业录取原则 (一)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若投档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其中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按数学、语文、外语排序);若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退档。 (二)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其规定执行。 艺术类本科专业考生的录取 (一)报考湖南女子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湖南省考生,专业成绩以湖南省相应科类艺术统考成绩为准,录取原则按照湖南省的规定执行。 (二)省外组织校考的专业录取原则: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生源省出省要求且湖南女子学院专业校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湖南女子学院在生源省所属艺术类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的进档考生,学校将以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由高考文化成绩和校考专业成绩(300分)两部分构成(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30%+校考专业成绩×70%)。综合分相同则校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专业成绩再相同,则以语数外三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三)使用省外联考成绩的,录取原则按生源省文件执行。 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学校招生网将在录取结束后一周内公布。

    湖南女子学院招男生吗?

    湖南女子学院不收男生哦,具体请看招生简章第九条

    附《湖南女子学院2016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的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关于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我院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院基本情况

    第三条湖南女子学院成立于1985年,是建国后第一所公办全日制女子普通高校,是全国妇联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一所女子学院。

    第四条达到本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女子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达到专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女子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文凭。

    第五条学院英文名称为HunanWomen’sUniversity,国标代码为11538,省内代码为4342。学院分为南北两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中意一路160号邮编:410004)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院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并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

    第七条学院设立招生就业处,负责制定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学院成立由纪委监察处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招生计划、专业及要求

    第九条我院限招女生,每年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情况,请查阅我院当年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一览表。

    第十条我院各专业招生对考生的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要求身高1.63至1.72米之间且面试、体检合格。

    第十一条艺术类考生有校考的省份采用校考成绩,其他省采用省联考成绩。

    第十二条色盲色弱的考生不宜报考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学前教育、空中乘务等专业;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实施。

    第十四条学院根据相关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不高于1:1.2。

    第十五条对进档考生以投档成绩为依据,无专业级差分,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分数线由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两部分构成,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

    第十七条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除在各省招生办的网站上公布外,学院招生网也将在录取结束后两天内公布,网址http://zsc.hnwu.edu.cn/index.html。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奖、助、贷措施

    第十八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院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

    第十九条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

    第二十条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分为“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和“三等2000元”3个档次,资助标准分别为平均每人每学年3000元。

    第二十一条学院设有新生报到“绿色通道”,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办理先入学后缴费手续,同时为已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及时确认信息办理回执(注:凡我省高考录取新生可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未尽事宜,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招生地点:湖南长沙市井湾子中意一路160号湖南女子学院办公楼101室。招生热线:85570812、82825069、82766142、83526935(传真0731-85652796)

    二○一六年四月十八日

    湖南女子学院今年有哪些专业招生?

    同学您好,湖南女子学院2019年招生专业有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社会工作、学前教育(师范)、女性学、家政学、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师范)、播音主持与艺术、汉语国际教育(师范)、英语、英语(师范)、商务英语、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表演、舞蹈编导、音乐学(师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商务、数字媒体技术、会计学、财务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空中乘务(专科)等28个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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