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法的影响(罗马法的影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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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来聊聊罗马法的影响,以下6个关于罗马法的影响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大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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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罗马法的影响有哪些?
  • 罗马法的作用和影响是什么?
  • 《罗马法》的作用和影响是什么?
  • 罗马法的影响
  • 罗马法的影响有哪些?
  • 罗马法对后世的影响
  • 罗马法的影响有哪些?

    德国著名的法学家耶林说:“罗马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第二次是以宗教,第三次是以法律,而第三次征服也许是其中最为和平、最为持久的征服。”这句话是对罗马法影响的高度赞扬。当今大部分国家的法律和法律制度都借鉴了罗马法,罗马的法典、法律制度、司法制度都成为了世界的渊源和典范。 一,从习惯法到成文法:罗马法的诞生前6世纪,罗马进入了共和国时代(前509~前 27年)。共和国时代,贵族借助特权不断欺压平民。政治上,贵族掌握了国家大权;经济上,贵族兼并了大量的土地,并通过高利贷,将大量的平民沦为了债务奴隶;在法制方面,贵族垄断立法和司法大权。当时罗马只有习惯法,所谓的习惯法就是从氏族部落时代遗传下来的习俗和规矩。由于没有成文法,贵族可以随意解释法律,平民的利益得不到保护。 在这种的背景下,贵族和平民的斗争也日趋激烈起来。前5世纪前期,罗马经常和周边的伊达拉里亚人、高卢人、埃魁人、沃尔斯奇人等战争,罗马平民则利用外敌进攻罗马城的时候离开罗马,让贵族陷入生死存亡的境地,这种斗争方面被称为“撤离运动”。通过“撤离运动”,罗马的贵族不得不向平民妥协。罗马平民在撤离运动中争取到了许多法律方面的权益,如表所示。 罗马贵族在平民的压力下开始启动制定成文法,但当时的罗马还没有制定法律的经验。于是,罗马在前460年派遣立法委员会到雅典学习、收集法典。3年后,立法委员会回国,他们根据结合罗马的实际情况,起草了成文法。前449年,该法典经过元老院和百人队大会通过后,被公布在了罗马广场的十二块大板上,因而被称为《十二铜表法》,从此罗马的成文法就诞生了。 《十二铜表法》的公布,是罗马法制发展史上的里程碑式的事件,具有重要的意义。第一,让罗马的审判、量刑有法可依,改变了贵族随意解释法律的现象,并且还出现了一些保护平民利益的条文;第二,它的内容广泛,包括宗教法和世俗法、公法和私法、实体法和程序法,是未来罗马法分化发展的雏形。第三,罗马法从此成为了统治者稳定统治的重要工具,罗马开启了制定、完善成文法的历史传统。 不过,由于《十二铜表法》是第一部成文法,因此也具有许多的缺陷。法律根本上是为了维护贵族的利益,如其中不准平民和贵族通婚、对平民犯罪的处罚远远比贵族犯罪的出发残忍。另外,《铜表法》还延续了许多氏族时代的野蛮习俗,如规定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同态复仇”、债权人可以任意处置不还债的债务人等。不过随着罗马社会的不断发展,罗马的法律也不断完善和修改,如前445年通过的《卡利努斯法》取消了平民和贵族的通婚限制。 二,从公民法到万民法,罗马法从城邦走向世界从前3世纪中期开始,罗马开始了大规模的扩张,经过了布匿战争和马其顿战争,罗马已经将地中海变成了一个“内湖”。到前27年,罗马帝国正式建立起来。随着罗马的扩张,地中海世界越来越多的民族被纳入到了罗马的统治范围。在这种情况下,过去适用于罗马城邦的“公民法”已经不适用。 罗马的扩张 所谓的公民法就是过去颁布的一切适用于罗马城邦的法典,它们都具有比较大的缺陷。