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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在哪里 附准确地址
一、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在哪里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地址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利民开发区学院路,该校是全国第一批和黑龙江省第一所独立建制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二、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介绍 学院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一贯秉承“德能兼融、行知合一”的校训精神,遵循教育家陶行知的“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教、学、做合一”及黄炎培的“职业教育必须适应社会的需求和发展并为社会服务”、“工学结合”、“手脑并用”、“做学合一”、“理论与实际并行”、“知识与技能并重”的教育思想,坚持“团结奋进,求实创新,传承奉献”的校风,恪守“敬业、善能、重导、爱生”的教风,倡导“惜时、善学、精技、求真”的学风;树立了正确的“人才观、质量观、教学观”;构建了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教育“2+1”人才培养模式;以行动为导向的世界主流教育思想为指导,持续开发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体系,构建了理论实践一体化的教学平台;以服务为宗旨,以能力为核心,以素质为本位,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不断强化内涵建设,全面提升学生的职业能力。 学院现占地面积92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38.8万平方米,实训基地建筑面积近4.7万平方米,馆藏图书70万余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986万元。学院拥有先进教学仪器设备的校内实验实训基地13个,实验实训室230个。全日制在校生1.2万余。学院形成了以土建为优势,以建筑工程技术、设备、管理为特色,土建、制造、财经、材料、电子信息、艺术、旅游7大类43个专业协调动态发展的专业结构布局,学院设有13个二级学院和4个教学部,44个专业。学院的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专业、市政工程技术专业、工程造价专业和建筑设计技术专业被评为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建筑电气工程技术专业、建筑经济管理专业、给排水工程技术专业、建筑工程管理专业、材料工程技术专业和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被评为地方财政支持的省级重点建设专业。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02人,正高职57人,其中教授54人,副教授216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和黑龙江省政府特殊津贴1人;省级教学名师8人,省级教学新秀奖3人,省级教学能手奖1人;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程11门;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2个,省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4个;获得第一批“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17部;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两项。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专业2013年7月被教育部评为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装饰工程”人才梯队获批为黑龙江省新建省级领军人才梯队;2014年,学院参加由 哈尔滨工业大学 牵头的“寒区城乡建设可持续发展协同创新中心”通过省级认定,为学院科研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大平台。 学院充分发挥“企业、学院”两个办学主体的作用,努力将理论知识学习、实践能力培训、综合素质塑造三者紧密结合起来,立足黑龙江省,辐射全国,培养了大批生产一线急需的“施工型”、“能力型”、“成品型”的技术与管理人才,并先后建立了348个校外实习就业基地,以保证毕业生的规格和质量能满足社会对高等职业人才的需求,实现了“毕业即就业,就业即上岗,上岗即顶岗”的培养目标。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连续十年保持在95%以上,连续七年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列黑龙江省高职院校第一名,在全国名列前茅。学院多次被黑龙江省教育厅授予招生就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2年学院被教育部授予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50强院校。2013年学院被评为“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 学院注重高职教育和本科教育的衔接和沟通工作,培养学生终生学习能力。学院三年级在校生可通过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进入本科院校学习,接受大学本科教育,为有志升入大学本科层次继续学习的学生提供了十分便利的条件。 学院面向全国招生,2016年计划在全国的30个省、市和自治区中招收4513名学生。经教育部批准,我院从2010年起开展单独招生工作,2016年已招收考生2000名。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地址在哪里,哪个城市,哪个区?
