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来聊聊广州大学招生简章,以下6个关于广州大学招生简章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大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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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金融专硕读几年
广州大学金融专硕读2年。
两年
现在的金融学基本都是两年,不论专硕还是学硕。很少有学校是3年的。
广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州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1078)
我校2022年24个学院(研究院)面向全国拟招收2900名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约200名),其中学术型850名,专业型2050名,欢迎广大考生、推免生报读我校研究生(实际招生名额以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2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2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具体要求请关注招生专业目录中学院或专业是否接收同等学力考生)。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我校具有开展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资格,推荐和接收办法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免生须是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全日制班均可接受推免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具体以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的公告为准。
(一)网上报名。所有参加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期间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以网报系统中各报考点的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在2022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五、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缺一不可。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7日进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六、复试
(一)我校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注意:1、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2、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民族身份,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七)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要求。
我校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按照招生计划的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七、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调剂和录取有关规定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并将体检表寄到招生学院。学校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我校的体检要求。
九、招收类型:全日制与非全日制
我校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详见《广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我校绝大部分专业均招收全日制研究生, 035200社会工作、045101教育管理、045114现代教育技术、045116心理健康教育、045118学前教育、045400应用心理、125100工商管理、125601工程管理、025100金融专业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其余专业不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关于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界定如下: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十、录取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全日制专业可以选择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形式;非全日制专业只可选择定向就业(在职)一种形式。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以下简称定向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可享有已签协议的定向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后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须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十一、公费定向教育硕士计划
我校是广东省内公费定向培养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单位之一,拟在我校教育硕士的部分招生领域中开设公费定向培养计划,考生在报名时需选择相应的教育硕士的领域,并在备注里填写“公费定向”字样。本计划的复试和录取操作办法在后续相应环节中公布。
十二、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三、其他
(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考生务必认真、详尽、准确填写本人的各项信息,特别是联系方式,要在录取前保证不变,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
(四)由于学院搬迁、培养、实习等原因,具体培养、住宿所在校区由学校统筹安排。
(五)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有关规定为准。
十四、申诉及举报渠道
联系电话:020-39366238
联 系 人:伦老师、陈老师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006
