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来聊聊苏州大学本科招生网,以下6个关于苏州大学本科招生网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大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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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自主招生
什么奖都没得过,也可以参加苏大的自主招生,比如,在某一学科、专业领域有突出表现和培养潜能的优秀学生。 2015年苏州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培养兼具“自由之精神、卓越之能力、独立之人格、社会之责任”拔尖创新人才的目标,为确保“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特制订本招生简章。 一、领导机构 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 二、招生对象 报名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成绩优良、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考: 1、具有文学、写作方面的特殊才能,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专著,或者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性作文比赛获二等奖及以上者(具体赛事名称为“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 2、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创新英语大赛获“全国优胜者”二等奖,或参加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获二等奖及以上者; 3、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省级赛区二等奖(或不同学科两个三等奖)及以上者; 4、高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获奖者; 5、高中阶段获得苏州大学“东吴杯”全国中学生辩论邀请赛、北京大学中学生国际辩论邀请赛、精英杯亚洲中学华语辩论公开赛半决赛、决赛、全程最佳辩手以及进入以上三项赛事决赛的辩手; 6、高中阶段有科技创新、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公开发表专著、论文者; 7、在某一学科、专业领域有突出表现和培养潜能的优秀学生。 三、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四、招生专业(类) 考生须根据高考报名文、理科类选择与自身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兴趣爱好相关的一个学院(部)及专业(类),各学院(部)招生专业(类)。
为什么苏州大学本科招生网查不到录取结果
苏大招生网站信息更新狂慢,江苏省普通招生还没更新上呢。等他网上查,还不如等通知书来呢。 我也是今年考苏大的呢,你什么 专业呀
苏州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苏州大学
学校地址:天赐庄校区坐落于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1号;独墅湖校区坐落于苏州工业园区仁爱路199号;阳澄湖校区坐落于苏州市相城区济学路8号;未来校区坐落于苏州市吴江区。
上级主管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211工程”、“2011计划”入列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教育部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国防科技工业局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第三条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苏州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苏州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独墅湖校区炳麟图书馆)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苏州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确定本科招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审议本科招生政策、计划和录取原则,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为本科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招生委员会的授权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决定选拔测试方案、确定录取标准、审核录取结果等本科招生具体事项。
第六条招生就业处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监督本科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天赐庄校区东吴门)
第三章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及录取原则
第八条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教育公平的决策部署,依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综合考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生源情况等因素,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并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延录取。
第十条学校部分本科专业按大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大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大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大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等,参加大类的分流,进入大类中的具体专业学习。大类及其包含专业,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江苏省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学校部分本科专业开展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试点,本科毕业并达到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双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只发放一本学位证书,所授两个学位在证书中予以注明。项目管理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项目简介可查阅学校本科招生网。
第十一条报名条件
1.凡通过生源地省级招办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均可报考。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的有关规定。除此以外,根据相关专业培养及就业的实际情况,报考材料类、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者,要求无色盲、色弱。
3.高考外语语种要求: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课程。
纳米材料与技术专业要求考生英语基础扎实,以适应全英文教学环境;音乐表演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部分课程以英文授课,要求考生有良好的英语基础。
4.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5.报考我校保送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的考生,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考并享受我校相应类型录取政策。其中,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需经国家体育总局公示无异议。
6.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生,各专业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以生源地省级招办公布为准,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在其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第十二条录取原则
1.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普通类、体育类和艺术类专业分类分批次录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录取时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2.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报考情况,与省级招办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3.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后仍未完成的计划经省级招委批准后调整至生源充足的其他省份。
4.符合高考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我校在江苏省招生,执行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规定的照顾录取政策;在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项目。
5.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办法:在特殊类型招生中,作为报名资格审核的参考;在普通高考录取中,当考生按同分排序规则比较后分数仍相同时,作为安排专业的参考。
6.普通类专业录取方法:
⑴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录取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⑵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于录取规则另有规定,按其规定执行。其中,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⑶进档考生的录取排序成绩使用生源地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
⑷进档考生同分排序规则。考生的录取排序成绩相同时,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再依次按选考科目中第一高分科目、第二高分科目、第三高分科目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数学两科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⑸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原则上只录取填报有此类志愿的考生。