首先,公民法只适用于罗马公民,无法解决本邦人和外邦人、外邦人和外邦人之间的关系;第二,公民法产生的时代,罗马尚处于自给自足的农业社会,而公民法也注重公法建设,强调公民的权益和义务,但是在私法方面的建设比较缺乏。在共和国晚期,罗马的商品经济空前发展,需要私法来解决日益复杂的经济纠纷和矛盾;第三,公民法比较重视形式主义,缺乏灵活变通。于是,罗马帝国开始出现一种适用于全帝国的法律,人们将之称为万民法。 万民法的出现具有一定的社会和法律基础。首先,在希腊化时代,斯多亚学派广泛传播。到了帝国时代,斯多亚学派思想成为了帝国的官方思想,他们的立法思想也被帝国接受。斯多亚学派主张自然法和世界主义。自然法就是立法要遵循大自然,符合大自然的基本原则,如理性、平等等,这些成为了后来罗马法的基本内涵。 自然法的主张者——西塞罗 其次,在征服地中海的过程中,罗马派遣到各省的官员在地方颁布了“长官谕令”,这些“长官谕令”既重视公法,也重视私法。在征战时期,“长官谕令”弥补了公民法的不足。另外,共和国后期的学者开始解释、传授法律知识,这些人后来成为了“法学家”。帝国建立后,屋大维经常授予有名望的法学家以“公开解答权”,使得法学家的解释拥有了一定的法律作用。“法学家”的活动为法律的修订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帝国建立后,罗马开始推行由国家统一制定的万民法。不过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万民法和公民法都是同时并行的。直到公元212年,卡拉卡拉皇帝将罗马的公民权授予给了所有帝国境内的自由民,公民法和万民法之间的区别才消失,两者融合在了一起。 三,罗马法的汇编完成以及走向全世界从罗马帝国后期开始,罗马法的发展随着罗马帝国的衰落而衰落。这个时代的皇帝以及法学家都开始致力于对罗马颁布以来的各种法典的系统汇编,罗马法进入了汇编阶段。罗马法的汇编将过去的法律进行了系统整理、澄清混乱,形成了一个完善的系统,有利于罗马法的流传。西罗马帝国由于灭亡较早,其整理的《格莱格里努斯法典》和《摩西法与罗马法的合编》只留下了少数抄本或者残篇,而真正流传下来的就是东罗马的《民法大全》。 《民法大全》 6世纪,东罗马的皇帝查士丁尼组织大量的法学家进行了全面的法律整理工作,编成了《查士丁尼一世修正法典》《查士丁尼一世学说汇编》《查士丁尼法学纲要》等,可谓卷帙浩瀚,人们将这些法典统称为《查士丁尼法典》或者《民法大全》。由于东罗马帝国的长期稳定和繁荣,使得《民法大全》得以保存至今。 查士丁尼 1453年,东罗马帝国最终灭亡,但是罗马的法律却开始对全世界产生了影响了。早在欧洲中世纪,由于商品经济的复苏,欧洲的君主不得不采用罗马法,使得罗马法传入了日耳曼统治的西欧各国。12世纪,拜占庭被西欧的“十字军”攻陷,大量的罗马典籍传入了西欧,其中就包括许多法典。也就是12世纪,意大利法学家创立了欧洲最早的大学——波隆纳大学,该大学专门从事《民法大全》研究,成为了欧洲的法学研究中心。 近代以来,罗马法和罗马法开始在欧洲全面复兴,以罗马法为基础的大陆法系产生。大陆法系强调民法、私法建设,因此也被称为民法法系。英国近代的私法参考了罗马法的原则,法国拿破仑的《民法典》就是以罗马法为蓝本的,后来法国《民法典》又成为了欧美各国编撰法典的基础。因此,可以说,近代西方国家的民法就是在罗马法的基础上形成的。 在东方国家,古代出现了中华法系、印度法系、阿拉伯法系,但是这些法系基本都是重视刑法建设,忽视了民法建设。随着西方文明的扩张,罗马的民法被带到了全世界,这就是叶林说的“罗马法征服了世界”。明治维新时期,日本对罗马法的研究风行一时。此后,罗马法的研究又从日本传入了中国。民国时期颁布的一系列法律都参考了罗马法和欧美各国的法律。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民法通则》《继承法》《民法典》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受到了罗马法原则的影响。 结语2020年的今天,中国已经开始了《民法典》的实施,这是中国法制史上的一大进步。中国《民法典》的实施表明了罗马法在世界上具有着深刻的影响力,同时也证明了中国文化具有兼容并蓄的特点。任何一个国家或者民族在发展历史上都必须要吸收他国的先进文明成就,避免闭门造车、坐井观天,如此,才能在世界发展的涛涛大浪中永葆生机。