研究生招收复试之后学校还可以增加招生名额吗?
可以的。
以广州大学为例,校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按照招生计划的15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扩展资料:
研究生复试要求规定:
1、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3、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民族身份,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参考资料来源:广州大学-广州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
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简介: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简称华软学院)成立于 2002年,2006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为实施本科层次教育 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以IT人才培养为特色的独立学 院,是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广东省和广州 市“众创空间”(试点单位)、广东省和广州市两级国际服 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广州市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应用技术大学联盟信息技术专业协作会副理事长单位、中国 服务贸易协会专家委员会副理事长单位、中国校企协同产学 研创新联盟常务理事单位、广东省民政厅首批5A级社会组 织。学院坐落在享有“北回归线上的明珠”美誉的从化经济 开发区高技术产业园、开通的地铁14号线在正门旁设有站 点,交通便利。华软校园景色秀美、环境怡人,一渠两湖布 局雅致,丝木棉花绽放瑰伟,是师生治学读书的理想之所。
专业主要课程培养目标招生计划收费标准采购与供应管理采购原理与战略、采购谈判与供应商选择、国际物流、采购过程与合同管理、采购与供应谈判、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采购绩效管理、采购战术与运营、采购项目管理、运作管理等。培养适合国内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以及外企的采购与供应管理岗位,培养与国际接轨、获得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认证的专业人才。50人11800元/年物流管理物流数学、物流英语、物流企业会计、采购与供应管理、物流导论、物流企业财务管理、物流企业管理、物流管理软件操作等。培养报关员、采购员、配送员、信息管理员、货运代理等中级实用型人才。50人11800元/年国际贸易实务商贸英语、高等数学、基础会计学、市场营销学、国际商法、计算机应用基础(A含上机)、企业经济统计学、国际运输与保险、国际市场营销学、外经贸经营与管理、世界市场行情等。培养学生系统的掌握经济学基本原理和国际经济、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掌握国际贸易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了解当代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现状,熟悉通行的国际贸易规则和惯例,以及中国对外贸易的政策法规,了解主要国家与地区的社会经济情况,能在涉外经济贸易部门、外资企业及政府机构从事实际业务、管理、调研和宣传策划工作的高级专业人才。50人12800元/年市场营销高等数学(一)、政治经济学(财经类)、消费心理学、国民经济统计概论、市场营销学、市场调查与预测、经济法概论(财经类)、谈判与推销技巧、企业管理概论、世界市场行情、金融理论与实务、消费经济学、企业会计学、国际市场营销学、市场营销策划、商品流通概论、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商务谈判等。培养具有良好的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和现代市场营销学、系统掌握现代营销管理理论与方法、具备分析和解决市场营销实际问题能力的、能适应经济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应用型营销管理人才。50人12800元/年工商企业管理英语、高等数学、统计学、计算机应用基础(A含上机)、国际企业管理、基础会计学、市场营销学、组织行为学、管理学原理、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实验)、工商企业管理实习等。培养具有销售管理能力,课程设置重点突出了专业的实践性,注重学生实践技能及综合能力素质的培养,力求学生毕业后可以迅速适应社会的发展与工作的需要,销售管理是为了实现各种组织目标,创造、建立和保持与目标市场之间的有益交换和联系而设计的方案的分析、计划、执行和控制。通过计划、执行及控制企业的销售活动,以达到企业的销售目标。50人12800元/年人力资源管理政治学概论、现代管理学、社会研究方法、公共关系学、管理心理学、行政管理学、市政学、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西方政治制度、公共政策、行政组织理论、领导科学等。本专业主要培养学生对管理学、经济学及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以及人力资源管理方法与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人力资源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毕业后可从事企事业单位及其咨询机构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岗位,从事招聘、人力资源开发、考核、薪酬管理、员工培训等工作。50人12800元/年行政管理高等数学(一)、经济法概论(财经类)、管理心理学、社会保障概论、人力资源管理(一)等、劳动社会学、组织行为学、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概论、现代人事管理学、工作岗位研究原理与应用、劳动争议处理概论等。行政管理专业以各级党政机关、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事务为研究对象,培养适应现代社会需要的高素质行政管理专业人才。要求学生兼具管理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等方面知识,具备较高的管理、经营、策划、调研、交际等能力。50人12800元/年旅游管理旅游市场学、国际旅游学、旅游英语、公共关系学、国际旅游饭店管理、酒店管理实习、旅游心理学、旅游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旅游文化与民俗旅游等。培养从事国际旅游管理、旅游市场研究、旅游资源开发等方面德才兼备的高级人才。50人12800元/年会计高等数学(一)、中国税制、基础会计学、国民经济统计概论、中级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学、C语言程序设计、关系数据库原理与程序设计、会计电算化、会计电算化课程实验(一)、线性代数(经管类)、高级财务会计、审计学、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面向对象数据库技术、管理会计(一)等。