7.体育教育专业,对进档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8.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9.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艺术、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等录取办法依据教育部、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和我校本年度相应招生简章,以及因疫情防控公布的调整方案执行。
10.国家专项计划考生、地方专项计划考生、面向江苏省部分地区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考生、南疆单列计划考生、内地新疆高中班毕业生、内地西藏班毕业生、对口援疆计划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结业后转入本科考生,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录取。
(未来校区学术交流中心)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高考成绩优异且录取在有关专业的考生,入学后有机会选拔进入敬文书院、唐文治书院、巴斯德英才班学习。
第十四条录取在未来科学与工程学院的考生,安排至未来校区就读。未来校区地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核心区域,围绕“面向未来、面向国际、面向产业”的办学定位,开设社会急需的高精尖专业,培养新工科复合型创新人才。其他新生,结合所属学院(部)、书院的办学地址等实际情况,分别安排至天赐庄校区、独墅湖校区、阳澄湖校区就读。
第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入学体检复查。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者,由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经查实有弄虚作假、骗取高考加分资格或录取资格、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第十六条收费标准
1.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17〕243号)收取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可在各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及学校财务处网站、本科招生网查阅。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苏州大学新生报到手册也将告知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
2.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学校根据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住宿费为每人每年500元至1500元。未来校区住宿费如有变化,按学校报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符合要求的本科生在校期间可申请转专业,具体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学校设立以“扶持培育、奖励优秀、励志助学”为宗旨的评奖评优体系,形成了以奖学金、助学金、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减免学费、困难补助为主的“六位一体、联动助学”立体保障机制,构建“发展型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赋能个人发展,激励广大学子成长成才。有关程序按国家、生源地相关主管部门和学校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学校本科招生网提供我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学费标准、录取规则、招生专业介绍等招生信息查询。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及时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第二十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suda.edu.cn
本科招生网址:http://zsb.suda.edu.cn
联系电话:0512-67507943、67507949
传真:0512-67507942
电子邮箱:zsb@suda.edu.cn
咨询QQ:800039119
微信公众号:苏大本科招生(sudazsb)
监督举报电话:0512-67507343
第二十一条苏州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苏州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经学校审议通过,由苏州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苏州大学本科招生网
苏州大学在甘肃地区理科录取分数线 文科录取分数线 甘肃- 理科 最低分 最高分 平均分 录取批次 录取线差 ? 2012年 -- 600 566 第一批 49 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2011年 -- 584 544 第一批 43 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2010年 -- 589 564 第一批 33 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2009年 -- 588 558 第一批 37 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2008年 -- 613 578 第一批 20 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2007年 -- 663 591 第一批 29 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2006年 -- 637 616 第一批 50 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平均二线差近50分,你的二线差34分希望不大
谁知道苏州大学及各专业代码?
苏州大学各专业代码如下:
理工类:
001服装与服饰设计
003生物技术
004生物信息学
005金属材料工程
006电子信息类
007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008交通运输
009生物制药
010护理学米
011法学
012中国语言文学类
013英语
014财政学
015新闻传播学类
016数学类
017物理学
018物理学
019化学类
020应用心理学
021机械类
022智能制造工程
023材料类
024冶金工程
025 金属材料工程
026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028电子信息类
029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03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33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035纺织类
036轻化工程
037环境工程
038食品质量与安全
039建筑学
040城乡规划
041风景园林
042历史建筑保护工程
44临床医学045临床医学(5+3一体化)
046临床医学(5+3一体化儿科医学)
047临床医学(儿科医学)
048医学影像学
049放射医学
050口腔医学
051预防医学
052药学
053法医学
054医学检验技术
055护理学
056电子商务
文史类:
057法学
058社会学类
059思想政治教育
061中国语言文学类
062英语
063德语
066历史学
067管理科学
068 工商管理
069会计学
070人力资源管理
071行政管理
072劳动与社会保障
073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
074物流管理人
扩展资料:
填志愿技巧
1、第一志愿设置一个或几个梦想的大学,是否实现没关系。
2、第二志愿是目标院校,选择满意的学校和专业,难度也最大。
3、第三志愿不拿新招生院校保底,变数大。不拿招生院校少的保底,风险大。
4、不拿招生院校少的保底,风险大。
苏州大学自主招生详细情况。
在近日教育部公布的全国76所可自主招生的高校名单,苏大名列其中,成为今年全国新增的8所自主招生高校中唯一的省高校,同时苏大也是省属高校中唯一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学校。据介绍,符合条件的考生“以中学推荐为主、个人申报为辅”的方式提出申请,报名采取网上申请的形式。考生可登陆苏州大学本科招生网,点击“网上报名”,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申请人须提供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发展情况以及获奖、特长等证明及写实性材料。网上报名和邮寄申请材料截止日期为今年2月18日。报名截止后,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报名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月23日前在苏大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审核合格名单。审核合格者才可参加该校组织的测试,测试报到时间为2月27日。自主选拔录取测试内容主要考查考生高中阶段文化基础知识,理工类考试科目为数学、英语、物理;文史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苏大将根据考生测试的总成绩择优选拔,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名单。 据悉,根据苏州大学的规定,凡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年高考,并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将苏州大学填写为本一第一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如未设置自主招生志愿,则仍须将苏州大学填报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苏大同科类招生专业计划范围内。 对参加自主招生测试成绩优秀的考生,高考成绩只要达到考生所在省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上,苏大将满足其所报第一专业志愿予以录取。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专业志愿须填满,且服从专业调剂,高考成绩只要达到考生所在省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上,学校将在总分上加20分(江苏省考生加10分)参加专业排序予以录取。此外,对于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江苏省考生,其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2B以上,所报专业须符合苏大的选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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