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学院招生网(重庆三峡学院招生网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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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来聊聊重庆三峡学院招生网,以下6个关于重庆三峡学院招生网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大学知识。

本文目录

  • 重庆三峡学院招生网
  • 重庆三峡学院这所学校及其专科招生
  • 重庆三峡学院有没有专科?
  • 重庆三峡学院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 哪个网站可以查到重庆三峡学院2011年录取结果? 知道的麻烦告诉一下,谢...
  • 2022年重庆三峡学院招生简章
  • 重庆三峡学院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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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是晴天

    重庆三峡学院这所学校及其专科招生

    这么多问题。。一下也很难回答。。给你介绍个网站和一个QQ群吧。。。 重庆三峡学院招生处: http://zsb.sanxiau.edu.cn/index.asp 三峡学院信息交流群: 118993507

    重庆三峡学院有没有专科?

    三峡学院有一个应计院是专科的,各院系下也有个别专科专业,可以在报考手册上查到。

    三峡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202.202.160.3/zsb/index.asp

    三峡学院招生办办公室电话:(023)58102264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重庆三峡学院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重庆三峡学院是由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院校代码10643。   办学历程:学校始建于1956年,1994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一所多科性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2013年7月,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   办学条件:学校占地198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40.7万平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25亿元,藏有各类图书资料296万余种(册)。教职工1071人,专任教师834人,教授、副教授329人,具有硕士、博士学历教师633人。开设了55个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已形成以工学为主,文学、管理学、理学、艺术学、经济学、教育学、法学、农学等九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9159余人,其中研究生28人。   颁发学历证书: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署名重庆三峡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重庆三峡学院本科学士学位证书。与 东南大学 采用“1+2+1”模式联合培养的合格本科毕业生仍颁发重庆三峡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东南大学 附加印章。   办学地点:重庆三峡学院现有两个校区,沙龙校区位于重庆市万州区沙龙路二段780号(邮编:404100);百安校区位于重庆市万州区天星路666号(邮编:404020)。各专业就读地点以新生录取通知书中《入学指南》说明为准。   第三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才”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新生。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及投诉电话:023—58106645,公众邮箱cqsxxyjcc@163.com。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日常工作。学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办招生事宜,凡有关招生录取事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三章 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校拟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招考信息(学校招生信息网也同样公布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我校拟预留本科招生计划40名,主要用于解决各省调档线上生源不平衡、录取最低同分数考生等遗留问题的处理。   第七条 学校招生的主要类别有:普通文史类、理工类、美术类、体育类、对口高职本科类(招收中专、技校、职中“三校生”)、少数民族本科预科。   第四章 报考要求   第八条 考生体检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规定。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目标,部分专业有特殊要求:1、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身材匀称,男生身高不低于16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0CM。2、报考体育教育专业考生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肝功正常,色弱受限。3、报考酒店管理专业考生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4、其它专业体检特殊要求以各省市招办公布招生计划中的说明为准。   第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对体检、成绩和档案等项目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者,将视情况取消其入学资格;对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条 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且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00分(满分150分计)。报考各类外语专业考生的口语加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其他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一经录取进校后其公共外语课程一律学英语。   第十一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生比例和年龄限制。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我校执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招生政策,认可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条件和出档规定。   第十三条 录取原则:学校对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直至计划完成;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若录取不满额,则再次征集志愿。   第十四条 江苏省因实施新高考方案,录取原则为:考生进档后的排序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1)普通类专业:学业水平测试达到选测2B、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2)美术类专业校考合格,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得超过三门。   第十五条 对进档考生,学校按投档成绩高低,专业志愿的顺序,参考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专业。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对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录取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第十六条 美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学校参照考生志愿,根据德智体全面要求,择优录取,具体原则如下:在考生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本省规定的艺术本科控制线基础上,按综合分=(文化成绩&pide;文化满分×30)+(专业成绩&pide;专业满分×70)从高到低排名(本省内招收各专业的上述综合成绩统一拉通排序)录取(个别省有特别规定须按照该省规定执行除外),其中经重庆教育考试院投档到我校考生,专业成绩达到230分以上者优先录取。设置了专业校考的省份,折算综合分的专业成绩以我校校考成绩为准;未设置专业校考的省份,以本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为准。录取时综合分相同或相近时,参考英语等相关科目成绩。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在文化、专业分别达到各省级招办规定的相应控制线基础上,外省考生根据各省(市、区)规定的投档成绩择优录取。经重庆教育考试院投档给我校的重庆市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但优先录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文化分进入前20名者(含同分数);高考英语成绩达到100分及以上者;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者(参加重庆市体育特长生统测合格并经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有篮球或排球专项,男子身高1.95米、女子身高1.80米及以上者。   第十八条 对达到生源省市重点本科批次控制线且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进校一学期后经本人申请可优先满足调整到符合国家专业调整政策的专业就读。   第六章 新生入学   第十九条 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严格以物价局审批为准,并随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各有关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刊物上公布。百安校区就读学生,其学费按重庆市物价局审核的新校区标准执行(即建筑类、艺术类及非师范外语类专业上浮15%;其余专业上浮25%)。实行学分制的专业按学分制有关规定予以结算。住宿费收费标准为500-1200元/人/年。就读期间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及住宿费。(2016级新生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另见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指南》予以说明)。   第二十条 学校已建立起以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为主体的多元化学生资助体系。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国家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2、学校综合奖学金:一等奖800元/年;二等奖600元/年;三等奖300元/年。3、新生奖学金:1)凡第一志愿填报且高考成绩达到本省一本控制线和一本控制线下10分内录取就读我校考生分别给予2000元、1000元新生奖学金。2)参加外省美术类专业校考录取到我校就读考生成绩排名第一、二名分别给予1000元、500元奖励。3)报考重庆市普通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美术类录取到我校就读考生成绩排名第一、二名分别给予1000元、500元奖励。4、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和各种困难补助。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入学前需到已经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5、学校还设有勤工助学中心,常年在校内设有固定勤工助学岗位,并采取多种措施在校外广泛拓展临时勤工助学岗位。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地址:重庆市万州区沙龙路二段780号(沙龙校区)邮编:404100   重庆市万州区天星路666号(百安校区)邮编:404020   学校网址:http://www.sanxia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sanxiau.edu.cn   招生办咨询电话:023-58102264、58106645、58102342、58106702(传真)。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委员会(具体部门学校招生办),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与本章程冲突者,以本章程为准。 相关链接: 2015高考实用信息 | 2015高考试题及答案 | 2015高考作文题目 | 2015高考作文点评 | 2015高考 分数线预测 | 2015高考成绩查询 | 2015高考志愿填报 | 2015高考分数线 | 2015高考录取查询