    罗马法的作用和影响是什么?

    对社会影响

    随着罗马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法律逐渐影响到国家和个人生活的各个领域。各种法规的及时制定和有效执行,提高了国家各级官吏的办事效率,规范了他们的从政行为;

    裁决了大量的商业纠纷,保护了正当的商业利益;同时还调节了债务,继承等个人财产关系,减轻了社会各阶层关系的紧张程度,有利于罗马帝国的长治久安与繁荣进步。

    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Rudolph von Jhering)说:“罗马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第二次是以宗教,第三次是以法律,而第三次征服也许是其中最为和平、最为持久的征服。”文中的第三次征服是指罗马法对后世各国影响深远

    对法律影响

    罗马法对后世法律制度的发展影响是很大的,罗马法中所蕴涵的人人平等,公正至上的法律观念,具有超越时间,地域与民族的永恒价值。尤其是对欧洲大陆的法律制度影响更为直接。正是在全面继承罗马法的基础上,形成了当今世界两大法系之一的大陆法系,亦称为罗马法系或者民法法系。

    罗马法对后世法律的影响,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罗马法的有关私法体系,被西欧大陆资产阶级民事立法成功地借鉴与发展。

    《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就是对罗马法的继承和发展。如1804年制定的《法国民法典》,就继承了《法学阶梯》的人法、物法、诉讼法的体例;

    而1900年实施的《德国民法典》则是以《学说汇纂》为蓝本的,形成了总则、债法、物法、亲属法、继承法。法、德两国的民法体系,又为瑞士、意大利、丹麦、日本等众多国家直接或间接的加以仿效。

    2.罗马法中许多原则和制度,也被近代以来的法制所采用,如公民在私法范围内权利平等原则、契约自由原则、遗嘱自由原则、“不告不理”、一审终审原则等,权利主体中的法人制度、物权制度、契约制度、陪审制度、律师制度等。

    3.罗马法的立法技术已具有相当的水平,它所确定的概念、术语,措词确切,结构严谨,立论清晰,言简意赅,学理精深。

    扩展资料:

    影响的原因

    1.罗马法是建立在简单商品生产基础之上的最完备的法律体系。

    它对简单商品生产的一切重要关系如买卖、借贷等契约以及其财产关系都有非常详细和明确的规定,以致一切后来的法律都不能对它做任何实质性的修改,成为后世立法的基础。

    2.罗马法的内容和立法技术远比其他奴隶制和封建制法更为详尽。

    它所确定的概念和原则具有措词确切、严格、简明和结论清晰的特点,尤其是它所提出的自由民在“私法”范围内形式上平等、契约以当事人之合意为生效的主要条件和财产无限制私有等重要原则,都是适合于资产阶级采用的现成的准则。

    3.罗马法中体现的理性原则、平衡观念也非常适合近代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需要,成为资产阶级革命、摧毁专制黑暗的封建法制、克服诸侯割据和政治分裂局面以及建立统一的资产阶级法制的重要武器。

    4.罗马统治阶级运用武力扩大其版图,强行适用罗马法律,以及被征服地居民折服罗马法的完备发达而自愿采用,是罗马法对后世,尤其是西方资产阶级立法发生巨大影响的又一个原因。

    5.罗马的人权主义到目前为止都是适用于整个世界的,它的设立对于整个世界的法律设定都有着深远的影响。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罗马法

    《罗马法》的作用和影响是什么?

    作用:维护罗马帝国的统治,各种法规的及时制定和有效执行;同时还调节了债务,继承等个人财产关系

    影响:具有超越时间,地域与民族的永恒价值。尤其是对欧洲大陆的法律制度影响更为直接。

    罗马法,一般泛指罗马奴隶制国家法律的总称,存在于罗马奴隶制国家的整个历史时期。它既包括自罗马国家产生至西罗马帝国灭亡时期的法律,以及皇帝的命令,元老院的告示,成文法和一些习惯法在内。也包括公元6世纪中叶以前东罗马帝国的法律。

    古罗马奴隶制国家发源于意大利。公元前8世纪以前,罗马处于氏族公社时期。传说罗慕路斯于公元前754至前753年创建罗马城。

    公元前8至前6世纪的罗马,称为王政时期,此时的罗马尚处于氏族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时期。这一时期主要是古老氏族的习惯和社会通行的各种惯例,至王政后期国家最后形成时,它们逐渐演变成为习惯法。

    罗马法的影响

    建筑:

    罗马斗兽场

    君士坦丁凯旋门

    庞培城

    万神庙

    拉丁文字母成为许多民族创造文字的基础。罗马法和法学对世界各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以凯撒、西塞罗为代表的拉丁文散文,以维吉尔、贺拉斯、奥维德等人为代表的罗马诗歌,是世界各国学者研讨的对象。在罗马帝国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基督教,给整个人类特别是欧洲文化的发展影响深远。

    著名历史学家塔西佗著有《编年史》、《历史》、《日耳曼尼亚志》等不朽著作;李维著有《罗马史》。曾经担任罗马帝国埃及总督的阿庇安也著有著名的《罗马史》。同时,凯撒大帝本人也著有《高卢战记》等一系列以第三人称描述的战记。哲学家卢克莱修著作的《论物性》是流传至今唯一阐述古代原子论的著作,著名学者老普林尼所写的《自然史》是研究古罗马科技史的重要文献

