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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水平考试是什么
学业水平考试的介绍如下:
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主要衡量普通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
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实施学业水平考试,有利于促进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有利于学校准确把握学生的学习状况,改进教学管理;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适合学校特色和专业要求的学生,促进高校人才培养的有效衔接。其中各省市制定相关政策、要求不一。
详细介绍如下:
学考,全称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组织的考试,一般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学业水平考试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
学考是三位一体、高职提前招生等重要依据。而在统一高考招生中,有些招生学校也会根据专业特点对相应的科目的学考等级做要求。选考则是以“7选3”的模式存在的,学生在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7门中选择3门参加考试,然后获得高考选考科目等级和赋分。
在每门科目第一次报考时,学生应明确到底学考还是选考,选定之后不可以再做调整,也就是说,同一个科目,学生不可以报学考考了之后,再报选考。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学业水平考试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
实施学业水平考试有利于促进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见;有助于学校准确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有利于科学选拔适合高校特点和专业要求的学生,促进高校人才培养的有效衔接。
什么是学业水平考试?
WAT又称学业水平考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学业水平考试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
实施学业水平考试有利于促进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见;有助于学校准确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有利于科学选拔适合高校特点和专业要求的学生,促进高校人才培养的有效衔接。
注意事项:
1、测试对象:所有的高中学生都必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高中学生和其他学校的社会工作者也可以报名。
2、测试时间:学校应平衡每学年的教学科目,确定每个年级学生参加考试的科目总数。原则上一年级有2科,二年级有6科,三年级有6科。省(区、市)每年组织的考试应涵盖所有科目,以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学期末。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同一科目考两门、改选科目的学生提供机会。
省(区、市)应提前公布学历水平考试报名时间、科目、考试时间、报名办法,便于学校安排教学和学生报名考试。
2020年4月7日,湖南省教育考试中心正式发布《关于推迟2020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的通知》。经过研究并向省教育厅报告,决定将普通高中学业能力考试的时间推迟到7月11日至13日,即高考结束后的第三天。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学业水平测试
学业水平等级划分标准
学业水平等级划分标准为ABCD。
成绩达到试题总分数的90%(其中思想政治、语文达到85%)及其以上者,记录等第A,达到75%至89%记录等第B,达到60%~74%记录等第C,59%及其以下记录等第D,D为不合格等第。
成绩为“C”、“D”等第的学生在校期间可以重复参加同一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高的一次记录,但最高记录等第为“B”。考试成绩为C等第,申请重考的学生,应当承担试题费用(信息技术为技术支持费用)。
学业水平考试设语文、数学、外语、人文与社会基础、科学基础和技术素养六个科目,应届考生必须参加所有科目的考试。语文、数学、外语考试范围为必修模块的基本内容。人文与社会基础考试范围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必修模块的基本内容。
学业水平考试组织管理: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由省教育厅相关处室、相关单位和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分工、分级负责。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负责政策制定、工作指导、命题调研和命题原则确定等工作。
考试情况的分析、评价和反馈,由基础教育处牵头,省教科所和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负责实施,省考试管理中心参与,省考试管理中心负责协调市县考试管理部门,按要求抽调试卷和考试成绩。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等7个科目的书面考试和信息技术学科的上机操作考试的命题、制卷和考试组织工作由省考试管理中心负责;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实验操作考试的命题、制卷由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负责,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考试组织工作。
学业水平考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就是“高中会考”。
高中会考,即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
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目的:
一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现象,全面提高综合素质。
二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计入考生总成绩的选择性考试科目,学生须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以及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扬长避短,自主选择。
三是促进高中教育质量提升。通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改革,引导高中学校落实课程方案,加强课程实施,提高办学质量。
四是促进高校科学选才。高校可以针对专业人才培养需要,通过合理设置招生录取科目要求,提高选拔人才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划分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划分因不同国家或地区而异。
以下是中国大陆地区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划分:
学业水平考试分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每科满分150分,总分450分。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A级为最高等级,D级为最低等级。具体的等级划分如下:
1、总分A级:总分≥425分,单科不低于140分;
2、总分B级:420分≤总分<425分,单科不低于135分;
3、总分C级:395分≤总分<420分,单科不低于120分;
4、总分D级:总分<395分,单科不低于90分。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学校或机构对于成绩的评价标准和等级划分可能存在差异,具体以当地相关机构或学校公布的标准为准。
学业水平是指:
一个人在某个学科或多个学科上的学习成就和水平,通常是通过考试、测验、论文、实验、作品等方式进行评估。学业水平是评价一个人在特定学科或多个学科上的学习能力、知识掌握程度、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
学业水平的评价通常包括多个方面,如知识掌握程度、思维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在不同的教育阶段,学业水平的评价标准和方式也会有所不同。例如,在小学阶段,学业水平的评价通常以基础知识掌握程度为主,主要考察学生的阅读能力、写作能力、计算能力等;在中学阶段,学业水平的评价则更加注重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应用能力,同时也会考察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在高等教育阶段,学业水平的评价则更加注重学生的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同时也会考虑学生的学术背景、社会背景等因素。
综上所述,学业水平是评价一个人学习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同时也是教育制度和教育政策制定的重要参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
对受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由学校发给完成义务教育的证书。完成义务教育证书的格式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制定。受完当地规定年限义务教育获得的毕业证书或者结业证书,可视为完成义务教育的证书。
什么是学业水平考试?