    哪个网站可以查到重庆三峡学院2011年录取结果? 知道的麻烦告诉一下,谢谢了!

    我也在等呀,不知道什么时候才看倒呀?有知道的就告诉一声,谢谢

    2022年重庆三峡学院招生简章

      重庆三峡学院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入选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现有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我精心准备了“2022年重庆三峡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重庆三峡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三峡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重庆三峡学院   2.院校国标代码:10643   3.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4.办学性质: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5.办学层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   6.学校批准成立时间及批准单位:学校始建于1956年,1994年经教育部批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并更名为四川三峡学院,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重庆三峡学院,201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21年被重庆市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高校。   7.办学条件及社会声誉:学校占地面积达3039亩,校舍建筑面积72.6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89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96.73万册,电子图书178.25万种。开设涵盖9个学科门类的62个本科专业,拥有5个学术(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8个专业学位授权点。现已形成以工学、文学、管理学为主要学科门类,理学、农学、经济学、教育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以本科教育为主,研究生教育、成人教育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全日制在校本科及以上学生2万余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227人。   8.颁发学历证书: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署名重庆三峡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重庆三峡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上级和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考生及其家长、社会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室受理举报电话:023—58106302,邮箱: [email protected]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   第五条 2022年,学校拟面向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招考信息。预留计划不超过普通本科总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省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使用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教委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六条 我校现有四类专业实施大类招生。一是工商管理类,包含市场营销和工商管理两个专业。二是旅游管理类,包含旅游管理和酒店管理两个专业。三是土木类,包含土木工程和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两个专业。四是植物生产类,包含园艺、农学两个专业。实施大类招生的专业,在学生入学一年后,按专业大类分流方案进行专业分流。   第四章 报考要求   第七条 我校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目标,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还应参照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需要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专业。   第八条 学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且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满分150分);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并通过当地招考主管部门组织的外语口试(考生所在省份不组织外语口试的除外);其他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一经录取进校后其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   第九条 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纳入重庆市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在校期间免学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毕业后定向考核招聘就业。就业面向万州区、开州区、奉节县和巫溪县。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招生政策,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条件和出档规定。   第十一条 对实行“顺序志愿”填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优先的原则,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录取符合条件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直至招生计划完成;对实行“平行志愿”填报的省市,我校按相关省(市)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浙江、山东、海南、河北、江苏、福建、湖北、湖南、重庆等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专业(类)选考科目以重庆市教委审核、教育部分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公布的为准,学校录取按照生源所在省(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 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和确定专业。   2.对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分数相同,专业志愿相同,按相关科目排序:依次比较综合、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相关省市政策规定执行。   3.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专业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专业成绩认定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统考合格成绩;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市)艺术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基础上,按以下规则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投档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满分×40)+ (专业成绩÷专业满分×60)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综合分相同则先比较专业分,专业分再相同则比较外语科目成绩;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按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满分×40)+ (专业成绩÷专业满分×60)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综合分相同则先比较专业分,专业分再相同则比较外语科目成绩。   第十五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以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时按投档分数排序录取;以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时学校将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专业同分文化优先。   第六章 新生入学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相应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学生进校后转专业按《重庆三峡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事宜以当年发布的有关工作通知为准。   第十八条 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3125——6875元/年,美术类专业11500元/年,体育类专业4375元/年;各专业收费标准随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刊物上公布。实行学分制的专业按学分制有关规定予以结算,学分制收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大类招生的专业若因收费标准不统一在分流前实行低标准,分流后实行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各专业收费标准。住宿费收费标准为1000—1200元/生/年。就读期间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及住宿费。提前批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按重庆市“两免一补”定向培养农村小学全科教师的相关政策,在校期间享受免学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的优惠政策。(2022级新生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详见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指南》或届时查询学校招生信息网)。   第十九条 资助政策:学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勤补免助学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申请和参评。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长奖学金、综合奖学金、校内助学金、单项奖学金等。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三峡学院百安校区(重庆市万州区天星路666号)   邮编:404020   学校网址:http://www.sanxiau.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sanxiau.edu.cn/zsb/   招生咨询电话:023-58102264、58106645、58106702 、58102133   第二十一条 学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办招生事宜,凡有关招生录取事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委员会(具体部门学校招生就业处),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与本章程冲突者,以本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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