培养具有诚信、敬业的良好职业素质,熟悉国家经济法律法规,系统掌握会计理论与会计实务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业人才,会计专业领域涉及面广:鉴证、审计、税收、公司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破产清算、法务会计、预算制定、商业咨询等,都是会计专业将要涉及的领域。50人12800元/年汉语言文学现代汉语、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外国文学作品选、法学概论等、外国文学史、民间文学概论、语言学概论、心理学、古代汉语等。"本专业培养具备扎实的汉语言文学基础和良好的人文素养,熟悉汉语及中国文学的基础知识,具有较强的审美能力和中文表达能力,具有初步的语言文学研究能力,同时具有一定的跨文化交流能力,能在文化、教育、出版、传媒机构以及政府机关等企事业部门从事与汉语言文字运用相关工作的中国语言文学学科复合型人才。 "50人12800元/年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学、心理健康教育概论、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心理测量与评估、青少年心理卫生、心理咨询与辅导(一)、团体心理辅导、社会心理学、心理的生物学基础、临床心理学、心理治疗(一)、职业辅导、心理测评技术与档案建立等 。本专业培养具有系统的把握心理健康教育的知识、技能,并具有分析解决大、中、小学生与其他个体、群体实际心理健康问题的能力,成为能较好承担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或相关专业人才。50人12800元/年商务英语综合英语(一、二)、英语国家概况、英语语法、商务英语阅读、商务英语写作、商务英语听说、第二外语(日语)、口译与听力、商务英语翻译、英语写作、国际贸易实务、外贸函电、国际商务英语等。商务英语专业方向主要培养具有扎实的英语语言基础和较系统的国际商务管理理论知识,具有较强的实践技能,能在外贸、外事、文化、新闻出版、教育、科研、旅游等部门从事翻译、管理、教学、研究工作的英语高级专业 人才。50人12800元/年金融管理政治经济学(财经类)、商务英语、数量方法、经济学、会计学、财务管理、管理信息技术、金融法(二)、管理会计(二)财务报表分析(二)、市场与市场营销,商务沟通方法与技能,战略管理与伦理,国际商务金融,管理数量方法与分析,消费经济学等。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证券、投资、保险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相关业务的基本训练,具有金融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50人13800元/年商务管理政治经济学(财经类)、商务英语、数量方法、经济学、会计学、财务管理、管理信息技术、商法、国际贸易实务(二)、人力资源管理(二)、市场与市场营销,商务沟通方法与技能,会计原理与实务,战略管理与伦理,管理学与人力资源管理,商务运营管理,商务管理综合应用等。培养掌握国际商务管理、金融管理的理论、知识与方法,具有创新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及团队精神,德才兼备的高级应用型专业人才。50人13800元/年建筑工程技术工程力学、土木工程制图、结构力学、工程测量、房屋建筑学、建筑材料、混凝土及砌体结构、土力学与地基基础、建筑施工、计算机应用基础、结构力学(二)、流体力学、混凝土结构设计、钢结构、建筑结构试验、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概论、房地产经营管理等。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掌握建筑工程识图、房屋构造、建筑力学与结构基本知识,具备建筑施工、质量监督、安全管理能力,从事建筑施工技术及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50人13800元/年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数据结构导论、计算机网络技术、C++程序设计、Java语言程序设计、软件工程、计算机网络原理等。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系统的、较好的掌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包括计算机硬件、软件与应用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与方法,能在科研部门、教育单位、企业、事业、技术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单位从事计算机教学、科学研究和应用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的高级科学技术人才。50人13800元/年动漫设计动漫美术基础、动画编导基础、角色设定和场景设定、FLash动画设计、数码矢量图形设计、Photoshop.Painter.动画运动规律、3DSMAX软件、MAYA软件、Softimagexsi软件、Aftereffect、Combustion、动画制作等。本专业培养学生的艺术美感、理性思维和创作鉴赏能力;能使用三维动画软件工具进行三维影视动画艺术作品的创作,能够独立完成动画设计、动画编辑、动画创作等创意任务。培养影视动画领域的高素质、专业技能人才。50人14800元/年视觉传媒设计与制作艺术概论、素描、平面构成、POP广告设计、Photoshop、标志设计等、设计素描、设计色彩、AUTOCAD、3DMAX、平面广告设计与制作、系列书籍装帧设计、网页设计、VI设计、装饰表现、设计美学等。本专业培养掌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所需要的广告筹划与文案、包装及装潢设计、企业标志设计、展示设计、传媒出版编辑设计等基本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并能熟练掌握筹划文案理论及实施工作技能型、实用型、可持续发展的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人才。50人14800元/年广告设计与制作市场营销学、新闻学概论、广告策划、广告法规与管理、广告心理学、广告媒体分析、广告设计基础、广告文案写作、广告学(二)、英语(二)、社会学概论、美学、现代管理学、广播电视广告、平面广告设计、中外广告史、传播学概论等。本专业培养具有艺术设计的基础理论、知识与应用能力,立足于设计、艺术、工程相结合,能应用本专业知识在建筑设计部门、装饰设计单位、科研院所与高等院校从事各项室内外环境设计的研究和开发的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50人14800元/年环境艺术艺术概论、素描、平面构成、标识设计、AutoCAD、装饰材料等、设计素描、设计色彩、AUTOCAD、3DMAX、设计原理、立体构成、材料工艺学、设计表现技法、展示设计、室内设计、室外环境景观设计、英语、设计美学等。本专业主要学习环境设计的基本知识和理论,受到环境设计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设计公共和私人空间,室内和室外空间的能力,培养从事室内设计、景观设计、商品展示设计、环境绿化设计等环境艺术设计人才。