根据公开信息显示, 黑龙江 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地址在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新区学院路999号。 学校简介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48年,原名哈尔滨技术专门学校,是我党在东北地区创办最早的一所建筑类职业技术学校,经过整合1998年成为全国第一批和黑龙江省第一所独立建制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伴随着共和国的 成长 不断发展,学院历经高职校、示范校、优质校、双高校建设,历经70多年的办学历程,铸就了严谨的治学态度,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都结出了丰硕成果。建院以来,学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秉承“德能兼融、行知合一”的校训精神,深切践行陶行知先生“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教学做合一”的理念,以“行知精神”为引领,形成培育工匠精神为核心的育人实践体系。学院始终坚持“团结奋进,求实创新,传承奉献”的校风,恪守“敬业、善能、重导、爱生”的教风,倡导“惜时、善学、精技、求真”的学风,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队伍建设为保障,以提高人才素质为本位,以巩固国家示范性项目建设成果为重点,以培养高素质技术应用型人才为目的,以“双高”为发力点,学院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为我国职业教育发展注入了“龙建院方案”。 学院设有建筑工程技术系、市政与环境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建筑系、建设工程管理系、工商管理系、 艺术 设计系、信息工程系、继续教育学院、公共教学部、军事 体育 部、思想政治部、现代教育技术与网络中心、图文信息中心、教学实训中心、创新 创业 中心。学院拥有集教学、科研、培训和服务于一体的校内实验实训基地9个,校外 实习 实训 就业 基地348个,形成了以土建为优势,以建筑工程技术、设备、管理为特色,土建、制造、 财经 、材料、电子信息、艺术、旅游7大类47个专业协调动态发展的专业结构布局。 学院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党对职业教育 工作 的全面领导,推进新时代职业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全力打造课程思政“金课”,加强职业教育供给侧改革和学院内涵建设,推进“三教”改革作为学院提升办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切入点,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施“三全育人”综合改革,不断提升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紧紧围绕《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聚焦“双高”奋力谱写学院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强化工学结合、行知合一,健全德技并修育人机制,完善多元共治的质量保证机制,类型特色突出,提质培优,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学院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提高人才素质为本位,聚焦建筑行业区域支柱产业和未来新兴产业的需求,培养综合素质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层次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学院教学成果丰硕,建筑特色凸显,为龙江经济社会发展和我国建设行业提供了重要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为社会输送12万余名栋梁之才。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邮编 附地址和介绍
一、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邮编是多少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的邮编为150025,该校地址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新区学院路999号,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黑龙江省第一所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 二、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48年。原名是哈尔滨技术专门学校,是我党在东北地区创办最早的一所建筑类职业技术学校,1953年划归国家建筑工程部领导,学校伴随着建筑行业共生共长;1960年2月,更名为黑龙江省建筑工程学校;1998年3月,与原省建筑职工大学合并,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00年—2003年先后与黑龙江省建筑材料工业学校、黑龙江省纺织工业学校合并。通过优势互补、整合教育教学资源,1998年成为全国第一批和黑龙江省第一所独立建制高等职业院校,2001年被评为全国31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是全国建设系统唯一一所;2006年被评为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 2017年被评为黑龙江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在发展进程中确立了建设行业院校的领先地位,经过国家示范校建设、省高水平院校建设,教学成果丰硕,建筑特色凸显,为龙江经济社会发展和我国建设行业提供了重要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输送12万余名栋梁之才。 经过教学资源整合和国家示范性项目建设及后示范性发展,学院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学院现占地面积92万㎡,建筑面积38.6万㎡,馆藏图书72万余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2106.26万元。学院拥有建筑面积达7.04万平方米的集教学、科研、培训和服务于一体的校内实验实训基地9个,校外实习实训就业基地348个。学院形成了以土建为优势,以建筑工程技术、设备、管理为特色,土建、制造、财经、材料、电子信息、艺术、旅游7大类47个专业协调动态发展的专业结构布局,学院设有建筑工程技术系、市政与环境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建筑系、建设工程管理系、工商管理系、艺术设计系、信息工程系、继续教育学院、公共教学部、军事体育部、思想政治部、现代教育技术与网络中心、图文信息中心、教学实训中心(简称8系1院3部3中心),专任教师483人,其中正高职52人(教授48人),副高职198人;省级领军人才梯队1个、拥有国家*名师1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等26人。国家“*”教学名师1名,省级名师8名,省级教学新秀2名,教学能手1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和黑龙江省政府特殊津贴1人,全日制在校生1.1万人。
黑龙江建筑职业学院在哪啊?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上
是在哈尔滨江北大学城内~~~
你在哈尔滨火车站乘坐14路、74路、88路到公路大桥下车,在公路大桥河州街转乘213路到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下车。
也可以在哈尔滨火车站乘坐551路到志华商城下车,在志华商城转乘213路到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下车。
把从火车站到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这段路程当中出现的所有因素都考虑在内你需要最多一个小时的时间!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的校址在哈尔滨哪个地区
老校区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十字街147号 新校区地址:松北区学院路