    法律

    古罗马对西方文明最重要的贡献之一就是其完备的法律体系,包括市民法(仅适用于罗马公民)、自然法(适用于所有人)和国家关系法(用于调节罗马人与其它民族之间的关系)。从公元二至六世纪,《罗马法》经历了一个不断补充和完善的过程,至公元534年在东罗马帝国国王查士丁尼的主持下编撰完成并颁布施行,后人称之为《民法大全》又被称为《法的阶梯》。该法典对西方文明的影响被认为仅次于《圣经》,其基本思想和原则已融入西方乃至世界各国的法律中。

    罗马法的起源和发展历程:

    早期的罗马国家只有习惯法,没有成文法。成文法诞生标志是《十二铜表法》的颁布。

    公民法:适用范围仅限于罗马公民,用来调整罗马公民之间的关系的罗马法律,被称为公民法

    万民法:在古罗马对外扩张的过程中,逐渐形成普遍适用于罗马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即“万民法”

    6世纪,《民法大全》标志罗马法体系的最终完成。

    教育

    古罗马教育主要分为共和时期(公元前6世纪~前1世纪)的教育和帝国时期(公元前1世纪~公元5世纪)的教育,这里介绍共和时期的罗马教育。在共和早期,罗马经济主要以农业为主,与邻邦的战争频繁,因此这个时期的罗马教育以农民——军人教育为主要特征,家庭教育是教育的主要形式。在共和后期,罗马的工商业获得某种程度的发展,在对希腊文化和教育吸收和消化的过程中,又进行了改造,促进了罗马学校教育的发展。当时,罗马存在两种学校系统,即希腊语学校和拉丁语学校。希腊语学校分中等学校性质的希腊文法学校和高等教育性质的希腊修辞学校两种。同时,拉丁语学校也有中等教育性质的拉丁文法学校,以及高等教育性质的拉丁修辞学校的区别。其中拉丁修辞学校招收16~18岁文法学校的毕业生,主要目的是培养雄辩家,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古代作家的作品和修辞学,以及辩证法、历史、法律、数学、天文学、几何、伦理学和音乐等科目。希腊的文化和教育经过罗马的改造而对后来的欧洲产生了影响。

    文学

    早期文学创作多是民间歌谣,流传下来的较少。公元前3世纪出现真正的文学作品,罗马历史上第一个诗人是安德罗尼库斯。公元前2世纪罗马戏剧繁荣,主要有悲剧和喜剧两种,著名悲剧作家是阿克齐乌斯,著名的喜剧作家是普罗塔斯等。拉丁散文也逐渐兴起,开创者是加图。屋大维时期是罗马文学的繁荣时期,著名的诗人有维吉尔、贺拉西、奥维德。维吉尔早期写成的田园诗被称为牧歌,其中流露着对意大利田园风光的深切感情。维吉尔的史诗《埃涅阿斯》颂扬了罗马,前6卷叙述了埃涅阿斯率领特洛耶人到意大利途中的故事;后6卷是埃涅阿斯征服拉丁姆及建立罗马的创业经过。主题思想是强调奥古斯都创建的罗马帝国的伟大。贺拉西以抒情诗见长,代表作是《颂歌》,他的作品或者歌颂罗马人的传统精神,或者颂扬奥古斯都的“功业”。奥维德的作品多以爱情为题材。早期写成的3卷《爱情诗》,是描写他与幻想中情人科琳娜的恋爱故事。奥维德的精心杰作是《变形记》,重述了古代希腊、罗马的神话故事,从宇宙开始创造起,到恺撒最后变成神,情节充满了欢乐与幻想。公元前8年,奥维德被流放到黑海沿岸,在荒凉的岁月里,他写了《悲歌》和《本都来书》,抒发了他对故乡的思念之情。

    史学

    古罗马最早的历史作品是《年代记》,大约产生于公元前5世纪中叶。第一位罗马的历史学家是法比乌斯·皮克托。罗马史学真正的奠基人是加图,著有《创始记》。公元2世纪时希腊史学家波利比阿著有《通史》,叙述了布匿战争以及罗马在地中海东部的征服,现存前5卷,其他仅有残片。共和时代末期历史学家萨路斯提乌斯,著有《喀提林那阴谋》和《朱古达战争》,记录了共和后期罗马的重要史实。帝国时代著名历史学家有李维、塔西陀、阿庇安等。