50人14800元/年工程造价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线性代数(经管类)、管理信息系统、城市规划原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务、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建设监理导论、建筑工程合同(含FIDIC)条款、综合课程设计等。工程造价专业培养具备扎实的高等教育文化理论基础,适应我国和地方区域经济建设发展需要,具备管理学、经济学和土木工程技术的基本知识,掌握现代工程造价管理科学的理论、方法和手段,获得造价工程师、咨询(投资)工程师的基本训练,具有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决策和全过程各阶段工程造价管理能力,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应用型高级工程造价管理人才。50人13800元/年机电一体化计算机组成原理、线性代数、电子技术基础、计算机应用技术、高级语言程序设计、数据结构导论、微型计算机及接口技术、操作系统概论、数据库及其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法学概论、管理经济学、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运筹学基础、C++程序设计、软件开发工具、信息系统开发与管理、管理信息系统等。毕业生在设计院、电气类、电子类、控制类等行业从事设计、开发、运行管理等工作;各生产企业自动化生产设备及控制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电气及自动化设备、检测仪器仪表的设计开发、市场营销、生产管理和售后服务;大型楼宇、工厂、企事业单位供配电系统的安装、调试、运行与维护工作。50人13800元/年计算机信息管理基础会计学、企业管理概论、管理经济学、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运筹学基础、操作系统概论、数据结构导论、C++程序设计、数据库系统原理、软件开发工具、信息系统开发与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课程实验、管理信息系统(实践)、宪法学。本专业培养德、智、理全面发展,掌握现代管理学和计算机的理论基础,运用先进的管理手段进行信息管理,成为具有综合能力和全面素质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信息管理人才。50人13800元/年软件工程数据结构、数据库系统原理、计算机系统结构、C++程序设计、Java语言程序设计(一)、软件工程、计算机网络原理、高级语言程序设计等。软件工程专业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为基础,强调软件开发的工程性,学生在掌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方面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熟练掌握从事软件需求分析、软件设计、软件测试、软件维护和软件项目管理等工作所必需技能,突出对学生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培养,培养能够从事软件开发、测试、维护和软件项目管理的高级专业人才。60人15800元/年网络工程计算机网络原理、网络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原理、Java语言程序设计,计算机网络管理、网络工程、互联网及其应用、计算机网络安全、计算机网络课程、计算机组成原理、高级语言程序设计。能系统的掌握计算机网络通信技术领域的基本理论、知识;掌握各类网络系统的组网、规划、设计、评价的理论、方法与技术;获得计算机软硬件和网络与通信系统的设计、开发及应用方面良好的工程实践训练,较大型网络工程开发的初步训练。60人15800元/年
办学特色
一、严谨的全日制授课模式
以全日制的授课方式来保障学生的教育教学质量。为此,学校针对高等教育自考学生,实行全日制授课,学生入学后的学习、生活都在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校园,可享受学校优雅的校园环境和完善的教学设施。合理设计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建立教学、监督、评估等体系,确保教育教学质量和通过率。
二、高水平的师资力量
依托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以及校外知名专家的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合理整合师资队伍,形成了拥有的德才兼备,治学严谨,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师资力量,同时多渠道聘用既有理论素养又有实践经验的教师授课,保障教学质量的同时,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三、科学的管理制度
学院坚持完善的学习和生活管理,配备优秀班主任实行跟班管理,负责管理学生的学习、生活,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人性化,帮助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为使学生能专心学业,学院建立了完善的管理方案,从课程管理、上课出勤率管理、教师考评管理、图书馆管理、自习管理等教学管理方案,到安全管理、食堂管理、公寓管理、校园一卡通管理等后勤保障管理方案,都经过精心的讨论研究。学院成立以来学风浓郁,氛围良好,晚上图书馆、自习室都灯火通明,莘莘学子们都力争向上,畅游在知识的广阔海洋中。
四、专插本的跳板
专插本,是专科生进入普通本科院校深造的唯一途径,性质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具有广东省非集体户口的专科毕业生可参加广东省专插本考试。学院充分利用教学资源,创设良好平台,助力学生专插本考试旗开得胜。
五、丰富多彩的大学生活
多姿多彩的文艺、体育活动;各种社团组织以及不同领域学术大师的学术报告、专家讲座等活动;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各类科技、体育、文艺比赛,形成丰富的校园文化氛围,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六、奖学金制度
对品学兼优、符合评选条件的在校学生颁发奖学金,支持和激励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七、完善的就业体系
学生的就业安置工作是重中之重,学院不定期举办各类企业招聘会,邀请企业资深人力资源经理来院给学生传授就业经验、开展就业专题讲座,积极为学生拓展就业渠道、协助学生解决就业问题。同时,为学生提供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培训,提供学生可自主考取相关职业技能证书等。
报名及录取
招生对象:
应往届高中,职中,中专毕业生及同等学历者,文、理、艺兼收。
录取条件:
填写入学申请表-通过审核-正式录取,经过审核符合条件者发放入学通知书,择优录取,额满为止。
报名资料:
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小一寸蓝底彩色相片10张,报名费200元。
报名地点:
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高技术产业园广从南路548号 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E型教学楼(A205办公室)
学费:
住宿费及其他相关收费详情见随录取通知书下发的《入学须知》。
报名时间:
即日起接受报名,周六日照常办公。
2021广州大学考研报考条件?