2022年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 黑龙江 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2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实施高 校招 生“阳光工程”,更好的服务考生、服务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053) 学院地址:哈尔滨新区(江北大学城)学院路 999 号 第三条 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 学制:3年 毕业 证书 :学生毕业成绩合格,获得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 书 。 第四条 学院概况:学院是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 高水平专业群 A档建设单位,教育部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CDIO国际工程教育联盟成员单位,黑龙江省高水平高职院校,黑龙江省课程思政改革示范校,黑龙江省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单位,全国高校 毕业生 就业 50强院校,黑龙江省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状单位,黑龙江省高校系统文明校园单位标兵。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院成立招生 工作 委员会,并设立招生就业处。招生工作委员会为学院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招生就业处为常设机构,负责国家教育部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及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 入学 考试 第七条 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艺术 类考生还须参加美术统考;对口升学考生须参加黑龙江省对口升学统一考试。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学院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院校投档规则,按我院录取原则和招生计划录取。 学校的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 第九条 在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 分数线 的考生中,投档比例根据各省的生源情况确定。 第十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其专业的确定依照“分数优先,遵循 志愿 ”的原则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时, 理工 类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理综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文综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高考 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 报考我院并未满足所 填报志愿 录取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的,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 不服从专业调剂的, 则进行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考生参加黑龙江省美术类统考,符合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学院根据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要求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第五章 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 第十三条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黑教职函〔2021〕44号)要求,学校开展“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以下简称“高本贯通”试点)。“高本贯通”试点招生对象为省内当年参加普通高考考生,以高职(专科)层次录取,经转段考核合格后,以专升本形式录取到对应本科院校继续 学习 。招生计划以当年省教育厅公布为准。试点专业如下: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技术专业(440301)(专科)对接黑龙江工程学院土木工程专业(081001)(本科)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专业(440403)(专科)对接黑龙江工程学院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081002)(本科)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建筑电气工程技术专业(440402)(专科)对接东北石油大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080601)(本科) 第十四条 “高本贯通”试点录取批次为高职提前批次,录取的学生学制为五年,五年均在我院培养。 第十五条 “高本贯通”试点专业前三年 学费 由高职院校按照本校专科同一专业标准收取,后两年学费按照本科高校同一专业收费标准收取。 第十六条 “高本贯通”试点录取学生考核转段由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共同制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并在 新生 入学一个月内向学生公布。考核由本科院校牵头开展,时间一般在第2学年末。考核合格学生由学院在第3学年春季学期办理“专升本”录取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不再进行本科阶段的“高本贯通”培养,进入本校相同或相近专业按专科毕业标准继续完成学业;考核合格的学生若自愿退出“高本贯通”培养计划,可转入相同或相近专业按照专科毕业要求继续完成学业。 第十七条 “高本贯通”试点录取学生前三年为专科学籍,由高职院校按照规定进行学籍管理。通过转段考核的学生,以专升本形式进入对接本科院校后转为本科学籍,由本科院校按照规定进行学籍管理。培养期间,原则上学生不得转学、转专业。 第十八条 “高本贯通”试点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前三年专业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专科毕业证书。转段进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后两年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起点”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条例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九条 “高本贯通”试点其他事宜按照《黑龙江省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第六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条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收费标准按照黑龙江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统一批文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文件精神,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校内奖学金。学院和银行合作为贫困 大学生 办理助学贷款,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为部分贫困大学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学院的招生政策等信息将及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 第二十四条 招生咨询电话:0451—85915000 85915700 招生网址:http://zs.hict.org.cn 招生咨询邮箱:zs85915000@163.com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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