    自然科学

    自然科学的最著名的代表人是老普林尼,著有《自然史》。古罗马的农业科学也比较发达。共和时期主要的代表人有加图和瓦罗,分别著有《论农业》。公元1世纪时出现农业科学家科鲁麦拉,代表著作也称《论农业》。地理学方面,屋大维时代曾编制了地图,公元前1世纪时希腊人斯特拉波编著了《地理学》,总结了当时西方所积累的地理知识,并绘制过一幅包括欧洲、非洲和亚洲的世界地图。天文学方面,公元2世纪托勒密著有《天文学大全》,对天文学有所贡献,但主要是继承和完善了地心说,其谬说后来为教会所利用,统治欧洲达千年之久。医学方面,提比略时代塞尔苏斯著有一部医学论著,但仅有残片保留。马可·奥勒略时代盖伦在解剖学、生物学、病理学和医疗学等均有建树,其著作长期在西方医学界被奉为经典。

    罗马法的影响有哪些?

    罗马法,一般泛指罗马奴隶制国家法律的总称,存在于罗马奴隶制国家的整个历史时期。 罗马法对后世法律制度的发展、影响是很大的,尤其是对欧洲大陆的法律制度影响更为直接。正是在全面继承罗马法的基础上,形成了当今世界两大法系之一的大陆法系,亦称为罗马法系或者民法法系。 (一)罗马法对后世法律的影响,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罗马私法体系。 罗马法的有关私法体系,被西欧大陆资产阶级民事立法成功地借鉴与发展。《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就是对罗马法的继承和发展。如1804年制定的《法国民法典》,就继承了《法学阶梯》的人法、物法、诉讼法的体例;而1900年实施的《德国民法典》则是以《学说汇纂》为蓝本的,形成了总则、债法、物法、亲属法、继承法。法、德两国的民法体系,又为瑞士、意大利、丹麦、日本等众多国家直接或间接的加以仿效。 2.罗马法中许多原则和制度,也被近代以来的法制所采用,如公民在私法范围内权利平等原则、契约自由原则、遗嘱自由原则、不告不理、一审终审原则等,权利主体中的法人制度、物权制度、契约制度、陪审制度、律师制度等。 3.罗马法的立法技术已具有相当的水平。 它所确定的概念、术语,措词确切,结构严谨,立论清晰,言简意赅,学理精深。 (二)罗马法对后世立法产生巨大影响原因 第一,罗马法是建立在简单商品生产基础之上的最完备的法律体系,它对简单商品生产的一切重要关系如买卖、借贷等契约以及其财产关系都有非常详细和明确的规定,以致一切后来的法律都不能对它做任何实质性的修改,成为后世立法的基础。 第二,罗马法的内容和立法技术远比其他奴隶制和封建制法更为详尽,它所确定的概念和原则具有措词确切、严格、简明和结论清晰的特点,尤其是它所提出的自由民在私法范围内形式上平等、契约以当事人之合意为生效的主要条件和财产无限制私有等重要原则,都是适合于资产阶级采用的现成的准则。 第三,罗马法中体现的理性原则、衡平观念等,也非常适合近代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需要,成为资产阶级革命、摧毁专制黑暗的封建法制、克服诸侯割据和政治分裂局面以及建立统一的资产阶级法制的重要武器。 第四,罗马统治阶级运用武力扩大其版图,强行适用罗马法律,以及被征服地居民折服罗马法的完备发达而自愿采用,是罗马法对后世,尤其是西方资产阶级立法发生巨大影响的又一个原因。

    罗马法对后世的影响

    你好

    罗马法对后世法律的影响:

    罗马法为其本质所规定,能够适应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需要,为促进资本主义制度的形成、巩固和发展提供了现成的法律形式,推动了资产阶级统一国家法制的客观进程。

    中世纪后期,西欧各国资本主义经济在简单商品生产的基础上发展起来,为调整层出不穷的民事法律关系,他们从罗马法中找到了现成的法律形式,推动了资本主义的发展。

    17、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先后在各国取得胜利,建立统一的法制成为迫切的需要。1804年,一部统一的、反映资产阶级革命成果的《法国民法典》产生了。这个法典的蓝本就是罗马法(《法学阶梯》),它对维护、巩固资本主义私有制和资产阶级社会的经济秩序,对法国及整个欧洲资本主义的发展起了积极作用。瑞士、丹麦、意大利、希腊等国仿效《法国民法典》,制定了本国的民法典,甚至英美法系国家也不同程度地受其影响。由此可见罗马法对资产阶级统一法制的重大影响。

    总之,罗马法对后世法律,不管在原则还是制度上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罗马法的复兴直接促成了大陆法系的形成,使大陆法系始终体现着罗马法的主要精神。此外,罗马法对英国法中的衡平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因此,罗马法可以被称为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共同的历史渊源,只是罗马法对大陆法系的影响要大于英美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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