2021广州大学考研报考条件包括:健康的拥护党领导的好公民;大学本科毕业生、高职高专满两年或两年以上、硕士和博士需要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同时,教育部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通知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部署做出明确指示,明确2021考研报名条件如下: 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注:各院校具体要求会根据学校招生专业有所不同,具体可参考【2021广州大学招生简章公告】 注:有关教育部公布的2021考研报考条件更多详细内容可查看【202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1846
第五条学校地址:
北校区: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2号,邮政编码:510420
南校区: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岛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178号,邮政编码:510006
根据学校校区布局,2014级新生安排在北校区就读的有:英语语言文化学院、国际商务英语学院、西方语言文化学院、东方语言文化学院、中国语言文化学院、高级翻译学院;安排在南校区就读的有: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国际工商管理学院、财经学院、法学院、英语教育学院、思科信息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艺术学院。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根据国家规定,学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六条录取批次:各专业均为本科第一批。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级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在省级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音乐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10%,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投档比例不高于105%。
第二十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本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对广东考生,专业录取按“分段清”的原则,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将所有出档考生按高考成绩每5-10分划分为若干分数段,在同一分数段内按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择优录取,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总分相当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对外省考生,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将所有出档考生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择优录取,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总分相当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二条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保送生招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本校的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四条加试及外语语种要求:
报考外语类专业和外交学、国际商务、教育学(英语教育)、翻译、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国际教育、法学(国际经济法)、法学(知识产权法)、国际政治等专业的考生应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不组织英语口试的除外)。
外语语种要求: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五条音乐类、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⒈没有特别说明的专业其文化课和术科成绩执行各省划定的分数线。
⒉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音乐表演专业和舞蹈表演专业只录取参加我校校考合格的考生;根据生源情况,调节各省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⒊对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音乐表演专业和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在其校考合格且文化课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术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各专业的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⒋对报考我校音乐学专业的考生,在其统考合格且文化课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专业的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⒌对报考我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考生,在其统考合格且文化课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术科成绩×70%、文化课成绩×30%的比例合成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结合专业的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第二十六条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第一批本科层次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都须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音乐类、美术类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七条对省级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级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八条江苏省考生普通类专业选测科目等级为AB,必测科目等级为4C,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九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三十条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音乐表演(声乐)专业要求发音、呼吸器官无疾病,请有相关疾病的考生慎重报考;报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要求无色盲;报考外语类专业要求发音、听力器官无缺陷。
第三十一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三十二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执行,参见招生专业目录。
第八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三条学校设立新生奖学金,奖金额最高为免缴四年在校学费。
第三十四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
⒈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或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⒉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缓交学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临时出现困难的学生,凭有效证明可以申请一次性困难补助或缓交学费。符合国家减免学费政策要求的地震灾区受灾学生等可以申请减免学费。
⒊助学金:国家财政拨款在我校设立国家助学金,学校董事单位、校友等热心公益事业的社会机构、个人在我校设立社会助学金,通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资助。
⒋勤工助学:学校建立了一系列学生自主经营管理的勤工助学和创业实践基地,每年可为学生提供2500多个勤工助学岗位。
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五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委、监察处,联系人:甘老师
监督电话:020-36207052
传真:020-36207065
电子邮箱:gpjjjc@mail.gdufs.edu.cn
第三十六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6204310
传真:020-36207054
电子邮箱:zsb@gdufs.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gdufs.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gdufs.edu.cn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由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于3月17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由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授权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生源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生源省的规定为准。