整理了一份资料,希望有用:考试
类别等第划分
水平Ⅰ
(必考)A
(优秀)B
(良好)C
(合格)E
(不合格)
水平Ⅱ
(选考)A
(优秀)B
(良好)C
(中等)D
(合格)
不评定、不记录
考查A
(优秀)P
(合格)E
(不合格) 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国家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现根据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制定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方案,并从2012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开始实施。
一、考试性质与功能
学业水平考试是在国家教育部指导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的省级水平考试。其主要功能是引导普通高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必修和选修课程的教学要求,检测高中学生的学业水平、学习能力、发展潜能,监测、评价和反馈高中教学质量。考试成绩是高中生毕业的基本依据,也是高校招生录取和用人单位招聘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考试对象与设置
学业水平考试的对象是在浙江省中小学学生电子学籍系统中注册获得普通高中学籍的所有在校学生。
考试分为水平Ⅰ考试、水平Ⅱ考试、考查三类。
1.水平Ⅰ考试
水平Ⅰ考试为必考科目,每个学生都必须参加,科目为语文、英语(含听力测试)、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共11门必修课程。
2.水平Ⅱ考试
水平Ⅱ考试为选考科目,科目为上述11门对应的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学生根据自己的学术性向、兴趣特长、修习状况自主选择考试科目,每个学生最多选考3门科目。
3.考查
考查科目为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信息技术操作、通用技术操作等,由各地按照相关学科教学指导意见组织实施。每个学生都必须参加。
三、考试组织与实施
1.考试形式
水平Ⅰ、水平Ⅱ均采用纸笔考试形式,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施考、统一评卷,统一报告成绩。
水平Ⅰ科目的考试时间为60分钟(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均为90分钟),满分100分,试题以客观题为主,主观题为辅。考试范围是每个学科的必修内容。
水平Ⅱ科目的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100分,试题均为主观题,考试范围在《浙江省普通高中选修课程学业质量标准》之内。
考试类别试卷考试安排考试日期日程水平Ⅰ(必考)按科目分卷6月2.5天水平Ⅱ(选考)按科目分卷12月2天水平Ⅰ
(必考)A
(优秀)B
(良好)C
(合格)E
(不合格)
水平Ⅱ
(选考)A
(优秀)B
(良好)C
(中等)D
(合格)
不评定、不记录
考查A
(优秀)P
(合格)E
(不合格)
2.考试组织
水平Ⅰ(必考)和水平Ⅱ(选考)实行分卷、分期开考
考试类别试卷考试安排
考试日期日程
水平Ⅰ(必考)按科目分卷6月2.5天
水平Ⅱ(选考)按科目分卷12月2天
3.成绩报告
借鉴国内外的经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报告采用如下等第划分考试
类别等第划分
水平Ⅰ
(必考)A
(优秀)B
(良好)C
(合格)E
(不合格)
水平Ⅱ
(选考)A
(优秀)B
(良好)C
(中等)D
(合格)
不评定、不记录
考查A
(优秀)P
(合格)E
(不合格)
考试
类别等第划分
水平Ⅰ
(必考)A
(优秀)B
(良好)C
(合格)E
(不合格)
水平Ⅱ
(选考)A
(优秀)B
(良好)C
(中等)D
(合格)
不评定、不记录
考查A
(优秀)P
(合格)E
(不合格)
应届毕业生参加并通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Ⅰ考试,由省教育厅发给《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证书》。
每个学生参加同门科目水平Ⅰ、水平Ⅱ考试次数不超过2次,水平Ⅱ(选考)成绩是否要学校记录立档,由学生个人确定。
四、考试组织管理
将原浙江省普通高中会考办公室改为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仍设在省教育厅教研室内,省教研室主任兼任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主任。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全面负责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包括制定《浙江省普通高中必修课程学业水平考试标准》和《浙江省普通高中选修课程学业质量标准》,组织考试命题、考试实施、教学质量分析反馈与教学指导等工作。
加快学业水平考试相关制度建设,制定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保密规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违规处理规定等,规范操作程序,端正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公正与公平。
要确保考试经费保障,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经费收支文件,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各级财政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确保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正常实施。望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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