广东工业大学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东工业大学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1845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邮政编码:510006 东风路校区:广州市东风东路729号;邮政编码:510090 龙洞校区:广州市天河区龙洞街;邮政编码:510520 番禺校区:广州市番禺区钟村镇;邮政编码:511495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广东工业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负责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及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招生录取期间成立信访小组,负责处理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 学校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总数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总规模的1%。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比例不高于招生计划的105%。艺术类专业投档比例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录取时对高考总分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优先次序有要求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投档考生的录取方式为:先总分后等级。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原则,尊重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顺序,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 高考总分相同时:高考总分有对应排位的,排位前者优先录取;高考总分没有对应排位的,比较单科成绩高低,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类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 第二十一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录取按照教育部、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学校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制定了实施细则。详见《广东工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第二十三条 报考国防生的条件:参加普通高考的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应届和历届都可以),思想品德优良,符合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志愿献身国防事业,未婚,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报考当年8月31日),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第二十四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报考创新班的考生:要求其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满分的70%;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三个专业的新生,入学后加试素描,素描成绩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及填报我校的专业志愿调整专业。 第二十五条 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满分的50%。 第二十六条 本科国际班是我校与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外知名大学合作的一校对多校、学分互认的国际化人才联合培养项目。考生填报志愿前须认真阅读相应的招生简章。 第二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执行本章程上述规则的同时,出档考生按照以下录取原则录取: (一)报考术科校考专业的考生与报考术科统考专业的考生分开排名录取。 (二)术科校考专业:录取时先按考生术科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招生总计划60%(按四舍五入规则)。再按文化总分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招生总计划的40%(按四舍五入规则);术科分排名前60%(按四舍五入规则)者,若术科分相同,文化总分高者优先录取;文化总分排名前40%(按四舍五入规则)者,若文化总分相同,术科分高者优先录取。 (三)术科统考专业:录取时先按考生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招生总计划60%(按四舍五入规则)。再按文化总分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招生总计划的40%(按四舍五入规则);术科分排名前60%(按四舍五入规则)者,若术科分相同,文化总分高者优先录取;文化总分排名前40%(按四舍五入规则)者,若文化总分相同,术科分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八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第一批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报考我们第二批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应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九条 专业录取时对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 符合国家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三十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二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文件执行。 理工、外语类每生每年5160元;文史、财经、管理类每生每年4560元;艺术类每生每年10000元。 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年28000元。 住宿费: 大学城校区、龙洞校区有空调设备的宿舍每生每年1700元,没空调设备的宿舍每生每年1500元。 番禺校区每生每年1700元,东风路校区每生每年750 -1400元不等,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 本科国际班学生因第1、2学年在广东工业大学学习期间,增加了双语教学、语言强化、专业培训等课程,除了向广东工业大学缴纳相应专业的标准学费、住宿费和代收费外,还应缴纳经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的双语教学、语言强化、专业培训等费用两年共50000元。 收费标准若有更改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核定为准。 第八章 学生资助政策 第三十三条 政府设立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奖学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已建立以“奖、贷、助、勤、补”和开辟“绿色通道”为主要形式的学生资助体系,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优质服务。 第三十四条 学校奖学助学措施。 一、评定奖助学金: 1.国家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2.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奖金从600元/人~2000元/人。 3.学校单项奖学金包括学习标兵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创新奖学金、学业进步奖学金、社会实践菁英奖学金、校园文艺菁英奖学金,奖金从100元/人~500元/人。 4.社会团体、企业、个人设立的专项奖助学金20多项,奖助学金从1000元/人~5000元/人。 另设多种奖项:奖励在全国、全省、全校的文化艺术活动、体育竞赛、学习竞赛、团学、社会团体的优秀者。 二、其他助学措施: 1. 在新生入学期间开设“绿色通道”,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入学手续。 2. 帮助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可贷款8000元,在校期间(正常学制内)国家给予全额贴息。 3. 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通过自己的诚实劳动获得报酬,报酬从100~400元/月?人。 4. 因突发性事件等原因造成的经济困难,可申请临时伙食补贴。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五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广东工业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联系人:谭老师、赵老师 监督电话:020-39322692 传真:020-39322690 电子邮箱:jjb@gdut.edu.cn 第三十六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9322681 传真:020—39322680 电子邮箱:zsb@gdut.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gdu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gdut.edu.cn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广东工业大学于3月23日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工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广东工业大学委托广东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广东工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广东工业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试点举办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高校,布点项目为篮球、足球、乒乓球。我校男子篮球队参加中国大学生篮球超级联赛获得三届全国总冠军,女子篮球队多次获得省联赛冠军,足球队连续三年获得广东省大学生足球联赛冠军,乒乓球近几年参加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多次获得团体及个人前三名。为了保持学校竞技体育的持续发展,选爱扬水平学生运动员,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我校将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队。 一、招生计划与招生项目 (一)招生计划 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总人数不超过我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约90名),各项目招生人数视生源情况和项目需求确定。 (二)招生项目 1、个人项目:乒乓球 2、集体项目:篮球、男子足球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且不超过22周岁(以8月31日计算),等级证书可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等级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中查询,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二)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获取考生号。 (三)考生报名参加的测试项目必须与本人获得的国家运动等级证书项目一致。 (四)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队资格认定、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测试并合格。 三、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1月30日至2月28日; (二)报名方法 登录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zsb.gdut.edu.cn/,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打印报名表。 (三)报名材料 1、加盖所在中学或单位公章的《广东工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考生网上填报完成后打印)。请务必留有效手机号码和家庭联系电话。 2、运动等级证书证明: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查询页面打印为准。 3、考生近三年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比赛的获奖证书、秩序册、成绩册复印件(秩序册和成绩册要求整本复印)。 4、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上的比赛信息相一致的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5、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未发毕业证者)持学校出具的证明原件;往届生持毕业证书复印件。 6、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考生本人近期彩色免冠大一寸照片2张。 以上材料须用A4大小纸张印制并按顺序装订,于3月2日前使用EMS快递邮寄至广东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广东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信封注明高水平运动队报名资料),邮编:510006。逾期不予受理,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四)资格审核 我校对考生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体育测试。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查询初审结果。查询日期:3月6日。 四、测试流程 (一)现场报名 1、需携带材料: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近三年竞赛获奖证书(或成绩证明)、运动会秩序册、成绩册、保险单据等所需材料原件; 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购买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现场报名时校验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2、时间:3月20日(9时—16时); 3、地点: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校园(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体育部; 4、缴纳报名测试费200元/人; 5、考生须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6、办理准考证。 (二)测试时间:3月21—23日; (三)测试地点: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校园体育场馆; (四)测试项目:篮球、足球、乒乓球; (五)测试内容 1、篮球:分为身体素质和技术两部分,身体素质部分包括四线折返跑、三角滑步两项;技术部分包括一分钟投篮、全场运球传接投篮、全场比赛; 2、足球:Z字型绕杆射门、12部位颠球、踢准、5~20米×5折返跑、比赛;守门员专项测试内容:23米踢准、5~20米×5折返跑、手抛球、踢远、脚步移动及扑、接球。 3、乒乓球:综合技术(搓拉攻)、技术运用(比赛)、专项素质(定时移动)。 (六)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总评成绩由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考评组专家评分、考生高中阶段比赛成绩和教练组评分按一定比例综合评定组成。 五、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分为统考、单独考试两种形式。 (一)统考。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统考招生条件的考生,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二)单独考试。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文化单独考试条件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单独考试,单独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核标准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大纲(试行)》)。 六、录取政策 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需要及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总评成绩确定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名单。测试合格名单须经考生所在省级招办确认,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网站http://zsb.gdut.edu.cn/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须按照各省级招办提出的高水平运动队报考要求填报高考志愿,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专业志愿必须在我校投放在学生所在省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专业内填报。 我校将根据测试成绩、运动队建设需要和运动证书等级,将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分为三类,分别享受以下录取政策: (一)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体育专项测试总评成绩极为突出,并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条件符合要求者,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后,我校予以录取。这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计划数的20%。 (二)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体育专项测试总评成绩特别突出、具有较大培养前途者,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分数线65%且服从专业调剂,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后,我校予以录取,这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计划数的30%。 (三)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优秀,具有一定培养前途者,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且服从专业调剂,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后,我校予以录取。 七、相关说明 (一)我校成立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 (二)高考志愿填报后,凡报考我校的公示无异议考生须在第一时间将高考成绩单及高考志愿表传真至020-39322680,以便确认,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三)学生及学生所在单位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对在体育专项测试或文化课单独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学生,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学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并将其考试作弊或材料作假事实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已被录取进入我校学习的,我校将取消其学籍。 (四)被录取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入校后,我校将进行体育专项水平和体检复查。复查结果不合格者,依据《广东工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办法》及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五)凡我校招收的高水平运动队入学后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运动训练和体育比赛,无故不参加训练和比赛者,将按照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处理。 八、监督与实施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选拔工作在学校高水平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学校纪检监察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九、其他 本招生简章由广东工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领导小组委托广东工业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对该简章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疑义者应在简章公布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咨询电话:020—39322681 信访电话:020—39322690 广东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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